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械指令:ISO/DTS 3691-7,EN 1175-1 安全操作規則 (1)叉車屬於特種裝置,經培訓考核合格並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叉車的維護保養也應由經培訓並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以確保叉車的正常使用; (2)操作人員操作時應佩帶可作安全防護用的鞋、帽、服裝及手套; (3)貨物重心距叉臂500mm時,最大載荷為額定起重量,搬運時負荷不應超過 規定值。若貨物重心距叉臂大於500mm,起重量應按載荷曲線圖所規定的數值下降, 嚴禁超載; (4)叉車只適合於在平坦硬實的路面上作業。路面上的油脂類東西一定要擦掉: (5)使用叉車前後,都必須進行日常檢查,禁止帶故障操作;叉車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現不正常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待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工作; (6)在操作一個手柄時,注意不使另一個手柄移動,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作手柄; (7)禁止裝載未固定或鬆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8)使用者特殊訂購的配裝屬具的叉車,能令其使用範圍更加廣泛。但帶屬具的叉車會降低叉車的有效載荷及穩定性。不要把所配屬具和專用裝置挪作它用。請閱讀我們為您提供的附加說明,並嚴格按要求使用,不允許使用者私自擅自改造。 (9)不得用貨叉拔起埋入物(必要時,需先計算拔取力): (10)在裝載貨物時,應按貨物大小調整貨叉的距離,貨物重量應平均由兩貨叉 分擔,以免偏載或開車時貨物向一邊滑脫。禁止用單叉挑貨; (11)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住了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行駛: (12)裝載貨物時應將貨叉放到底,貨叉插入貨堆後,叉臂應與貨物相接觸,然後門架後傾到極限位置,將貨叉升起離地200mm~300mm時再行駛: (13)提升或下降貨物時,起重架下絕對禁止有人;禁止利用貨叉載人提升; (14)進行裝卸作業時,門架應置於垂直位置,叉車呈制動狀態: (15)使用中應注意機械、液壓、電氣及調速器的效能和工作狀態; (16)接通電源,先開啟鑰匙開關,選擇好方向開關的位置,轉動方向盤看車輛是否轉動正常,慢慢踩下調速踏板,保持適當的起動加速度: (17)注意觀察電壓表的電壓,叉車工作時,若電壓表的電壓低於41V時(或容量低於30%),應立即停止執行,對蓄電池充電或更換電量充足的蓄電池: (18)搬運時負荷不應超過規定值,貨叉間距和位置應合適,貨叉須全部插入貨 物下面,使貨物均勻分佈在貨叉上,避免偏載: (19)多路換向閥操縱手柄移動的多少,可以控制貨物起升或下降的速度,貨物 起升或下降,初速度都不宜過快; (20)前後傾斜門架之前,叉車應當制動,前傾時要減小油門緩慢傾斜,防止貨物突然滑出: (21)對於高升程叉車工作時儘量使門架後傾,裝卸作業應在最小範圍內作前後 傾;禁止叉車在貨叉升高的狀態下行駛和轉向; (22)起升高度大於3米的高升程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採取防護措 施; (23)護頂架是防止上部物體落下,保護操作者安全的主要部件。如安裝鬆動、拆下後再使用、改造後使用都會非常危險,可能會導致重大事故: (24)擋貨架是防止貨叉上裝載貨物向操作者滑落的主要部件。