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堯(1679-1726),字亮功,號雙峰,中國清朝軍事人物。漢軍鑲黃旗人,同進士出身清代康熙、雍正年間人,進士出身,官至四川總督、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還被加封太保、一等公,高官顯爵集於一身。他運籌帷幄,馳騁疆場,曾配合各軍平定西藏亂事,率清軍平息青海羅卜藏丹津,立下赫赫戰功。雍正二年(1724)人京時,得到雍正帝特殊寵遇,真可謂位極人臣。但翌年(1725年)十二月,風雲驟變,他被雍正帝削官奪爵,列大罪九十二條,於雍正四年(1726年)賜自盡。 失寵獲罪的原因擅作威福 年羹堯自恃功高,驕橫跋扈之風日甚一日。他在官場往來中趾高氣揚、氣勢凌人:贈送給屬下官員物件,“令北向叩頭謝恩”;發給總督、將軍的文書,本屬平行公文,卻擅稱“令諭”,把同官視為下屬;甚至蒙古扎薩克郡王額附阿寶見他,也要行跪拜禮。 對於朝廷派來的御前侍衛,理應優待,但年把他們留在身邊當作“前後導引,執鞭墜鐙”的奴僕使用。按照清代的制度,凡上諭到達地方,地方大員必須迎詔,行三跪九叩大禮,跪請聖安,但雍正的恩詔兩次到西寧,年羹堯竟“不行宣讀曉諭”。 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進呈其出資刻印的《陸宣公奏議》,雍正打算親自撰寫序言,尚未寫出,年羹堯自己竟擬出一篇,並要雍正帝認可。年羹堯在雍正面前也行止失儀,“御前箕坐,無人臣禮”,雍正心中頗為不快。 結黨營私 當時在文武官員的選任上,凡是年羹堯所保舉之人,吏、兵二部一律優先錄用,號稱“年選”。他還排斥異己,任用私人,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以陝甘四川官員為骨幹,包括其他地區官員在內的小集團。小說《兒女英雄傳》所寫紀縣唐實指年羹堯,說他是經略七省的大將軍,“他那裡雄兵十萬,甲士千員,猛將如雲,謀臣似雨”。這些都是藝術上的誇張,與實際情形有很大的出入,但也說明年羹堯的勢力之大。 許多混跡官場的拍馬鑽營之輩眼見年羹堯勢頭正勁、權力日益膨脹,遂競相奔走其門。而年羹堯也是個注重培植私人勢力的人,每有肥缺美差必定安插其私人親信,“異己者屏斥,趨赴者薦拔”。比如他彈劾直隸巡撫趙之垣“庸劣紈絝”、“斷不可令為巡撫”,而舉薦其私人李維鈞。趙之垣因此而丟官,於是轉而投靠年羹堯門下,先後送給他價值達20萬兩之巨的珠寶。年羹堯就借雍正二年進京之機,特地將趙帶到北京,“再四懇求引見”,力保其人可用。遭年參劾降職的江蘇按察使葛 繼孔也兩次送上各種珍貴古玩,年羹堯於是答應日後對他“留心照看”。此外,年羹堯還借用兵之機,虛冒軍功,使其未出籍的家奴桑成鼎、魏之耀分別當上了直隸道員和署理副將的官職。 貪斂財富 年羹堯貪贓受賄、侵蝕錢糧,累計達數百萬兩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頓吏治、懲治貪贓枉法是一項重要改革措施。在這種節骨眼上,雍正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關於雍正為何殺年羹堯,史學界向來有爭論。有人說是因為年想造反,又有人說年羹堯當年參與了雍正與諸兄弟的皇位之爭,雍正這樣做是殺人滅口。我們不妨分析一下這些說法: 第一種觀點 認為年羹堯的死是因為他自立為皇帝。乾隆時學者在《永憲錄》中提到:年羹堯與靜一道人、佔象人鄒魯都曾商談過圖謀不軌的事。有的學者也持此說,認為“羹堯妄想做皇帝,最難令人君忍受,所以難逃一死”。而《清代軼聞》一書則記載了年羹堯失寵被奪兵權後,“當時其幕客有勸其叛者,年默然久之,夜觀天象,浩然長嘆曰:不諧矣。始改就臣節”。說明年確有稱帝之心,只因“事不諧”,方作罷“就臣節”。其實這種說法是沒有充分依據的。 