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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聽故事懂人生哲理

    一日夫妻百日恩,做好朋友有3種情況:1,有孩子被迫的做好朋友,想見孩子方便些,想多瞭解孩子的情況;2,離婚時可能沒有太大矛盾,也可能是家裡人迫使離婚,心裡還有對方,但是事實問題沒辦法根本解決,3,對方想互認可人品,可發現就不適合做夫妻,只適合做哥們

  • 2 # 食為天老林

    她想和前夫做好朋友,是因為她婚內的一些留戀:或者前任是初戀、又可能為了婚內孩子等很多原因。她不願意復婚,是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她想得到物質、精神的“雙豐收”!想尋找自己認為的“幸福生活”!這是當今社會的現實,特別是農村地區!

  • 3 # 北斗小隊

    王姐離婚十年了,但是她卻一直跟前夫住在一起,前夫的工資本也在她的手上,偶爾也會吵架,都不會往心裡去,也不計較那麼多了,總之,同居的生活,要比在圍城內,和諧的多,除了結婚證換成離婚證,他們跟以前並沒有多大的區別,如果說非要有區別的話,那就是,心態跟以前不一樣了。

    王姐說,離婚之前她太懂事,除了上班,還幹完家裡所有的活,男人下了班,就打遊戲,臭襪子扔得到處都是,兩人一直不停的吵,離婚後,前夫變懂事了,學會做飯,幹家務,而她變得不那麼懂事了,偶爾看見前夫把髒衣服扔到她的地方,她就會扔回去,前夫也不敢再對她大吼,指使她幹。

    這樣的日子,兩人過得挺平靜安寧的,有次,前夫因為升職的事情,高興的喝了點酒,回來對她說,能不能復婚?王姐正猶豫著,前夫突然有了一點清醒,說,還是算了,這樣過得挺好。

    現在的他們,內心都無比的清楚,離婚不離家,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幸福。

    他們離婚的事情,一直瞞著孩子,不想打擾孩子的學習,更不想讓孩子承受父母婚姻失敗的打擊,讓她受到傷害。因為無論是選擇跟爸爸還是媽媽,都不再是一家人了,這特別的殘忍。

    就算我們不是夫妻了,但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同樣會負擔起為人父母的責任,對她的愛,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分毫。

    離婚不離家,男女雙方都對對方沒有那麼多的要求了,也沒資格去管教指責對方,當然就活的比較輕鬆了。

    甜甜今年33歲了,跟前夫離婚兩年了。

    她和前夫是大學同學,畢業七年才結的婚,甜甜沒有要婆家一分彩禮,跟前夫一起付首付買的房子。

    前夫有一個不省事愛鬧騰的媽媽,和一個不爭氣的弟弟,一直依靠著他們生活,每個月前夫都把一半的工資打給他們,她為了家庭和諧,也就將就這,可是,他弟談了一個女朋友,女方要求男方必須要在縣城裡買一套房子。

    他媽媽就把主意打到他們身上,鼻一把淚一把的哭訴自己的不容易,前夫心軟了,就想著把現在住的這套三室兩廳房子換成一室一廳,用差價來給他弟弟付首付,房貸也是老公還。

    因為這件事情,兩人開始吵架,冷戰,甜甜埋怨他不為自己和女兒著想,前夫指責她不懂事,不體諒人。

    那段時間,甜甜都快得抑鬱症了,經濟條件剛有點好轉,一下子又得回到解放前,何況,那時候,還沒有兒子,現在這套房子沒了,將來兒子該怎麼辦?

    婆婆知道是她不同意,跑過來天天罵她自私,刻薄,小氣,不懂事,把孩子也嚇得哇哇大哭,她的心也傷透了。

    於是,兩人就協議離婚,房子一人一半,如果前夫想要房子,必須給她50萬,前夫哪裡有這麼多錢,離婚證是扯了,但是也沒有搬出去。

    婆婆知道他們離婚了,和甜甜沒有什麼關係了,反倒變得客氣了,前夫想把她接到這裡住,也得經過甜甜的同意。

    房子保住了,婆家也沒資格再欺負自己了,甜甜的工資也全部用在自己和孩子身上,感覺自己以前白活了,天天為他人做嫁衣,還不得好,現在,輕鬆、愜意、自在,連空氣都是甜的。

