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01
準備:紙板放平,(機會和命運)分別置於預定位置,(卡片文字向下)參加遊戲的人各取一個代表物,集中擺在起點處,並分別取銀兩如下(五千兩×4,一千兩×4,一百兩×4,其它銀兩各×2)其餘統歸錢莊保管,錢莊公推一人兼任,負責保管村莊、城池、銀兩、產權所有證、並辦理抵押、拍賣及收回等。
02
開始:開始時各玩家把代表物放在起點上,然後擲骰子分別先後,以點數多者先行,每到一處,玩家會有購買地產的機會,也有付過路費的狀況(如該處已有人購買)另外還有抽取機會、命運或入獄等的可能。代表物可同時停留在同一地產格。
03
(命運)及(機會):任何人行至(命運)或(機會)時,應翻閱該項卡片一張,並按照卡片上的規定辦理。
04
監獄進牢:進牢條例有三:1、代表物落在(進牢)。2、如果抽到一張(進牢)的卡片。3、如果連續三次擲出兩顆骰子點數相同者。
05
出牢:出牢條例有三:1、入獄後的三次擲骰子時若有一次能擲到兩顆骰子點數相同者,即可立即出獄。2、翻得出出獄許可證。3、入獄三次擲骰子仍擲不到兩顆骰子點數相同者,第四次可出獄,但需罰款500兩給錢莊。
06
抵押:玩家手頭拮据時,可將若干產業或土地向錢莊抵押現款,以便週轉。抵押皆可按照產權所有證背面的價格向錢莊為之。
07
破產:任何人無論何時,當其無能力清償債務時,不論數目多寡,即謂破產。
08
遊戲時間太長,如欲提早結束,可以共同洽定一個目標(如擁有現金八萬兩或十五萬兩)。
操作方法
01
準備:紙板放平,(機會和命運)分別置於預定位置,(卡片文字向下)參加遊戲的人各取一個代表物,集中擺在起點處,並分別取銀兩如下(五千兩×4,一千兩×4,一百兩×4,其它銀兩各×2)其餘統歸錢莊保管,錢莊公推一人兼任,負責保管村莊、城池、銀兩、產權所有證、並辦理抵押、拍賣及收回等。
02
開始:開始時各玩家把代表物放在起點上,然後擲骰子分別先後,以點數多者先行,每到一處,玩家會有購買地產的機會,也有付過路費的狀況(如該處已有人購買)另外還有抽取機會、命運或入獄等的可能。代表物可同時停留在同一地產格。
03
(命運)及(機會):任何人行至(命運)或(機會)時,應翻閱該項卡片一張,並按照卡片上的規定辦理。
04
監獄進牢:進牢條例有三:1、代表物落在(進牢)。2、如果抽到一張(進牢)的卡片。3、如果連續三次擲出兩顆骰子點數相同者。
05
出牢:出牢條例有三:1、入獄後的三次擲骰子時若有一次能擲到兩顆骰子點數相同者,即可立即出獄。2、翻得出出獄許可證。3、入獄三次擲骰子仍擲不到兩顆骰子點數相同者,第四次可出獄,但需罰款500兩給錢莊。
06
抵押:玩家手頭拮据時,可將若干產業或土地向錢莊抵押現款,以便週轉。抵押皆可按照產權所有證背面的價格向錢莊為之。
07
破產:任何人無論何時,當其無能力清償債務時,不論數目多寡,即謂破產。
08
遊戲時間太長,如欲提早結束,可以共同洽定一個目標(如擁有現金八萬兩或十五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