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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奕心語xinyixi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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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書唸的婦人
想要孩子自願遵守規則,要這麼做:
舉辦家庭會議,全家商討透過規則。這樣做能讓孩子參與到對規則制定的討論中來,讓他感到自己也是規則的制定人。在會議期間,家長還可以向孩子表明制定規則是為了他的益處,而不是為了控制他。用家庭會議這種方式,能增加規則制定的儀式感,為將來遵守規則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礎。
嚴格遵守規則。不僅孩子要遵守規則,家長也要遵守。
如果規則制定看電視不能超過二十分鐘,家長卻一看電視就整半天,孩子是不服氣的。
當孩子耍賴不願遵守規則時,家長一定要守住底線。
家長堅持的時候要講究方法,態度溫柔而堅定。
比如孩子看了二十分鐘電視後,還想看。當你提醒他關掉電視時,他立刻哭鬧起來。
家長不要立刻揮起規則的大棒,而是要先運用同理心,說:“你是不是很想再看一會兒電視?是啊,正看到精彩部分,我也想再看一會兒呢。”
這個時候,孩子會軟化下來,媽媽可以接著說:“可惜咱們已經開會通過了規則,一次只能看二十分鐘。如果我接著看下去,我是不是破壞規則了?眼睛也會壞掉。”
這個時候,孩子已經明白了,想起當初制定規則的原因,即便有些不情願,也會配合地關掉電視了。
幾次下來,孩子發現沒有鑽空子的可能,也固化了規則是為了他的益處的意識,就會自願遵守規則了。
就像一個外星人來到了地球,孩子對掌管著他們的人際關係和身心健康的人類社會的各種規範和界限一無所知,因為沒有人教過他。他們必須不斷地學習和操練,經過嘗試、犯錯、反省、糾正等一系列的過程,來將這些規範和界限內化,幫助他們與這個現實的社會和平相處。
因此,犯錯是學習過程中一個必然和必要的步驟,但是,父母對於孩子違規行為的態度和反應,卻決定著孩子能否順利地渡過這一段學習過程,最終將這些規範和界限內化,學會與這個現實的社會和平相處。
1. 讓孩子體驗自己的選擇所帶來的自然結果。
故事1
幼兒園放學的時候,媽媽去接格格,發現格格正在看悠悠玩她新買的一套芭比娃娃。格格說:“讓我玩一會兒吧!”但是悠悠不同意。格格就說:“明天我給你帶最好吃的巧克力,是我爸爸從美國買回來的。”於是悠悠就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媽媽提醒格格:“你答應給悠悠巧克力的,別忘了!”格格開啟罐子才發現,只剩她最喜歡的一塊牛奶巧克力了。“這是我留著自己吃的,不能給悠悠,”格格說。“好吧,我尊重你的選擇,”媽媽說。
到了幼兒園,悠悠向格格要巧克力,格格隨口說,“巧克力沒有了,我明天給你帶牛軋糖吧!” 悠悠同意了。
第三天,格格又忘了給悠悠帶牛軋糖。悠悠很失望,也很不高興。後來,在戶外活動的時候,悠悠在開小汽車,格格說:“讓我開一會兒吧,我明天帶小馬寶麗給你玩!”悠悠說,“不要!你總是騙人,我才不相信你!”
