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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梁1233

    給你孫子買房,當然,寫你孫子的名字了,也要寫你的名字,因為小孩子的性格不穩定,你要是全寫他的名字,他要是偷偷的把房子給處理了,你都不知道,房本上,你可以讓他佔80%,你佔20%的份額,這樣的話,他不會偷偷的把房子處理,等你孫子什麼時候成熟了?你再全給他也就所謂了,不知道我的回答能不能幫助到你,你自己要好好考慮一下。

  • 2 # 暗香浮動月影斑駁

    肯定應該寫你的名字,如果你願意也可以加上孫子的名字。我覺得這樣是沒什麼異議的。因為你是出資者,不寫孫子名字,可以給他使用,萬一哪天你後悔了還可以收回。寫他的名字更能體現你的誠意,萬一哪天后悔了也不至於一無所有。而且寫你的名字是理所應當的。

  • 3 # 明陽MY

    這個我建議你寫孫子的名字,也可以寫你的呀,不過以後過戶,或者說的遠一點,繼承的時候都需要一筆手續費和麻煩,畢竟你的初衷也是為你孫子買的,還有就是可以寫你倆的名字,不過這樣跟上面情況差不多,所以不建議考慮!說的不好勿噴,好的話望採納!

  • 4 # 百姓財金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一、給你孫子買房子,就是你拿錢,孫子住房子,那當然寫你孫子的名字,如果你孫子可以立戶。二、房子是你出的錢,如果你覺得願意 現在贈給你孫子這筆錢,那沒有問題。三、如果你害怕以後出現什麼無法預測的情況發生,那就讓你孫子給你打個借條,這樣,一旦出現什麼問題,你有收回房款甚至利息的權利。四、給孫子買房,說明你很有錢,那麼就不必要那麼算小賬,過多地考慮以後過戶費用問題,計較是否吃虧或者佔便宜,這種思想要不得。因為,誰也無法預料以後得事,如果你有顧慮,那就不要寫孫子名字,寫你自己名字就行了,然後現在立個遺囑給你孫子就行了,算計太多,顧慮就多,就沒有什麼快樂了,順其自然比較好。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

  • 5 # 房產老男孩

    如果你想給你孫子買房,可以考慮在房產證上把他的名字新增上去。

    為何這樣做,理由如下:

    其一,如果單獨寫你孫子年齡的話是不妥當的,你孫子因為年齡小,無法貸款。當然,如果你決定全款買房可以忽略此條。

    其二,考慮到這個房子是為你孫子購買的,如果不寫上你的名字,將來你兒子兒媳可能會把這套房子處理掉,因為他們是第一監護人!那時候也起不到給你孫子添置房產作為保障的目的。

    其三,如果把房子寫上你和孫子兩個人的名字,更有利於家庭的和睦,相信人情世故經歷得多的你會明白其中的緣由。

    綜上所述,房產證上寫上你和你孫子的名字是最佳選擇。

  • 6 # 愛交朋友的李小鵬

    孫子如果是未成年人,無法單獨立戶,需要寫其監護人名稱,同時將孫子明填上共有關係。如果以成年,看爺爺意願,可以將爺孫倆名字都填上,也可以填一個人的名字。不過未成人接受贈與情況下,其父母需要交納相應稅費滴。

    自從《新婚姻法》頒佈以後,這種房產糾葛就一直讓很多夫妻糾結,其實,買房時購房合同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 7 # 阿俊實拍看房

    孫子如果是未成年人,無法單獨立戶,需要寫其監護人名稱,同時將孫子明填上共有關係。如果以成年,看爺爺意願,可以將爺孫倆名字都填上,也可以填一個人的名字。不過未成人接受贈與情況下,其父母需要交納相應稅費滴。

    自從《新婚姻法》頒佈以後,這種房產糾葛就一直讓很多夫妻糾結,其實,買房時購房合同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 8 # 家在深圳李

    一:如果孫子還小,這就不好說了。誰知道十年後二十年後國家是什麼政策。如果最近也打算買房,那麼就是二套了。可能房貸利息高。如果有錢,任性。那就沒什麼影響

    二:孫子如果是未成年人,無法單獨立戶,需要寫其監護人名稱,同時將孫子明填上共有關係。如果以成年,看爺爺意願,可以將爺孫倆名字都填上,也可以填一個人的名字。不過未成人接受贈與情況下,其父母需要交納相應稅費滴。

  • 9 # 一紙家書

    這裡分兩種情況說明一下:一是您是“主動”樂意給孫子買房的,一是“被動”給孫子買房。

    主動樂意給孫子買房

    這種情況,是指您對孫子非常喜愛,就想著自己出錢給孫子買一套房。

    這種情況下,可以看出爺孫倆感情很好。那麼房屋產權人登記成孫子的名字,對爺爺來說沒有什麼風險。主要有幾個好處:

    1.費用上比較合適。一次性交易,短期內不會涉及到多次過戶的問題,費用比較節省。按照中國有關規定,只要房子每交易一次(不管是買賣、贈與還是繼承過戶),都要產生一系列費用。與其這樣,既然爺孫倆的感情在那兒擺著,乾脆一次性到位。

    2.產權人集中,產生的分割風險小。舉個例子,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為爺爺和孫子的名字。爺爺萬一哪天發生意外,那麼爺爺的子女就有可能繼承,弄不好就要在子女之間、子女和孫子之間產生爭端。如果產權集中到孫子身上,理論上孫子應該生存的時間更長,不會涉及到向上繼承、平輩跟子孫輩分房子的風險。

    3.可以作為孫子個人財產,其他人無權處置。這個房子相當於是爺爺贈與給孫子的,可以完全視同是孫子個人財產。房子的處置權由孫子個人決定,不需要他人參與。

    被動給孫子買房

    例如,孫子磨著讓爺爺買房、兒子攛掇爺爺給孫子買房等等,這種情況是指爺爺並非完全出於本意給孫子買房。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爺爺仍然答應給孫子買房,這裡面就需要做一些風險防範的措施:最好的方式是當成爺爺“借錢”給孫子買房。可以把購房款當成是“借給”孫子的,注意,必須要打一個借據。

    原因解釋一下:

    1.房子登記在孫子名下,依然是孫子的房子。但是,在錢上,爺孫之間形成了債務關係。假設今後孫子對爺爺非常孝順,到時候把借據銷燬就行了。

    2.如果未來產生什麼爭議,出資不會受到損失。注意,不僅指爺孫之間的爭議,例如孫子自己的婚姻出現問題等情況,都會導致房子產生爭議。一旦發生爭議,房子該怎麼處置還怎麼處置,但是債務同時也要承擔,這樣的話爺爺出的“錢”不至於打水漂或者部分流失。

  • 10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給孫子買房,也算是有錢人了吧?如果連自己的生活都顧不住,哪裡還有能力給孫子買房呢?

    你買房子是給孫子,那當然應該寫孫子的名字了。如果你的孫子還小,不夠18週歲,那就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你的名字加孫子的名字;或者兒子的名字加孫子的名字。也可以寫成很兒媳婦的名字加孫子的名字。這樣,等孩子長大以後,你們都已經老了,房子自然就歸他所有了。

    我買房子的時候,考慮到過戶的費用,就把房子的名字寫在了兒子的頭上。這樣,就不用考慮,把房產證寫上我們的名字以後,死了再過戶給兒子時,要掏的這些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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