如安裝鬆動、拆 下後再使用、改造後再使用都會非常危險,可能會導致重大事故; (25)裝卸物的高度應限制在擋貨架高度以內,貨物的高度超出擋貨架之後,易 引起貨物向操作者滑落,會導致嚴重事故發生; (26)室外作業時,風力對叉車穩定性的影響很大,務必請特別注意; (27)在碼頭或臨時鋪板上行駛時應加倍小心,緩慢行駛; (28)運載貨物行駛時,請勿前傾門架,勿進行裝卸作業,勿剎車以防止貨物滑 出; (29)叉車應低速駛進貨堆,同時注意貨物附近有無凸出的堅硬物體,以免刺傷 輪胎; (30)行車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窪路面,並注意叉車上方的間隙; (31)叉車行走時,禁止把手、腳和身體的其它部位伸出駕駛室外,車上不準載 人; (32)坡道上應小心行駛,不可進行轉向、橫向、斜向行駛,否則叉車有側翻的危險;在較大坡道上運載貨物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倒退行駛;下坡時請使用腳制動,謹慎駕駛;在坡道行駛時,絕對不要讓叉車熄火; (33)順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尤其在潮溼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速; (34)禁止叉車突然起動、加速、停止和急轉彎,如操作不當,可能會引起叉車側翻。如發生這種情況,司機要保持冷靜,切忌跳車,應雙手緊握方向盤,身體向叉車側翻相反方向傾斜。 (35)帶屬具的叉車空車執行時應當作有載叉車操作; (36)鏈條在使用的過程中,應定期地對其檢查,保證鏈節間有良好的潤滑條件, 左右鏈條鬆緊一致;如果鏈條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生磨損現象,鏈條節距變化值超過 標準值的2%時,必須更換鏈條,以確保承載安全; (37)叉車未安全減速停車之前,不可更換鏈條,以確保承載安全; (38)叉車負載行駛時,應避免緊急制動; (39)離車時,將貨叉下降著地,並將檔位手柄放到空檔,斷開電源。在坡道停車時,將停車制動裝置拉好,停車時間較長時須用楔塊墊住車輪; (40)門架前傾、後傾至極限位置或貨叉起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讓手柄迅速回到 中間位置; (41)叉車出廠前多路閥、安全閥壓力已調整好,使用者在使用中不要隨意調整,以免調壓過高造成整個液壓系統和液壓元件損壞; (42)輪胎充氣壓力按“輪胎氣壓”標牌規定的氣壓值進行充氣; (43)在平坦結實的路面上,按EN2000-14-EC測試方法,叉車車外最大噪聲值:80dB;但隨著路面條件的改變,噪聲會上下波動; (44)在平坦結實的路面上,駕駛員在操作及行駛時,會感受到叉車的振動,並隨著作業環境的改變叉車振動力度會波動; (45)為了搬運超寬貨物的需要,使用者選擇了“加長貨叉”,但值得注意的是:加長貨叉的承載能力應嚴格按負荷曲線要求工作,在規定的載荷中心以內,它的承載能力同標準貨叉,載荷中心前移時一定要降載工作;但嚴禁用叉尖挑或撞擊貨物,行駛或轉彎時應注意安全; (46)叉車配重的底部,有專門作為拖動叉車的牽引栓。 (47)熟悉和注意叉車上各種標牌的功用;大修之後必須檢查叉車上的標牌是否完整。 (48)叉車使用環境一般在海拔1000m以下,溫度-15℃~35℃。在其它惡劣環境下時應謹慎使用。 (49)未經原車輛製造商,授權代理商或其委託商的書面允許,禁止對可能影響車輛載重量,穩定性和安全性要求的情況下,對電動工業車輛進行更改。這個更改影響包括車輛制動性,轉向,可見度和新增可動屬具。當製造商或其委託商批准更改時,也應對載重託盤,標貼,標籤和操作維修手冊做適當更改。 (50)只有在車輛生產商不再經營和沒有委託商的情況下,使用者才可對電動工業車輛做更改。但是使用者須: a) 安排對車輛更改做設計,測試並由工業車輛和安全性方面的工程師專家來執行。 b) 對車輛更改的設計,測試和執行保持永久性記錄。 c) 批准並對載重託盤,標貼,標籤和說明書手冊做適當更改。 d) 在車上貼上上一張永久性可見的標籤,以表示車輛更改方式,更改日期和完成此項工作的組織名稱和地址。 (51)禁止牽引故障叉車,故障叉車必須由特定車輛操縱,在檢修前,禁止移動叉車。
