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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棲鴻看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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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丹151014015
有相當一部分觀眾讀者都認為“寶玉捱打”純粹是“冤枉”的,當然是因為賈環向賈政老爺誣告寶玉對“母婢”金釧兒“強姦未遂”,其次是賈政老爺誤會了寶玉與琪官“純潔的朋友情誼”是在搞基友。賈政老爺因為賈寶玉不好好讀書進取,並且還學會了“男女通吃”所以才痛打了寶玉。最終還是賈母和王夫人出面“以死”和“出走”相逼,成功的阻止了賈政老爺繼續打寶玉,救出了被糊里糊塗的賈政老爺“冤枉”了寶玉來。
事實上,因為賈寶玉愛與丫頭們廝混“吃紅”、與賈珍薛蟠等人在外面吃喝玩樂惹出些事故來,被賈政老爺打罵也不至有一次兩次了。第三十四回薛蟠就因為母親妹妹誤會是他曝光了琪官之事為自己申辯,說到過去賈政老爺打寶玉時,賈母聽說事情與賈珍有些關聯,賈母居然將賈氏族長賈珍叫來臭罵了一頓。
然而,這一次賈府死一個“家生子”丫頭金釧兒當然不是重點,王夫人已經用五十兩銀子和薛寶釵的兩套新衣服當天就擺平了金釧兒的老孃老白媳婦,之後又將金釧兒的月錢給了她妹妺玉釧兒“發雙薪”。賈政老爺雖然顧及賈府的名譽,也不會那麼在乎“五十兩銀子”一條性命的“家生子”金釧兒姐姐吧?
這次“寶玉捱打”的重點,也不在於賈寶玉是不是跟薛蟠一樣的“男女通吃”。要知道薛大呆子也不過是在之後錯撩了“戲子”破落戶柳湘蓮捱了一頓拳腳罷了!而蔣玉菡與柳湘蓮不同是忠順王爺的家養男寵戲子,薛大呆子見了蔣玉菡十幾次都未敢上前搭話,賈寶玉卻惹得忠順王府上門向賈政老爺要人來了。
忠順王爺是政治實力派人物,兒子賈寶玉敢動“王的男寵”並非逗引得琪官失蹤了。得罪了忠順王爺,賈政老爺這個“從五品官”還要不要混了?賈母王夫人都說了“寶玉該打”只是覺得賈政老爺下手過重罷了,就連黛玉也哭腫了眼睛對寶玉說“你從此就都改了罷!”。
寶玉捱打之後,賈母賈政母子最終商量決定,賈寶玉從農曆五月初六起必須在大觀園裡一直呆到農曆八月之後方可出門。這也就是說,賈母老祖宗和賈政老爺決定要關賈寶玉三個多月的“禁閉”,不許寶玉再到外面去惹事生非了。這就是賈府向忠順王府做出的“贖罪”姿態呀!
賈寶玉自己雖然還對哭腫了眼睛勸他“你從此就都改了罷!”的林黛玉很嘴硬的說“你放心!我便是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可是自此以後,賈寶玉卻再也沒有犯過強行去摸“祖婢”鴛鴦姐姐脖子、強行非禮“母婢”彩霞姐姐被弟弟賈環燙壞臉、還有和金釧兒姐姐調笑“吃紅”這種幼稚可笑的“傻事”,也再沒有犯過“小國舅”寶玉敢動“王的男寵”琪官得罪了忠順王爺這樣的“大過”了。
賈寶玉不過是個比較其他紈絝子弟對年輕美麗的女奴僕丫頭們更加縱容、更加溫情關懷(所謂“意淫”)的豪門公子哥“富貴閒人”加無能“憤青”封建大家庭中的“鳳凰蛋”罷了!並非什麼反封建鬥士“高大全”正面人物,沒有任何必要為一個青春荒唐、不思進取、沉溺於“意淫”、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封建時代“小國舅爺”賈寶玉那麼買力的“洗白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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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不肖種種大承笞撻”寶玉捱打,是全書中矛盾最尖銳、衝突最激烈的情節之一。不僅賈政對親生兒子下了死手,而且一向母慈子孝的賈母與賈政之間,也公開衝突到“我倒有話吩咐,只是可憐我一生沒養個好兒子,卻教我和誰說去”,幾乎要斷絕母子關係。一向貌合神離的賈政王夫人夫婦,也到了“先勒死我,再勒死他,我們娘兒們不敢含怨,到底在陰司裡也得個依靠”,以死相脅的地步。
我們不禁要問,寶玉究竟做了什麼,惹得賈政如此生氣?寶玉這頓打,捱得是否冤枉?