在封建時代最注重名分,君臣大義是不可違背的,做臣子的就要恪守為臣之道,不要做超越本分的事情。 年羹堯的所做所為的確引起了雍正的極度不滿和某種猜疑。年羹堯本來就職高權重,又妄自尊大、違法亂紀、不守臣道,招來群臣的側目和皇帝的不滿與猜疑也是不可避免的。雍正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又喜歡錶現自己,年羹堯的居功擅權將使皇帝落個受人支配的惡名,這是雍正所不能容忍的,也是雍正最痛恨的。雍正並沒有懼怕年羹堯之意,他一步一步地整治年羹堯,而年也只能俯首就範,一點也沒有反抗甚至防衛的能力,只有幻想雍正能看著舊日的情分而法外施恩。所以,他是反叛不了的。雍正曾說:“朕之不防年羹堯,非不為也,實有所不必也。”至於年羹堯圖謀不軌之事,明顯是給年羅織的罪名,既不能表示年要造反,也不能說明雍正真相信他要謀反。 從年羹堯來看,他一直也是忠於雍正的,甚至到了最後關頭也一直對雍正抱有很大幻想。 在被革川陝總督赴杭州將軍任的途中,年羹堯幻想雍正會改變決定,因而逗留在江蘇儀徵,觀望不前。結果這反使雍正非常惱怒,他在年羹堯調任杭州將軍所上的謝恩折上這樣批道:“看此光景,你並不知感悔。上蒼在上,朕若負你,天誅地滅;你若負朕,不知上蒼如何發落你也!……你這光景,是顧你臣節、不管朕之君道行事,總是譏諷文章、口是心非口氣,加朕以聽讒言、怪功臣之名。朕亦只得顧朕君道,而管不得你臣節也。只得天下後世,朕先佔一個是字了。”雍正的這段硃批實際上已經十分清楚地發出了一個訊號:他決心已定,必將最終除掉年羹堯。 直至年羹堯接到自裁的諭令,他也一直遲遲不肯動手,還在幻想雍正會下旨赦免他。但雍正已經下定決心,認為使其免遭凌遲酷刑,自裁以全名節已屬格外開恩,所以他應該“雖死亦當感涕”,因此年羹堯生路已絕。一個想要謀反的大臣怎麼會對皇帝有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呢?雍正在給年羹堯的最後諭令上說:“爾自盡後,稍有含冤之意,則佛書所謂永墮地獄者,雖萬劫不能消汝罪孽也。”在永訣之時,雍正還用佛家說教,讓年心悅誠服,死而不敢怨皇帝。 第二種觀點 還有一種認為,年羹堯參與了雍正奪位的活動,雍正帝即位後反遭猜忌以至被殺。不只是稗官野史,一些學者也持這種看法。據說,康熙帝原已指定皇十四子胤禵繼位,雍正帝矯詔奪位,年羹堯也曾參與其中。他受雍正帝指使,擁兵威懾在四川的皇十四子允,使其無法興兵爭位。雍正帝登基之初,對年羹堯大加恩賞,實際上是欲擒故縱,待時機成熟,即羅織罪名,卸磨殺驢,處死年羹堯這個知情之人。有人不同意此說,主要理由是雍正帝繼位時,年羹堯遠在西北,並未參與矯詔奪位,亦未必知曉其中內情。但客觀上講,當時年羹堯在其任內確有阻斷胤禵起兵東進的作用。 關於雍正帝篡改遺詔奪取皇位的情況,許多著述都進行了闡釋,閻崇年的《正說清朝十二帝》也有系統歸納,此不贅言。各家說法,見仁見智,莫衷一是。雍正即位一事,確實疑點很多。而他即位後,又先後處置了原來最為得力的助手年羹堯和隆科多,讓人更不禁要懷疑這是做賊心虛、殺人滅口。當然,這隻能算是合理推定,尚無鐵的資料作為支撐,所以,這種懷疑套句俗語說就是:“ 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我們暫且拋開雍正決心除掉年羹堯的真正動因不說,從年羹堯自身而言,他的死確實有點咎由自取。他自恃功高,妄自尊大,擅作威福,絲毫不知謙遜自保,不守為臣之道,做出超越臣子本分的事情,已為輿論所不容;而且他植黨營私,貪贓受賄,“公行不法,全無忌憚”,為國法所不容,也為雍正所忌恨。這就犯了功臣之大忌,勢必難得善終。所以《清史稿》上說,隆、年二人憑藉權勢,無復顧忌,罔作威福,即於覆滅,古聖所誡。 值得一提的是,在年羹堯死的時候,雍正還派人給年羹堯留下一句話: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年羹堯(1679-1726),字亮功,號雙峰,中國清朝軍事人物。