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初入職場的我們鬥志昂揚,幾年下來就成為職場油條,失去對更高職業生涯規劃的熱情,幾乎大部分的人都要經歷這個過程。
很多人走著工作幾年後,認命,成家,生孩,供養孩子,緊守著一份工作過著日子,不敢輕易的跳出圈子。
其實,很多人跳出圈子後,發現就像《肖申克的救贖》中的老圖書管理員,無法適應已經遠遠把我們甩在身後的社會。
《局外人》給了我們答案,他向我們展現了加繆存在主義哲學的魅力。你無需焦慮自己的人生如此平凡普通,也無需愧疚於自己的平庸,因為生活就是如此。我們的生活就是由許許多多平凡的片段組成,所有人都跳不出這個規則,全看你怎樣對待生活。
《局外人》中的主人公默爾索是一個有思想的人,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是普通的,甚至是平凡到麻木的境地,他唯一的發光點就是,相對於深處規則圈而不自知的世人,他參透了人生而平凡的真諦,所以他對待人,事,自己,對待所有的三觀就是:無所謂。
默爾索連母親哪一天去世都不清楚,對母親的年齡也不清楚。開篇就給了我們當頭一棒,心裡對其升起淡淡的厭惡。
默爾索在母親去世的停屍房裡,一直睏倦的打瞌睡,他沒有悲傷的睡不著覺,甚至還和門房抽著煙,而母親的好友們過來,在停屍房呆了一夜。有為母親哭泣的人,但是默爾索沒有哭。
可能更讓世人氣憤的是,在第二天,非常晴朗的天氣裡,默爾索不甚煩心,只因媽媽這檔子事,耽誤了自己去散散步,隔絕了本該有的愉快。
整個送葬的過程中,默爾索多次表現出了不耐煩。他很悠閒的去觀察其他狀態,沒有沉浸在痛苦中,無心他事的表象。
文中讓人印象很深刻的是貝雷茲這個老人,他與母親一起被人開玩笑是夫妻,貝雷茲對母親的愛,超越了他年邁的身體,超越了年齡。
送葬的一路上,他忍受了酷熱的天氣,一次次的落後於隊伍,卻又一次次堅定的抄近路,趕上隊伍。
貝雷茲的看似有情更是反襯出默爾索的無情。
這條本不長的路,默爾索只感到是無盡的煎熬,覺得是一場酷刑,只希望這場酷刑能夠快速結束。
到達教堂時貝雷茲那張泛著水光的臉,像一個散架的木偶,隨後暈倒,周圍熱鬧嘈雜的人群,所有的兵荒馬亂中,默爾索是一個局外人,冷眼旁觀這些熱鬧。心裡想到的是將要在床上睡12個鐘頭時,那種期望帶來的喜悅。
默爾索甚至在母親下葬的第二天和前辦公室的曖昧物件,一夜風流。我想讀到這裡,很多人會痛罵默爾索吧。
事實上,作者表達了一個平凡的普通人,長年累月下來麻木的生活狀態。 默爾索對自己說,週一又該上班了,生活仍是老樣子,沒有任何變化。週六週日的生活細節,以及周圍的環境,無論是街道還是見過的人,作者著重刻畫了默爾索的工作環境,默爾索的老闆同事,以及工作中瑣碎的事情,同樓層的鄰居,將時間拉的很長,我們讀著這樣枯燥的場景,甚是熟悉,因為這就是很多人的生活寫照。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
讀這本書,也許我們會雲裡霧裡,不清楚作者想表達什麼。我也只能拙劣的認為,我們是這個熱鬧世界的局外人,我們每個人都是別人的局外人,我們自身世界之外的局外人,每個人的生活就是如此的平凡,而在這平凡麻木的生活之中,能夠找到精神之所,能夠自在的活下去,也是一種能力,一種幸福。
默爾索好像失去了對這個世界的熱情,無論是工作還是周遭的人,他們發生什麼?他們向默爾索傾訴什麼?對於默爾索來說,自己都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是一個過路者,剛好路過了這些人的心事,而這些人的心事對他來說是沒甚影響的。