賈政為什麼打寶玉,罪名是“在外流蕩優伶,表贈私物;在家荒疏學業,淫辱母婢等語”。概括起來,是這樣三項:與蔣玉菡結交;不愛讀書學習;“淫辱母婢”。
先說不學習,當然是過錯,但這是寶玉一向的習慣,還不至於引得賈政大怒。就算是加上“等語”,至多算火上澆油,而不是激怒賈政的主要原因。
“淫辱母婢”,當然是指金釧兒跳井之事。但是寶玉對金釧至多是有些“戀戀不捨”,想討她“在一處”。當初賈母給他的襲人、晴雯二婢,多半也是這樣來的。至少晴雯一直很清白,而襲人多少有點半推半就,甚至有人認為是她勾引了寶玉。這樣推算下來,即使真的金釧兒被派到寶玉屋裡服侍,也未必就會發生關 系。“淫辱母婢”,其實是虛妄的罪名。
之所以會把這樣的罪名放在寶玉身上,是賈環的誣告。賈環移花接木,把金釧兒因被逐而羞憤投井,歸結到寶玉“淫辱母婢”上去。賈政在氣頭上,“也不暇問”,直接就動了手。這個罪名,寶玉完全是冤枉。
再就是“流蕩優伶,表贈私物”了。蔣玉菡是優伶,是忠順王府的家伎,這都不假。但蔣玉菡與寶玉的初見,是在馮紫英、薛蟠的酒席上。如果說“流蕩優伶”,馮、薛二人又何嘗沒有“流蕩”?賈政當然不希望兒子跟這些人學,但也不至於非得打死吧?
與戲子結交,是貴族公子中的一種風尚。不能說這其中沒有色 情的成分,但也不過是人情之常。就像薛蟠被柳湘蓮打,是誤把柳湘蓮當成風月子弟,沒給他世家子弟的尊敬。換言之,如果真的是風月子弟,像蔣玉菡那樣的,薛蟠跟他“城外住一夜”、“替另喝一夜酒”,也是完全可以的。
賈家的規矩較嚴,寶玉又“萬千寵愛集一身”,在外過夜當然不行,但白天與蔣玉菡這樣的優伶結交,至多是不提倡,肯定不在嚴禁之列。而蔣玉菡結交的貴族少年中,也不止是薛蟠這樣粗俗下流之輩,還有像北靜王這樣地位崇高的。
流蕩優伶沒問題,表贈私物呢?寶玉把自己系的、襲人的汗巾送給蔣玉菡,當然是很不應該,問題是賈政並不知道這一節。而贈送扇墜,就更無所謂,扇墜也不是什麼“私物”。問題的關鍵,在蔣玉菡的紅汗巾子,繫到了——或者說是曾經繫到寶玉的腰裡。
這裡的汗巾子,不是望文生義的擦汗毛巾,也不是《金瓶梅》裡“搭頭”的汗巾子,而是繫褲子的褲腰帶。蔣玉菡贈汗巾,必須要寶玉的汗巾回贈,否則褲子就會掉下去。
但是,正常情況下,誰會想到交換褲腰帶這樣的社交行為?當初襲人抱怨:“我就知道,你又幹這些事”。如果只是送出一件東西,有什麼可抱怨的?襲人下意識地認定,寶玉幹了更加不堪的“這些事”,也就是色情方面了。
襲人這樣想,賈政在忠順王府長史官的引導下,又何嘗不是這樣想?當時的風氣,小旦往往兼營男風色 情業,而把小旦的褲腰帶繫到自己的腰間,還能讓賈政怎麼不往歪裡想?
賈府風氣敗壞,賈珍、賈璉等在外放蕩,但那都是成年人了。寶玉還未成年(與襲人的關係是暗地裡,賈政肯定不知道。賈政所知道的,是寶玉在大觀園裡與姐妹混居,是未成年人的待遇),已經在外、在家都涉及情色,並且男風女色兼收,這就叫賈政怒不可遏、竟欲殺之而後快了。
寶玉捱打,是一個誤會連著一個誤會,究其根底,實在是冤枉。賈政打兒子,也不是前世冤家,或者有虐待狂,而是真的被氣得受不了了。賈母與王夫人的干涉,又沒有說清原委,單純以勢壓人、以死相逼。——管的沒有弄清原委,只知道一味狠打;護的也沒有弄清原委,只知道無原則地寵溺。所以這次以後,賈政對兒子“也不敢管了”,寶玉也就往更加放蕩、更加隨性、更加從心所欲的路上走。
走在這條路上,風景是很好的。可惜生活不可能永遠是美好的風景。等到肅殺的嚴冬來臨,寶玉根本沒有任何應對的本領。那將是寶玉的,也是整個賈府的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