遵守承諾是一項很重要的社交規則。而格格不遵守承諾的自然結果就是,失去了同伴的信任。透過讓孩子選擇,讓他們自由地犯錯,然後讓他們親身體驗自己的選擇和行為所帶來的自然的後果,可以有效地幫助孩子發展自控能力和責任感。
自然結果指在沒有成人干預的情況下,由於孩子的行為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結果。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中午貪玩不吃午餐,下午就會餓;如果下雨天不穿雨鞋,腳就會溼乎乎的很難受;如果用完膠棒不蓋好,膠就會幹了沒法用;如果你總是說話不算數,那麼朋友們就不再相信你。因果關係是生活中最基本的法則。
比起說教、懲罰等,親身經歷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對成人和兒童來說都是最為快速有效的學習方式。無需別人提醒或強制,我們誰都不敢對咆哮的狗、壺裡冒熱氣的水、滑溜溜的冰面和高高的臺階掉以輕心,因為我們可能曾經被咬過、燙過、滑倒或摔倒過。
當孩子違反規則或侵犯別人的界限時,就應該讓孩子體驗到不良行為的後果。把孩子從他犯錯的惡果中拯救出來是無益的,只能讓他繼續做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你這一次救他,下一次還是必須再救,你的拯救只是加強他的惡性迴圈罷了。
2. 讓孩子體驗自己的選擇所帶來的邏輯結果。
故事2
媽媽有事去張阿姨家,淘淘要跟著去,媽媽向淘淘告知一些規則,如不能打擾大人們說話,經過允許才能動別人家的東西等,淘淘答應了。但是到了朋友家,淘淘隨便亂翻別人的抽屜,還總是爬到媽媽身上問這問那,媽媽匆匆地和好友道別,平靜地帶著淘淘回家。第二天,媽媽去串門,淘淘又要跟著去,媽媽說:“今天不行。”淘淘問:“為什麼?”媽媽說:“因為你上次在張阿姨家翻他們的抽屜,還總是爬到媽媽身上問這問那,打擾我們說話,所以我決定不帶你。”淘淘說:“我保證這次一定乖乖的。”媽媽說:“下個星期我們可以再試一次,但是今天不行。”
在張阿姨家翻抽屜,打斷別人說話的邏輯結果就是,不能跟著媽媽去串門。邏輯結果不會自然發生,但是與孩子的行為有直接的聯絡。邏輯結果的設計和實施需要成人的協助,會讓孩子知道什麼樣的行為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雖然邏輯結果的發生需要成人的干預,但是,它具有客觀、非個人色彩和非報復的特徵,不同於懲罰。如果成人的態度堅定、友好而實事求是,沒有任何個人情感的投入,並不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聰明的父母設計的邏輯結果應該有以下特徵:
◆ 與孩子的行為有關。
例如:
l 不肯穿游泳衣的結果是:不能去游泳。“這裡的規定是必須穿著泳衣游泳,所以今天下午你只能做些別的事情了。”;
l 在馬路上輪滑的結果是:在短時間內,半個或1個小時,不能玩輪滑,而不是不準吃冰激淋。“你沒有遵守我們的約定在操場上玩輪滑,所以我認為你今天不打算玩輪滑了。”
l 玩沙子的時候故意把沙子撒在外面的結果是:負責把沙子掃進沙池,然而才能接著玩,而不是罰站。
l 不肯洗手的結果是:不能吃水果,而不是被罵懶惰或不乖。
◆ 非常尊重孩子。
雖然邏輯結果的發生需要成人的干預,但是,它具有客觀、非個人色彩和非報復的特徵,不同於懲罰。如果成人的態度堅定、友好而實事求是,沒有任何個人情感的投入,並不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例如:
l 在牆上畫畫的結果是:有一段時間內他將不能用蠟筆。“因為你沒有按規定在紙上畫畫,所以我覺得你還不知道使用蠟筆的正確方法,這個星期我會收回蠟筆。”而不是父母憤怒地大聲訓斥,然後把蠟筆扔進垃圾桶。
◆ 合理的、不過份的。
例如:
l 在暴曬的天氣下拒絕戴太陽帽的結果是:,而不是禁止出去玩。“看來今天你只能在樹蔭下玩了。”而不是“今天一天你都在家待著!”
l 如果因為看動畫片上床時間晚了的結果是:“哎呀,已經過了9點了,今天沒有時間講故事了。”而不是“這一星期你都不許看動畫片!”
◆ 及時的。
讓孩子以最快的速度體驗自己的選擇或行為所帶來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