    因為財產分割問題,離婚不離家,男女雙方都不能強迫對方幹自己不願意的事了,變成了兩個獨立的個體,矛盾沒有了,雙方也學會了尊重。

    閨蜜說,離婚後,自己和前夫感覺挺好的,家務輪流做,男人不會想著家務全是妻子的事情,我對他也少了期望,反而能心平氣和了,他家的事,我不管,我家的事,他也不管,矛盾和爭吵也沒有了,就這樣過一輩子挺好的,有時候也想重新找,可是重新找一個哪有原配合適,再說,兩人早就習慣了彼此的生活方式,想分也分不開。但是如果真要和他復婚,我還是不願意。

    兩人都以孩子為主,偶爾有爭吵也不會真的生對方的氣,因為對方只是自己孩子的父母,沒什麼可生氣的,經濟互不干涉,情感互不干涉,一人一個房間,相安無事,約定無論誰再婚都得搬出這個房子,房子是留給孩子的。

    近年來,確實有很多離婚的男女,因為經濟,房子,父母,孩子等原因選擇住在一起,而且,以前鬧得雞飛狗跳的,恨不得有掐死對方的衝動,離婚後,兩人能夠和平共處。

    因為心裡都彼此清楚,他們不再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夫妻,一切都變得跟以前不一樣了,跟對方已經沒有關係了,心態自然就變了,也沒有一個身份去要求對方,才會覺得日子好過了很多。

    不復婚,是害怕重蹈覆轍,繼續傷害,等到真的失去了,才會後悔沒有好好的珍惜。

    離婚後,會跟前夫同居,不願復婚,真實原因只有這一個,心底還愛著對方,距離產生美,相處舒服。

    不管如何,用離婚不離家的方式來解決之間存在的問題,萬一哪天跟你在一起住的愛人,突然間離開了你,重新組建了家庭,開始新的人生,對你而言,都是一種莫大的傷害。

    所以,讓自己學會珍惜彼此,在還有愛的權利的時候,好好相愛吧,別等到哪天真的失去了,悔恨莫及。

  • 4 # 依依戀我

    離異女人寧願和前夫不願意復婚,這種情況因人而異,大機率是女人在婚姻中過於辛苦或者是被前夫傷透了心。現在還能做好朋友,一方面是因為孩子,不想讓孩子缺失父母的愛,另一方面估計也是因為她的教養,和前夫大面上過得去,心裡已經有了距離和隔閡。

    離婚對女人心理的傷害是很大的,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選擇離婚,不管是被動還是主動,最後下決心離婚都是經過艱難的心理鬥爭和斷腕之痛的別看外表表現得有多麼平靜,心裡的創傷已經存在,不是一時半會能夠癒合的。

    所以,當過了一段時間和前夫如果面臨復婚的選擇時,再加上已經過了一段時間單身的日子,需要考慮的事情就很多了。往日被傷害的畫面歷歷在目,單身後那段雖然痛苦但是輕鬆清淨的日子,對男人能否痛改前非的懷疑…都會成為女人不想復婚的理由,最多能保持表面上的良好關係。

    而復婚對男人來說更容易下決定,也許意識到前妻在家庭中的重要性和付出,也許是離婚後生活的不便和照顧孩子的牽絆,也許是後來遇到的人都沒有原配那麼全心全意…失去後才意識到珍貴!

    所以,在離婚前要慎重考慮,婚姻不同於談戀愛,除了雙方的感情,更多的是對孩子和家庭的責任。婚姻要善於經營,感情與責任並重。男方在離婚後要復婚,更要表現出誠意,打消妻子的顧慮,做好溝通,共同面對今後的風風雨雨。

  • 5 # 那盞燈

    一個人,可以有很多個朋友。而朋友,也可以分很多種。

    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丈夫或者是妻子,只能是一個。

    前夫或是前妻,可以做好朋友而不復婚,是因為不復婚比在婚幸福。

    誰都想攜一人之手白頭,可這人,不值得一生相托,所以成了前夫前妻。身份變了,反而更好相處了,幹嘛還要復婚?

  • 6 # 京都老客41118

    主要是這個離異女人無法和前夫近處!只能遠觀。這種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因為性的原因。有可能兩個人性生活差距太大,無法近身。但日常生活相處不錯。第二種可能是做事方式差別很大,假定男的非常喜歡助人為樂,對錢滿不在乎。但女的喜歡他的為人,但卻知道與他一切生活只能是受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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