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外架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編制。附著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總承包單位組織專業承包單位編制;
2、架體高度超過20m(含20m)的懸挑外架及爬架、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由編制單位組織專家論證,論證完畢後,由方案編制人按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後報編制單位技術管理部門稽核,編制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稽核簽字;
3、搭設高度不足50m的雙排落地式外架,由專案技術負責人初審,編制單位技術管理部門稽核,編制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稽核簽字;
4、由專業分包單位完成編審的外架施工方案必須交總包單位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專業分包單位資質、編審人員的資格、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是否按論證要求進行修改,編審人員簽字是否真實、單位用章是否合規等。審查程式為專案經理部初審、總包單位技術管理部門稽核、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
5、外架施工方案經總包單位審批後,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然後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備案
6.用於架子搭設的材料、構配件,如架管、扣件、安全網、腳手板、鋼絲繩、型鋼、用做吊環或錨環的圓鋼、電動葫蘆等必須按國家相關標準、規範要求送檢,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外架搭設前,外架施工方案編制人必須向外架施工員進行方案交底,施工員必須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時,專案專職安全員全程參與監督,交底完畢、交底雙方和監交人均必須在交底單上簽字,交底單由交底雙方和監交人儲存;
8.外架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作業人員按經審批的外架施工方案搭設,外架搭設完畢後,由專案生產經理組織方案編制人、外架施工員、專職安全員、外架作業班組長對外架進行驗收,並儲存相關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9.外架投入使用前,外架方案編制人向管理外架的施工員、外架使用班組進行外架使用安全交底,並形成交底記錄;
10.外架使用過程中,管理外架的施工員對外架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查,禁止隨意改動外架、拆除附屬設施等不安全的行為。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11.外架拆除前,由外架方案編制人向負責外架拆除的施工員、作業班組進行外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外架拆除時,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作業人員按方案要求進行。
落地式腳手架
一、架體形象
1、立杆、水平杆、欄杆、橫向斜撐為黃色,剪刀撐為黑黃色相間(每段長度為400mm);
2、小橫杆 每個主節點處設小橫杆一道,小橫杆外伸長度不小於100mm,不大於150mm,小橫杆距主節點距離為120mm(不得大於 150mm);
3、安全立網
安全網強度符合規範要求,且張掛平整,並保持整潔無破損;
4、安全警示帶
1)、沿外架四周,每隔3層或10m設定20cm高安全警示帶(兼擋腳板),第一道設於第2層水平封閉層處;
2)、警示帶安裝於外架外立杆的內側,採用18mm厚木膠合板。警示帶外立面採用油漆刷成黑黃相間的色條,色條寬150mm;
5、橫向斜撐
1)、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橫向斜撐,中間每隔6跨設定一道;
2)、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閉型雙排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高度在24m以上,除拐角應設定外,中間每隔6跨設定一道。
二、架體基礎
1、位於土層上的架體基礎採用墊木枋或墊10#槽鋼,墊層厚度≮100mm;
2、位於結構樓板上的架體基礎墊150×150的木膠合板(厚18mm)或者鋼板(厚5mm)上焊接高100mm直徑為55鋼管。
外腳手架
三、架體搭設要求
1、立杆
1)、立杆縱向間距1.5m,橫向間距0.8~1.0m,步距1.76m;
2)、立杆各接頭必須採用對接扣件對接,對接立柱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佈置,相鄰兩個立柱接頭不應設在同步同跨
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杆的兩個相隔立柱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於6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步距的1/3即600mm。
