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日上元節,我們現在習慣稱之為元宵節,作為新年的第一次月圓之夜,自古以來民間就形成了諸多慶祝風俗。在這一天傍晚到入夜,人們賞月祭月、點燈賞燈,過橋摸釘走百病,驅惡納福祈豐年。這些習俗,大多都與燈火有著密切的關係,這與上元節的由來有著密切的關係。
順時而生的民俗
任何一種民俗,都是順應四季變化而形成的。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時迭代,歲節合天道而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也隨著自然而變化。
上元節正處在年後的農閒時節,雨雪漸漸消融,全國大部分地區開始透露春天的氣息。從初一到十五,人們為過年而忙碌,而這也是進入春耕前最後的休閒時光,十五上元節一過,生活又進入週而復始、日復一日的狀態。
成書於南北朝時期的《荊楚歲時記》中記載:
這段描述中,包含了兩種與農事相關的祈福儀式,第一種是用豆子煮成的粥加上油膏塗抹在門窗之上,然後再插上楊樹枝,從而祈求門戶興旺、避免鼠患、五穀豐登;第二種是祭拜蠶神紫姑,祝福農桑。人們也會在此時,參加賽事集會等,準備各種用於農耕的物品。
雖然正月十五作為一種民俗,其存在的時間早於作為節日的時間。根據文獻資料,人們現在普遍認為上元節起源於漢代,《史記·封禪書》記載:“亳人謬忌奏請祭祀泰一神”,漢武帝不僅聽從了方士的意見修建祭祠,還規定每年正月十五日,從黃昏到深夜舉行盛大的燈火祭祀儀式。而且,漢制還規定:
也就是說,負責管制宵禁的執金吾從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日共放假三天,讓百姓自由活動。透過此舉,正月十五逐漸從單純祈求農事的民俗向舉國歡慶的節日轉型。
借力發展的節日
漢代所稱的“元夕”改為“上元節”,與道教信仰有關。“上元”來自於道教中所說的“三元”,即上元(正月十五)、中元(七月十五)、下元(十月十五),三元的日期與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的誕辰相對應。道教作為中國土生土長的信仰,在它的形成與發展中,吸收了許多民間的風俗習慣。
“上元”作為“三元”中最為重要的節日,從隋代開始每逢正月十五,從官方到民間都有燃燈、祭拜、祈福等活動。到了唐代,燃燈活動得到進一步發展,併成為祈福儀式中的重要環節,是夜,長安城自上而下逍遙自在,皇宮裡坊燈火通明。
除了道教,佛教的燈節也讓上元節“燈會”漸成規模。漢明帝就曾下令正月十五日在宮廷和寺院中“燃燈表佛”,初一、十五在佛教中本身就是重要節日,因此很容易與民俗相結合。到了唐代,正月十五的燈節活動已經成為定俗,詩人章碣有詩《上元夜建元寺觀燈呈智通上人》雲:
故宮元宵燈展
可見當時上元節寺廟燈會的盛景。上元節燈會還從長安擴散到更多的地方,比如在敦煌文書中,就有
來描繪正月十五燈會的熱鬧景象。由此可見,此時的正月十五,在民間習俗的基礎上,融合了道教、佛教的相關燈火儀式後,已經成為了一種極其盛大的慶典儀式,全國自上而下,每年都開始慶祝這樣一個特別的節日。
自上而下的慶典
民間節日無論怎麼發展,如果沒有官方的認可和參與,可能都會會夭折,因此上元節的發展和壯大,與皇帝與宮廷的參與有很大的關係,民間燈會和官方燈會,共同形成了盛大的元夕燈節。
從前文的論述中已經可以看到,無論是漢武帝,還是東漢明帝,對上元節慶典都極力支援。隋文帝時,雖然一度對上元節燈火加以節制,但民間此日活動仍舊盛行,有記載稱當時的京城和各州縣,每逢正月十五夜
