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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心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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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尋利者
現在很多企業都安裝了考勤機,有的更是在手機裡安裝了考勤APP,來考核員工的勞動紀律和出勤情況,這種做法對不對?是否侵犯員工隱私?我個人認為應從兩方面來看待。
第一種,也就是白巖松所說的:任何單位,只要到了開始強調考勤、打卡等紀律問題的時候,一定是它開始走下坡路的時候。因為一個走上坡路的單位,人人不待揚鞭自奮蹄。
一些新型小企業,一些志同道合的年青人合夥創辦一個小公司,他們對未來充滿憧憬,可以說是幹勁十足,你不用去要求他,他都會加班加點的幹而不得的累,因為他們每個人都有希望,都有前途,都有願景,所以考勤不適用於他們。
第二種,大型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集體企業、部分私人企業,能否做到不用考勤,每個員工都很自覺的正常上下班呢?可以肯定的回答,不可能。原因主要是,這幾類企業的大部分員工工資達不到要求,前途不明朗,個別老員工既沒前途又沒錢途,靠員工的自覺性,根本不靠譜,所以現在有很多企業透過各種辦法來進行考勤管理,主要是監督那些不自覺的人。
侵犯員工隱私問題,這個應該是法律來界定,我只說一下我的看法,如果在上班期間考勤定位,是監督員工是否上班的手段,不屬侵犯行為;如果8小時以外,再進行定位,肯定是侵犯隱私了。
企業透過這種手段來考核員工,我覺的不如透過改進考核辦法,重新制訂管理辦法,提高員工待遇等手段,讓員工自覺性加強,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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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心唯公
用手機定位考勤追蹤員工,肯定涉嫌違法,侵犯員工隱私。
單位有管理員工的權力,但同樣也要在法律規定範圍之內,用正當手段進行監督管理。用合乎規定的辦法和制度管理,管理不是越細越好,員工也不是固定資產,可以隨意監督。
1、不合法,全侵犯員工個人人身自由權利和隱私權。
2、不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人不是物,有感情,如果管理過死,容易逆反,過則不及。
3、不利於單位凝聚力培養和職工個人素養的提升,單位是一個集體,榮譽與歸屬感要靠互動,如果單方面監督管理,而不考慮員工感受,這樣的單位是留不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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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家有蘿蔔
我覺得是違法行為,侵犯個人隱私。
我看了這個新聞:
“好像隨時隨地都有一雙眼睛盯著你,太不自在了。”4月2日,瀋陽市鐵西區一家外貿公司銷售經理蔣桐帶著手機出去辦業務,中午休息時間,移動考勤APP上透過手機定位得知她曾出現在瀋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月8日,她被公司通報批評並罰款200元。蔣桐憤憤不平地認為,不能要求員工時時都在工作地點,更直言手機定位考勤等於給員工套上了一道“緊箍”。
“定位行蹤是對員工的不信任。”蔣桐說。瀋陽市悅心品牌推廣公司員工王海榮則擔心隱私遭到洩露,“中午有啥私事去辦下,人事處都能看見,太不舒服了。萬一行蹤和個人資訊被放在網上,更不安全。”
使用手機定位的管理方式考勤員工,固然很省力也很方便,更會起到震懾效果。但恐怕這只是表面化的。因為管理無度沒有邊界。比如,大連某銀行員工在上海培訓期間的週末去了迪士尼公園,扣沒了全部出差補助……週末本是自己的時間,去迪士尼公園玩為何就不行呢?下班、午休、假期等時間是員工自己的時間,沒有必要被監控,企業也沒有權利去監控員工,企業能夠管理員工的只有在上班時間。這一點需要企業管理者保持清醒的頭腦。
我覺得考勤固然要管理,但是你不能侵犯個人飲食啊,下班時間、週末時間我們是自由,幹啥都是自己的自由,公司沒有權力知道。在公司你可以設定打卡簽到。至於出差人員,出差肯定是為了辦事的,你可以讓工作人員發報告或者定時彙報工作啊,怎麼能定位呢?說的好聽是定位,難聽叫監視。
至少,下班、午休、假期等時間應當關閉定位,不應打擾員工生活。如果監控過多,會使員工覺得自己不被尊重,甚至會讓員工感到焦慮和壓抑。如果給我們工作人員造成一定影響,那就構成侵犯隱私權。如果企業藉此控制員工,員工可向當地工會及勞動部門投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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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莞人事社保小顧問
