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可以透過非手術治療而保留腎臟,約74%獲得成功,腎臟損傷患者經過積極的保守治療和密切的臨床觀察,其中大部分患者病情可以漸趨平穩,血尿停止,腫塊縮小,併發症少,一般無重大後遺症,有效的保守治療,不僅可降低腎臟切除率,而且能有效地減少併發症。 非手術治療包括緊急處理和一般治療,緊急處理包括迅速的輸血,輸液,復甦。對嚴重腎損傷患者,即使血壓在正常範圍,亦應採取防止休克的治療,並密切觀察血壓、脈搏等生命體徵變化及腹部腫塊大小,血尿顏色等變化,對伴有休克的患者應在休克被糾正並處於穩定情況之後,儘快進行必要的檢查,以確定腎臟損傷的程度和範圍,便於選擇下一步的治療方案。 ⑴絕對臥床休息。臥床休息的時間,因腎臟損傷的程度而異,腎臟裂傷應臥床休息4~6周,2~3個月不宜參加體力勞動和競技運動。 ⑵止血、鎮靜:應立即給予有效的止血藥物,以減少繼續出血的可能,由於腎損傷出血引起腎周血腫、腎纖維膜及腎周筋膜受牽拉而出現腰部脹痛或出血進入集合系統,血凝塊引起輸尿管梗阻,出現腎絞痛。故腎損傷患者多有明顯的疼痛表現,而疼痛又會引起患者煩躁、不安、活動,進而加重腎臟出血。因此,應給予必要的鎮靜處理。 ⑶感染的防治及補液:應給予廣譜抗生素,預防感染,防止血腫感染形成膿腫,並注意補入足夠的能量、血容量,維持水、電解質平衡,及時補充機體在非常態下的代謝需要。 ⑷保持兩便通暢,嚴重腎損傷患者應立即給予保留導尿,一方面有利於觀察尿液顏色變化,另一方面能防止患者排尿時加重腎臟損傷。必要時給予緩瀉劑幫助患者通便。防止用力排便,增加腹壓,引起繼發性出血可能。 ⑸非手術治療的注意事項:①密切注意生命體徵變化,在腎損傷的非手術治療過程中,特別是第1周,應嚴密觀察患者血壓、脈搏、呼吸等生命體徵。②絕對臥床休息,對於防止再出血至關重要。③觀察尿液顏色變化,如果尿液逐漸轉清,區域性症狀逐漸改善,提示出血停止,若尿液突然轉清,而出現腹部疼痛加重。可能是血凝塊堵塞輸尿管所致。而不能盲目認為出血停止。④觀察區域性包塊大小,對於可觸及腫塊的患者,入院時及時給予標記腫塊範圍,並觀察其大小的變化。 腎損傷的大部分患者可以透過保守治療而獲治癒,但部分腎損傷患者應及時給予手術治療,否則會引起更嚴重的後果。對於保守治療的患者,在非手術治療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的變化,做必要的手術治療準備。在下列情況下應手術治療: ⑴開放性腎損傷或貫通腎損傷患者應急診手術,術中不僅需要修補損傷的腎臟,還應注意其他臟器的損傷情況以及有無異物的存在等; ⑵合併有胸、腹腔臟器損傷者; ⑶嚴重休克經大量輸血補液仍不能矯正或血壓回升的短期內又下降,提示有大出血可能者; ⑷非手術治療過程中,腎區腫塊不斷增大,肉眼血尿持續不減,患者血紅蛋白逐漸下降,短期內出現貧血者; ⑸靜脈尿路造影或CT增強掃描顯示造影劑明顯外滲等; ⑹經較長時期的非手術治療,仍反覆出現血尿或合併感染或繼發性高血壓等。 ⑴伴胰腺損傷:為了避免術後發生併發症,既往腎切除率高達33%。如處理得當,就能最大限度地保留腎組織。手術時應注意:①嚴密縫合腎臟集合系統,且張力不能過大;②將大網膜、筋膜或結腸置於腎和胰腺之間;③充分引流,而且兩個引流分別從不同部位引出。 ⑵伴結腸損傷:腎損傷與結腸同時損傷約佔全部腎損傷病人的2.5%,處理不當,極有可能發生感染性尿囊腫和腎周圍膿腫。目前所採取的處理原則:①75%由開放傷所致,故而積極手術探查。