隋煬帝與隋文帝對待上元節的態度截然相反,他不僅鼓勵慶祝,還調集民間藝人進城表演百戲,藝人多達萬八千,音樂聲綿延數十里,通宵達旦,大肆慶祝。到了唐代,雖然宵禁制度嚴格,但上元節是個例外。官方大力組織上元節慶典活動,將這一天變為全國歡慶的行樂之時,其規模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唐中宗年間,觀燈活動從正月十四一直持續到正月十六,
可見,時值上元佳節,唐中宗李顯和韋皇后身著便服,私訪古寺甚至裡坊,觀賞盛大壯觀的燈會,常在宮中的宮女也被允許出宮遊樂,人人賞燈賞月、嬉戲遊樂。
我們還能從唐詩中看到燈會的繁盛程度,“火樹銀花合”“花市燈如晝”“千門開鎖萬燈明”“月色燈山滿帝都”,可見當日城內燈火通明的景象;“白鷺轉花,黃龍吐水,金鳧,銀燕,浮光洞,攢星閣,皆燈也”各式花燈熱鬧非凡。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僅官方所制的燈就有5萬多盞,既有高達20丈的燈輪、燈樹,也有各式小型花燈,宮女們衣著綺麗,民間男女老少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長安城內歡歌暢玩、盡享歡愉。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
《長安十二時辰》的故事發生在唐玄宗天保三載,從對白中可以看到,此時人們已經用“燈節”指代了上元節這一稱呼。花燈也更加盛大,出現了高達150尺(約45米)的燈樓,其上懸掛著珠玉金銀,微風出過,還會發出叮叮噹噹的聲響,極富音律與韻味。影燈也讓觀賞花燈變得更有樂趣,影燈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走馬燈,燈內蠟燭產生的氣流帶動等圖案轉動,好似皮影戲一般,燈影人物活靈活現、旋轉不停。
長安城因為觀燈極度擁擠,甚至出現“有足不躡地浮行數十步者”,也就是說被擠到直接懸空的狀態。除了長安,其它地方亦是如此,洛陽城內“月光三五夜,燈焰一重春”、揚州“燈燭華麗,百戲陳設,士女爭妍,粉黛相染”、涼州也“燈影連旦數十里,車馬駢闐,士女紛雜”,可見各地都在歡度上元佳節。
以“燈火”為線索的《長安十二時辰》
正月十五從民俗為始,結合道教的上元、佛教的燃燈,讓民間遊藝逐漸向官方文化活動轉變,也使得上元佳節成為一個百姓、官員、皇家、宗教共同參加的盛大慶典,在這個演變過程中,“燈”“火”作為節慶儀式的載體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燈”“火”也在《長安十二時辰》裡成為貫穿始終的線索。
片頭角落裡有一位正在玩兒火把的藝人,緊接著就是著了火從空中飄落的燈籠;隨後,張小敬追捕身藏輿圖之人,一路到了長安城內祆教的聚居區,祆教即瑣羅亞斯德教,他們認為火即無限的光明,拜火是它們重要的儀式和職責;多個鏡頭中出現的卦辭上顯示的是“離卦”,其卦象為火,暗示著狼衛的放火計劃;還有陳參幫助張小敬破解的“闕勒霍多”即是末世火劫之意……凡此種種都是“燈”在明,“火”在暗,推動著劇情的發展。
上元節作為中國古代最熱鬧的一天,正好適合《長安十二時辰》劇情展開的需要,本劇的背景設定可以說是中國文化和現代影視結合的典範。
正月十五日上元節,我們現在習慣稱之為元宵節,作為新年的第一次月圓之夜,自古以來民間就形成了諸多慶祝風俗。在這一天傍晚到入夜,人們賞月祭月、點燈賞燈,過橋摸釘走百病,驅惡納福祈豐年。這些習俗,大多都與燈火有著密切的關係,這與上元節的由來有著密切的關係。
順時而生的民俗
任何一種民俗,都是順應四季變化而形成的。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時迭代,歲節合天道而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也隨著自然而變化。
