回覆列表
  • 1 # 大聖說天下

    先來說一下什麼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即勞動力租賃,由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 而勞務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勞動者。

      勞務派遣的好處

      採取勞務派遣 有兩大的好處,一是讓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突破用工編制的限制,二是為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辦理等方面提供專業服務,降低管理成本。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待遇,實際上等於也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它們支付的費用當中,包括這筆開支和勞務派遣公司的服務費。

      以上和大家講明白了勞務派遣,下面說說實際情況。

      1.突破編制限額

      勞務派遣通常採用的政府購買服務。顧名思義,購買服務,那是要花錢的,花多少錢不清楚,反正肯定不是免費的。我就想問一問,公務員事業編本身人員數目就已經很龐大,不精簡已經很不錯了,為什麼還要突破編制限額花錢找人來幹活呢?這是不是說,本來應該你編制內人員乾的話,又花錢請人來幹了,那你是幹什麼的呢?

      再者說,透過購買服務勞務派遣招聘進來的人,頗有臨時工的意味,能不能把政府部門的活兒和服務保質保量的幹好?這也是個問題。一出事,總是有臨時工或者非編制內正式員工乾的,這不是請來背鍋的吧。

      2.被派遣勞動者的待遇

      舉個例子,政府部門採購的派遣工,實際上是並不符合勞動法所說的“同工同酬”。幹最基層最難乾的活兒,待遇卻沒坐辦公室的高。這不符合邏輯。另外,據網友說勞務派遣基本上很難轉正。

      3.網友說“勞務派遣公司”就像皮包公司

      在用人方面,多了個派遣公司,也容易滋生腐敗。相當於人力勞動力的中間商人。政府給你多少錢不知道,你給被派遣勞動者的肯定是薅羊毛剩下的,不是最低應該也差不多。派遣公司也是要逐利的。還有,有些單位,一般人進不去的,你有了這個派遣公司的關係,可能才能進,這很容易腐敗。或者說,我就是政府部門親戚開的勞務派遣公司,這能沒有利益關係麼?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一下之間出現了好多勞務派遣公司,前些年很少有的。

      可見,勞務派遣好處多多。不受編制限額,出了事可以頂包,還有利益。

      但是,對於被派遣者和其它行業或人,有啥好處麼?只是多了個薅羊毛的商人。

      網友就說了,勞務派遣公司就應該取締。公務員就是公務員,事業編就是事業編,哪來的其他的雜項。

      你怎麼看,來聊聊!

  • 2 # 職場鹹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眾所周知,國企、事業單位存在編制限制。很多輔助性崗位需要批次用工卻不能提供崗位內的編制。為了解決相關的問題,不得不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這樣既能保障崗位內用工人員的輔助性工作安排,又不必增加編制。我們經常可以在影視作品中看到的僱傭兵、安保人員等都是受僱於某一個服務機構,為政府、企業提供相應的勞務。

    對於用工單位來說,勞務派遣的形式既能減少企業對勞動合同的管理、社會保險辦理等方面的專業工作又降低了管理成本。用工單位只負責對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進行監督考核即可,複雜的人事事務可以由派遣公司完成。但是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相關待遇費用還是由用工單位進行支付的,只不過這筆費用交給勞務派遣公司與員工進行結算。有派遣公司介入的勞動關係中,更有利用人單位與所僱傭員工雙方在派遣期間權利與義務的實施、維護。之所以會存在勞務派遣這樣的用工形式,並被國企、事業單位所採用還是具備一定的社會及用工價值的,可以說是為了解決某一時期的問題,應勢而生。

  • 3 # 李宜珂

      一、工資支付不透明。

      由於勞務派遣工的勞動關係和工作崗位分屬兩家,出現部分勞務型企業及用人單位隨意剋扣工資,不按月發放工資、不按規定結付加班工資等情況,勞動者的權益受侵害後責任主體不明確。雖然法律是有相關規定禁止派遣公司與用工企業剋扣派遣員工的工資,但是在現實的勞務派遣的過程中,這些情況還是會有出現,這種行業是嚴重影響到派遣員工的權益的。小編建議求職者在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時,一定讓它們告工資待遇的計算,如果發現有剋扣工資的行業,派遣員工可以收集證據告它。

      二、社會保險不參加。

      根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三十日之內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有的用人單位利用勞務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會保險義務,而勞務型公司又不為勞務人員辦理參保手續,不繳納社保費,或者是讓勞務人員自己承擔繳納全部的社保費。這種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是要罰款的。

      第三、同等勞動不同報酬。

      勞務人員在用人單位往往成為另類,從事的是苦、髒、累、重的工作,工資不及正式員工高報,還不享受用人單位的獎金和福利等。雖然在法律實行勞務派遣同工同酬之後是有所改觀,但是在現實派遣中不同工同酬的情況還是有存在,很難做到所有的派遣人員都同工同酬,可以的執行得不到們吧。

      第四、工作時間不規範。

      勞務派遣人員的上班時間要按用工企業的上班時間工作這個是正常,但有的用工企業對勞務人員任意安排加班加點,工作時間大大超過國家規定,並且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還把違章責任推卸給勞務型企業。勞務型企業為與用人企業維持勞務派遣關係,不敢幫勞務人員維權。

      其實這些問題只要你做過派遣人員,或者從事派遣業務的人都清楚,這些問題都成了派遣用工的潛規則了,歸根到底都是個別不正規的勞務公司擾亂了整個勞務市場,求職者在選擇勞務派遣公司找工作時就要小心啦,一定要找正規的勞務公司。

  • 4 # 笨笨說工人

    熙熙攘攘皆為利,小到一個露天地攤,大到一個上市公司,都是為了有利可圖。如果說派遣公司不是一個盈利公司,你會相信嗎?誰會相信呢?

    我最近看到了一個影片,為了保護影片作者,我就不截圖,影片作者穿著工作服,說他的工資卡里面被打入了4300的月工資,然後保安公司有一個不知道姓名和職務的人,向他打電話,要他把1500元取出來,退回給保安公司,要親自拿去。

    我們試著分析一下:這4300元打進了這位小哥的工資卡,派遣公司讓他領出來並送回給派遣公司,那麼很有可能,這4300元並不是派遣公司打給他的。如果是派遣公司直接打給他,完全可以直接打入[4300-1500]=2800元。

    這也許就是派遣公司牟利的一個手段,但並不是全部。

    那也就是說,向這位小哥打出4300元的這個機構,是被矇蔽、被矇騙的。

    其實除此之外,派遣公司還有其他的盈利方式,比如,他把員工派到各行各業,員工承擔著各種不同的技術工種,派遣公司根本沒有對員工進行培訓的能力,卻收取培訓費。同時,負責管理員工的是用人單位,可是派遣公司卻收取管理費。此外還有招聘費,服裝費,介紹費等等,都要從員工的工資裡面扣除,員工頭一個月還要把一半的工資押給派遣公司。

    如果這些員工有100人,200人,500人,1000人……那這個數就很難算清楚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描寫男人不惑之年的古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