對於自己的工作,他沒有太大的上進心,他覺得人們的生活永遠是平凡的,普通的,他很真實的認識到了生活的真諦,就是平凡普通人們永遠無法改變生活。
對於結婚,他是可有可無的,如果瑪麗想結婚,他就同意,換一個女人,他也會給出同樣的答覆。
默爾索在監獄裡,並沒有像很多人那樣覺得失去了時間觀念。因為對他來說,時間無論長短,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在他的字典裡,只有昨天和明天才具有一定的意義,因為無論是在牢房內,還是在牢房外的每一日,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所有的日子拖拖拉拉,混淆成了一片,所以就沒有多大的區別了。
整部小說看下來,我對默爾索幾乎沒有任何瞭解,他的生活,他的習慣,他的容貌,他整體的外在形象,整一個特點:無所謂,對所有,包括自己都無所謂。
小說更多的刻畫他身邊的這個社會環境,身邊的人,而對於默爾索的描寫,僅限於他不時的不耐煩,以及這個世界,這些環境中可笑的人們,那些讓他難以理解的舉動,讓他自覺的格格不入,不知所措的看著別人別他這個當事人隔絕在外的審判。
自始至終,這場審判沒有默爾索的參與,他是一個被自動隔離的局外人。看著律師與審判長鬥法,看著這些證人一個一個的來供上證詞,判定他的罪行。 所有的這一切都讓他感到奇怪,好像這完全不是自己的案子一樣,他沒有悔恨過,甚至對於審判長開始評判他的靈魂感到莫名其妙,到底是審判他殺人的罪行呢?還是審判他對母親的冷漠?
審判長給他的罪名是一個殺人犯的心裡埋葬了一位母親。這讓所有人震撼,這是個什麼樣的罪呢。
小說充斥著存在主義思想,只看昨天和明天,當下對過去的回憶,未來對現在的回憶,每個人都有罪,每個人都會死亡,所有存在的一切都是合理的,因為它就存在於那裡,而那些人為編造出來的條條框框,都是可笑的,這就是加繆的存在主義。
是啊,如果我們不賦予萬物以形態和名字,那他們是什麼呢? 其實,不用去糾結,因為他就在那裡,你心裡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隨意的稱呼他。 而那些後天建立起來的思想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比如,自由,平等的定義,真的是那樣定義的嗎?
起初讀完,我並沒有明白,只是讓我想起了毛姆的作品,他們都是不同於紅塵中的人而已。事實上,還是有差別的,毛姆的作品中人物還是有世俗中某一狂熱的感情。而默爾索,你可以僅僅把他當做地球上生存的一個生物體,沒有任何意義,他就存在於那裡。
本文前半部分,默爾索只是冷眼看著這個世界,周圍人一切舉動,在他看來都是很可笑的。他被判了刑之後,在牢房裡,開始大量篇幅的描述他自己的心裡世界,這個時候,才是最精彩的時候,是他對這個世界進行審判。
前半部分是這個世界對他的審判,而這時則是他對這個世界的審判,他覺得一切都是可笑的,存在就是存在,都是合理的,沒必要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規則來掩蓋事實的存在。
盧梭在晚年的隨筆中,關於真相與謊言的精彩,同樣精妙,所以,有些時候人受制於道德上的約束,到底好還是壞呢,因人而異吧。
西裝革履,文質彬彬,相互虛假敷衍的應酬著笑著,在默爾索看來都是滑稽的,他們都生活在規則的束縛之下。
他強烈的抨擊了基督思想,他在牆上看到的不是上帝,因為他覺得上帝是人虛造出來的,是虛無的,而他信奉現實主義,他只看到了瑪麗,因為他覺得情慾是人的本能生理反應,沒什麼可恥的。反而,那些束縛人的虛無規則才是應該摒棄於他的思想深處的。