漢軍鑲黃旗人,同進士出身清代康熙、雍正年間人,進士出身,官至四川總督、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還被加封太保、一等公,高官顯爵集於一身。他運籌帷幄,馳騁疆場,曾配合各軍平定西藏亂事,率清軍平息青海羅卜藏丹津,立下赫赫戰功。雍正二年(1724)人京時,得到雍正帝特殊寵遇,真可謂位極人臣。但翌年(1725年)十二月,風雲驟變,他被雍正帝削官奪爵,列大罪九十二條,於雍正四年(1726年)賜自盡。 失寵獲罪的原因擅作威福 年羹堯自恃功高,驕橫跋扈之風日甚一日。他在官場往來中趾高氣揚、氣勢凌人:贈送給屬下官員物件,“令北向叩頭謝恩”;發給總督、將軍的文書,本屬平行公文,卻擅稱“令諭”,把同官視為下屬;甚至蒙古扎薩克郡王額附阿寶見他,也要行跪拜禮。 對於朝廷派來的御前侍衛,理應優待,但年把他們留在身邊當作“前後導引,執鞭墜鐙”的奴僕使用。按照清代的制度,凡上諭到達地方,地方大員必須迎詔,行三跪九叩大禮,跪請聖安,但雍正的恩詔兩次到西寧,年羹堯竟“不行宣讀曉諭”。 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進呈其出資刻印的《陸宣公奏議》,雍正打算親自撰寫序言,尚未寫出,年羹堯自己竟擬出一篇,並要雍正帝認可。年羹堯在雍正面前也行止失儀,“御前箕坐,無人臣禮”,雍正心中頗為不快。 結黨營私 當時在文武官員的選任上,凡是年羹堯所保舉之人,吏、兵二部一律優先錄用,號稱“年選”。他還排斥異己,任用私人,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以陝甘四川官員為骨幹,包括其他地區官員在內的小集團。小說《兒女英雄傳》所寫紀縣唐實指年羹堯,說他是經略七省的大將軍,“他那裡雄兵十萬,甲士千員,猛將如雲,謀臣似雨”。這些都是藝術上的誇張,與實際情形有很大的出入,但也說明年羹堯的勢力之大。 許多混跡官場的拍馬鑽營之輩眼見年羹堯勢頭正勁、權力日益膨脹,遂競相奔走其門。而年羹堯也是個注重培植私人勢力的人,每有肥缺美差必定安插其私人親信,“異己者屏斥,趨赴者薦拔”。比如他彈劾直隸巡撫趙之垣“庸劣紈絝”、“斷不可令為巡撫”,而舉薦其私人李維鈞。趙之垣因此而丟官,於是轉而投靠年羹堯門下,先後送給他價值達20萬兩之巨的珠寶。年羹堯就借雍正二年進京之機,特地將趙帶到北京,“再四懇求引見”,力保其人可用。遭年參劾降職的江蘇按察使葛 繼孔也兩次送上各種珍貴古玩,年羹堯於是答應日後對他“留心照看”。此外,年羹堯還借用兵之機,虛冒軍功,使其未出籍的家奴桑成鼎、魏之耀分別當上了直隸道員和署理副將的官職。 貪斂財富 年羹堯貪贓受賄、侵蝕錢糧,累計達數百萬兩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頓吏治、懲治貪贓枉法是一項重要改革措施。在這種節骨眼上,雍正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關於雍正為何殺年羹堯,史學界向來有爭論。有人說是因為年想造反,又有人說年羹堯當年參與了雍正與諸兄弟的皇位之爭,雍正這樣做是殺人滅口。我們不妨分析一下這些說法: 第一種觀點 認為年羹堯的死是因為他自立為皇帝。乾隆時學者在《永憲錄》中提到:年羹堯與靜一道人、佔象人鄒魯都曾商談過圖謀不軌的事。有的學者也持此說,認為“羹堯妄想做皇帝,最難令人君忍受,所以難逃一死”。而《清代軼聞》一書則記載了年羹堯失寵被奪兵權後,“當時其幕客有勸其叛者,年默然久之,夜觀天象,浩然長嘆曰:不諧矣。始改就臣節”。說明年確有稱帝之心,只因“事不諧”,方作罷“就臣節”。其實這種說法是沒有充分依據的。 