一、首先,考勤制度的制訂和實施問題。
它是一個單位內部的問題。作為一個單位,它有制訂和實施考勤制度的權利。當然,這個考勤制度應當是合法的。而作為單位的僱員,亦有配合實施的義務和知情權。所以,單位在僱員入職時或開始實施考勤制度時,應當清楚告知僱員並取得大家的同意。否則,這項制度就很難說它是合理的,同時實施起來也是很困難的。
二、其次,考勤制度的合法性問題。
作為用人單位,它所制訂的制度是否合法,要看它的具體實施是否針對僱員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問題上。如果單位只對僱員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問題上實施監控,它肯定是合理的。反之,在非工作時間和非工作問題上實施的話,它就涉嫌侵犯僱員的隱私權。
三、最後,談一談考勤制度的選擇和制度外的情理問題。
對於一些因工作需要,而經常要外出辦事、出差的僱員來說,單位與其選擇手機定位追蹤考勤的模式,倒不如採取靈活、彈性的考勤模式,即以工作績效、成果來定論更好。因為,出差期間,可能遇上諸如天氣、交通阻塞等未可預知的問題,很難一概而論。如果單位時時刻刻監控著,會令僱員產生逆反心理,覺得不被信任,從而心生異向,很難留住人才。
最後,本人認為,單位制訂的制度既要合法,又要符合情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單位選擇了僱員,也同時亦應選擇信任他(她)。這樣的話,僱員處於一個相對輕鬆的、富有人情味的工作環境之下,可能工作成績會更加突出,也更容易留住人。
“愛他(她),就要相信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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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愛人力資源
關於用手機定位考勤追蹤員工,是否侵犯員工隱私問題,我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只要考勤制度合法,不違背勞動法相關規定。企業有考勤管理權。手機定位考勤也可以用。但企業制定的考勤制要召集員工學習並公示,員工簽字承諾遵守後方可實施。
其次,實施時間。務必是上班時間內,下班時間及法定節假日要關閉追蹤系統。否則,就侵犯員工隱私權了。
第三,採用手機追蹤打卡一般針對銷售和出差人員,企業這麼做無非是加強人員管理,抓工作業績。不妨採用其他一些方式,比如,制定外出人員管理制度,外出人員回公司要交出差報告,彙報工作成績,如果未達成業績,績效考核。對於如果連續幾次出差或外出人員達不成工作業績的,加大扣除績效工資比例,嚴重者勸退等措施,並非採取手機追蹤定位考勤這種考勤方式,理性、客觀、有效地管理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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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明小店鋪
有些人和單位總是利用看似合法合理的手段,去做這違反法律法規的事情。定位系統尤其是普通單位是不准許隨便用的。還有就是監控攝像頭,一個保安公司用攝像頭按在一個小小保安室來監視保安的一舉一動。讓人感覺這個公司的領導心裡有問題有病,還想在休息室簡裝攝像頭,就差在浴室安一個攝像頭了。刷臉,刷臉就刷臉還張嘴 眨眼 搖頭。一個公司的好壞絕不是靠監視員工來管理的,想擺脫監視定位有一個辦法就是多買一個手機放在單位,專門用於考勤打卡。強烈要求取消手機考勤裡的定位系統。我以是退休人員了。
單位對銷售出差及外出辦事員工進行定位考情,對此是否侵犯員工隱私?您什麼看法和建議,談談您的想法?
“好像隨時隨地都有一雙眼睛盯著你,太不自在了。”4月2日,瀋陽市鐵西區一家外貿公司銷售經理蔣桐帶著手機出去辦業務,中午休息時間,移動考勤APP上透過手機定位得知她曾出現在瀋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月8日,她被公司通報批評並罰款200元。蔣桐憤憤不平地認為,不能要求員工時時都在工作地點,更直言手機定位考勤等於給員工套上了一道“緊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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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肯定是侵犯了員工隱私,在公共場合安裝攝像頭大家都可以理解,因為現在是法治社會,畢竟現在偷盜的少了,記得小時候有偷牛的偷電視機的等等……因為高畫質攝像頭的出現社會安寧了好多,但是這並不代表企業老闆可以偷窺員工隱私,用自己私有物品(手機)隨時檢視員工行為,就是偷窺,作為一個華人,我堅決反對這一做法,如果我是一個領導一個老闆,視覺不會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