根據機械指令:ISO/DTS 3691-7,EN 1175-1 安全操作規則 (1)叉車屬於特種裝置,經培訓考核合格並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叉車的維護保養也應由經培訓並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以確保叉車的正常使用; (2)操作人員操作時應佩帶可作安全防護用的鞋、帽、服裝及手套; (3)貨物重心距叉臂500mm時,最大載荷為額定起重量,搬運時負荷不應超過 規定值。若貨物重心距叉臂大於500mm,起重量應按載荷曲線圖所規定的數值下降, 嚴禁超載; (4)叉車只適合於在平坦硬實的路面上作業。路面上的油脂類東西一定要擦掉: (5)使用叉車前後,都必須進行日常檢查,禁止帶故障操作;叉車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現不正常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待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工作; (6)在操作一個手柄時,注意不使另一個手柄移動,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作手柄; (7)禁止裝載未固定或鬆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8)使用者特殊訂購的配裝屬具的叉車,能令其使用範圍更加廣泛。但帶屬具的叉車會降低叉車的有效載荷及穩定性。不要把所配屬具和專用裝置挪作它用。請閱讀我們為您提供的附加說明,並嚴格按要求使用,不允許使用者私自擅自改造。 (9)不得用貨叉拔起埋入物(必要時,需先計算拔取力): (10)在裝載貨物時,應按貨物大小調整貨叉的距離,貨物重量應平均由兩貨叉 分擔,以免偏載或開車時貨物向一邊滑脫。禁止用單叉挑貨; (11)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住了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行駛: (12)裝載貨物時應將貨叉放到底,貨叉插入貨堆後,叉臂應與貨物相接觸,然後門架後傾到極限位置,將貨叉升起離地200mm~300mm時再行駛: (13)提升或下降貨物時,起重架下絕對禁止有人;禁止利用貨叉載人提升; (14)進行裝卸作業時,門架應置於垂直位置,叉車呈制動狀態: (15)使用中應注意機械、液壓、電氣及調速器的效能和工作狀態; (16)接通電源,先開啟鑰匙開關,選擇好方向開關的位置,轉動方向盤看車輛是否轉動正常,慢慢踩下調速踏板,保持適當的起動加速度: (17)注意觀察電壓表的電壓,叉車工作時,若電壓表的電壓低於41V時(或容量低於30%),應立即停止執行,對蓄電池充電或更換電量充足的蓄電池: (18)搬運時負荷不應超過規定值,貨叉間距和位置應合適,貨叉須全部插入貨 物下面,使貨物均勻分佈在貨叉上,避免偏載: (19)多路換向閥操縱手柄移動的多少,可以控制貨物起升或下降的速度,貨物 起升或下降,初速度都不宜過快; (20)前後傾斜門架之前,叉車應當制動,前傾時要減小油門緩慢傾斜,防止貨物突然滑出: (21)對於高升程叉車工作時儘量使門架後傾,裝卸作業應在最小範圍內作前後 傾;禁止叉車在貨叉升高的狀態下行駛和轉向; (22)起升高度大於3米的高升程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採取防護措 施; (23)護頂架是防止上部物體落下,保護操作者安全的主要部件。如安裝鬆動、拆下後再使用、改造後使用都會非常危險,可能會導致重大事故: (24)擋貨架是防止貨叉上裝載貨物向操作者滑落的主要部件。