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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的女兒稱公主,皇帝的姐妹稱長公主,皇帝的姑媽稱大長公主,或者太主。這是個輩分問題,隨著不同的皇帝登基,公主們也會有不同的封號。舉個例子,漢武帝的時候,漢武帝劉徹的姐姐平陽在劉徹父親在位的時候稱平陽公主,劉徹即位後就應該稱呼為平陽長公主,而劉徹的姑媽,也是劉徹第一任皇后陳阿嬌的母親,被稱為館陶大長公主,因為館陶大長公主的母親,也就是劉徹的奶奶姓竇,所以館陶大長公主也稱竇太主。

    皇室宗親的女兒叫什麼呢?她們的封號根據她們父親的封號來定。朝廷封的藩王的女兒叫郡主,這些王一般是皇帝的兒子,那麼郡主,一般是在任皇帝或先皇帝的孫女輩份。也有年長的郡主,那是因為皇帝的變換,但是郡主的封號不變。離皇室較遠的宗親封的郡王也較小,他們的女兒稱為縣主。

    在北宋有一段時間,因為效仿周朝稱天子的女兒為王姬的制度,公主等的稱號都改變了,公主稱為帝姬,長公主稱長帝姬,大長公主稱大長帝姬,郡主稱宗姬,縣主稱族姬。例如當時的柔福公主,在北宋時候稱柔福帝姬,而她從金國回國的時候,已經是南宋了,南宋從新使用公主類的封號,而當時的皇帝由她的父親變成她的哥哥,於是她這時候的封號變成福國長公主。

    下面講述的是關於這些稱號在歷史不同朝代的變遷,

    “公主”這個名詞是春秋戰國時代才開始有的。周朝的天子把女兒嫁給諸侯,自己是不主持婚禮的,而叫同姓的諸侯來主婚。當時各諸侯國的諸侯一般稱“公”,“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為是諸侯主婚,天子的女兒就被稱為“公主”了,當時諸侯的女兒也被稱為“公主”,也稱“君主”,《史記??吳起列傳》說:“公叔為相,尚魏公主。”古書尚也常常將公主簡稱為“主”。

    從漢朝開始,只有皇帝的女兒才能稱為“公主”,諸侯王的女兒則稱為“翁主”。顏師古在《漢書??高帝紀下》“女子公主”條下解釋說:“天子不親主婚,或謂公主;諸侯王即自主婚,故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為其主婚也。”這樣,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個等級。也是從漢代開始,皇帝的姊姊稱為“長公主”,先皇帝的姊妹為大長公主,加上“大”“長”的字樣是表示尊崇。東漢時的公主一般是“縣公主”,如光武帝的女兒為舞陽公主、涅陽公主等等,舞陽和涅陽都是縣名;晉朝的公主則是“郡公主”,因為公主封號之前是郡名,如晉武帝的女兒為平陽公主。這樣的“縣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簡稱為“縣主”和“郡主”,所以兩漢到晉的縣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兒。漢代的王的女兒被稱為“任”,如《漢書??王莽傳》說:“其女皆為任。”古書的研究者認為“任”其實是當時女子爵位的稱簟。到了隋唐時期,太子和諸王的女兒也封郡、縣,但不能稱為公主,太子的女兒為郡主,諸王之女為縣主;明清兩代親王的女兒為郡主,郡王的女兒為縣主。唐高宗是專門下詔書規定,皇帝的女兒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適”,娶公主稱“尚主”,娶諸王之女只能叫“娶”。

    公主的丈夫叫“駙馬”,但還有個別稱“粉侯”,這個名稱起源於三國時候的名士何晏,何晏尚魏國的金鄉公主,賜爵為列侯,因為何晏面如傅粉,所以人們稱他為粉侯,後來成了駙馬的別稱,並由此引申出去稱駙馬的父親為“粉父”,駙馬兄弟為“粉昆”。

    公主一般都有封邑,而且由皇帝賜給甲第(非常華麗的住宅)、山莊、園池,允許設自置官吏,這種官吏被稱為家令、私府丞、食官等等。

    明制,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婿曰駙馬都尉。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

    滿清:

    正宮皇后所生之女,封公主,稱固倫格格,品級相當於親王;嬪妃所生之女,封公主,稱和碩格格,品級相當於郡王;親王之女封郡主,稱和碩格格;郡王之女封縣主,稱多羅格格;貝勒之女,封郡君,亦稱多羅格格;貝子之女,封縣君,稱固山格格;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封鄉君,稱格格。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製。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例如,皇太極的次女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倫長公主,後改為"永寧長公主",復改為"溫莊長公主"。由此可見,現在影視劇中把皇帝之女稱作"格格"是不準確的(如,"還珠格格"、"十八格格"......)。順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一、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稱"宗女"。"格格"之稱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際,才漸漸終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曆)一生共生了十個女兒,其中有五人因早歿沒有加封,另外五個女兒,加封為公主。即第三女(孝賢純皇后生),封固倫和敬公主;第四女(純惠皇貴妃蘇氏生)封和碩嘉公主;第七女(孝儀純皇后生),封固倫和靜公主;第九女(孝儀純皇后生),封和碩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倫和孝公主。她是個例外,因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歲時生的,是乾隆帝最鍾愛的女兒,後下嫁給和的長子豐紳殷德。她本應封為和碩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為"固倫公主"。此外,乾隆帝還收養了其弟弘晝的一個女兒,後來加封為和碩和婉公主。

    從以上事例來看,清朝從皇太極開始就已經不把皇帝的女兒稱作"格格"了,一般均稱為"公主"。 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場合叫她“格格”,這是按照她的排行來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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