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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玉的光彩

    武松殺潘金蓮並扯爛其身上衣服,武松作為衙門的都頭,深知法律。做出失手的假像。殺西門慶是兩人互相撕打致死,王婆自有衙門依法處理。所以不用自己動手,惹麻煩。

  • 2 # 郭大36

    耍問這,我來說說,首先武松是體制中人,對宋的法律略知一二,西門大官人那麼有錢,武松都告都不接案,指望官府是不可能的,而潘金蓮有太美,武松怕縣太爺看上美色,找個藉口關押佔為己有,比如一個弱女子經不住王婆的哄誘,和西門慶的恐嚇等,所以西門慶,潘金蓮都可能躲開法律的懲罰你,一個有錢,一個有色,而王婆是個沒錢,沒權的老太婆,沒有人為他出面而糟蹋法律,在說武松殺了兩人總得留個犯罪的證明自己並沒亂殺無辜,只有留下沒錢,沒人的王婆替自己開罪,官府為了法律不能被糟蹋又不能拿體制內的武松開刀,只有讓王婆騎木驢,最後問斬,。這就是武松殺西門慶,潘金蓮,不殺王婆的道理。。也只有在體制內工作的武松明白這道理。

  • 3 # 下乾上離

    回答這個問題應從兩方面進行分析。首先,武松殺西門慶與潘金蓮屬於“清理門戶”的行為。武二殺人的起因是兩人合謀毒死武松兄長武大郎,武松為兄報傷屬於家事。其行為符合中國幾千年來百姓所認可的“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法制觀念。武松為家事義憤而殺人,具有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

    其次,武松作為陽穀縣都頭,其熟悉大宋刑事法律,殺西門慶、潘金蓮事出有因,而王婆的行為則只能由官府作出評價。事實上,王婆死於剮刑,並且死前受刑極慘(騎木驢)。武松在動手殺人之前已經對整個殺人事件所帶來的後果作出了評估,並且採取了相應的應對措施(包括預先固定證據到之後的自首)。可以說,王婆的死亡結果,武松已作了預判。既然王婆不能活,又何必髒了打虎英雄之手,魯莽行事只會增加罪狀而受到刑律的制裁。武松的智勇雙全,可見一斑。

  • 4 # 十五歲學霸

    原因很簡單,西門慶有錢有勢,大宋朝的法律奈何不了他,縣太爺動不了他,而潘金蓮太美容易打動縣太爺色心法外開恩,所以武松為了不然這對姦夫淫婦逃過懲罰只能自己動手宰了他們。而王婆沒錢沒勢,縣太爺可以輕鬆搞定,所以武松沒殺她但是她也逃不脫騎木盧的命

  • 5 # 魔都魅影

    武松在哥哥死後明察暗訪,最終釐清了死因——潘金蓮謀殺親夫的犯罪事實,而背後有西門慶與王婆的指使。武松為了給哥哥報仇,動用私刑殺了姦夫淫婦。

    在行動之前,武松請了街坊鄰居一起見證,審問了潘金蓮和王婆,同時做了筆錄並讓畫押。有了充分的人證物證之後,武松讓潘金蓮和西門慶領了盒飯,但還是留下王婆作為活口,好讓她親口闡述供認三人犯罪事實。假如連同王婆一起宰了,官府會覺得殺人案只有旁證,還不夠嚴謹,怕萬一是武松買通人證。

    這段經典故事是《水滸傳》裡的”重頭戲”,為後面官府從輕發落武松、醉打蔣門神……做了鋪墊。當然,這些都是作者施耐庵精心杜撰的,創作於明朝初期。傳聞現實生活中明朝的確有個進士武大郎,曾任陽穀縣令,潘金蓮則是大家閨秀,名門淑媛,一直守身如玉,嫁給武大郎後,生下四子一女,夫妻恩愛。西門慶就是一個被武大郎治過罪的街頭小混混而已。很有意思吧,作者施耐庵在明朝批判宋朝,還借用了明朝時候的人名。