如安裝鬆動、拆 下後再使用、改造後再使用都會非常危險,可能會導致重大事故; (25)裝卸物的高度應限制在擋貨架高度以內,貨物的高度超出擋貨架之後,易 引起貨物向操作者滑落,會導致嚴重事故發生; (26)室外作業時,風力對叉車穩定性的影響很大,務必請特別注意; (27)在碼頭或臨時鋪板上行駛時應加倍小心,緩慢行駛; (28)運載貨物行駛時,請勿前傾門架,勿進行裝卸作業,勿剎車以防止貨物滑 出; (29)叉車應低速駛進貨堆,同時注意貨物附近有無凸出的堅硬物體,以免刺傷 輪胎; (30)行車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窪路面,並注意叉車上方的間隙; (31)叉車行走時,禁止把手、腳和身體的其它部位伸出駕駛室外,車上不準載 人; (32)坡道上應小心行駛,不可進行轉向、橫向、斜向行駛,否則叉車有側翻的危險;在較大坡道上運載貨物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倒退行駛;下坡時請使用腳制動,謹慎駕駛;在坡道行駛時,絕對不要讓叉車熄火; (33)順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尤其在潮溼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速; (34)禁止叉車突然起動、加速、停止和急轉彎,如操作不當,可能會引起叉車側翻。如發生這種情況,司機要保持冷靜,切忌跳車,應雙手緊握方向盤,身體向叉車側翻相反方向傾斜。 (35)帶屬具的叉車空車執行時應當作有載叉車操作; (36)鏈條在使用的過程中,應定期地對其檢查,保證鏈節間有良好的潤滑條件, 左右鏈條鬆緊一致;如果鏈條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生磨損現象,鏈條節距變化值超過 標準值的2%時,必須更換鏈條,以確保承載安全; (37)叉車未安全減速停車之前,不可更換鏈條,以確保承載安全; (38)叉車負載行駛時,應避免緊急制動; (39)離車時,將貨叉下降著地,並將檔位手柄放到空檔,斷開電源。在坡道停車時,將停車制動裝置拉好,停車時間較長時須用楔塊墊住車輪; (40)門架前傾、後傾至極限位置或貨叉起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讓手柄迅速回到 中間位置; (41)叉車出廠前多路閥、安全閥壓力已調整好,使用者在使用中不要隨意調整,以免調壓過高造成整個液壓系統和液壓元件損壞; (42)輪胎充氣壓力按“輪胎氣壓”標牌規定的氣壓值進行充氣; (43)在平坦結實的路面上,按EN2000-14-EC測試方法,叉車車外最大噪聲值:80dB;但隨著路面條件的改變,噪聲會上下波動; (44)在平坦結實的路面上,駕駛員在操作及行駛時,會感受到叉車的振動,並隨著作業環境的改變叉車振動力度會波動; (45)為了搬運超寬貨物的需要,使用者選擇了“加長貨叉”,但值得注意的是:加長貨叉的承載能力應嚴格按負荷曲線要求工作,在規定的載荷中心以內,它的承載能力同標準貨叉,載荷中心前移時一定要降載工作;但嚴禁用叉尖挑或撞擊貨物,行駛或轉彎時應注意安全; (46)叉車配重的底部,有專門作為拖動叉車的牽引栓。 (47)熟悉和注意叉車上各種標牌的功用;大修之後必須檢查叉車上的標牌是否完整。 (48)叉車使用環境一般在海拔1000m以下,溫度-15℃~35℃。在其它惡劣環境下時應謹慎使用。 (49)未經原車輛製造商,授權代理商或其委託商的書面允許,禁止對可能影響車輛載重量,穩定性和安全性要求的情況下,對電動工業車輛進行更改。這個更改影響包括車輛制動性,轉向,可見度和新增可動屬具。當製造商或其委託商批准更改時,也應對載重託盤,標貼,標籤和操作維修手冊做適當更改。 (50)只有在車輛生產商不再經營和沒有委託商的情況下,使用者才可對電動工業車輛做更改。但是使用者須: a) 安排對車輛更改做設計,測試並由工業車輛和安全性方面的工程師專家來執行。 b) 對車輛更改的設計,測試和執行保持永久性記錄。 c) 批准並對載重託盤,標貼,標籤和說明書手冊做適當更改。 d) 在車上貼上上一張永久性可見的標籤,以表示車輛更改方式,更改日期和完成此項工作的組織名稱和地址。 (51)禁止牽引故障叉車,故障叉車必須由特定車輛操縱,在檢修前,禁止移動叉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