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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光明啟

    別人向你敬禮,不是你權力比別人大。

    別人向你點頭,不是你權力比別人大。

    別人向你鞠躬,不是你權力比別人大。

    是什麼?

    禮貌,禮儀。

    敬禮,你會回禮。

    點頭,你會還禮。

    鞠躬,你會致意。

    日本是君主立憲制,天皇是國家的象徵。國家的領導、管理、權力權責在首相府。天皇只是國家象徵,代表,形象,沒有實權,也不需權力,這是君主立憲制的約定,是封建社會向現代社會演進的一種結晶。典範是英國、日本。做的還需努力的是泰國。

  • 2 # hording

    多謝@悟空小秘書 邀請,其實之所以包括日本首相在內的所有官員都要對天皇鞠躬,原因就在於日本實行的是君主立憲制,天皇名義上是日本國家的象徵,是國家元首,對天皇鞠躬實際上是對作為國家象徵的天皇的尊重,實際上根據戰後日本和平憲法,日本天皇已經喪失了所有權力,根本不可能比首相和議會權力還大。類比一下英國,包括英國首相在內的所有官員在覲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時候,都要向女王表示敬意和日本人向天皇鞠躬是一個道理。

    首先,規定了當代日本天皇權力地位的日本國憲法是在盟軍對日佔領時期,由佔領軍當局制定的,而當時盟軍佔領軍當局正在對日本進行民主化改造,致力於消除日本軍國主義的根源,根本不可能保留日本帝國憲法(明治憲法)中規定的天皇的權力。日本投降後未來的政治體制其實早在1945年釋出的《波茨坦宣言》中就已經明確了,那就是

    日本政府將要解除在日本人當中恢復及加強民主傾向的所有障礙。言論,宗教,思想自由及尊嚴基本人權將會被確立。

    而只有當這些阻礙日本民主化的因素全部都被取消後,盟軍對日本的佔領才會結束,也就是說,

    當這些目標已達到及這裡建立了建基於日本人自由表達的意願而同時傾向和平及負責任的政府時,佔領的盟軍將撤出日本。

    正是根據《波茨坦宣言》,麥克阿瑟為首的盟軍佔領當局在佔領日本後,就開始了對日本的民主化改造。但事實上一開始盟軍佔領當局是希望日本自己進行改革,因此最開始是由時任日本首相的幣原喜重郎組織修憲,而幣原所組織草擬的憲法草案除了對明治憲法的個別詞句進行了修改後,基本上就是明治憲法的翻版。因此麥克阿瑟否決了日本政府自己的憲法草案後,改由佔領軍當局制定日本新憲法。最終新憲法草案於1946年2月份公佈,並在1947年5月生效。而由佔領軍當局所制定的這一部日本國憲法,這一憲法改變了原本的明治憲法所確立的君主專制與君主立憲相混合的政體,規定了日本是議會制內閣制國家,天皇是“國家和人民統一的象徵”行使儀式性的作用,從而確立了人民主權原則。而正是這一原則的確立,徹底剝奪了天皇曾經所擁有的權力,只保留了天皇的象徵性的、禮儀性的國家元首作用。

    明治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下的日本政治體制以及天皇在這一體制中的地位

    其次,日本國憲法下,天皇只起到象徵性角色,而不是明治憲法下的準絕對專制主義君主。明治憲法是建立在主權屬於天皇的基礎之上的,原因就在於明治憲法規定天皇萬世一系,其神聖血統是永恆不變的。具體來說,明治憲法第一條就規定

    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

    而第三條則規定

    天皇神聖不可侵犯。

    另外,第四條規定,天皇“總攬統治權”,第十一條規定,“天皇統率陸海軍”,這樣在明治憲法所確立的日本帝國體制下,天皇至高無上,擁有了對日本政府各個部門的最高權力。而正是由於在明治憲法下天皇的這種至高無上的角色,使得天皇在日本發動的對外侵略戰爭中,起著重要的、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戰後日本憲法突出強調了人民主權原則,否定了明治憲法中有關天皇“君權神授”的提法,並且將天皇規定為是“國家和人民團結的象徵”。在這種情況下,天皇雖然是承擔了大部分國家元首的功能,但是在日本國憲法中天皇幾乎完全是一種象徵性的角色,基本上喪失了與政府有關的權力。而且日本國憲法所確立的君主立憲制與一般君主立憲制政體還所有不同的是,日本天皇甚至不是名義上的政府首腦,也不是日本自衛隊名義上的總司令,天皇的角色明顯被限制為憲法中所規定的國家事務。

