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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花花學姐

    多年前,林志玲帶著自己的畫作參加一檔綜藝節目。

    她畫的是張裸女圖。

    主持人問:“這畫的不是自己的裸像吧?”

    林志玲笑答:“如果你覺得是,它就是。”

    她接著補充道:“我覺得看畫的好處,就是在你自己的感知裡,你如果對那個畫有什麼樣的定義,絕對沒有對和錯。”

    如果把林志玲看作是一幅畫,我們又該怎樣去定義她呢?

    這似乎是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

    林志玲的形象太清晰了。

    美貌、高知、溫柔、得體,175的身高,34c的身材,女神這兩個字,彷彿就是為林志玲量身打造。

    小s曾說:“講到美的代表,大家開口閉口就是林志玲。”

    但太過明確的標籤,總是會讓我心生疑惑。

    我們看到的林志玲,是真實的林志玲嗎?

    我能想象出這樣的畫面:

    林志玲躲在那些屬於自己的標籤背後,帶著招牌式的微笑說:“如果你覺得我是這樣,那就是。”

    想著想著,林志玲的面目就變得模糊了起來。

    過分清晰的人設,像是一道迷霧,一直阻隔在大眾和林志玲之間,讓一切都變得不那麼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但迷霧是不可能消散的。想要對公眾人物的真面孔一探究竟,這個想法本就幼稚可笑,縱使我疑惑,也沒有太多辦法。

    只能霧裡看花。

    林志玲從出道伊始,給我的感覺就是兩個字:完美。

    她是個沒有破綻的人。

    這話聽上去可怕極了,像是給未來機械戰士的評語,但林志玲確實沒有破綻。

    她做事說話,永遠得體。

    你什麼時候見過林志玲說錯話呢?

    《奇葩說》上,何炅問林志玲:“你能接受男生的極限身高是多少?”

    林志玲微笑,問何炅:“你的身高是多少呢?”

    何炅答“172”,林志玲隨即說:“那我可以接受伴侶的極限身高就是172好了。”

    給足了何炅面子,又化解了棘手的問題。

    關於林志玲的身高,還有一件小事。林志玲和身高低於自己的人合影,總會半蹲,照顧他人的感受,似乎是志玲姐姐與生俱來的本領。

    我們看到的林志玲,彷彿從來都沒有遇到過困窘,不管應對什麼樣的狀況,她都溫和優雅,不慌不亂。

    林志玲說:“很多時候也會,不過我可以不讓大家看出來。”

    小s曾在《康熙來了》開林志玲的玩笑,說:“她沒說過別人的壞話,所以你知道她有多假了嗎?”

    有太多人覺得林志玲“假”。

    我倒覺得,認為林志玲“假”,其實是對林志玲很好的誇讚。

    沒人能知道什麼是“真”,她完美到“假”的地步,實在是厲害得可以,讓人佩服。

    我有時候會想,和過往的那些“臺灣第一美女”比起來,林志玲會不會顯得有些不夠個性?

    你看胡因夢、林青霞、蕭薔,都有種規則之外的美感,明豔或清麗,都似乎不可複製,也無從複製。

    但林志玲不同,她當然是美的,但她的美,似乎是標準化的,是可以雕琢出的,沒有破綻,似乎就成了她的破綻。

    後來我才意識到我的謬誤。

    林志玲身上的“標準化美感“,同樣無可複製。

    臺灣湧現過太多的“小林志玲”,卻沒有一個人真的變成了林志玲。

    林志玲的獨一無二恰恰就在於,她會讓你忽略她的獨一無二。

    驚人的平淡和安靜藏在她毫無攻擊性的外表下,一切都顯得是那樣的完美,那樣的無可挑剔。

    某種程度上,她是復古的。

    她似乎缺乏現代人所宣揚的個性與自我,在她身上,更多的是古代大家閨秀所具備的溫良恭儉讓。

    但小s說林志玲也會在夜店起舞,不醉不歸,你看,她當然也有自己的個性,卻從不張揚,只是安靜地做著人們眼中的志玲姐姐。

    這是一種偽裝嗎?

    其實我們大可不必去糾結於真偽。

    即使林志玲展露給公眾的一切都是偽裝,這種偽裝的結果,也是皆大歡喜的。

    沒有人因為林志玲的偽裝而受到傷害,有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滿座皆歡。

    討厭林志玲的人,說她做作。

    楊瀾採訪林志玲,問她:“很多人說,林志玲太嗲了,總是故意挑動幻想,你怎麼看?”

    林志玲說:“溫柔也是一種力量。”

    很多人都忽略了,林志玲最大的優點正在於她的職業感。

    她一直都努力地讓林志玲保持林志玲,這本身其實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林志玲年輕時拍庾澄慶《春泥》的mv,赤腳在爛泥裡奔跑,後來演《赤壁》,有場戲怕衣服褶皺,站了三個多小時都沒有坐下。

    你何時聽過林志玲半句怨言?

    她說,自己做模特的時候第一場走秀時非常害怕,一邊走一邊抖,但後來就好了。剛工作的時候,她常會哭出來,但哭出來之後呢?

    林志玲微笑著說:“隔天希望自己臉不會太腫,就再去工作。

    回首林志玲的成長,我們看到的不是一個女神的誕生,而是一個女人的鍛造過程。

    她當然是人,只是和太多明星相比,她堅強得多,有力量得多。

    但同時,她又沒有太多野心。

    有大毅力的人,往往有大野心,但林志玲沒有。

    2003年一夜成名的時候,林志玲已經快三十歲了。

    成名之前,她給蕭薔準備過衣服,是真正的小角色。

    她成名的方式,也充滿了意外。臺灣一個媒體曝光明星飯局作陪的價格,林志玲位列榜首,很多人疑惑,這個名不見經傳的模特,為何身價高過諸多明星?

    對此,林志玲說,是老天爺給她的運氣。

    成名之後,林志玲拍了很多廣告,又很快便主持了金馬獎,主持金馬獎,林志玲又得到了大導演的垂青,得以參演吳宇森的《赤壁》。

    順風順水。

    但林志玲無論如何也不能算是一個有天分的演員。

    戲演了一部有一部,美麗留下來了,觀眾卻記不住她太多角色。

    她也想過要突破,演《決戰剎馬鎮》,她自毀形象,留了短髮,做村姑打扮,卻依然不算驚豔。

    別人說她演技差,演技為零,她說:“可能因為我叫零志玲吧。”

    自知是很重要的美德。

    她從未豪言自己要拿影后,唱歌唱的不好,更是乾脆不涉足音樂領域。

    她知道自己美麗,便讓世人看到自己的美麗。

    對於她來說,如此就好。

    對於這個時代來說,如此很好。

    她說:“要做留存在別人記憶中的女人很重要。

    她當然會留存在一代人的記憶裡,因為她是林志玲啊。

    許知遠在《十三邀》裡這樣問林志玲:“東亞對女性的審美標準非常嚴苛,而你又是這個美的標準的一部分,這個東西困擾你嗎?”

    林志玲答:“這是時代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所以不困擾我。”

    後來,林志玲結婚了。

    她的丈夫,不是言承旭,不是邱士楷,不是豪門公子,不是天王巨星。

    她寫道:“我一直堅信,我要努力相信愛情,愛情有一天會眷顧於我。”

    女神帶著微笑,緩緩地走下神壇。

    依然溫柔而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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