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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培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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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仲言說心理
追捧網紅和追星都有相似之處。
對於很多網紅和明星,首先必須承認的是他們是在某些領域有著突出的表現 或者說有某方面的特長,這是人家的本事,也是必須承認的。畢竟人家有自己的本事,行行出狀元嘛。
但是對於譁眾取寵的,為了獲取別人眼球的人,為了沽名釣譽的人是沒有太多人會買賬的。
時代在變化,我們不能固步自封,網路飛速發展,必然會重新整理人們的視野與眼界,但是很多以次充好的內容也慢慢瀰漫在生活中,雖不說事烏煙瘴氣,但是長久這樣下去也是會一團糟的。
對於很多社會事件,在引起轟動的同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深刻思考,這是悲劇還是喜劇,並不能都只站在圍觀的行列,永遠當個盲目的吃瓜群眾。
很多對人性的考驗,碰瓷,扶不扶的問題,公交車墜江,作為旁人的大多數人來說,應該思考自己是否能夠貢獻自己的力量,來改變,很多時候,是和自己密切相關的,但是還是當局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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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保養手冊
自己喜歡想做而做不到的別人正在做,自己想成為而成不了的人,那人就是,所以追捧。那是另一個自己,理想的完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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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蟲秋語
“網紅”,顧名思義,就是透過網路傳播而變成大眾紅人的人。網紅的形成,首先是基於硬體和技術的成熟,也就是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智慧手機的普及;其次是基於人們某種心理需求和渴望的被滿足,比如積極向上的心理、好奇心、同情心,有時候甚至幸災樂禍的心理也在其中起著作用;最後就是商業炒作的經濟需求,最明顯的就是透過網紅“帶貨”進行“流量變現”,俗稱“網紅經濟”。
網紅既然是一種社會現象,自然就有它的社會心理在起作用。首先我們說說對人們的心理具有積極力量的網紅。這種“網紅”自己絲毫沒有成為網紅的企圖,只不過他們的品行和對社會的貢獻讓人們由衷的敬佩,他們的事蹟透過媒體的報道被人們自發的廣為傳頌。養活了十三億華人的袁隆平,因為發現了青蒿素而獲得諾獎的屠呦呦,捐出自己畢生積蓄的中科院院士“掃地僧”。還有那些忠於職守,助人為樂,行善積德的普通人,他們的高尚人格自帶光環,網路的力量只不過把他們的光芒傳播得更遠。這種網紅,他們滿足了人們對於一切美好事物的嚮往的心理,是我們社會應該大力提倡的。
還有一種瞎貓碰上死耗子成為網紅的人,他們也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但他們的形象或者行為卻愉悅了網民,滿足了一部分網民追求低俗樂趣的心理,使他們能夠在百無聊賴中會心一笑。比如那位因眉毛生得奇特的小吳,形象自帶喜感,讓人看著就想發笑。雖然他只“紅”了一小陣子,卻也因此小賺了一點錢。
“大師在流浪,小丑在殿堂”。流浪大師沈巍成為網紅的遭遇,更多折射出來的卻是人們對現實社會不滿的心理。在我們這個金錢萬能的社會,我們評判一個人的價值不再是他的文學修養,思想境界,或者其他的精神層面的東西,而是實實在在的金錢的多少。那些徒有虛名的“專家”和“學者”,為了名利一心只想進行“學術投機”,欺世盜名卻能名利雙收;那些有真才實學的俗世奇人,卻因為在社會的“實操能力”上的欠缺而成為社會的“棄兒”。從另一個層面來說,這也是人們內心深處對這個金錢萬能社會的一次心理上的反動。不幸的是,我們的流浪大師最終也被Money給“招安”了。
與上面這些類子相反,這個社會最多的是那些透過自我炒作而有目的的成為網紅的人們。比如那些在樓頂上玩“跑酷”的男孩子,他們滿足的是人們喜歡驚險刺激的心理;那些千方百計把自己整成“蛇精臉”的女孩子,她們滿足的是人們獵豔的心理;那些希望透過吃蜈蚣和蠍子“一舉成名”的人,他們滿足的是人們惡俗的好奇心理。
當資本發現網紅有利可圖,從而透過資本的力量,到處挖掘有某方面“特長”的人們,透過媒體渠道有計劃有步驟地把他們打造成網紅的時候,網紅就完完全全成為一門生意了,他們滿足的就只是人們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心理了,比如賣口紅的李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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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胖叮志
網紅是一種新興職業,受人追捧的網紅也很多,比如papi醬,韓美娟等等,都各有特色,而且很平民化,非常容易讓人接受。
那麼,很多人追捧網紅也是出於不同的目的:
一類是想從中得到安慰的生活失意者。有些網紅也是能給別人帶來些正能量的東西,在和他們的互動中,那些在生活中挫折不斷的人會重新振作起來。
還有羨慕這種謀生方式,也想進入這個行業的人。一些急功近利者對這種自由的謀生方式產生極大的興趣,加上主播門檻低,讓這些人看到了機會。所以他們也會出入於各個網紅直播間,學習研究。
最後是純粹看熱鬧消遣的人。其實大部分的人還是娛樂消遣為主,沒事的時候,和朋友一起看看也是蠻有趣的。
回覆列表
對於網紅的追棒是現代網際網路文化的一種消費,折射出網民的審美、審醜、娛樂、刺激、偷窺、臆想、品味以及看客等心理。
網紅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從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路作用下被放大,有意或無意間受到網路世界的追捧,成為“網路紅人”。因此,“網路紅人”的產生不是自發的,而是網路媒介環境下,網路紅人、網路推手、傳統媒體以及受眾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體綜合作用下的結果。
我們隊他們的追棒是他們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深深吸引我們,滿足我們的刺激、從眾、看客和時尚的要求。
網紅也經歷三個時代,分別是
文字時代的網路紅人
最早的網路紅人,在網際網路的56k時代甚至更早,那是屬於文字激揚的時代,培育在那一代的網路紅人,他們共同的特點是以文字安身立命並走紅。
圖文時代的網路紅人
當網際網路已經進入高速的圖文時代,這時候的紅人開始如時尚雜誌絢麗多彩起來,在這樣的時代,網路女性佔盡優勢,以圖載文載人。如果要問為什麼,原因就是這時候的網際網路更有讀圖時代的味道。
寬頻時代的網路紅人
當網際網路越來越寬,進入了寬頻時代,網路歌曲的流行也是寬頻時代紅人到來的顯著特徵。
“網紅”的名號不是作惡的擋箭牌,而應代表責任與擔當。請大家共同努力,別讓“網紅”把社會價值觀帶偏。
中國網路直播亂象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果,但由於直播行業的違規成本太低,監管成本過高,因此還會有“漏網之魚”。針對目前存在的打“擦邊球”和低俗行為,可採取列舉式將法律禁止直播的內容、行為等具體化,從而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同時,應構建資訊共享的黑名單體系,防止違規網紅換個“馬甲”再次出現。業內人士認為,網路直播不是主播關起門來自娛自樂,而是面向大眾的表演。直播平臺也不是僅僅提供一個平臺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那麼簡單。應當建立起預先防範機制,提升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建立直播主體資質審查機制或職業主播培訓機制。相關部門也必須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措施,共同發力,既封停拉黑違規賬號,又沒收違法所得,甚至可以關閉違規直播網站,避免直播平臺淪為滋養違規網紅的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