    —END—

  • 6 # 文史常青樹

    有理有利有節有度,是武松處理兄弟冤案的原則。

    武松有景陽岡打死老虎的力氣,更有圓融處理事情的智慧。

    西門慶和潘金蓮是罪魁禍首,是他們聯手殺死了武大郎。

    西門慶和潘金蓮偷情被武大郎抓個正著,他那一腳致武大郎重傷臥床不起。

    而潘金蓮借送藥給武大郎下劇毒砒霜,是致武大郎死的主要原因。

    武松是衙門都頭,深諳宋朝律例,女人偷人,按家法要浸豬籠,按國法要處極刑。她是逃不掉的。

    所以應首先解決西門慶。

    西門慶財大勢雄,很有根基,官府跟他走得近。所以務必一擊而中,不留後患。

    割下他的頭,可以震懾潘金蓮和王婆還有很多揺擺不定不肯作證的人。

    果然潘金蓮和王婆都全盤交代行兇過程,不識字的武松還叫何正卿全部記錄在案。

    再加上何九叔的酥黑骨頭和鄆哥的證言,這已成了鐵案。

    所以他隨之殺了潘金蓮。

    手刃兩個主謀後,他把書面證據、證人和協從王婆,交給了官府。

    他知道一定會判處王婆,而且親眼看見她上了木驢,處以剮刑。

    兄仇得報,仇人伏法,武松開始了漫長的解送生涯。

    武松在施耐庵筆下,可謂智勇雙全,這是為什麼重寫武十回的原因了。

  • 7 # 上頭派掌門

    前面幾段為梳理脈絡,對故事比較熟悉的朋友可以直接跳到最後兩段看答案。武大去捉姦,西門慶理虧,嚇得躲到了床底下。潘金蓮言語相激,西門慶才想起來自己有功夫,對付武大那樣的人更是不在話下,結果一腳踢過去。若是尋常人,不過腹痛一下而已,可武大短矮,結果正中心窩,當時就吐血倒地了。病床前,武大對潘金蓮“威逼利誘”,以他的受氣性格,潘金蓮若是回心轉意,這事也就過去了。潘金蓮的心思全不在武大身上,又自以為有了西門慶這個靠山,於是就把武大的話給西門慶和王婆說了。

    西門慶嚇了個半死,再次沒了主張。王婆給出了兩個選項:一是偷偷摸摸地“短做夫妻”;二是毒死武大,“長做夫妻”。西門慶稱讚王婆的妙計,色令智昏,選擇了後者。三人合力毒死武大後,西門慶又花錢收買何九。除掉了眼中釘,潘金蓮和西門慶終日纏綿,弄得人盡皆知。武松回來,見到哥哥靈位,自然是悲痛萬分。聽了潘金蓮的謊言,武松“沉吟了半晌,便出門去”,他換了孝衣,帶了尖刀,取了銀兩,買了米麵,帶了一個士兵再次回來了。

    武松猜測哥哥是被人害死的,禱祝一番,希望哥哥來託夢。武大真的顯靈了,武松的猜測被證實。接著,武松審潘金蓮,找何九,問鄆哥,報官府。人證物證俱在,不料縣官與西門慶有私,搪塞了一回。第二天,武松催逼縣官拿人,縣官反而把武松訓斥了一頓。武松是個明白人,決定自己動手。請來了街坊四鄰,武松手持尖刀,拿出了潘金蓮,指著王婆說:“高鄰休怪,不必吃驚。武松雖是粗鹵漢子,便死也不怕,還省得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逼潘金蓮和王婆招認後,武松殺了潘金蓮,又鬥殺了西門慶,之後提著兩顆人頭,押著王婆,帶著一干證人,去公堂認罪。武松雖粗不滷,得知哥哥的死訊,他悲痛過後,誓要弄清真相,併為此不計代價;弄清真相後,為了報仇,他同樣不計代價。若是沒有王婆,潘金蓮西門慶不可能成奸;沒有她的毒計,西門慶不敢動殺人之念,潘金蓮勢必回頭。王婆死有餘辜,武松完全可以殺了她。

    然而,武松沒有這麼做。若是殺了王婆,死無對證,縣官完全可以誣賴武松故意殺人。王婆也是個可憐人,雖然狠毒,但也是為了“棺材本”。武松兩番罵她“老豬狗”,殺老弱畢竟不是英雄所為。“有冤報冤,有仇報仇”,在武松的眼裡,潘金蓮是首惡,蒼蠅不叮無縫蛋,西門慶是次惡,王婆是“狗”,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他已經替哥哥報仇了,之後法辦,王婆同樣逃脫不了。

