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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極爆冰

    為什麼要有愧疚感呢?首先你的想法就不對。戀愛就是愛就在一起不愛就分手,這是一件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你不愛他自然要分手,否則照你這麼說只要戀愛那麼就必須在一起嗎?

    感情這種東西愛就是支撐,都不愛了自然要分開。

    至於愧疚不愧疚的那就不要再談了,因為根本就沒什麼意義。

    戀愛有戀愛的責任婚姻有婚姻的責任,這是必須要承擔的責任。

    也就是說戀愛期間做的事情是正常的,就像婚姻之內做的事情都是正常的。

    這就像工作一樣學習一樣,你工作時做的事情就是應該的,你當學生學習也是應該的。

    那麼你辭掉了工作或者畢業了再說那時候做的不好有意義嗎?再去承擔工作和學習責任有必要嗎?

    你的身份已經不同了,你沒有必要也沒有資格去做那個時候你應該做的事情了。

  • 2 # 十點心情

    我也曾對彼此的感情,開始懷疑過,甚至放棄過,其實不是不愛,只是原來本來的ta,已經不是我們認識的彼此,開始膽怯,開始仿徨,開始懷疑自己的決定和對彼此的愛,所以你說的不愛,是真的不愛,還是淡了。如果不愛請你放手,哪來的內疚,如果還有一絲的內疚,你是否認識過自己的錯誤,有些東西,是你強加給對方的。

    一旦內疚出現,無外乎你對不起了對方,不要找堂而皇之的藉口,說一些不愛,說一些不是不愛,只是不合適,只是為了放下彼此,給對方一條活路,你的慈悲,是對自己的救贖,還是自己的罪惡,不想公佈與眾。對不起,讓我認可你的內疚,我不買賬,讓我可憐你的遭遇,對不起我做不到,是你開始褻瀆這份愛情,是你踐踏了彼此的信任,你說不愛,就是不愛了,說的那麼神聖幹嘛?

    陌生人,你看不到對方的辛苦,你看不到對方為你的付出,只為自己活著,你認為你的是愛嗎?難道不是索取,不是"敲詐"。對不起我不能苟同,再見,江湖不要相見!

  • 3 # 歐陽夕照

    我覺得應該從以下幾個角度分析:

    1.群體角度。相比男人,女人屬於弱勢群體,男人應該照顧女人。

    .心理角度。女人的依賴心理強,男人是女人的心理支撐。

    3.年齡方面。女人的青春更顯得比男人寶貴。因為女人的美好時光更短暫。

    4.感情方面。女人一旦陷進去很難自拔,傷害程度可以影響一生。

    從個人角度來講,男女分手,對女人傷害更大些。不管男人以前做的如何好,分手是都會覺得有所欠缺和內疚。

  • 4 # 莫莫情感

    你為什麼感到愧疚?我想問你個問題:你是因為什麼不愛他了?

    首先分析一下,你因為什麼不愛他了,大致有幾種情況:

    1,在一起時間久了,沒有了當初的新鮮感,生活的激情被柴米油鹽磨滅的差不多了。而你這時候對面前這位男生也沒有了愛,生活一點點改變了你們。

    2,男生的家庭情況影響導致你不愛他了,可能是因為父母,也可能是因為其他原因。

    3,你對這位男友失望了,你在男友身上看不到未來的希望,看不到自己的以後,或者覺得自己的生活得不到改善,也就是說你覺得他以後也就這樣了,給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4,你喜歡上了比這位男友跟優秀的人。

    那麼接下來就可以分析你為什麼愧疚了。

    如果是在一起時間久了,那麼兩個人的生活方式包括人生價值觀都會變化,這個時候,你們不合適了,那麼分手也無可厚非,不是所有的戀愛都要結婚。在想起來男友這麼長時間對你的照顧和愛,你覺得不忍心,所以愧疚。