②術前影像學檢查難以對腎損傷做出分類時,應當剖腹探查,既可瞭解腎損傷的真實情況,又可使結腸損傷得到及時治療。③腎損傷的處理原則與通常無異,即便有糞便汙染依然如此,包括取除無生機的組織,止血、縫合集合系統、覆蓋創面,腎被膜不能應用時,可以大網膜片或腹膜片作覆蓋材料。結腸傷和腎臟傷較近者,應以大網膜片將其隔開。血管損傷者,並不因結腸傷而放棄修補。④放置引流。 ⑶伴腔靜脈損傷:這些傷員傷勢極其嚴重,往往由於致命出血而死亡。為了挽救病人生命,關鍵在於各級搶救成員從受傷地點起就應積極復甦,儘快送往附近醫院:一旦患者入院,在積極搶救休克之同時經腹進行探查,靠近腎門處切開後腹膜,直達腎蒂血管或腔靜脈,迅速控制出血,清理手術野,依據傷情給予修補。 ⑴腎部引流:腎損傷的病人早期手術常可達到完全修復的目的,引流只是作為整個手術的一部分。但在尿外滲伴感染、腎周血腫繼發感染、病情危重又不瞭解對側腎臟情況時,則只能單作引流術。如發現腹膜破裂,應吸盡腹腔內的血液和尿液,然後修補腹膜裂口,在腹膜外放置引流。引流必須徹底。引流不徹底常是腎周感染不能控制、大量纖維疤痕形成的原因。如能放置矽膠負壓球引流,效果最佳。術後引流至少留置7天,每日引流量少於10ml,連續3天后才能拔除。如腎臟損傷嚴重而患者處於危險狀態時,應用填塞法止血(大的出血點加以結紮);等待患者情況好轉時,再行腎切除術。 ⑵腎修補術或部分腎切除術:腎實質裂傷可用絲線縫合。修補集合系統裂口應用可吸收縫線,如墊入脂肪塊或肌肉塊可防止縫線切割。失去活力的破碎組織應清創。如無明顯感染,一般不必留置內支架或造瘻。創面應徹底引流。在平時的閉合性腎損傷,這些方法的療效是良好的。但在戰時有感染的貫通傷,結果多不滿意。因腎實質感染、壞死和晚期出血等常需第二次手術,甚或被迫切除全腎。 ⑶腎切除術:應盡一切力量保留傷腎。但腎切除術較修補術簡易,既能解除出血原因和感染來源,亦可避免再度手術和晚期殘疾的後患。在病情危重需行腎切除時必須證實對側腎功能良好後才能進行。至少應開啟腹膜,查清對側腎臟情況。腎切除適應於①無法控制的大出血;②廣泛的腎裂傷,尤其是戰時的貫通傷;③無法修復的腎蒂嚴重損傷;④傷腎原有病理改變且無法修復者,如腎腫瘤、腎膿腫、巨大結石和腎積水。腎錯構瘤易發生破裂出血,但屬良性。且腫瘤常為多發並可能侵犯雙腎,故應儘量爭取作部分腎切除。 ⑷腎血管修復手術:腎動脈是終末分支,結紮其任一支動脈即可致相應腎實質梗死。而腎靜脈分支間有廣泛交通,只要保留其一條較粗的分支通暢即不影響腎功能。左腎靜脈尚透過精索靜脈(或卵巢靜脈)和腎上腺靜脈等分支迴流。故可在這些分支的近腔靜脈端結紮腎靜脈主幹而不影響腎血液迴圈。因此,在腎靜脈損傷時左腎有較多的挽救機會。對沖傷引起的腎動脈血栓形成一旦經動脈造影證實即應手術取栓。文獻有報告傷後9天仍取栓成功的病例,故應積極爭取。動靜脈瘻和主動脈瘤應予修補,如在腎實質內則可行部分腎切除。 ⑸腎動脈栓塞療法:透過選擇性動脈造影的檢查注入栓塞劑可達到滿意的止血效果。常用的栓塞劑為可吸收的自體血塊和明膠海綿碎片。如先注入少量正腎上腺素溶液使正常腎血管收縮,可達到使栓塞劑較集中於受傷部位的目的。 目前國內外已可用冷凍的腎臟儲存液灌注腎臟並冷凍儲存72小時而不影響腎功能的恢復,故有可能經工作臺仔細修復傷腎後冷凍儲存,待病人情況穩定後再行植入髂窩。 ⑴持續或間歇性鏡下血尿。 ⑵傷口未全癒合或有尿瘻形成或反覆出現泌尿系感染。 ⑶形成腎周包裹形囊腫或腎性高血壓。 直接死於腎損傷的病例不多見。大多死亡病例是由於其它重要臟器(肝、脾、胰、十二脂腸等)的損傷所致。預防需要早發現早治療。
