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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道古今

    不好意思,恕我直言,這個問題本身缺乏邏輯,就如同問“某某水性那麼好,為什麼還是吃飯噎死了”。韓非的法家學說是用來治國強國的,不是用來搞政治鬥爭的。他胸懷天下社稷,擁有一顆赤子之心,卻不會去研究如何勾心鬥角、爾虞我詐,被陷害而死並不奇怪。

  • 2 # 夏後之唄

    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到一個很複雜但是很重要的東西——韓非和李斯到底是什麼樣的關係?但由於史料缺乏,我們對二人仕秦之前的經歷所知甚少,史家被產生了各式各樣的推測。本文為了避免因過多缺乏材料支撐的推測而稱為無根之塔,所以只簡單分析一下和韓非之死相關的因素,以及李斯可能扮演了什麼樣的因素。

    1、韓非是必須死的

    首先,韓非有著作傳世,我們透過《韓非子》會覺得韓非其人是一個冷靜、睿智的人,也相信他能在人生的選擇面前走對自己的路,但世事往往如此,人的思維和選擇未必匹配——這也是悲劇的來源。可以說,在韓非仕秦的那一刻起,他的悲劇就註定了,與出身低賤的李斯不同,韓非是“諸公子”,是貴族階層,他的仕秦是對自己階級的背叛,本來就很難取信於人。而真正把韓非推向死亡的是另一個人——姚賈。南韓是秦入統一六國最好的踏板,姚賈即主張伐韓,而韓非竭力反對。最終姚賈勸始皇不要聽小人的讒言,耽誤統一大業。韓非也就非死不可了。

    2、為什麼必須是李斯

    可以說,韓非是在李斯的推薦下來到秦國的,在某種程度上說,李斯是韓非的保人,所以當韓非除了問題,親手殺死韓非,才能完成李斯的去罪化。我們知道,李斯少有大志,殺伐決斷遠在常人之上。所以,當韓非非但沒有成為自己的助力,反而可能導致自己的毀滅的時候,成也蕭何敗蕭何,讓李斯了結韓非的生命,多方勢力而言都是最好的結果。

    3、秦始皇的態度

    首先,韓非是有能力的人,是一匹烈馬。雄主對於烈馬,要麼馴服,要麼殺掉。韓非已經背叛韓王歸順秦國了,為什麼還是不免一死呢?問題是,他真的歸順秦國了嗎?或者說,秦始皇把南韓當做韓非歸順自己的投名狀,很可惜,他做的並不出色。秦始皇不需要一匹表面溫順但隨時可能會尥蹶子的烈馬,但又不能讓馬廄裡其他的馬匹心寒,於是在韓非死後,他有表現出十分後悔的樣子。

    綜上,韓非雖然精通各種鬥爭技巧,但在實際鬥爭中,卻很難將理論用於實踐。以為自己看透一切,事到臨頭卻狠不下心來,最終因為自己的錯誤選擇而丟了性命。而李斯從最初的舉薦,到後來親手毒死韓非,他的心態也已經逐漸黑化,為自己的身敗名裂埋下了伏筆。

  • 3 # 滄桑短笛

    韓非為“法家集大成者”是後世儒家的觀點。韓非是不是法家,是前提性的問題。

    一、治國

    堯舜禹的繼承本質上屬於推優。這時的治國實際上是聖賢治國。後世說的人治、德治,同屬於聖賢治國。聖賢治國是一種選拔方式,不代表選擇的結果就一定是聖賢。比如說,現代的高等教育同樣屬於選優制,以高考成績優劣進入高等教育。總體是選優的,但卻並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證勝選者一定比落選者優秀。根本在於,選優的程式不可能完全做到充分必要,被選者不可能一成不變。

    所以,更好的選拔制度,就成為能人志士不斷探索創新的必然。

    二、禮制

    論治國制度創新的探索者,必須首推周公旦。禮制有侷限。“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被廣泛詬病。禮制太粗疏。“三牲祭祖”的三個牲畜頭並非明確,拿個狗頭祭祖好像滿搞笑的。再加上禮的罰遠輕與刑的法(辦法),禮制這個創意很快就胎死腹中了。