2、水平杆
1)、每一主節點處必須設定一根橫向水平杆,採用直角扣件扣緊在立杆上,該杆的軸線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150mm;
2)、縱向水平杆設定在立杆的內側並採用直角扣件與立杆扣緊。縱向水平杆設於橫向水平杆之上;
3、腳手板
1)、腳手板採用竹跳板鋪設,每2步一鋪設;
2)、腳手板應鋪設嚴密、牢固、平穩,腳手板兩端用10~14#鉛絲固定牢靠。
4、連牆件
連牆件必須採用剛性構件,架體與建築結構的連線採用剛性連線。連牆件設定按下表要求設定。
5、剪刀撐
高度≥24米的雙排落地式外架、挑架和爬架均必須沿長度方向和高度方向連續設定剪刀撐,高度<24米的雙排落地
式外架兩端分別自下至上設定剪刀撐一道,中間剪刀撐間距不大於15米,每道剪刀撐寬度不少於4跨6米,水平成角為45度至60度,搭接長度不小於1米,三個旋轉扣均布固定。
6、外架平網
外架必須在作業層的下一層設定安全平網,安全平網要掛至建築結構邊。
7、外架水平封閉層設定
外架每隔3層,且不大於10m設定一道水平封閉層。懸挑外架的第一道水平封閉層設於懸挑樑上;爬架的第一道水平封閉層設於底座上。落地式腳手架的的第一道水平封閉層設於建築物第一層頂板標高位置處。
8、架體人行斜道
1)、人行斜道每跑寬度不得小於1m;
2)、當搭設運料斜道時,每跑寬度不得小於1.5m,坡度以1:6為宜。
3)、斜道兩側及平分處應設定護攔和擋腳板,人行通道板上釘防滑條,防滑條斷面尺寸20×30mm,宜採用木質材料,間距不大於300mm。
4)、人行斜道應在腳手架外立杆設定,每6m高度設定連牆杆兩根(即6×7.5m範圍內設定連牆杆2根);
5)、斜道外立面設定連續剪刀撐。
外架防護棚
9、外架防護棚
腳手架外臨街、通道、交叉作業等位置需要搭設外架防護棚,防護棚搭設符合墜落半徑的要求。
物體墜落半徑規定
根據最新規範GB/T3068-2008要求
一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2-5m,墜落半徑(r)為3m。
二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5-15m,墜落半徑(r)為4m。
三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15-30m,墜落半徑(r)為5m。
四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30m以上,墜落半徑(r)為6m。
安全通道防護棚搭設長度與物體墜落半徑成正比,在物體墜落半徑內,通道防護棚必須覆蓋物體墜落半徑範圍。
落地式外架基礎做法
外架水平防護
外架連牆杆設定
1、建築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外架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編制。附著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總承包單位組織專業承包單位編制;
2、架體高度超過20m(含20m)的懸挑外架及爬架、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由編制單位組織專家論證,論證完畢後,由方案編制人按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後報編制單位技術管理部門稽核,編制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稽核簽字;
3、搭設高度不足50m的雙排落地式外架,由專案技術負責人初審,編制單位技術管理部門稽核,編制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稽核簽字;
4、由專業分包單位完成編審的外架施工方案必須交總包單位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專業分包單位資質、編審人員的資格、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是否按論證要求進行修改,編審人員簽字是否真實、單位用章是否合規等。審查程式為專案經理部初審、總包單位技術管理部門稽核、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
5、外架施工方案經總包單位審批後,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然後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備案
6.用於架子搭設的材料、構配件,如架管、扣件、安全網、腳手板、鋼絲繩、型鋼、用做吊環或錨環的圓鋼、電動葫蘆等必須按國家相關標準、規範要求送檢,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外架搭設前,外架施工方案編制人必須向外架施工員進行方案交底,施工員必須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時,專案專職安全員全程參與監督,交底完畢、交底雙方和監交人均必須在交底單上簽字,交底單由交底雙方和監交人儲存;
8.外架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作業人員按經審批的外架施工方案搭設,外架搭設完畢後,由專案生產經理組織方案編制人、外架施工員、專職安全員、外架作業班組長對外架進行驗收,並儲存相關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9.外架投入使用前,外架方案編制人向管理外架的施工員、外架使用班組進行外架使用安全交底,並形成交底記錄;
