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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灣區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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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翠平律師
您提的這個問題呢,實踐中呢也會發生。我們首先要搞清楚開發商為什麼遲遲不交房,是因為他自身的條件達不到,還是他出於不正當的目的,在達到交房的條件下,惡意的不交房。
如果是他本身的條件達不到,但是你們雙方的合同,又約定了合同房屋交付的時間。你可以按照雙方的約定,要求開發商交房同時承擔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這種情況下,沒必要強行入住,只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其他的實際損失就可以了。
如果是開發商所開發的樓盤,因為質量問題,或者是因為交付的安全問題,達不到交付條件,雖然你們雙方約定的交付時間已經超過。但是這種情況下,也不適於強行入住。因為此時不符合交付條件,強行入住,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只能由你自行承擔。
綜上,不管是出於哪一種情況你只需要依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合同,對開發商延遲交房,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都可以透過法律程式追究其責任而不適合用強行入住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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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松江區房產小哥哥
首先,在處理形式上,存有明顯的不妥。
對於開發商未按照規定程式辦理房屋移交手續的情況下,房屋的產權仍歸屬於開發商,這樣的強行入住就涉嫌對他人物權的故意侵佔和侵害,也就屬於違法行為。
開發商遲遲不交房的問題,屬於一種違約行為,而不屬於違法行為。對於違約行為,應該按照購房合同的規定,向當地法院申請依法維權,透過法律程式處置開發商的違約行為,而不是以個人的意願強行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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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南房產張鍾瑞
重點關注合同中有沒有延期交房的相關條款。如過簽訂的合同中有延期交房的條款可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倘若合同中並沒有延遲交房的條款,購房者是可以申請退房的。
除了特殊情況之外,開發商未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期限交房時需承擔違約責任的。賠償中,開發商需要賠償的天數是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和實際交房日的差。如若雙方協商解除買賣合同,開發商當退還購房者的已付款項,並支付1%的違約金。相反,如果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話,違約賠償金額原則上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
業內支招:要收集開發商延遲交房的證據
購房者在遭遇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要注意收集專案延期交房的證據,並保留延期交房所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同時,購房者還要注意訴訟的實效性,瞭解延期交房的退房條件。而開發商延期30-90天,購房者便有權要求退房,原則上開發商還應當以購房者的定金雙倍退還或是支付房款的利息。
律師提醒:購房者在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期限
面對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應該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利。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共分兩種。一方面是,購房者並沒有催告,解除權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當然,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有明確約定的話,雙方按約定處理。相反,如果沒有對逾期交房的相關條款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確甚至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則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處理。而購房者對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行為可以追究違約責任,違約金由房地產評估機構等相關部門評定後確定。另一方面,購房者遭遇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時可進行催告,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的期限,三個月滿後,如若開發商仍不能如期交付,購房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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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北獨行狼
首先開發商在沒有交房的時候不建議你強行入住,因為房子沒經過驗收合格,就存在著很多安全隱患,強行入住後果自負。
仔細檢視購房時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購買合同,重點關注合同中有沒有延期交房的相關條款。如過簽訂的合同中有延期交房的條款可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倘若合同中並沒有延遲交房的條款,購房者是可以申請退房的。
除了特殊情況之外,開發商未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期限交房時需承擔違約責任的。賠償中,開發商需要賠償的天數是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和實際交房日的差。如若雙方協商解除買賣合同,開發商當退還購房者的已付款項,並支付1%的違約金。相反,如果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話,違約賠償金額原則上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
業內支招:要收集開發商延遲交房的證據
購房者在遭遇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要注意收集專案延期交房的證據,並保留延期交房所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同時,購房者還要注意訴訟的實效性,瞭解延期交房的退房條件。而開發商延期30-90天,購房者便有權要求退房,原則上開發商還應當以購房者的定金雙倍退還或是支付房款的利息。
最主要的是這個情況整個小區不可能就你一家延遲交房,一定要團結起來先找個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直接上訴至法院。
我在分享一下我的親身經歷,我當年也買了一個情況的樓,由於房價漲價了,開發商巴不得你退房,所以就不在乎你一家兩家的鬧。後來我們建的業主群,讓大夥請了一個律師直接起訴了,開發商按萬分之一賠償的,不到一個月錢就打到卡上了,再後來沒有起訴的只要拿著合同去售樓部也給賠償了。
在後來我們的入戶門和合同上的不符我們又起訴了,開發商按要求統一換的進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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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在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是,要仔細檢視購房時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購買合同,重點關注合同中有沒有延期交房的相關條款。如過簽訂的合同中有延期交房的條款可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倘若合同中並沒有延遲交房的條款,購房者是可以申請退房的。
除了特殊情況之外,開發商未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期限交房時需承擔違約責任的。賠償中,開發商需要賠償的天數是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和實際交房日的差。如若雙方協商解除買賣合同,開發商當退還購房者的已付款項,並支付1%的違約金。相反,如果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話,違約賠償金額原則上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
業內支招:要收集開發商延遲交房的證據
購房者在遭遇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要注意收集專案延期交房的證據,並保留延期交房所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同時,購房者還要注意訴訟的實效性,瞭解延期交房的退房條件。而開發商延期30-90天,購房者便有權要求退房,原則上開發商還應當以購房者的定金雙倍退還或是支付房款的利息。
律師提醒:購房者在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期限
面對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應該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利。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共分兩種。一方面是,購房者並沒有催告,解除權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當然,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有明確約定的話,雙方按約定處理。相反,如果沒有對逾期交房的相關條款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確甚至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則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處理。而購房者對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行為可以追究違約責任,違約金由房地產評估機構等相關部門評定後確定。另一方面,購房者遭遇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時可進行催告,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的期限,三個月滿後,如若開發商仍不能如期交付,購房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