    日本國憲法(和平憲法)下的日本政治體制以及天皇在這一體制中的地位

    因此,當代日本天皇其實完全是一個象徵性的角色,基本上沒有實際權力,而包括日本首相在內的日本官員和日本人民向天皇鞠躬,實際上一是因為日本天皇在日本文化中的傳統角色與地位,二是因為日本天皇是日本的象徵。大家鞠躬是對日本天皇所代表的日本傳統與日本國本身的敬意,而不是因為日本天皇擁有多少權力。

    日本國憲法

  • 3 # 南雷霆峰

    這個問題其實沒有辦法按照法律條文的框框來回答,因為日本的法律是從時代形勢來改的。

    歷史上“明治維新”是確定了君主立憲制,但是反而加強了日本天皇的中央集權制,天皇的權力非但沒有被削弱,反而增強了。以前天皇是被控制在幕府將軍的手裡,“挾天子以令諸侯”啊!

    因此,二戰期間,天皇權力是很大的,至關重要的政策是“御前會議”決定的,包括侵華戰爭,與美國開戰,佔領東南亞,直至最後無條件投降,都有天皇的意志在裡面,戰時首相東條英機根本沒有這個權力。

    本來,在著名的“馬來之虎”山下奉文在東南亞大出風頭以後,日本陸軍本來想讓他當陸軍大臣。但是,山下奉文晉見天皇后,得不到天皇賞識,只好滾回菲律賓,直至敗在麥克阿瑟手下,當戰犯被麥克阿瑟報復處以絞刑。

    以此可見,日本天皇的權力還是很大的。只是因為在重大決策時,天皇故意含糊其辭,只是口頭傳諭,而不簽字。所以,戰犯清算時,加上保留天皇的停戰條件,裕仁逃過一劫。

    不過,在現在的“戰後憲法”中,日本模仿美國製度,天皇只有象徵意義,權力全在日本國會和以首相負責的內閣手裡了。沒有辦法,美華人刺刀頂著,能不透過嗎?

    現在是和平社會,日本經濟也很好,但是一旦經濟危機到來,戰爭降臨,日本軍國主義思想復活,加上日本是一個瘋狂的喜歡冒險的民族啊,誰能保證戰時法律又復活日皇的權力呢?

  • 4 # 芋頭170900173

    理論上說,天皇即國體,天皇和日本國是一回事。其他一億日本國民因為效忠天皇才成為日本國民(而不是反過來,天皇因為得到國民效忠而得以登基為皇)。日本二戰投降也是以不傷國體為條件。麥克阿瑟憲法,以天皇為日本國家象徵,實際是再次承認了這個國體。只是言辭變了下而已。

  • 5 # 何法師456

    天皇在日本歷史上,大多數時間都沒有掌權,甚至連待遇也沒有跟上,只是名義上作為國家宗教首領存在。二戰後天皇就更沒有權力了

  • 6 # 巴蜀天棒

    二戰時日本對天皇的效忠不是對權利的效忠,而是精神層面發自內心的死忠。這種死忠好比中國封建王朝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地步。沒有任何一個人有違背天皇旨意的想法,。對首相則不是,一不喜歡就可能暗殺,。首相權利很弱,天皇是神一般的存在,所有人都誓死效忠天皇,就連武士自殺都要向日本方向的天皇先瞌頭敬禮,和藏族朝聖一樣忠誠。二戰戰敗美國為改變日本人的這種恐怖死忠費了很多心,給日本製定憲法,以不審判天皇為條件解出天皇的權利,天皇只是像徵意義上的國君,不參與政治,政府首腦是民選首相,天皇已經沒任何實權,但日本國民還是愛戴天皇的。這和英國王室差不多,名義上英國國王也是加拿大和澳洲的君主,實際已經沒多大意義。在英國還有點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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