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生旦淨末我

    在我最迷戀文字的日子裡,遇上了我喜歡的女孩,然後就以女孩為中心寫了半年的小說連載。

    後來如我小說裡的構想一樣,女孩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 2 # 小蝸牛殤窮

    回想過去,都模糊不清了。但是當時的痛我還記得,青春的傷痕也歷歷在目。

    我真的痛。

    痛過,也愛過。

    我曾經特別喜歡一個女孩。

    從小我挺看重一些事的,我以為那些是我的原則,但不是。

    遇上那個人你就懂得,她就是來打破你一切防備和原則的人,讓你知道其他都是將就。

    那時我還小,我真的是瘋了,瘋了一樣的喜歡她,思念她,愛她。

    我再也不聽課了,全是在想怎麼約她出來,今天送什麼小禮物給她,或者怎樣跟她一起吃頓午飯宵夜然後一起回寢室。

    我呆在她身邊的每一秒都緊張得要死。離開她又暗自埋怨嘴笨口拙的自己。多說幾句話也好啊。

    下課看見她從樓上下來,一秒都覺得幸福。如果她能看我一眼,還對我微笑的話,今天我身邊的人都會知道我遇見了什麼。

    是不是超級像演偶像劇?可惜我從不追星。

    我只是一個遇見愛情的可憐蟲。

    如果有一盤過去的磁帶,我現在一定會狠狠嘲笑那個為愛痴狂的傻逼。

    但當時,我情願被稱作傻逼,我甚至內心清楚,可我無所謂。只要能換來她愛我,小美人魚的痛我也願意承受。

    如果那個時候她愛我,後來的我會是什麼模樣?我不知道。

    可能會離幸福這種東西近一點吧。

    可能我現在已經跟家庭決裂了。

    可能我是個輟學的同性戀,早早進入社會。

    但她沒有,她不愛我,並且她還愛上了我的好朋友。

    然後我的好朋友揹著我跟她好上了。

    我不知道。那個時候我突然不知道友誼到底是什麼

    為什麼眼睜睜看著我做了那麼多很愛這個人的事 為什麼還要答應她 為什麼要背叛我

    我不知道

    難道是因為別人得不到 而自己輕而易舉得到了 就感覺格外的香麼 明明不是非她不可 甚至只是為了那可恨的虛榮心…我知道 我感受得到

    她們讓我接受她們 我說好 她們不信

    別人也讓我接受現實 原諒她們 我說好 他們也不信

    我願意接受 不是因為我虛偽 而是你們都是我愛的人 你們幸福 我由衷高興 雖然這個人我很愛過 雖然我很痛苦 但是我是真心接受的

    很奇怪吧

    可我就是這樣一種人 友情比愛情重要啊

    但是沒人信我所說的話

    我日日夜夜流淚,我不願意失去友情。雖然我的朋友們都討厭我,可我還是固執的不想分開。

    我付出過感情,憑什麼?憑什麼?就憑她們在一起怕我打擾嗎,可我能做什麼啊,我什麼都沒做,明明最先做錯的也不是我……就算有錯,我也只是愛錯了人。無人懂我的委屈。

    後來 如她們所願 我信不信都無所謂了 因為所有人都不再接受我了 我失去了當時的所有好朋友

    什麼都沒有了 愛情 友情 甚至名聲

    你懂女生間的小圈子有多重要…

    我被命運擊倒了 非常狼狽

    那個時候哪怕有人拉我一把 陪我一下 怎樣都好 只要別讓我孤身一人 別讓我被她們繼續嘲弄…那種眼光 我真的受不了 每次看見我都想哭

    無法接受上個月還對我言笑晏晏的好朋友今日冷眼相對

    我做不到那麼絕情 我只是難受 我不想呆在這裡

    後來就慢慢變好了

    陪我的不多 但是有

    然後遇見了新的朋友

    性格慢慢被打磨

    我還在成長

    就長成了今天這模樣

    還記得分開之後跟著高年級的人一起吃飯

    一個人問我,你怎麼不跟你班上的同學一起吃

    我回答不上來

    還記得我同桌跟我玩在一起後她原來的朋友說我,怎麼總是搶別人朋友啊

    我只是聽聽 相見還帶微笑

    要記得那些大雨中為你撐傘的人,幫你擋住外來之物的人,黑暗中默默抱緊你的人,逗你笑的人,陪你徹夜聊天的人,坐車來看望你的人,陪你哭過的人,總是以你為重的人,帶著你四處遊蕩的人,說想念你的人,是這個人組成你生命中一點一滴的溫暖,是溫暖使你遠離陰霾,是這些溫暖使你成為善良的人。

    我總是相信友情的。雖然人之間從來不純粹。

    但不會再那麼熱烈的愛一個人了。

    我痛過,我還記得。

  • 3 # 張跡林

    愛一個人為之瘋狂,所做的事不需要意義,只想她開心。

    在囊中羞澀的年紀,遇到了想要付出一生的人,奈何有心難捱歲之苦,唯有放手願各自安好。

    在大學的時候遇到了個誰長得不好但是卻很心動的女生,那時因為我大學第一期貪玩,掛了九科,她幫我補課重修。

    那時我們天天在一起每天上課我們總是坐在一起,一起聽課,一起開小差。

    下課的時候她幫我補習重修的課程,

    閒暇時我們就一起玩英雄聯盟,

    除了睡覺沒有什麼能把我們分開。

    有一次我們在一個奶茶店學習,我突然發呆的看著她,不知怎麼的突然忍不住就這樣強吻了她,那是我第一次強吻一個女孩,但是她似乎並沒有生氣,說“今天就到這裡”然後就沖沖的走了,這刻我 知道她是喜歡我的,那時真的好開心。

    就這樣兩人形影不離的過了四年,中間我有表白過幾次但是都被她拒絕了,她總是說沒畢業不能談戀愛。

    終於等到畢業了,我高興的衝到她面前說,“現在我們可以在一起了嗎”,她說“不能我們都還沒有穩定”。

    中間反覆表白了幾次,她都沒有同意,都是同樣的理由,

    後來我們都工作了,而且她也如我所願,和我在一起,

    原以為愛情是幸福的,不想它卻是瘋狂的惡狗,啃噬我的所有。

    社會遠沒有學校簡單,最重要的是讓我們體會到了什麼才是錢的意義。

    她家非常有錢(這是我之前並不知道的),而我自己卻是個囊腫羞澀的少年。

    她說要對自己好一些,生活品質不能將就,只有用的好,吃的好,玩的好才有動力去賺錢,

    她說的話我都不會去懷疑,

    為了跟上她的生活品質,除了每個月那可憐的4000塊的工作都用在和她的吃喝玩上,我還不停的透支信用卡,因為我不想讓人覺得我在花她的錢,只要是我們在一起我能掏錢的時候我都會掏錢。

    但是好日子不常在,奢侈的消費維持了一年,我的信用卡差不多都透支了,慢慢的我們見面的日子就少了,她身邊的陌生朋友越來越多,我們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少。

    慢慢的我忘記了自己在她什麼裡扮演 的是男朋友的角色,

    我心有不甘,深夜坐車到她上班的城市,我拿著花,拿著巧克力想要跟她合好,

    我拿起電話問她在幹嘛,她說在吃夜宵和一個同事,

    我知道是那個同事,

    就這樣我們結束了,我離開了充滿我們回憶的城市,獨自來到了深圳,開始了漂泊。

    那位我曾經為之瘋狂的人,如果你看到你應該會知道我是誰吧。

    在沒有我的世界裡,各自安好。-----------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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