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建立御史大夫府為中央監察機構,在地方設定監郡御史。秦代中央監察機構的最高長官是御史大夫。秦代中央官制是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御史大夫是輔佐丞相的,可以代皇帝起草詔令,接受皇帝的差遣出使,處置一些軍國大事,當然也負責對百官進行監察和糾劾。
由於御史大夫要協助丞相處理朝政,所以監察的職能主要由御史丞和御史中丞去完成,其中御史中丞具體執行監察大權。御史中丞經常跟隨在皇帝身邊,負責監察朝中文武官員。
2、 漢:在中央設御史府的同時,增設丞相司直和司隸校尉為中央監察官,在地方設立十三部剌史,監察地方二千石長吏,並制定了第一個專門性的地方監察法規,給事中與諫議大夫等言官也已問世。
3、唐:在御史臺下設臺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確,互相配合,地方則分十道(後增至十五道)監察區,形成比較嚴密的監察網。諫官組織分隸中書、門下兩省,形成臺諫並立局面。
4、宋:設立諫院,臺諫職權開始混雜,趨向合一,地方監察設監司和通判,直隸皇帝。
5、 元:取消諫院,臺諫合一。地方設行御史臺,統轄二十二道監察區,每道設肅政廉訪使(提刑按察司),從而使中央與地方在監察機構上渾然一體。元朝還制定了一整套的監察法規。
擴充套件資料:
1、中國古代監察機構特徵:
(1)單線垂直。
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一個最明顯的特點就是,從中央(皇帝、君主)到地方的各級監察機構形成單線垂直(單線聯絡、單線領導)的相對獨立體系。這種以皇權為中心的監察體制確定了監察與行政(包括中央、地方、甚至是基層)的相對獨立與分離,中央、地方的監察機構與政府機構的相對分離,監察官員與政府官僚的分離。從而確保了監察權力的獨立運作,監察機構的上下一體,監察官員的高效行使權力。
(2)由皇帝任免。
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官員的任免全由皇帝決定。
1、秦:建立御史大夫府為中央監察機構,在地方設定監郡御史。秦代中央監察機構的最高長官是御史大夫。秦代中央官制是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御史大夫是輔佐丞相的,可以代皇帝起草詔令,接受皇帝的差遣出使,處置一些軍國大事,當然也負責對百官進行監察和糾劾。
由於御史大夫要協助丞相處理朝政,所以監察的職能主要由御史丞和御史中丞去完成,其中御史中丞具體執行監察大權。御史中丞經常跟隨在皇帝身邊,負責監察朝中文武官員。
2、 漢:在中央設御史府的同時,增設丞相司直和司隸校尉為中央監察官,在地方設立十三部剌史,監察地方二千石長吏,並制定了第一個專門性的地方監察法規,給事中與諫議大夫等言官也已問世。
3、唐:在御史臺下設臺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確,互相配合,地方則分十道(後增至十五道)監察區,形成比較嚴密的監察網。諫官組織分隸中書、門下兩省,形成臺諫並立局面。
4、宋:設立諫院,臺諫職權開始混雜,趨向合一,地方監察設監司和通判,直隸皇帝。
5、 元:取消諫院,臺諫合一。地方設行御史臺,統轄二十二道監察區,每道設肅政廉訪使(提刑按察司),從而使中央與地方在監察機構上渾然一體。元朝還制定了一整套的監察法規。
擴充套件資料:
1、中國古代監察機構特徵:
(1)單線垂直。
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一個最明顯的特點就是,從中央(皇帝、君主)到地方的各級監察機構形成單線垂直(單線聯絡、單線領導)的相對獨立體系。這種以皇權為中心的監察體制確定了監察與行政(包括中央、地方、甚至是基層)的相對獨立與分離,中央、地方的監察機構與政府機構的相對分離,監察官員與政府官僚的分離。從而確保了監察權力的獨立運作,監察機構的上下一體,監察官員的高效行使權力。
(2)由皇帝任免。
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官員的任免全由皇帝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