在封建時代最注重名分,君臣大義是不可違背的,做臣子的就要恪守為臣之道,不要做超越本分的事情。 年羹堯的所做所為的確引起了雍正的極度不滿和某種猜疑。年羹堯本來就職高權重,又妄自尊大、違法亂紀、不守臣道,招來群臣的側目和皇帝的不滿與猜疑也是不可避免的。雍正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又喜歡錶現自己,年羹堯的居功擅權將使皇帝落個受人支配的惡名,這是雍正所不能容忍的,也是雍正最痛恨的。雍正並沒有懼怕年羹堯之意,他一步一步地整治年羹堯,而年也只能俯首就範,一點也沒有反抗甚至防衛的能力,只有幻想雍正能看著舊日的情分而法外施恩。所以,他是反叛不了的。雍正曾說:“朕之不防年羹堯,非不為也,實有所不必也。”至於年羹堯圖謀不軌之事,明顯是給年羅織的罪名,既不能表示年要造反,也不能說明雍正真相信他要謀反。 從年羹堯來看,他一直也是忠於雍正的,甚至到了最後關頭也一直對雍正抱有很大幻想。 在被革川陝總督赴杭州將軍任的途中,年羹堯幻想雍正會改變決定,因而逗留在江蘇儀徵,觀望不前。結果這反使雍正非常惱怒,他在年羹堯調任杭州將軍所上的謝恩折上這樣批道:“看此光景,你並不知感悔。上蒼在上,朕若負你,天誅地滅;你若負朕,不知上蒼如何發落你也!……你這光景,是顧你臣節、不管朕之君道行事,總是譏諷文章、口是心非口氣,加朕以聽讒言、怪功臣之名。朕亦只得顧朕君道,而管不得你臣節也。只得天下後世,朕先佔一個是字了。”雍正的這段硃批實際上已經十分清楚地發出了一個訊號:他決心已定,必將最終除掉年羹堯。 直至年羹堯接到自裁的諭令,他也一直遲遲不肯動手,還在幻想雍正會下旨赦免他。但雍正已經下定決心,認為使其免遭凌遲酷刑,自裁以全名節已屬格外開恩,所以他應該“雖死亦當感涕”,因此年羹堯生路已絕。一個想要謀反的大臣怎麼會對皇帝有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呢?雍正在給年羹堯的最後諭令上說:“爾自盡後,稍有含冤之意,則佛書所謂永墮地獄者,雖萬劫不能消汝罪孽也。”在永訣之時,雍正還用佛家說教,讓年心悅誠服,死而不敢怨皇帝。 第二種觀點 還有一種認為,年羹堯參與了雍正奪位的活動,雍正帝即位後反遭猜忌以至被殺。不只是稗官野史,一些學者也持這種看法。據說,康熙帝原已指定皇十四子胤禵繼位,雍正帝矯詔奪位,年羹堯也曾參與其中。他受雍正帝指使,擁兵威懾在四川的皇十四子允,使其無法興兵爭位。雍正帝登基之初,對年羹堯大加恩賞,實際上是欲擒故縱,待時機成熟,即羅織罪名,卸磨殺驢,處死年羹堯這個知情之人。有人不同意此說,主要理由是雍正帝繼位時,年羹堯遠在西北,並未參與矯詔奪位,亦未必知曉其中內情。但客觀上講,當時年羹堯在其任內確有阻斷胤禵起兵東進的作用。 關於雍正帝篡改遺詔奪取皇位的情況,許多著述都進行了闡釋,閻崇年的《正說清朝十二帝》也有系統歸納,此不贅言。各家說法,見仁見智,莫衷一是。雍正即位一事,確實疑點很多。而他即位後,又先後處置了原來最為得力的助手年羹堯和隆科多,讓人更不禁要懷疑這是做賊心虛、殺人滅口。當然,這隻能算是合理推定,尚無鐵的資料作為支撐,所以,這種懷疑套句俗語說就是:“ 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我們暫且拋開雍正決心除掉年羹堯的真正動因不說,從年羹堯自身而言,他的死確實有點咎由自取。他自恃功高,妄自尊大,擅作威福,絲毫不知謙遜自保,不守為臣之道,做出超越臣子本分的事情,已為輿論所不容;而且他植黨營私,貪贓受賄,“公行不法,全無忌憚”,為國法所不容,也為雍正所忌恨。這就犯了功臣之大忌,勢必難得善終。所以《清史稿》上說,隆、年二人憑藉權勢,無復顧忌,罔作威福,即於覆滅,古聖所誡。 值得一提的是,在年羹堯死的時候,雍正還派人給年羹堯留下一句話: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