    縣官有意成全武松,殺潘金蓮被定性成過失殺人,殺西門慶被定性成鬥毆致死,若是他當時也殺了王婆,縣官就算想周全他,也沒有辦法。不殺王婆,武松展現了自己“仁義”的一面,加之哥哥含冤而死,作為受害者家屬叫天天不應,只得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報仇雪恨,周圍人同情他的遭遇,也敬佩他的行為。潘金蓮和西門慶為了滿足淫慾害死了武大,武松對王婆選擇了“不殺”,一對比,壞人更加該死,武松更加可赦。

  • 8 # 尋人參果者

    在害死武大郎的過程中,王婆是出主意者,而且力挺毒死武大郎的方案,為害死武大郎起到了關鍵作用,罪當被宰,但為了留下直接參與謀殺武大郎的證人,武松在已經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的情況下,不能再殺王婆。

    從事情的發展看,武松這麼做非常正確,在被押到濟州府再審的過程中,有活著的當事人王婆的作證,才讓陳知府對案情過程瞭解得清清楚楚,才堅定地向省院寫請求輕判武松,武松得以免了死罪輕判為刺配孟州。

  • 9 # 步武堂

    武松“鬥殺西門慶,手刃潘金蓮”在小說《水滸傳》當中是非常經典的一個獨立的故事,也是“武十回”當中的核心故事,武松這個人物在這個故事當中的心路歷程以及遭遇刻畫的淋漓盡致。

    武松是《水滸傳》當中的主角之一,水泊梁山的好漢們有一百零八位,都是有名有姓的,但是有故事的並不多,也就是那麼十幾個,武松就是其中之一,並且是很重要的角色。

    武松在得知自己的哥哥武大郎被嫂子潘金蓮和姦夫西門慶以及“拉皮條”的王婆合夥毒殺之後,武松在第一時間並沒有起“殺人報仇”的念頭,他選擇了“收集證據”告狀,這說明在這個時候,他對官府,對“朝廷法度”還是充滿信任和希望的。這與武松本人曾經得到過官府的“賞識”以及“論功行賞”的經歷有很大關係,甚至在武松“殺嫂為兄報仇”之後,武松對於在主流社會掙的一個“前程”還是非常熱心的。“武都頭”這個稱號讓他充滿自豪,甚至於超過了“打虎英雄”的美譽,在他看來打死個把老虎並沒什麼太值得誇耀的,能夠在衙門當差,能夠成為一個“有權有勢”的都頭,那才算是“有面子”。

    武松的哥哥武大郎是一個非常木納,老實甚至是窩囊的男人,這位矮小猥瑣的漢子有一個極賦侮辱性的外號“三寸丁谷樹皮”,這樣的一個男人,娶媳婦本來是非常難的,但武大郎的運氣似乎不錯,不但娶了媳婦,這個媳婦還是“風情萬種,貌美如花”。武大郎的媳婦叫潘金蓮,在嫁給武大郎之前是清河縣一位張姓大戶家裡的丫鬟,長得漂亮又風流的潘金蓮被張大戶看上了,要納為妾,潘金蓮大概是不甘心一輩子當張大戶的妾,所以“誓死不從” 張大戶惱羞成怒之餘,把潘金蓮“白送”給了醜陋猥瑣而又木納窩囊的武大郎,算是對潘金蓮的懲罰,這也是最終導致潘金蓮“紅杏出牆”的重要原因——哪個女子不喜歡風流倜儻又財大氣粗的“官人”呢。

    沒什麼機會的潘金蓮在清河縣因為“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受到了沒完沒了的騷擾,為了過個清淨的日子,兩口子搬到了陽穀縣,假如沒有武松尋兄,潘金蓮還是有可能平平淡淡的過一輩子,至少出軌的可能性會小一些。但是潘金蓮在遇到武松之後,似乎燃起了“非分之想”的烈火,但武松一盆冷水潑掉了潘金蓮的“美好幻想”,而武松對自己的這個嫂子的態度讓潘金蓮徹底的“破罐子破摔”。很快,在開茶攤的王婆的攛掇和誘導下,潘金蓮和西門慶勾搭成奸,王婆也如願以償的混了還算可觀的“棺材本”。