上元節正處在年後的農閒時節,雨雪漸漸消融,全國大部分地區開始透露春天的氣息。從初一到十五,人們為過年而忙碌,而這也是進入春耕前最後的休閒時光,十五上元節一過,生活又進入週而復始、日復一日的狀態。
成書於南北朝時期的《荊楚歲時記》中記載:
“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先以楊枝插門,隨楊枝所指,仍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其夕,迎紫姑,以卜將來蠶桑,並佔眾事。”這段描述中,包含了兩種與農事相關的祈福儀式,第一種是用豆子煮成的粥加上油膏塗抹在門窗之上,然後再插上楊樹枝,從而祈求門戶興旺、避免鼠患、五穀豐登;第二種是祭拜蠶神紫姑,祝福農桑。人們也會在此時,參加賽事集會等,準備各種用於農耕的物品。
雖然正月十五作為一種民俗,其存在的時間早於作為節日的時間。根據文獻資料,人們現在普遍認為上元節起源於漢代,《史記·封禪書》記載:“亳人謬忌奏請祭祀泰一神”,漢武帝不僅聽從了方士的意見修建祭祠,還規定每年正月十五日,從黃昏到深夜舉行盛大的燈火祭祀儀式。而且,漢制還規定:
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曉暝傳呼,以禁夜行。惟元夕,金吾放夜前後各一夕。也就是說,負責管制宵禁的執金吾從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日共放假三天,讓百姓自由活動。透過此舉,正月十五逐漸從單純祈求農事的民俗向舉國歡慶的節日轉型。
借力發展的節日
漢代所稱的“元夕”改為“上元節”,與道教信仰有關。“上元”來自於道教中所說的“三元”,即上元(正月十五)、中元(七月十五)、下元(十月十五),三元的日期與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的誕辰相對應。道教作為中國土生土長的信仰,在它的形成與發展中,吸收了許多民間的風俗習慣。
“上元”作為“三元”中最為重要的節日,從隋代開始每逢正月十五,從官方到民間都有燃燈、祭拜、祈福等活動。到了唐代,燃燈活動得到進一步發展,併成為祈福儀式中的重要環節,是夜,長安城自上而下逍遙自在,皇宮裡坊燈火通明。
除了道教,佛教的燈節也讓上元節“燈會”漸成規模。漢明帝就曾下令正月十五日在宮廷和寺院中“燃燈表佛”,初一、十五在佛教中本身就是重要節日,因此很容易與民俗相結合。到了唐代,正月十五的燈節活動已經成為定俗,詩人章碣有詩《上元夜建元寺觀燈呈智通上人》雲:
“建元看別上元燈,處處迴廊鬥火層。珠玉亂拋高殿佛,綺羅深拜遠山僧。臨風走筆思呈惠,到曉行禪合伴能。無限喧闐留不得,月華西下露華凝。”故宮元宵燈展
可見當時上元節寺廟燈會的盛景。上元節燈會還從長安擴散到更多的地方,比如在敦煌文書中,就有
“同初入三春,新逢十五,燈籠火樹,爭然九陌之時,舞席歌筵,大啟千燈之夜”來描繪正月十五燈會的熱鬧景象。由此可見,此時的正月十五,在民間習俗的基礎上,融合了道教、佛教的相關燈火儀式後,已經成為了一種極其盛大的慶典儀式,全國自上而下,每年都開始慶祝這樣一個特別的節日。
自上而下的慶典
民間節日無論怎麼發展,如果沒有官方的認可和參與,可能都會會夭折,因此上元節的發展和壯大,與皇帝與宮廷的參與有很大的關係,民間燈會和官方燈會,共同形成了盛大的元夕燈節。
從前文的論述中已經可以看到,無論是漢武帝,還是東漢明帝,對上元節慶典都極力支援。隋文帝時,雖然一度對上元節燈火加以節制,但民間此日活動仍舊盛行,有記載稱當時的京城和各州縣,每逢正月十五夜