大多數可以透過非手術治療而保留腎臟,約74%獲得成功,腎臟損傷患者經過積極的保守治療和密切的臨床觀察,其中大部分患者病情可以漸趨平穩,血尿停止,腫塊縮小,併發症少,一般無重大後遺症,有效的保守治療,不僅可降低腎臟切除率,而且能有效地減少併發症。 非手術治療包括緊急處理和一般治療,緊急處理包括迅速的輸血,輸液,復甦。對嚴重腎損傷患者,即使血壓在正常範圍,亦應採取防止休克的治療,並密切觀察血壓、脈搏等生命體徵變化及腹部腫塊大小,血尿顏色等變化,對伴有休克的患者應在休克被糾正並處於穩定情況之後,儘快進行必要的檢查,以確定腎臟損傷的程度和範圍,便於選擇下一步的治療方案。 ⑴絕對臥床休息。臥床休息的時間,因腎臟損傷的程度而異,腎臟裂傷應臥床休息4~6周,2~3個月不宜參加體力勞動和競技運動。 ⑵止血、鎮靜:應立即給予有效的止血藥物,以減少繼續出血的可能,由於腎損傷出血引起腎周血腫、腎纖維膜及腎周筋膜受牽拉而出現腰部脹痛或出血進入集合系統,血凝塊引起輸尿管梗阻,出現腎絞痛。故腎損傷患者多有明顯的疼痛表現,而疼痛又會引起患者煩躁、不安、活動,進而加重腎臟出血。因此,應給予必要的鎮靜處理。 ⑶感染的防治及補液:應給予廣譜抗生素,預防感染,防止血腫感染形成膿腫,並注意補入足夠的能量、血容量,維持水、電解質平衡,及時補充機體在非常態下的代謝需要。 ⑷保持兩便通暢,嚴重腎損傷患者應立即給予保留導尿,一方面有利於觀察尿液顏色變化,另一方面能防止患者排尿時加重腎臟損傷。必要時給予緩瀉劑幫助患者通便。防止用力排便,增加腹壓,引起繼發性出血可能。 ⑸非手術治療的注意事項:①密切注意生命體徵變化,在腎損傷的非手術治療過程中,特別是第1周,應嚴密觀察患者血壓、脈搏、呼吸等生命體徵。②絕對臥床休息,對於防止再出血至關重要。③觀察尿液顏色變化,如果尿液逐漸轉清,區域性症狀逐漸改善,提示出血停止,若尿液突然轉清,而出現腹部疼痛加重。可能是血凝塊堵塞輸尿管所致。而不能盲目認為出血停止。④觀察區域性包塊大小,對於可觸及腫塊的患者,入院時及時給予標記腫塊範圍,並觀察其大小的變化。 腎損傷的大部分患者可以透過保守治療而獲治癒,但部分腎損傷患者應及時給予手術治療,否則會引起更嚴重的後果。對於保守治療的患者,在非手術治療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的變化,做必要的手術治療準備。在下列情況下應手術治療: ⑴開放性腎損傷或貫通腎損傷患者應急診手術,術中不僅需要修補損傷的腎臟,還應注意其他臟器的損傷情況以及有無異物的存在等; ⑵合併有胸、腹腔臟器損傷者; ⑶嚴重休克經大量輸血補液仍不能矯正或血壓回升的短期內又下降,提示有大出血可能者; ⑷非手術治療過程中,腎區腫塊不斷增大,肉眼血尿持續不減,患者血紅蛋白逐漸下降,短期內出現貧血者; ⑸靜脈尿路造影或CT增強掃描顯示造影劑明顯外滲等; ⑹經較長時期的非手術治療,仍反覆出現血尿或合併感染或繼發性高血壓等。 ⑴伴胰腺損傷:為了避免術後發生併發症,既往腎切除率高達33%。如處理得當,就能最大限度地保留腎組織。手術時應注意:①嚴密縫合腎臟集合系統,且張力不能過大;②將大網膜、筋膜或結腸置於腎和胰腺之間;③充分引流,而且兩個引流分別從不同部位引出。 ⑵伴結腸損傷:腎損傷與結腸同時損傷約佔全部腎損傷病人的2.5%,處理不當,極有可能發生感染性尿囊腫和腎周圍膿腫。目前所採取的處理原則:①75%由開放傷所致,故而積極手術探查。②術前影像學檢查難以對腎損傷做出分類時,應當剖腹探查,既可瞭解腎損傷的真實情況,又可使結腸損傷得到及時治療。