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三)註冊資金驗資報告
(四)固定工作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檔案或者期限不少於三年的房屋租賃協議;
(五)執業人員名單及其簡歷、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經法定機構鑑定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交納資料;
(六)維修保養裝置清單、權屬證明和計量檢定合格證明檔案(鑑定或校驗證書);
(七)符合要求的內部管理制度及質量保證體系檔案;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公安部《關於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為保證大樓內的消防設施正常執行,確保大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依靠現有的高科技聯網平臺,擬製定該大樓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服務方案如下:
一、 消防設施維護、維修範圍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維修範圍包括: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氣體滅火系統;
4、消火栓系統;
5、消防聯動裝置的維護維修負責到消防聯動裝置的介面;
6、消防報警線路和消防聯動線路及消防聯動電源線路、管路出現問題包括短路、斷路。
我公司將對維護、維修範圍內出現的故障免費人工進行修復(如人為的短路、斷路、裝置損壞等故障則不屬維修範圍);如裝置老化損壞,無法修復的,由貴單位負責購買新的裝置,我公司負責安裝。
系統檢測和維修過程中貴單位應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及人員配合,否則出現不可預知的損失我公司有權拒絕賠付及提供以上服務。
二、 消防系統中各子系統的服務範圍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對火災報警系統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a. 對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各功能進行試驗。
b. 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c. 每年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2) 對消防系統聯動裝置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a. 每年對防排煙裝置、防火捲簾門等控制裝置做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b. 每年對火災事故廣播進行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c. 每年對電梯進行強制停於首層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d. 每年對消防通訊裝置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兩次。
e. 每年進行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3) 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線路及聯動線路的故障進行維修。
(4) 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故障進行維修。
(5) 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消防通訊線路、消防主機電源檢查及消防主機接地線路的故障的檢查及維修。
2、 消火栓系統
(2) 每月對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控制閥門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3) 每月對消火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 每季度對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靜壓壓力試驗。
(5) 每半年對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使用者。
(6) 每年對水泵接合器的介面及附件進行檢查。
(7) 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況對重點部位的消火栓每年進行出水檢查。
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每月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於工
作狀態。
(2) 每月對噴淋水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一次。
(3) 每月對電磁閥作啟動試驗一次,動作失常時馬上通知貴單位及時更換。
(4) 每月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5) 每季度對溼式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洩水試驗,驗證溼式報警閥的供水能力。
(6) 每半年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7) 每年對水泵接合器的介面及附件進行檢查並進行維護。
(8) 每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裝置的消防儲水位及消
防氣壓給水裝置的壓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助貴單位處理。
4、氣體滅火系統
(1) 檢查保養氣體控制屏,保證正常執行。
(2) 檢測氣瓶的壓力是否達到規範要求,有無洩漏現象。
(3) 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是否正常。
(4) 模擬自動報警系統中的煙、溫感探測器同時動作, 檢查氣瓶的電磁
閥是否動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氣訊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
(5) 每月檢測控制屏的功能情況、氣瓶壓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
(7) 每季度模擬進行煙、溫感探測器動作,是否有放氣訊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靈敏。
5、防火分割槽
(1) 每週檢查木質防火門、防火捲簾門、電動防火門等的完好情況。
(2)每季度手動或自動啟停防火捲簾門、電動防火門試驗.檢查其效能。
6、防排煙系統
(1) 每週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電源控制櫃、送風閥、排煙閥等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手動或自動開啟排煙閥、啟/停送風機、排煙機檢視其效能。
(3)每半年手動或自動方式關閉空調通風系統、電動防火閥試驗,檢查其效能。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週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否處於正常完好使用狀態。
(2)每月試驗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切斷電源後是否能正常工作。
8、其它
(1)每季度檢查干粉滅火器的壓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時做噴射試驗。
(2)每月檢查集水坑排裝置、自救逃生裝置,消防電源及自動切換裝置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3)每季度試驗消防電源末端的切換功能。
三、維護標準
1、保證系統正常工作。
2、維護質量必須符合經雙方核定的竣工圖紙的要求,並且滿足現行消防規範的要求。
3、裝置發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資訊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二十四小時內檢修解除故障。在確實沒有配件的情況下應及時向貴單位彙報,並採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4、 提供詳細的月檢、季檢及年度試驗報告,以方便貴單位備案。
四、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服務方式
在維保期內,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維保範圍內裝置統一由我公司根據要求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在維護保養期間所更換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貴單位承擔。