“充街塞陌,聚戲朋遊。鳴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獸面,男為女服,倡優雜技,詭狀異形”(《隋書·柳彧傳》)。隋煬帝與隋文帝對待上元節的態度截然相反,他不僅鼓勵慶祝,還調集民間藝人進城表演百戲,藝人多達萬八千,音樂聲綿延數十里,通宵達旦,大肆慶祝。到了唐代,雖然宵禁制度嚴格,但上元節是個例外。官方大力組織上元節慶典活動,將這一天變為全國歡慶的行樂之時,其規模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唐中宗年間,觀燈活動從正月十四一直持續到正月十六,
“(景龍)四年春正月乙卯,於化度寺門設無遮大齋。丙寅上元夜,帝與皇后微行觀燈,因幸中書令蕭至忠之第。是夜,放宮女數千人看燈,因此多有亡逸者。丁卯夜,又微行看燈。”可見,時值上元佳節,唐中宗李顯和韋皇后身著便服,私訪古寺甚至裡坊,觀賞盛大壯觀的燈會,常在宮中的宮女也被允許出宮遊樂,人人賞燈賞月、嬉戲遊樂。
我們還能從唐詩中看到燈會的繁盛程度,“火樹銀花合”“花市燈如晝”“千門開鎖萬燈明”“月色燈山滿帝都”,可見當日城內燈火通明的景象;“白鷺轉花,黃龍吐水,金鳧,銀燕,浮光洞,攢星閣,皆燈也”各式花燈熱鬧非凡。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僅官方所制的燈就有5萬多盞,既有高達20丈的燈輪、燈樹,也有各式小型花燈,宮女們衣著綺麗,民間男女老少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長安城內歡歌暢玩、盡享歡愉。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
《長安十二時辰》的故事發生在唐玄宗天保三載,從對白中可以看到,此時人們已經用“燈節”指代了上元節這一稱呼。花燈也更加盛大,出現了高達150尺(約45米)的燈樓,其上懸掛著珠玉金銀,微風出過,還會發出叮叮噹噹的聲響,極富音律與韻味。影燈也讓觀賞花燈變得更有樂趣,影燈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走馬燈,燈內蠟燭產生的氣流帶動等圖案轉動,好似皮影戲一般,燈影人物活靈活現、旋轉不停。
長安城因為觀燈極度擁擠,甚至出現“有足不躡地浮行數十步者”,也就是說被擠到直接懸空的狀態。除了長安,其它地方亦是如此,洛陽城內“月光三五夜,燈焰一重春”、揚州“燈燭華麗,百戲陳設,士女爭妍,粉黛相染”、涼州也“燈影連旦數十里,車馬駢闐,士女紛雜”,可見各地都在歡度上元佳節。
以“燈火”為線索的《長安十二時辰》
正月十五從民俗為始,結合道教的上元、佛教的燃燈,讓民間遊藝逐漸向官方文化活動轉變,也使得上元佳節成為一個百姓、官員、皇家、宗教共同參加的盛大慶典,在這個演變過程中,“燈”“火”作為節慶儀式的載體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燈”“火”也在《長安十二時辰》裡成為貫穿始終的線索。
片頭角落裡有一位正在玩兒火把的藝人,緊接著就是著了火從空中飄落的燈籠;隨後,張小敬追捕身藏輿圖之人,一路到了長安城內祆教的聚居區,祆教即瑣羅亞斯德教,他們認為火即無限的光明,拜火是它們重要的儀式和職責;多個鏡頭中出現的卦辭上顯示的是“離卦”,其卦象為火,暗示著狼衛的放火計劃;還有陳參幫助張小敬破解的“闕勒霍多”即是末世火劫之意……凡此種種都是“燈”在明,“火”在暗,推動著劇情的發展。
上元節作為中國古代最熱鬧的一天,正好適合《長安十二時辰》劇情展開的需要,本劇的背景設定可以說是中國文化和現代影視結合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