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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語情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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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貳一橙
順治遺詔是在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七,而順治帝駕崩是在初七當晚,時間點掐得如此之密,難怪會被懷疑遺詔遭到了篡改。
要知道順治遺詔是否被篡改,我們就需要從順治遺詔的內容來尋找一些蛛絲馬跡。
順治遺詔的內容,由傳位詔書變成了罪己詔順治一共給自己列了十四條大罪:
一:無德無能而繼承皇位;
二:先於母親孝莊去世,是為不孝;
三:父親去世時自己年幼,本該把孝心全部用於母親身上,可沒做到,又是不孝;
四:未能照顧好滿州諸王貝勒宗室;
五:重漢輕滿;
六:用人要求過嚴,導致國家流失人才;
七:不能及時撤換不合格的官員;
八:宮中用度過多,影響了官員的俸祿;
九:同樣是宮中用度過多,沒能照顧好百姓;
十:寵愛董鄂妃,對她及所生兒子的葬禮鋪張;
十一:過分相信太監,重蹈前明覆轍;
十二:懶,很少上朝,導致和大臣疏遠;
十三:自以為聰明,對大臣的建議聽不入耳;
十四:發現過錯沒能及時改正,導致錯誤越來越多。
以上述十四款罪名來說,我覺得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欲加之罪。當然這“罪”是順治皇帝強加在自己身上的,也有可能是當時順治已經病入膏肓,而沒有精力再去管遺詔內容了。首先第一條來看,這是官樣文章了,和“三辭三讓,然後登基”一樣,接下來兩點則都是不孝,不錯,順治和他母親孝莊的關係確實不好,尤其是在廢第一任皇后孟古青和疏遠第二任皇后阿拉坦琪琪格,以及寵愛董鄂妃上,順治和孝莊出現了不少的矛盾,但要說他不孝還不至於。
第四、五條有錯,順治並不重漢輕滿,反而在滿漢之間保持一個平衡,滿人有罪罰,漢人有功賞。
第六、七條似乎是對自己要求過嚴了,畢竟選拔人才這事不光是皇帝的事。
第八、九條同樣是要求過嚴,順治算得上是一個簡樸的皇帝,他廢除孟古青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自己尚節儉,而孟古青喜奢侈。
第十、十一條也是,身為皇帝,身邊有一個寵妃、一個寵監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至少他們還沒達到影響朝政的程度。
第十二、十三條有錯,順治親政後按禮部請求規定一月三次上朝,春秋兩季各舉行一次經筵。並且規定大臣百官:無論何事都要告訴自己。
第十四條和第一條一樣是官樣文章。
綜上所述,順治遺詔其實和順治本人的作為很不符合,不是高標準要求自己,就是與事實不符。而且順治在當天開始讓禮部侍郎王熙及內閣學士麻勒吉入養心殿撰寫遺詔,前後三次修改,當夜去世。
要知道順治當時已經病入膏肓了,對於這份擺明了指責自己的遺詔又怎麼可能如此用心的修改呢?按照正常的行為應該是寫一些場面話,然後帝位給誰就行了,不太可能會罵自己的。
而這份遺詔除去第一條後,首要的兩條都是說自己不孝,而這一點恰恰是順治最不願意提及的,所以這份遺詔很有可能是由孝莊下旨撰寫的。王熙和麻勒吉拿著根據孝莊意思寫好的遺詔去給順治看,順治覺得遺詔內容過於嚴重,不但罵自己還把自己愛的人都罵了,於是下令修改。
畢竟順治還是當朝的皇帝,老虎病了也還是老虎,王熙等人自然需要稍加潤色一下再拿去給順治看,結果一連改了三次,順治都不能滿意。可是當時順治已經快斷氣了,再不確定遺詔內容,難保孝莊就拿著原稿(也就是未修改的遺詔)去宣讀了。