    一國兩制的辦法並非不可行。以戰國時期的秦國為例。秦孝公贏渠梁和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在施行法治的同時,始終保持著贏氏部落的族法。同樣的“一國兩制”在秦國所以能大獲成功,根本在於贏氏族法比商鞅變法更加嚴苛。更高的自律,向來是符合華人的公平標準的(雖然這並不公平)。

    雖然禮制有種種弊端,但是,禮制是一次治國制度的創新,禮是一種規則而不是個人主觀感受。即便以更嚴格的標準來看,至少應該承認禮制是一個創意。必須歷史的看待商鞅變法跟禮制的社會發展的決定作用。更加嚴苛的禮,或許只能在商鞅這個時代成立,在周公的時代根本就沒法成立。

    三、變法

    歷史上最著名的變法是商鞅變法。商鞅變法甚至是歷史上唯一成功的變法。但是,春秋戰國時期的變法並非從商鞅開始、也並非以商鞅變法終止。周公旦禮制創意之後,有管仲變法、秦穆公改政、楚國吳起變法、魏國李悝變法、秦國商鞅變法、南韓申不害變法,齊國鄒忌變法等等。

    變法的核心是在一定範圍內施行變法並執行法治。最根本的要素,一是向社會公開法治內容,而是施行以法治國(請注意,不是依法治國)。而商鞅之所以成為唯一成功者,一是徙木立信並隨機頒佈《墾草令》(公開法治內容。西方同樣以漢莫拉比法典為標誌),二是秦國雖然車裂商鞅,但卻堅守法治150多年,三是秦國最終完成了統一六國、結束春秋戰國幾百年內戰,建立中央軍權的郡縣制國家。

    總結來看:有法律條文、有施行實踐、有變法成果是商鞅成功的評判標準。

    四、法家三派

    在前輩變法的理論和實踐基礎上,法治、勢治、術治成為法家三派,商鞅、慎到、申不害分別為其代表人物。但是,法家三派是後世的說法,商鞅、慎到、申不害之間是相互不承認的,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才是真正的法家。成功、失敗,“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申不害的自殺、齊國投降,宣告了術治、勢治的失敗,也宣告了商鞅法治才是真正的法家。所以,法家三派是未定論時的假設,商鞅變法才是真正的法家。

    任何學說、理論都是不完備的,比這些更高階的是自然規律。因此,成王敗寇是客觀的、合理的評判標準,甚至是真正的真理。人類改造自然的努力,在歷史的長河中,經歷成功、失敗,始終以更符合大自然的規律為標準,在不斷完善。這,不就是成王敗寇嘛?若非如此,現代的我們又何須討論法家三派?

    五、韓非“集大成”

    何為法家?有法律條文(或者法治理論)、有施行實踐、有變法成果。三個標準,韓非僅有半個----法治理論,未成為法律條款的純理論。

    商鞅是衛華人在秦國變法,申不害是鄭華人在南韓變法,慎到是趙華人在齊國變法。他們的共同點,就是天下的目光,而非拘泥於家國情懷。與他們相反,韓非出生更高貴(王室血統),但也更世俗。秦始皇一生從未無故殺戮一個文臣武將,一個僅僅擁有法治理論的韓非,有什麼特殊的?李斯再牛,法治秦國的大環境下,敢毒殺韓非而無罪逍遙?根本不可能。韓非之死的唯一可能,就是違反秦國法律,被依法刑殺。即便儒家吐槽的坑術士,在史記中也有“諸生爭相告發”的記載,說明當時有審訊、是依法刑罰殺。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犯了死罪,被判處死刑。

    韓非被依法刑殺,說明韓非沒有法家的天下之心。家、國、天下分不清輕重緩急,看不到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因循守舊的韓非,本身就不是法家。

    六、《韓非子》

    《韓非子》比較全面的記載了法治派、術治派、勢治派,但這僅僅屬於“述而不作”。對三派的優劣並未做出準確的預判,更未預見到秦國能最終統一六國。換句話說,法、術、勢三個辦法擺在面前,韓非分不清孰優孰劣,只能一一整理彙總。

    《韓非子》若作為史書,顯然是優秀的。它不僅記錄了法、術、勢各自的特徵,並加以推演。《韓非子》作為法家經典,就很搞笑了。沒有施行、沒有變法成效,甚至連具體法律條文都沒有,嘴上法家?

