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招生,保證我校本科、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名稱: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學校國標程式碼:13727)
第二條學校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觀園路1066號
第三條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條招生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設招生工作委員會,在校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總體決策部署、計劃統籌及協調推進,並對招生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六條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校黨委會、董事會、校委會成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堅持擇優錄取。
第八條錄取批次:疆內錄取批次分為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錄取批次執行。
第九條普通本科、專科批次採用“平行志願”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性投檔,不補充投檔。
第十條普通類、單列類考生在平行志願投檔的總分相同時,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
雙語類、民語言類考生在平行志願投檔的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
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分數高的考生。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遵照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一條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專業錄取計劃已滿額時,對不服從專業志願調配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視覺傳播設計與製作(裝潢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須有自治區統考的專業考試(美術類)合格證。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時,美術類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報考空中乘務(民航服務)、民航運輸(民航商務)專業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2米以上,男1.72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無精神疾病病史,裸眼視力達到4.8以上。
第十五條考生身體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七條我校公共課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須慎重填報。
第四章 新生入學
條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資訊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學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複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民語言類的考生進校後須進行一年預科,雙語類考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測試,測試達不到專業學習標準的學生將進行為期一年的預科學習,並由自己承擔預科一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學習期間,品學兼優者,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2300—43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1000—3000元/年)、“天山英才勵志獎學金”、“天山英才特別愛校獎”(300—3000元)、特別學習成績獎(每門100元)等各類獎助學金。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生各類資助工作。學校設有“協管員”等校內勤工儉學崗位(3000元/年),保障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五章 學院概況
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1993年建校,是一所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校,目前在校生1.3萬人。學校下設智慧工程學院、資訊科技學院、民航管理學院、人文藝術學院、工程汽車學院、財經學院、商務學院、語言學院、馬列教學部等教學部門。本科開設大資料技術與應用、會計、電子商務、通訊工程、旅遊管理、智慧製造工程6個專業;專科開設43個專業。
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位於烏魯木齊市觀園路大學城中心位置,辦學設施完善,教學裝置先進,建有移動通訊技術、大資料技術、工業機器人、電子商務、會計、報關等專業的實驗實訓條件和圖文資訊資源,校區實現了網路全覆蓋。擁有一支立志職教、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學團隊。與移動、華為、華三,廣汽、海航、日立、蘇寧和廣匯等區內外218家企業建立“雙基地”校企合作關係,為學生實習就業提供了廣闊的平臺和機遇。近五年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5%以上。2019年畢業生就業率達到了97.18%。
第六章 聯絡方式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觀園路1066號
郵 編:830017
網 址:http://www.xjtsxy.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 話:0991-4161051 4162117 4161055
傳 真:0991-4161038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本章程自公佈之日開始實行。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招生,保證我校本科、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名稱: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學校國標程式碼:13727)
第二條學校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觀園路1066號
第三條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條招生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設招生工作委員會,在校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總體決策部署、計劃統籌及協調推進,並對招生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六條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校黨委會、董事會、校委會成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堅持擇優錄取。
第八條錄取批次:疆內錄取批次分為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錄取批次執行。
第九條普通本科、專科批次採用“平行志願”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性投檔,不補充投檔。
第十條普通類、單列類考生在平行志願投檔的總分相同時,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
雙語類、民語言類考生在平行志願投檔的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
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分數高的考生。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遵照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一條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專業錄取計劃已滿額時,對不服從專業志願調配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視覺傳播設計與製作(裝潢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須有自治區統考的專業考試(美術類)合格證。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時,美術類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報考空中乘務(民航服務)、民航運輸(民航商務)專業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2米以上,男1.72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無精神疾病病史,裸眼視力達到4.8以上。
第十五條考生身體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七條我校公共課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須慎重填報。
第四章 新生入學
條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資訊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學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複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民語言類的考生進校後須進行一年預科,雙語類考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測試,測試達不到專業學習標準的學生將進行為期一年的預科學習,並由自己承擔預科一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學習期間,品學兼優者,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2300—43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1000—3000元/年)、“天山英才勵志獎學金”、“天山英才特別愛校獎”(300—3000元)、特別學習成績獎(每門100元)等各類獎助學金。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生各類資助工作。學校設有“協管員”等校內勤工儉學崗位(3000元/年),保障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五章 學院概況
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1993年建校,是一所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校,目前在校生1.3萬人。學校下設智慧工程學院、資訊科技學院、民航管理學院、人文藝術學院、工程汽車學院、財經學院、商務學院、語言學院、馬列教學部等教學部門。本科開設大資料技術與應用、會計、電子商務、通訊工程、旅遊管理、智慧製造工程6個專業;專科開設43個專業。
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位於烏魯木齊市觀園路大學城中心位置,辦學設施完善,教學裝置先進,建有移動通訊技術、大資料技術、工業機器人、電子商務、會計、報關等專業的實驗實訓條件和圖文資訊資源,校區實現了網路全覆蓋。擁有一支立志職教、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學團隊。與移動、華為、華三,廣汽、海航、日立、蘇寧和廣匯等區內外218家企業建立“雙基地”校企合作關係,為學生實習就業提供了廣闊的平臺和機遇。近五年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5%以上。2019年畢業生就業率達到了97.18%。
第六章 聯絡方式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觀園路1066號
郵 編:830017
網 址:http://www.xjtsxy.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 話:0991-4161051 4162117 4161055
傳 真:0991-4161038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本章程自公佈之日開始實行。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