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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研究每一種藥物的效用,使讀者能得到正確的知識,並在臨床時準確地應用這些藥,李時珍除了大量查閱前人已取得的成就並加以利用外,他還對自己認為尚未研究清楚,或還存在疑問的地方,都認真負責地進行調查、研究、分析,最後才得出應有的結論。

    為了證實魚類有發聲的功能,他特地到海邊向漁夫請教學習,終於獲得了這方面的知識:漁人們總是認真傾聽水中的聲音,如果聲音如雷聲轟隆隆,這就是石首魚群來了;如果水中發出軋軋聲,那是黃顙魚群的聲音。

    為了證實獵人捕蛇的方法,並看看白花蛇身上的花紋的結構,他特地去拜訪獵人,並與獵人一同去捕蛇。他看到獵人在石南藤下面鋪上沙堆,等白花蛇爬過來盤在沙堆上,便用叉子把蛇捕住。他親自把蛇翻來覆去地看了一遍,證實這種蛇身上的確有24塊方格的花紋。

    古代有一本書叫《詩經》,在描寫一種細腰蜂的生活時,寫下這樣的詩句:“螟蛉有子,蜾蠃負之,教誨爾子,式殼殳似之。”這首詩說的是一種細腰蜂(蜾蠃),又叫做,自己不會繁殖後代,它總是到螟蛉這種昆蟲的窠裡,把螟蛉子銜到自己的巢裡,並且會念念有詞,不久就把螟蛉都變成自己的後代,變成小蜂,用這種方式來繁殖後代的。

    這段詩經故事,歷代有許多爭論:一種意見認為《詩經》所說的就是事實;另一種認為這是錯誤的,螟蛉不可能變成細腰蜂。在歷代本草學家中,也有這兩種意見在爭論。梁代的陶弘景主張後一種意見,而宋代的蘇頌則是前一派的擁護者。做為一個本草學家,如何解決這個爭端,證實和判斷哪一種意見是對的,李時珍採取認真的態度,親自到細腰蜂的蜂巢裡去解剖,開啟蜂巢。他發現:在蜂巢裡,有很小的小蜂,它們把螟蛉蟲咬住、撕碎,並且把蟲子嚥下去。原來,它們是在吃蟲子,把蟲子作為自己的糧食。李時珍說:我“屢破其房”,也就是不止一次地破開蜂房,來證實細腰蜂自身具有繁殖後代的能力,從而否定了《詩經》的說法。而古代把那些自己沒有孩子的人,向別人要個孩子撫養的義子,稱為“螟蛉子”的說法,當然也是基於錯誤的認識的。

    為了證實鉛對人體是有毒的,李時珍曾親自到鉛礦井,與工人一起下井採礦。他還看到採礦工下井以前,總是先吃許多肥肉、狗肉,並喝一些酒,然後才下井去採礦。礦工說:如果空著肚子下井,必然會中鉛氣的毒,日久就渾身癱瘓,面色發黃,貧血而死亡。李時珍把親自見到的情況記了下來。

    像這樣的記載,《本草綱目》多不勝數。過去好多本草學家都沒有這樣認真負責的精神,所以不是記得不確切,就是缺乏記載。李時珍在這方面大大超過了前代的本草學家。他記載了礦工常發生汞中毒,煤礦工人發生煤氣中毒的症狀都十分確切,這些在中國是最早的記載。

    然而,一部載藥1892種的大部頭的本草書,一個人是不可能樣樣都親自去實踐和試驗其功效的,更何況其中還有不少是域外、異國的物產,更無法去一一檢驗。對於這類問題,李時珍只好如實地加以記錄,並提出個人的見解和建議。

    如有一種藥叫麻勃,古書上說凡患疔瘡的人忌見到這種麻勃,如見了就會死去。李時珍對此表示懷疑。他說,不知為什麼這種病人不能見麻勃,這是“理不可曉”。

    古書上記載兩種植物,一種叫白龍鬚,一種叫萬纏草。這究竟是些什麼東西,李時珍自己根本弄不清,他知道這是古人有時故意給植物起的暗語,所以他說:“二樹名皆隱語,無從考證。”他不敢隨便亂猜,不懂裝懂。