    法家,是以身體力行為標誌的。韓非本身不配,《韓非子》同樣不配“法家”這兩個字。

    集法家大成,就更是扯淡了。

  • 4 # 筆不意馳

    現在覺得這兩個特點聯絡到一起很奇葩,如果勉強硬聯絡到一起,法術勢三派都是御下之道,而對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不擅長。當然,如果換一個大肚點的丞相,韓非說不定也不會死。兩者間沒有必然的聯絡。

  • 5 # 油膩小生com

    韓非作為韓人投誠秦國並獻策秦國,很得秦王的賞識。

    李斯是秦國丞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兩人理念並沒有本質區別,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無非是一個更優秀。

    對秦國而言,韓非是不確定性的,潛藏著危險。已經走入正軌的秦國,有此大才固然更好,沒有也能逐漸吞併六國,統一中國。因此,殺掉韓非的收益和用韓非所承擔的風險就成為秦王必須要思量的問題。

    個人認為這是韓非的死因,這時的秦國已經沒有兩百年前那麼的包容了。專治集權比較嚴重,宗室勢力被極大削弱,對待外人,更多的是防禦和拒絕。

    多說一句,韓非對權術瞭如指掌,作為南韓王室成員,為何沒能掌得大權,推行變革,而是投入了秦國的懷抱?

  • 6 # 拔糞青年

    韓非和李斯都曾拜儒家荀夫子為師,韓非我覺得在法家思想方面的能力和貢獻比李斯要大,可以說韓非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但是顯然在政治上不如李斯,李斯為秦王制定了滅六國統一天下的通天計劃,首要目標就是滅南韓,這裡我覺得李斯真是個政治高手,他知道韓非的能力,這讓我不得不感覺李斯趁機搞陰謀,而韓非卻勸說秦王存韓滅趙,這就中了李斯的套,李斯馬上反駁,說韓非來秦國目的不純,是為了南韓利益,秦王覺得有理,隧下獄。

    說一段大家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的對話,

    甲:你和韓非有點像,都是令人討厭的聰明人。

    李斯:我並不討厭當個聰明人。

    甲:你知道你和韓非最大的不同嗎?你只能隨波逐流,他卻會掀風起浪。

    李斯:或許你說的沒錯,但風浪轉瞬即逝,逐浪而行,才能靜水流深。

    這些大家,求關注!

  • 7 # 無憂谷逍遙子

    《韓非子》一書主要為“帝王學說”即王道,所著各篇系統論述了帝王如何為政駕馭群臣的方法方式,其中《解老》、《喻老》篇是對老子《道德經》註解最接近老子原義的,後世可能只有清末張之洞註釋為上;韓非子到秦國後其思想很快被秦始皇採納並得到接見款待,做為秦國客卿,韓非子相對李斯等人來說屬於後來者,李斯更是提出“寧為碩鼠”的觀點,可見其為謀取富貴不擇手段卑鄙無恥,由於嫉妒秦王重用韓非子,故其搬弄是非至韓非子於死地;秦王駕崩後李斯肯定也是為保其富貴才攀附趙高,最終身死名裂不得善終!

  • 8 # 正能量帆船L4

    韓非子死於李斯之手就是因為韓非子的個人成就太高了,李斯自愧不如,擔心始皇帝重用韓非子,自己的丞相職位不保,在始皇帝猶豫不決時,當機立斷殺了韓非子,讓始皇帝斷了重用韓非子的想法,還有就是韓非子的口吃,讓他滿腹經綸難以出口,不能在短時間內使始皇帝信任他,為李斯所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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