為什麼初入職場的我們鬥志昂揚,幾年下來就成為職場油條,失去對更高職業生涯規劃的熱情,幾乎大部分的人都要經歷這個過程。
很多人走著工作幾年後,認命,成家,生孩,供養孩子,緊守著一份工作過著日子,不敢輕易的跳出圈子。
其實,很多人跳出圈子後,發現就像《肖申克的救贖》中的老圖書管理員,無法適應已經遠遠把我們甩在身後的社會。
《局外人》給了我們答案,他向我們展現了加繆存在主義哲學的魅力。你無需焦慮自己的人生如此平凡普通,也無需愧疚於自己的平庸,因為生活就是如此。我們的生活就是由許許多多平凡的片段組成,所有人都跳不出這個規則,全看你怎樣對待生活。
《局外人》中的主人公默爾索是一個有思想的人,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是普通的,甚至是平凡到麻木的境地,他唯一的發光點就是,相對於深處規則圈而不自知的世人,他參透了人生而平凡的真諦,所以他對待人,事,自己,對待所有的三觀就是:無所謂。
默爾索連母親哪一天去世都不清楚,對母親的年齡也不清楚。開篇就給了我們當頭一棒,心裡對其升起淡淡的厭惡。
默爾索在母親去世的停屍房裡,一直睏倦的打瞌睡,他沒有悲傷的睡不著覺,甚至還和門房抽著煙,而母親的好友們過來,在停屍房呆了一夜。有為母親哭泣的人,但是默爾索沒有哭。
可能更讓世人氣憤的是,在第二天,非常晴朗的天氣裡,默爾索不甚煩心,只因媽媽這檔子事,耽誤了自己去散散步,隔絕了本該有的愉快。
整個送葬的過程中,默爾索多次表現出了不耐煩。他很悠閒的去觀察其他狀態,沒有沉浸在痛苦中,無心他事的表象。
文中讓人印象很深刻的是貝雷茲這個老人,他與母親一起被人開玩笑是夫妻,貝雷茲對母親的愛,超越了他年邁的身體,超越了年齡。
送葬的一路上,他忍受了酷熱的天氣,一次次的落後於隊伍,卻又一次次堅定的抄近路,趕上隊伍。
貝雷茲的看似有情更是反襯出默爾索的無情。
這條本不長的路,默爾索只感到是無盡的煎熬,覺得是一場酷刑,只希望這場酷刑能夠快速結束。
到達教堂時貝雷茲那張泛著水光的臉,像一個散架的木偶,隨後暈倒,周圍熱鬧嘈雜的人群,所有的兵荒馬亂中,默爾索是一個局外人,冷眼旁觀這些熱鬧。心裡想到的是將要在床上睡12個鐘頭時,那種期望帶來的喜悅。
默爾索甚至在母親下葬的第二天和前辦公室的曖昧物件,一夜風流。我想讀到這裡,很多人會痛罵默爾索吧。
事實上,作者表達了一個平凡的普通人,長年累月下來麻木的生活狀態。 默爾索對自己說,週一又該上班了,生活仍是老樣子,沒有任何變化。週六週日的生活細節,以及周圍的環境,無論是街道還是見過的人,作者著重刻畫了默爾索的工作環境,默爾索的老闆同事,以及工作中瑣碎的事情,同樓層的鄰居,將時間拉的很長,我們讀著這樣枯燥的場景,甚是熟悉,因為這就是很多人的生活寫照。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
讀這本書,也許我們會雲裡霧裡,不清楚作者想表達什麼。我也只能拙劣的認為,我們是這個熱鬧世界的局外人,我們每個人都是別人的局外人,我們自身世界之外的局外人,每個人的生活就是如此的平凡,而在這平凡麻木的生活之中,能夠找到精神之所,能夠自在的活下去,也是一種能力,一種幸福。
默爾索好像失去了對這個世界的熱情,無論是工作還是周遭的人,他們發生什麼?他們向默爾索傾訴什麼?對於默爾索來說,自己都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是一個過路者,剛好路過了這些人的心事,而這些人的心事對他來說是沒甚影響的。
對於自己的工作,他沒有太大的上進心,他覺得人們的生活永遠是平凡的,普通的,他很真實的認識到了生活的真諦,就是平凡普通人們永遠無法改變生活。