    還有一種奇怪的說法,說金剛石是“鷹隼”把沙子吃進肚子後,然後由糞中排出,在河北的沙磧石間變化而成的;還有一種叫“撒八兒”的東西,是玳瑁這種動物遺精在水中,被蛟魚所吞食,經過多年才結成的……對這些稀奇古怪的東西,多數都是外國傳過來的說法,是無法肯定其真假的,李時珍只好說,這些事“無所徵詢”,但對它也不敢隨隨便便就加以否定,只好說“理外之事,容或有之”,也未可知,只好留待以後搞博物學的人進一步證實,再加以肯定或否定了。

    李時珍這種實事求是的精神,表現出一個自然科學家所應具備的高貴品質,很值得我們大家學習的。他的著作之所以有很高的科學價值,為人們所推崇,這也是其中的一條理由。

    為科學而獻身的勇氣

    從事自然科學研究,需要親身實踐,進行科學研究,才能取得第一手資料。在某些學科,親身的實踐有時是需要冒一定的風險的。例如搞化學試驗,有時會起火、爆炸等等,沒有犧牲精神和勇氣,是不可能取得真知灼見的。

    對一個本草學家來說,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

    李時珍曾經說過,要取得正確的知識,需要親自實踐,絕不能道聽途說。例如有一種藥叫蛇床,對男人、婦女都有補益作用,而且是比較普通易得之藥,但一般群眾不願用它,而隨便聽人介紹,捨近求遠另用它藥。李時珍批評這種做法是“賤目貴耳”,就是隻相信別人的話,而不相信自己親眼所見。又如一種叫的植物,歷代對它也有很多說法,他引述了歷代所說的、、、金蓮等不同說法,指出古代之所以這樣眾說紛紜,沒有一定說法,是因為他們“惟據紙上猜度而已”,這種主觀的猜度根本要不得,也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李時珍解決這種紛爭的辦法,是親自去實踐,“一一採視,頗得其真”,透過對每一種植物的採集,加以比較,才得到真實的結論。他對於那種胡亂猜度、道聽途說的做法,痛加批判,認為那種做法,不足以效法,“殊無指歸”。

    有些藥物的作用,需要親身去實踐,如他對鯪鯉(即穿山甲),曾經自己做過解剖,以觀察它是否真的是以螞蟻為食,結果發現這種動物胃中果然是充滿了螞蟻。他就是用這種親眼所見,親手所做來加以檢驗的,所以他的著作具有很高的科學性,道理就在這裡。

    更為可貴的是李時珍還以自己的身體去檢驗某些藥物的藥理作用。這是需要有獻身科學的精神才能做得到的。

    有一種叫羅勒子的藥物,據記載可以把眼睛中的異物移去,其功效究竟如何呢。是真是假,李時珍決定做試驗。他先用一個碗,碗中放些水,把羅勒子放在碗中,不多一會兒,羅勒子即吸水膨大,形成一層膜,這就說明了它在眼中也能把眼淚吸收起來,這層膜就會吸住異物,所以它確有這種作用。後來他還用自己的眼睛做了試驗,效果的確不錯。

    李時珍的獻身精神還不止此。用藥試眼,最多眼睛受病。他還曾試驗一種藥理作用極劇烈的曼陀羅花。曼陀羅花具有麻醉作用,飲用後有如酒醉,可以用來做麻醉藥,開刀做手術,都沒有問題。古書上曾經說過,曼陀羅花湯喝下去以後,人就會感到像酒醉一樣,不由自主地又笑又鬧,手舞足蹈。究竟是不是這樣,要喝多少才能達到麻醉的程度呢。當時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只有自己親身試驗,才能知道多少藥量合適。麻醉藥有一個特點,就是麻醉用量與中毒用量常常相差不多,也許就是一滴之差,多一滴即可使人中毒,而少一滴即有麻醉作用。李時珍深知,這個試驗不能在病人身上試驗。病人有病,已經很痛苦,身體也弱,不能再經受折騰,他決心自己親自飲藥試驗。

    他是知道用藥的危險性的,但為了把藥量藥性搞清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親自試驗了。藥量一點一點地加,他自己也以身體的感受來判斷用藥量,最後,他終於弄清了這種藥的用量,要達到“半酣”,也就是半醉的狀態,人就會不自覺地手舞足蹈,歡笑而不自主。

    李時珍成功了,他用自己的身體,把這種麻醉藥的用量弄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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