    男友的家庭也可能導致你不愛他了,那麼你會覺得這不是男友的錯,這時候你也會愧疚。如果你是因為喜歡上了比他更優秀的男孩,那麼這時候的你是最愧疚的時候。因為在男孩可能最難熬的時候你拋棄了他,所以你心裡愧疚,覺得對不起他。

    不管怎麼樣,愛就是愛了,不愛也就是不愛了,或許沒那麼多理由,希望你以後可以找到適合的男孩一直愛下去,而不是傷害。

  • 5 # 北巷煙雨

    分手之後,總會有所失落,這是人之常情,尤其主動提出分手的人,更是不由自主的產生內疚感,總是覺得自己對不起對方,其實這也是一種善良的表現,至少說明你還有良心,是個有感情的人。

    任何一方主動提出了分手,都是在無形地指責對方的不是

    “我們不合適”、“你不懂浪漫”、“你太摳門了”,這些都曾是分手的理由,既然是分手,就會找一個理由,誰主動提出來,就表示他/她對另一方不滿意,說白了也是在指責對方。

    這種指責並不是完全在理,有時候也出於無奈,說白了就是自己想分手,但找不到合適的理由,於是就只能“雞蛋裡挑骨頭”,編造一個原因強加給對方,這時只要還有一絲良心,就會感到不安,愧疚。

    這一點我在戀愛的時候深有體會。

    戀人分分合合很正常,記得有一次鬧矛盾,他沉默不說話,我實在忍受不了,就提出分手,他倒是也沒有過多的挽留,於是就這樣兩個人散夥了。

    那天晚上我很久都沒有睡著,總是在想以前的事,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他對我如何,我對他如何,其實事兒並不大,就是一點瑣事而已,當時也是一時衝動,做了不該做的決定,突然間很後悔,而且很內疚,不停地責怪自己,為什麼那麼傻,退一步能怎麼樣,為啥非要那麼固執,斷送了這段感情,再接著就很傷心,哭了大半夜。

    所以主動提出分手的人,那一刻是非常氣憤的,是沒有理智的,看似果斷,實際卻不然。

    感到內疚的時候,因為你承認這段感情,並對此抱有希望,然而最後終止它的還是自己,這種失落感會讓自己如墜崖一般

    問題中你說“不愛了”,提出分手,但現實中哪有那麼快結束的感情,說不愛就不愛,即便是男人做了天大的壞事,女人在分開那一刻仍然是滿含熱淚,心如刀絞。

    說“不愛”,恰恰證明你“愛過”,既然愛存在過,那就一定會在兩人心裡的最深處紮下根,然後發芽成長,想要用一句“不愛了”就可以斬斷情節,不可能,樹可以砍了,但根系還在泥土裡,就是這個道理。

    很多分過手的情侶,最後複合的機率超過九成,他們都表示在分手後的日子裡感到內疚、不安、失落和傷心

    因為分手感到內疚,是一種對感情的負責任態度。

    感情就好像工作、生活,長時間接觸一個人,共同為了完成一件事(結婚)而努力,彼此產生感情,隨著感情越來越深,就會發現自己屬於彼此,不再願意分開。後來迫於某種原因,致使自己在愛的付出上明顯減少了,最後發現自己不愛對方了,於是提出分手,但過往的種種,依然揮之不去,你們曾經一起努力、一起生活、一起追捉、一起織夢,即使最後不愛了,但這種慣性是不會短時間內消失的。

    最後我想簡單的建議你幾句:

    1、內疚是一定的,你肯定還心有餘悸,如果可以挽回這段感情,現在回頭還來得及;

    2、你說不愛了,提出分手,那你還記得當初為啥愛嗎?如果還記得,那就爭取屬於你的愛,不更好嗎?

    3、走到一起不容易,一起經歷時光更不簡單,矛盾、問題會有的,但不能自欺欺人,掩耳盜鈴,逃避終歸不是解決之道。

    為了屬於你的那段感情,請不要輕易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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