    潘金蓮和西門慶的姦情很快就被武大郎得知,如果在和武松團聚之前,估計即使得知自己的老婆有姦情,武大郎未必有膽子“捉姦”,但是自從有了在衙門裡當都頭的兄弟的撐腰,武大郎的腰桿子也硬了,他怒不可遏的去捉姦,但是卻被姦夫西門慶一個窩心腳踢下樓去,武大郎捉姦不成反而重傷在身,潘金蓮更加的肆無忌憚,對重傷的武大郎不管不顧,反而和西門慶明目張膽的“如膠似漆”了。

    看在眼裡的武大郎和潘金蓮談了一次,這次談話是武大郎被害的導火索,武大郎告訴潘金蓮:你好好伺候我,我的傷養好了,你的那些勾當我也就不追究了,但是如果你還是一意孤行的話,等我的兄弟回來了那就無法收拾了。潘金蓮害怕了,她不相信武大郎會“守口如瓶”,於是找西門慶和“王乾媽”商量主意,王婆出了一個很惡毒的主意——趁武松還沒回來, 先殺了武大郎 ,然後說武大郎“暴病而亡”——殺人滅口,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武大郎的命沒了,死的很慘也很冤。出差回來的武松無論如何也不相信自己的哥哥是“暴病而亡”,他對那個敢於“勾引”自己的嫂子極度懷疑。武松決定要徹查到底,當然,作為都頭,又有打虎英雄的名號,查清真相併不難。

    武松得知自己的哥哥武大郎並非“暴病而亡”的真相,並且拿到了“鐵證”以及找足了證人之後,武松首選“告官”,他相信在“鐵證如山”面前,那幾個謀殺他的哥哥的傢伙一定會“殺人償命”。但殘酷的現實告訴他,他看的很重的那個“都頭”的名頭, 在縣令面前其實不值幾個錢,財大氣粗的西門慶在縣令面前更有面子,當然,相對於武松這個“外來戶”來說,坐地戶西門慶的勢力顯然要比武松強很多。於是,武松的所謂人證物證在縣令面前就變得“證據不足”。殺了人的西門慶和潘金蓮還有王婆,有了縣令的庇護,似乎是武松也拿他們沒辦法。

    告狀無門的武松畢竟不是一個等閒之人,在看清了官府的貪婪和黑暗之後,武松選擇了自己動手解決問題,他首先邀請(強迫)街坊鄰居到哥哥家裡,名義上是感謝鄰居們對他哥哥的關照,實際上武松在哥哥家裡“私設公堂”,他要替官府“主持公道”。武松的這個舉動,或者說作者這樣的情節處理,其實就是宣揚了小說的一個主題——替天行道。

    在得到了潘金蓮和王婆的口供之後,武松在自己哥哥的靈前手刃潘金蓮,手段血腥殘忍,開膛破肚加上割下首級。武松之恨表現的淋漓盡致,武松的恨不僅僅是對潘金蓮的恨,更是對官府的仇恨。但是,武松很冷靜,他並未被仇恨衝昏頭腦,他留下了同樣歹毒,甚至是比潘金蓮更加可恨的王婆的性命,把王婆交到了官府,而他自己卻提著潘金蓮的人頭找西門慶報仇去了。

    既然官府做不到“殺人償命”,那就自己動手,潘金蓮和西門慶都必須死,而留著王婆就是留一個“活口”,一方面作為“人證”坐實潘金蓮和西門慶謀害自己的人親哥哥的罪行,也給自己“手刃仇人”的行為新增正義的砝碼。另一方面,武松並沒有和官府決裂的念頭,也就是說,他還是希望官府可以主持公道。所以他要王婆婆活下來,在武松看來,活著的王婆比死了更重要。

    潘金蓮必須死,西門慶也必須死,只有幹掉西門慶才能讓官府的老爺們徹底斷了從西門慶那裡獲得利益的念頭,同時,沒了西門慶,官府應該也樂見拿王婆開刀,有了王婆的口供,武松連殺兩人就明顯帶有替官府“懲辦兇手”的性質,同時,有了王婆的口供,武松為兄報仇而手刃仇人這,這既是3其實就是武松能夠在連殺兩人之後其行為得到了大部分市井百姓的讚賞。快意恩仇,替天行道並且是“打虎英雄”的武松在陽穀縣“威名遠揚”。在這個背景下,殺了人的武松並未選擇逃跑,武松選擇了自首。

    果然有王婆的證明,武松最終被判發配孟州,而王婆卻被官府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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