10.外架使用過程中,管理外架的施工員對外架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查,禁止隨意改動外架、拆除附屬設施等不安全的行為。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11.外架拆除前,由外架方案編制人向負責外架拆除的施工員、作業班組進行外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外架拆除時,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作業人員按方案要求進行。
落地式腳手架
一、架體形象
1、立杆、水平杆、欄杆、橫向斜撐為黃色,剪刀撐為黑黃色相間(每段長度為400mm);
2、小橫杆 每個主節點處設小橫杆一道,小橫杆外伸長度不小於100mm,不大於150mm,小橫杆距主節點距離為120mm(不得大於 150mm);
3、安全立網
安全網強度符合規範要求,且張掛平整,並保持整潔無破損;
4、安全警示帶
1)、沿外架四周,每隔3層或10m設定20cm高安全警示帶(兼擋腳板),第一道設於第2層水平封閉層處;
2)、警示帶安裝於外架外立杆的內側,採用18mm厚木膠合板。警示帶外立面採用油漆刷成黑黃相間的色條,色條寬150mm;
5、橫向斜撐
1)、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橫向斜撐,中間每隔6跨設定一道;
2)、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閉型雙排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高度在24m以上,除拐角應設定外,中間每隔6跨設定一道。
二、架體基礎
1、位於土層上的架體基礎採用墊木枋或墊10#槽鋼,墊層厚度≮100mm;
2、位於結構樓板上的架體基礎墊150×150的木膠合板(厚18mm)或者鋼板(厚5mm)上焊接高100mm直徑為55鋼管。
外腳手架
三、架體搭設要求
1、立杆
1)、立杆縱向間距1.5m,橫向間距0.8~1.0m,步距1.76m;
2)、立杆各接頭必須採用對接扣件對接,對接立柱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佈置,相鄰兩個立柱接頭不應設在同步同跨
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杆的兩個相隔立柱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於6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步距的1/3即600mm。
2、水平杆
1)、每一主節點處必須設定一根橫向水平杆,採用直角扣件扣緊在立杆上,該杆的軸線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150mm;
2)、縱向水平杆設定在立杆的內側並採用直角扣件與立杆扣緊。縱向水平杆設於橫向水平杆之上;
3、腳手板
1)、腳手板採用竹跳板鋪設,每2步一鋪設;
2)、腳手板應鋪設嚴密、牢固、平穩,腳手板兩端用10~14#鉛絲固定牢靠。
4、連牆件
連牆件必須採用剛性構件,架體與建築結構的連線採用剛性連線。連牆件設定按下表要求設定。
5、剪刀撐
高度≥24米的雙排落地式外架、挑架和爬架均必須沿長度方向和高度方向連續設定剪刀撐,高度<24米的雙排落地
式外架兩端分別自下至上設定剪刀撐一道,中間剪刀撐間距不大於15米,每道剪刀撐寬度不少於4跨6米,水平成角為45度至60度,搭接長度不小於1米,三個旋轉扣均布固定。
6、外架平網
外架必須在作業層的下一層設定安全平網,安全平網要掛至建築結構邊。
7、外架水平封閉層設定
外架每隔3層,且不大於10m設定一道水平封閉層。懸挑外架的第一道水平封閉層設於懸挑樑上;爬架的第一道水平封閉層設於底座上。落地式腳手架的的第一道水平封閉層設於建築物第一層頂板標高位置處。
8、架體人行斜道
1)、人行斜道每跑寬度不得小於1m;
2)、當搭設運料斜道時,每跑寬度不得小於1.5m,坡度以1:6為宜。
3)、斜道兩側及平分處應設定護攔和擋腳板,人行通道板上釘防滑條,防滑條斷面尺寸20×30mm,宜採用木質材料,間距不大於300mm。
4)、人行斜道應在腳手架外立杆設定,每6m高度設定連牆杆兩根(即6×7.5m範圍內設定連牆杆2根);
5)、斜道外立面設定連續剪刀撐。
外架防護棚
9、外架防護棚
腳手架外臨街、通道、交叉作業等位置需要搭設外架防護棚,防護棚搭設符合墜落半徑的要求。
物體墜落半徑規定
根據最新規範GB/T3068-2008要求
一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2-5m,墜落半徑(r)為3m。
二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5-15m,墜落半徑(r)為4m。
三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15-30m,墜落半徑(r)為5m。
四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30m以上,墜落半徑(r)為6m。
安全通道防護棚搭設長度與物體墜落半徑成正比,在物體墜落半徑內,通道防護棚必須覆蓋物體墜落半徑範圍。
落地式外架基礎做法
外架水平防護
外架連牆杆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