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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儒客非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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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府筆傳
本質區別:商鞅是法家變法,王安石是儒家變法。
商鞅變法是一整套的國家制度法律體系,非常宏大,秦國由此完成了封建社會向封建文明社會的一次蛻變,立威立信,尤其是軍隊法律和制度。所以,有人也說是軍國主義。
王安石是經濟制度改革,由於太激進,且用人不當,最後把自己變成了一個時代的罪人(實際上,這個評價是客觀的)……
我看回答裡還有人抱著初中歷史課本,說是觸動了守舊派(地主官員)的利益……這個說法純粹屬於胡說八道。
王安石變法,受害最嚴重的,其實並不是既得利益者(他們是間接受了傷害)……相反,增加稅收,收取利息,最終獲益的還是各級官府和官員,他們不傻,都明白,但最終都反對的原因是百姓不堪其苦,流離失所……王安石變法,由起初的殃民,最終演變成了禍國,《流民圖》讓神宗皇帝都潸然淚下,才徹底終止了王安石的變法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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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意識物理學
商鞅變法是制度性變革,是政治體制的變革,是為了進取,對外戰爭,秦國在整個春秋時期乃至戰國初期一直被晉國壓縮在西戎荒野之地,不能參與中原爭霸,所以從秦孝公開始厲精圖治,銳意變法,經過商鞅變法以後,從一個鬆散的奴隸制政權變成了一箇中央集權的封建制國家,是後來秦王朝的雛形,秦王透過郡縣制層層管理,擁有了調動全國的人力和物力的權力,又透過軍功制激發了軍隊的戰鬥力,真正能打的人組成了軍隊,平民透過戰鬥中上繳人頭即能獲得爵位,有了爵位終身受用,所以才有了著名的”虎狼之師“,當然,商鞅還造戰守之具,務耕織,修水渠,開發關中平原,這些都是後來封建王朝所效法的,確實能富國強兵,長治久安。
不過其採用嚴刑峻法,壓制人民,不懂得人民力量的強大,尤其是“連坐“制度激起了人民的普遍反抗,為後世統治者所棄用,但在當時,由於秦一心向外拓展,所以舉國團結,內部矛盾未顯,但商鞅的變法是動了統治階級的乳酪,侵犯了人家的利益,由於一時有秦王的支援,後來還是死在反對派之手,但是由於秦軍在外攻城略地,顯示了商鞅變法的優越性,所以這個制度取得了圓滿的勝利,秦統一後,這個制度就改造成後來的封建制度。
王安石變法則只是個經濟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在宋神宗的支援下從文官集團中分權分利,並不是為了對外進取,沒有關於軍隊的改革,只有一項保甲制度涉及軍事,目的也是為了對附人民,其他改革如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都是重新劃分蛋糕的法令,可見其變法是政策性的,而商鞅變法是制度性的,不是一個層次。
北宋政府從來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監視人民方面,其龐大的禁軍散佈在全國各地,構成對全國的軍事鎮壓網,由於北宋防內而不防外,所以北宋沒有什麼人民起義的事發生,但卻經常遭到外敵入侵,並且屢屢戰敗,就連西夏小國也打不過,從王安石變法上也能看出這是個分利型的變革,其不但沒有緩和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反而加劇了這個矛盾,從此後朝野內形成兩個集團,即以司馬光為代表的建制派與以王安石為代表的基層派,雙方爭權奪利,大大削弱了北宋的統治力,導致以後空前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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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馬歸來
王安石變法和商鞅變法的本質區別是:1:商鞅變法是生產關係的一次大變革當時秦國還沒完成從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透過變法確立了封建制生產關係從而調動了生產力的發展;王的變法是在封建生產關係的框架裡的變法,當時國家、以官紳為主的地主階級、農民及其它底層民眾在社會經濟分配上已成了紡錘式形態——兩頭小中間大,可能導致的結果是農民起義,國家缺錢而武備廢弛,王的改革是要削中間補兩頭。來調動生產力的發展,緩和階級矛盾。2:二者的社會文化背景不同,商鞅所處的時代諸子百家、永珍紛呈,各諸侯國的價值取向,意識形態各不相同,面對秦國的百年沉痾商鞅用風格凌厲的法家來壯士斷腕——政治經濟社會軍事來了一次脫胎換骨;而王的變法是國家大一統,理論基礎大一統——儒家思想,從皇帝官員到百姓都被儒學所浸淫,儒家思想的消極因子嚴重製約了變法改革(晚清的戊戌維新同樣命運),從這點兒來說二者及其各自的老闆所面對的壓力也不同,商鞅可是有生殺予奪之權,而王及其老闆不僅面對守舊勢力還有無形的儒家思想的條條框框,他不能那樣便宜行事。商鞅變法的結果是人亡政未息,因秦此前還沒有完備的政治體制和政策,而王的變法人未亡政已息,國家政權已經有穩定的政治體系,政策隨時可以取代。商鞅有為建不世之功有慷慨赴死的決絕,王怕是沒有吧!