對於結婚,他是可有可無的,如果瑪麗想結婚,他就同意,換一個女人,他也會給出同樣的答覆。
默爾索在監獄裡,並沒有像很多人那樣覺得失去了時間觀念。因為對他來說,時間無論長短,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在他的字典裡,只有昨天和明天才具有一定的意義,因為無論是在牢房內,還是在牢房外的每一日,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所有的日子拖拖拉拉,混淆成了一片,所以就沒有多大的區別了。
整部小說看下來,我對默爾索幾乎沒有任何瞭解,他的生活,他的習慣,他的容貌,他整體的外在形象,整一個特點:無所謂,對所有,包括自己都無所謂。
小說更多的刻畫他身邊的這個社會環境,身邊的人,而對於默爾索的描寫,僅限於他不時的不耐煩,以及這個世界,這些環境中可笑的人們,那些讓他難以理解的舉動,讓他自覺的格格不入,不知所措的看著別人別他這個當事人隔絕在外的審判。
自始至終,這場審判沒有默爾索的參與,他是一個被自動隔離的局外人。看著律師與審判長鬥法,看著這些證人一個一個的來供上證詞,判定他的罪行。 所有的這一切都讓他感到奇怪,好像這完全不是自己的案子一樣,他沒有悔恨過,甚至對於審判長開始評判他的靈魂感到莫名其妙,到底是審判他殺人的罪行呢?還是審判他對母親的冷漠?
審判長給他的罪名是一個殺人犯的心裡埋葬了一位母親。這讓所有人震撼,這是個什麼樣的罪呢。
小說充斥著存在主義思想,只看昨天和明天,當下對過去的回憶,未來對現在的回憶,每個人都有罪,每個人都會死亡,所有存在的一切都是合理的,因為它就存在於那裡,而那些人為編造出來的條條框框,都是可笑的,這就是加繆的存在主義。
是啊,如果我們不賦予萬物以形態和名字,那他們是什麼呢? 其實,不用去糾結,因為他就在那裡,你心裡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隨意的稱呼他。 而那些後天建立起來的思想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比如,自由,平等的定義,真的是那樣定義的嗎?
起初讀完,我並沒有明白,只是讓我想起了毛姆的作品,他們都是不同於紅塵中的人而已。事實上,還是有差別的,毛姆的作品中人物還是有世俗中某一狂熱的感情。而默爾索,你可以僅僅把他當做地球上生存的一個生物體,沒有任何意義,他就存在於那裡。
本文前半部分,默爾索只是冷眼看著這個世界,周圍人一切舉動,在他看來都是很可笑的。他被判了刑之後,在牢房裡,開始大量篇幅的描述他自己的心裡世界,這個時候,才是最精彩的時候,是他對這個世界進行審判。
前半部分是這個世界對他的審判,而這時則是他對這個世界的審判,他覺得一切都是可笑的,存在就是存在,都是合理的,沒必要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規則來掩蓋事實的存在。
盧梭在晚年的隨筆中,關於真相與謊言的精彩,同樣精妙,所以,有些時候人受制於道德上的約束,到底好還是壞呢,因人而異吧。
西裝革履,文質彬彬,相互虛假敷衍的應酬著笑著,在默爾索看來都是滑稽的,他們都生活在規則的束縛之下。
他強烈的抨擊了基督思想,他在牆上看到的不是上帝,因為他覺得上帝是人虛造出來的,是虛無的,而他信奉現實主義,他只看到了瑪麗,因為他覺得情慾是人的本能生理反應,沒什麼可恥的。反而,那些束縛人的虛無規則才是應該摒棄於他的思想深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