權衡再三,順治選擇了一份罵自己比較輕的給王熙他們做最後的確認。也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這份順治遺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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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宋安之
整個順治遺詔就是一罪己詔,也不能說是被篡改了,更大的可能是真正的順治遺詔被毀了,然後就由著孝莊太后的意思寫了一份遺詔。
根據史書《東華錄》的記載來看,順治帝的遺詔由王熙和麻勒吉二學士所草擬的,然後順治帝諭令奏知孝莊太后宣示,經輔政四大臣同意以後才釋出的。
也就是說王熙他們寫好以後,並不是等順治帝駕崩然後宣告天下的,而是先交給孝莊太后看,再又四大輔政大臣觀看,才最終定稿的。
這其中遺詔被重寫都是有可能的。
根據王熙自著的《年譜》記載來看,這其中貓膩很深,但王熙只是隱晦的透露出些許蛛絲馬跡,卻並沒有敢直言說出,畢竟清朝的文字獄可不是鬧著玩的。
再說說順治帝遺詔內容,通篇都是自己各種罪過,共有十四罪,將自己罵的是狗血淋頭。
這是摘錄的遺詔部分內容:端敬皇后於皇太后克盡孝道,輔佐朕躬,內政修。朕仰奉慈綸,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厚。不能以禮止情,諸事太過,逾濫不經,是朕之罪一也。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國,亦因委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為戒。設立內十三衙門,委用任使,與明無異。致營私作弊,更逾往時,是朕之罪一也。
這其中有一罪是董鄂妃喪禮自己都認為是鋪張浪費,對不起國家,是一個大罪過。
這是很明顯的漏洞,因為順治帝為了董鄂妃是要死要活的,董鄂妃死後堅持追封其為皇后,自己又鬧著要出家當和尚,他怎麼可能認為自己對於董鄂妃的喪禮是鋪張浪費呢?
那麼為什麼順治帝的遺詔回被母親重新寫成罪己詔呢?
因為順治在位期間重用了漢人,有意打壓滿人,想透過這種方式來獨攬大權。
所以以孝莊太后為首的滿洲守舊集團自然不願意了,加上順治帝又大鬧著出家,實在太過分了,所以就將他的遺詔改為罪己詔了唄。
回覆列表
1.思想上
順治親政時,各種社會矛盾錯綜複雜,社會不安寧,於是,他努為推行教化,加強思想統治,他號召百姓尊孔讀經,提倡忠孝節義,在八旗中表忠孝節烈,樹立滿清傳統道德捍衛者形象,消除漢人對滿清統治的心理隔閡,緩和民族矛盾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2.政治上
重用漢人做官,積極推行寬鬆和招撫政策,對各地的反抗鬥爭不鎮壓以招撫來緩和階級矛盾。澄清吏治,選拔人才推行甄別之法,優勝劣汰,發閱其才,後觀其品,對各地官員進行考核,然後進行升降,便成為制度。
3.經濟上
鼓勵墾荒政策,推行屯田墾荒,對墾荒進行獎勵,實行房屋應行變價,士地照舊招佃的辦法,做到糧租兼收。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經濟的發展。
4.外交上
重視蒙藏的關係,同蒙古西藏建立關係。
從上面可看出,順治帝在治國方面還有許多清明之舉,還是一個明君。
順治帝后期,順治帝已染天花,發起高燒,躺在床上已經不支,於是深夜釋出口頭遺詔,遺詔立玄燁為太子,繼帝位,遺詔變為罪己詔,共列舉了自己十四條罪過,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而染漢俗,重用漢官而輕視滿臣,罪己詔自責自切,檢討自己從政以來的罪責,完全否定了他一生的光輝政績,於情於理來說,這是否是順治帝的本意或是他親自下的詔無人知道,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遺詔公佈前先奏知了皇太后,遺詔的起草者也對此事沒有說法。"公終身不以語人,世遂莫得而傳"。
所以,人們可以相信順治帝罪己詔公佈之前出自太后之意才得以宣佈,這罪己詔象是太后作為母親責備孑之言,而並非順治帝之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