3:秦偏居西北周圍強敵環伺,隨時有被滅的危險,魏國由於李悝的變法國力上升,加劇了秦國求賢若渴謀求變法的迫切希望,商鞅有要建不世之功的強烈願望,主客雙方一拍即合,配合默契。而王當時,北宋的絕大部分官員還沉浸在大一統的安樂思想裡,缺乏變法的(內)外部壓力和主觀能動性。二者的相同點是:目的富國強兵,儘可能的調動生產力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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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ZSI看庭前花開花落
商鞅變法和王安石變法有著本質的區別。商鞅所採取的改革措施體現了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破除奴隸制度,建立和發展封建制度,從本質說是一場地主階級的政治改革。王安石變法是在不觸動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對封建社會內部矛盾進行區域性的調整、改革。
兩者的相同點在於:
目的都是透過變法富國強兵;都得到王權的全力支援;內容都觸及保守勢力的利益並遭到保守勢力的強烈反對;個人命運基本相同。
兩者的不同點在於;
商鞅變法發生在中國從奴隸社會走向封建社會的時代,各諸候國內部新舊貴族的鬥爭直接推動著各國不斷前進。不甘落後的秦國必然要奮起直追,這就是商鞋變法的時代背景。
王安石變法發生在北宋中期,當時北宋國家財政面臨嚴重危機,遼、西夏在邊境侵擾,民族矛盾尖銳,土地兼併嚴重,農民負擔沉重,階級矛盾尖銳。
商鞅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的趨勢,變法又得到了秦國最高統治者秦孝公的支援,商鞅變法最後成功了。
王安石變法沒有改變土地高度集中的狀況,沒有滿足農民對土地的要求,再加上用人不當,出現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現象。尤其是變法觸動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們激烈反對,保守派大官僚司馬光當宰相,廢除了新法,變法最終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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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的實質:一是建立君主集權體制,打破原來的分封制,實行郡縣制,實現大領導對所層級的直接統一領導。二是構建軍功授爵機制,打破原來的貴族世襲,按軍功大小(一般以敵人的人頭計算)晉升爵位(秦國爵位二十級),實現以業績論英雄的局面。三是形成聚焦耕戰的社會結構,對商人和讀書人採取打壓措施,目的是做大兩類人群:除了可以殺敵的軍人,就是可以生產糧食的農民。四是嚴刑峻法,實施連坐制度,促進社會治安穩定。五是推行經濟生產和社會管理的標準化。
在當時的歷史階段,商鞅變法是革命式的跨越。雖然商鞅個人被車裂而死,但其變法被繼承下來,秦才有了後來掃六合而統天下的結果。
王安石變法的實質:一是利用金融槓桿,實行國家對農民信貸,取消民間高利貸,保護和促進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青苗法)。二是實行國家商品專營或統一定價,實現政府稅收增長(平準法)。三是建立社會最小單元的安治聯防和兵源儲備(保甲法),這是受商鞅變法的影響。
王安石變法的出發點是好的,為了富國強兵。其思維也相當先進,有了近現代人金融和管理的萌芽。但是,太理想化,脫離實際。加之,多數新法成員急功近利,適得其反。同時,舊黨反對派力量極其強大。除宋神宗去世,改革徹底失敗,而且導致此後幾十年的黨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