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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環境裡有太多的人受錯誤的思潮影響,得了精神分裂症,他們的思維混亂,出現了幻聽,幻覺。整天大腦不得安寧。治療多年不見效。不能上班,不能工作。他們以後的養老該怎麼辦? 國家對這部分人有什麼好的拯救方法? 請大家推薦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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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我說精神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有一些精神疾病患者是有退休工資的(病退或者到年限退休),這一類患者往往在緩解期在家生活, 發病後在專業的精神專科醫院。或者真的嚴重到長時間處於發病期,無法正常生活,家屬會選擇醫養結合的精神衛生康復機構住院治療,各地政府也有相應的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患者也會有民政部門的補助。

    另外一部分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的患者,往往還會拖累家庭原本的經濟來源,確實難以支撐長時間住院治療。我接觸的這一類患者有的因病辦理精神殘疾證,然後依照政策,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和國家重性精神病補助及家屬護理費補助等等相關政策。成功辦理低保的患者,住院期間醫保報銷後,低保還會二次報銷,這樣患者自付部分已經非常少了。比如一名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在院期間可能花費7000元,其中醫保報銷4000~5000元,低保在剩餘自費中又進行二次報銷1500~2000元,這樣患者自費的部分可能只有200~300元。而患者本還有低保和其它生活補助,那麼患者在發病時需要住院治療的醫藥費基本上也就夠了,並不會給家庭帶來更嚴重的負擔。

    當然,也有一部分患者的病情特別嚴重,無法適應正常的生活,而且家人也沒有能力完成監護責任,沒有經濟力量給患者提供治療機會。這樣的患者,家屬也有選擇求助政府,放棄監護權,將監護權移交政府,由民政下屬的精神專科醫院提供基本的治療和看護。當然,這樣放棄患者的監護權,也就無法接患者出院了,除非再次恢復監護權。

    總的來說,對於精神疾病患者, 國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政策已經相對很完善了,如果真的無法監護患者,不要任由患者在外隨意遊蕩,因為這樣監護人也有連帶責任。求助基層政府,總還是可以解決問題的。

  • 2 # 來自基層58746208793

    國家對精神分裂症殘疾人有什麼補貼?低保申請要什麼條件?有檔案嗎?去社群申請,說要二級以上的殘疾證才能申請低保?三四級什麼也沒有?

  • 3 # 翰墨雲海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包括殘疾人在內一個都不能少。

    如果是一、二級重度精神殘疾,由政府財政代繳為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年滿60歲周時可以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金;按照重度殘疾人“單獨低保”政策,將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同時享受重度殘疾人生活困難補貼和護理補貼,讓殘疾人老有所養、共同分享改革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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