(一)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三)註冊資金驗資報告
(四)固定工作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檔案或者期限不少於三年的房屋租賃協議;
(五)執業人員名單及其簡歷、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經法定機構鑑定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交納資料;
(六)維修保養裝置清單、權屬證明和計量檢定合格證明檔案(鑑定或校驗證書);
(七)符合要求的內部管理制度及質量保證體系檔案;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公安部《關於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為保證大樓內的消防設施正常執行,確保大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依靠現有的高科技聯網平臺,擬製定該大樓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服務方案如下:
一、 消防設施維護、維修範圍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維修範圍包括: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氣體滅火系統;
4、消火栓系統;
5、消防聯動裝置的維護維修負責到消防聯動裝置的介面;
6、消防報警線路和消防聯動線路及消防聯動電源線路、管路出現問題包括短路、斷路。
我公司將對維護、維修範圍內出現的故障免費人工進行修復(如人為的短路、斷路、裝置損壞等故障則不屬維修範圍);如裝置老化損壞,無法修復的,由貴單位負責購買新的裝置,我公司負責安裝。
系統檢測和維修過程中貴單位應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及人員配合,否則出現不可預知的損失我公司有權拒絕賠付及提供以上服務。
二、 消防系統中各子系統的服務範圍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對火災報警系統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a. 對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各功能進行試驗。
b. 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c. 每年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2) 對消防系統聯動裝置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a. 每年對防排煙裝置、防火捲簾門等控制裝置做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b. 每年對火災事故廣播進行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c. 每年對電梯進行強制停於首層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d. 每年對消防通訊裝置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兩次。
e. 每年進行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3) 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線路及聯動線路的故障進行維修。
(4) 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故障進行維修。
(5) 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消防通訊線路、消防主機電源檢查及消防主機接地線路的故障的檢查及維修。
2、 消火栓系統
(2) 每月對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控制閥門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3) 每月對消火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 每季度對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靜壓壓力試驗。
(5) 每半年對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使用者。
(6) 每年對水泵接合器的介面及附件進行檢查。
(7) 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況對重點部位的消火栓每年進行出水檢查。
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每月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於工
作狀態。
(2) 每月對噴淋水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一次。
(3) 每月對電磁閥作啟動試驗一次,動作失常時馬上通知貴單位及時更換。
(4) 每月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5) 每季度對溼式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洩水試驗,驗證溼式報警閥的供水能力。
(6) 每半年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7) 每年對水泵接合器的介面及附件進行檢查並進行維護。
(8) 每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裝置的消防儲水位及消
防氣壓給水裝置的壓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助貴單位處理。
4、氣體滅火系統
(1) 檢查保養氣體控制屏,保證正常執行。
(2) 檢測氣瓶的壓力是否達到規範要求,有無洩漏現象。
(3) 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是否正常。
(4) 模擬自動報警系統中的煙、溫感探測器同時動作, 檢查氣瓶的電磁
閥是否動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氣訊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
(5) 每月檢測控制屏的功能情況、氣瓶壓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
(7) 每季度模擬進行煙、溫感探測器動作,是否有放氣訊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靈敏。
5、防火分割槽
(1) 每週檢查木質防火門、防火捲簾門、電動防火門等的完好情況。
(2)每季度手動或自動啟停防火捲簾門、電動防火門試驗.檢查其效能。
6、防排煙系統
(1) 每週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電源控制櫃、送風閥、排煙閥等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手動或自動開啟排煙閥、啟/停送風機、排煙機檢視其效能。
(3)每半年手動或自動方式關閉空調通風系統、電動防火閥試驗,檢查其效能。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週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否處於正常完好使用狀態。
(2)每月試驗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切斷電源後是否能正常工作。
8、其它
(1)每季度檢查干粉滅火器的壓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時做噴射試驗。
(2)每月檢查集水坑排裝置、自救逃生裝置,消防電源及自動切換裝置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3)每季度試驗消防電源末端的切換功能。
三、維護標準
1、保證系統正常工作。
2、維護質量必須符合經雙方核定的竣工圖紙的要求,並且滿足現行消防規範的要求。
3、裝置發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資訊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二十四小時內檢修解除故障。在確實沒有配件的情況下應及時向貴單位彙報,並採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4、 提供詳細的月檢、季檢及年度試驗報告,以方便貴單位備案。
四、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服務方式
在維保期內,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維保範圍內裝置統一由我公司根據要求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在維護保養期間所更換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貴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