③腎損傷的處理原則與通常無異,即便有糞便汙染依然如此,包括取除無生機的組織,止血、縫合集合系統、覆蓋創面,腎被膜不能應用時,可以大網膜片或腹膜片作覆蓋材料。結腸傷和腎臟傷較近者,應以大網膜片將其隔開。血管損傷者,並不因結腸傷而放棄修補。④放置引流。 ⑶伴腔靜脈損傷:這些傷員傷勢極其嚴重,往往由於致命出血而死亡。為了挽救病人生命,關鍵在於各級搶救成員從受傷地點起就應積極復甦,儘快送往附近醫院:一旦患者入院,在積極搶救休克之同時經腹進行探查,靠近腎門處切開後腹膜,直達腎蒂血管或腔靜脈,迅速控制出血,清理手術野,依據傷情給予修補。 ⑴腎部引流:腎損傷的病人早期手術常可達到完全修復的目的,引流只是作為整個手術的一部分。但在尿外滲伴感染、腎周血腫繼發感染、病情危重又不瞭解對側腎臟情況時,則只能單作引流術。如發現腹膜破裂,應吸盡腹腔內的血液和尿液,然後修補腹膜裂口,在腹膜外放置引流。引流必須徹底。引流不徹底常是腎周感染不能控制、大量纖維疤痕形成的原因。如能放置矽膠負壓球引流,效果最佳。術後引流至少留置7天,每日引流量少於10ml,連續3天后才能拔除。如腎臟損傷嚴重而患者處於危險狀態時,應用填塞法止血(大的出血點加以結紮);等待患者情況好轉時,再行腎切除術。 ⑵腎修補術或部分腎切除術:腎實質裂傷可用絲線縫合。修補集合系統裂口應用可吸收縫線,如墊入脂肪塊或肌肉塊可防止縫線切割。失去活力的破碎組織應清創。如無明顯感染,一般不必留置內支架或造瘻。創面應徹底引流。在平時的閉合性腎損傷,這些方法的療效是良好的。但在戰時有感染的貫通傷,結果多不滿意。因腎實質感染、壞死和晚期出血等常需第二次手術,甚或被迫切除全腎。 ⑶腎切除術:應盡一切力量保留傷腎。但腎切除術較修補術簡易,既能解除出血原因和感染來源,亦可避免再度手術和晚期殘疾的後患。在病情危重需行腎切除時必須證實對側腎功能良好後才能進行。至少應開啟腹膜,查清對側腎臟情況。腎切除適應於①無法控制的大出血;②廣泛的腎裂傷,尤其是戰時的貫通傷;③無法修復的腎蒂嚴重損傷;④傷腎原有病理改變且無法修復者,如腎腫瘤、腎膿腫、巨大結石和腎積水。腎錯構瘤易發生破裂出血,但屬良性。且腫瘤常為多發並可能侵犯雙腎,故應儘量爭取作部分腎切除。 ⑷腎血管修復手術:腎動脈是終末分支,結紮其任一支動脈即可致相應腎實質梗死。而腎靜脈分支間有廣泛交通,只要保留其一條較粗的分支通暢即不影響腎功能。左腎靜脈尚透過精索靜脈(或卵巢靜脈)和腎上腺靜脈等分支迴流。故可在這些分支的近腔靜脈端結紮腎靜脈主幹而不影響腎血液迴圈。因此,在腎靜脈損傷時左腎有較多的挽救機會。對沖傷引起的腎動脈血栓形成一旦經動脈造影證實即應手術取栓。文獻有報告傷後9天仍取栓成功的病例,故應積極爭取。動靜脈瘻和主動脈瘤應予修補,如在腎實質內則可行部分腎切除。 ⑸腎動脈栓塞療法:透過選擇性動脈造影的檢查注入栓塞劑可達到滿意的止血效果。常用的栓塞劑為可吸收的自體血塊和明膠海綿碎片。如先注入少量正腎上腺素溶液使正常腎血管收縮,可達到使栓塞劑較集中於受傷部位的目的。 目前國內外已可用冷凍的腎臟儲存液灌注腎臟並冷凍儲存72小時而不影響腎功能的恢復,故有可能經工作臺仔細修復傷腎後冷凍儲存,待病人情況穩定後再行植入髂窩。 ⑴持續或間歇性鏡下血尿。 ⑵傷口未全癒合或有尿瘻形成或反覆出現泌尿系感染。 ⑶形成腎周包裹形囊腫或腎性高血壓。 直接死於腎損傷的病例不多見。大多死亡病例是由於其它重要臟器(肝、脾、胰、十二脂腸等)的損傷所致。預防需要早發現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