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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錦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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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朱學派
【周雲逸就是官。俸祿由國家統一發放。】
在上古漢語中,官與吏都是指官員。如封疆大吏。
隋唐以後,官、吏才分開。縣令、郡守、尚書、侍郎、丞相皆為官。官員的俸祿由朝廷統一發放。
衙門裡的捕快、師爺。高官的幕僚、秘書皆是吏。俸祿由官員籌集。捕快的俸祿通常由縣令召集富裕的鄉紳發放。
當然,一些高官的助手、也是官。如丞相、尚書的助手。當然,每名高階官員配備的助手是固定的名額編制。超過標誌的,就不是官,而是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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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漢字見大歷史
題主的問題,其實分為兩個方面:「詞義」和「字義」
「官吏」的詞義
「官、吏」二字的字義上的區別,這個必須要追溯字源意義。一定要分清楚這個區別。
好比說「規矩」,詞義『規、矩』沒區別,但是字義分別是指「圓規」和「矩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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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的詞義「官吏」古今的意義都基本上沒變:吃皇糧的國家公務員。
《漢語大詞典》第4786頁 第3卷 1380「官吏」是一個合成詞。
就這個合成詞來說,「官、吏」二字是等價的,跟「規矩、首腦、手足、道路」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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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和「吏」字義上的區別這個問題其實也就等於問「官、吏」二字的字源意義,將字源意義梳理一下,差異和區別自然就出來了。
「官」的字源和演變先看《說文》怎麼說:
《說文》:官,史事君也。從宀從。,猶眾也,此與師同意「官」始見於甲骨文:
演變過程:
「官」從「宀」從「」,「」就是「師」的初文,古文字學家楊樹達、姚孝遂都認為從「宀、」的會意來看,「官」的本義表示「官署」,是「館」的初文:
引自:《字源》,第1255頁那麼,《說文》訓為「史事君」也就是引申義,後又引申出官員、官職等意義:
《漢語大字典》(第二版),頁988楊樹達等人主要認為「官」有「寶蓋頭:宀」這個部件,本義應該就是「官署」,其實,這不一定的,「宰、宦」也有「宀」,也是一種官職。
我個人倒認為「官」從「宀」從「(師)」,從造字意圖來看,應該是表示軍隊官員的意思。
甲骨文中「戌官」一詞,很明顯表示「軍隊官員」,「又正」就是「再次征伐」,「正」是「徵」的初文,雖然是個殘辭,但很明顯跟戰爭有關。
還有一片甲骨中的「官」也是表示「官職」。
《合集4576》:辛未卜,亙鼎(貞):乎(呼)先官。所以,《說文》從「宀」從「(師)」,訓為「史事君」表示「官職」應該是正訓。
從現有材料以及從「(師)」來看,「官」最初可能表示軍隊的職務。
「官」在先秦經典中引申可以表示「職務、盡職」:
那麼姚孝遂等學者引證的甲骨文中「帝官、帝不官」,正是商人在占卜的「正辭」和「反辭」,意思是:上帝盡職盡責保佑我們嗎,上帝不盡職嗎?
「吏」的字源和演變還是先看《說文》:
《說文》:吏,治人者也。從一從史,史亦聲。《說文》「從一從史」的說法十分正確,其實,「史、事、吏」是一字分化,仔細看這三個字的演變過程和時間,分化大致在戰國時代:
引自《字源》,頁2、227「史(吏)」的甲骨文像「手拿一個物件」,馬敘倫說這個物件像「手拿筆記事」,王國維說像「手持簡冊」,總之,反正跟書寫有關,是能識文斷字的人乾的事情,
「史(吏)」也正是先秦的官名,從經典文獻來看,先秦的「史」屬於文職官員,但職務很雜,幾乎什麼都幹,負責祭祀、占卜、記事、輔政。。。等等,
先秦「吏(史)」應該是相當於今天秘書、執行官員之類的小官員,也就是說做不了主的,負責執行的官員。
戰國秦漢漸漸分化:
「史」專門表示文書記事的文官職務。司馬遷就是專門寫史的「太史公」。
在「史」的基礎上加一筆,或者說用「史」的異體字「吏」表示:比較低階的執行官、技術官、秘書之類的角色。
「史」有「拿文字記錄」的「秘書功能」,「史」中分化出「事」字。
「史」還有「執行」的「跑腿功能」,所以,「史」中分化出「使」字。
也就是說「事、吏、使」都是從「史」中分化出來的,在東周以前,全部都用「史」字表示。
這樣就影響表達漢語的精確性,就稍微改變字形、或者加個筆劃造個新字,於是三者就產生了分化。
就好像「太、大」、「茶、荼」的關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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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透過上述考證分析,我們可以下結論:
「官吏」作為詞義,古今意義都差不多,都表示國家政府官員。
「官、吏」二字作為字義來說:
我個人認為「官」的本義表示「軍隊官員」,後來引申表示「所有官員」。或者如楊樹達所言:「官」本義「官署」是「館」的初文,引申表示「官員」,這個「官員」並沒有職位高低之分,純粹一個客觀描述。「吏」表示地位比較低執行、技術、事物官員,簡單來說「非一把手」。所以,從漢字角度,「官」包含「吏」:不分大小都可以叫「官」,芝麻官也是官。而一般情況下,負責執行的事物小官員就是「吏」。
還是再次注意提醒:作為詞義來說,「官、吏」二者意義就泛化等同了,比如「吏」在「封疆大吏」中。「官吏」二字作為詞義跟「規矩、道路」一樣是沒區別的。
回覆列表
不同的時期,情況不一樣。
秦漢時期,官吏是互通的,特別是秦朝統一六國以後,以法家思想治國,吏就是官,官就是吏,即便是官也要以吏為師。到了漢朝,官制完備,官吏也是互通的。儒者治國也要通文法。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和吏就分開了。特別是九品官人法的實行,官員的品級要高於精通某種技術的吏的行政級別,“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吏成了一種賤業。
唐宋以後一直到了明清,吏簡直成了一種雜役,所以稱為胥吏。有一句順口溜說得好:
官如大魚吏小魚,完糧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貓,具體而微舐人膏這些人沒有官位,但長期霸佔一個位置,他們是制度的最終執行者,常常直接影響人民。
左宗棠當年科舉考試沒有功名,他在湖南巡撫張亮基幕中做幕僚,雖然沒有官職,但是大小事務由他處理,料理得井井有條。
就唐宋以後,官吏的區別是:
首先在分工上,官員有決定權,吏則是負責執行的,他們常常是負責官員的一些文案工作(紹興師爺),並且承擔地方的各種雜務。
其次在選人用人的方式,官是朝廷統一任命的,而吏則沒有任何品級,他們常常是以職務的名稱來區分高下。吏的選用都是各級官員自定的,他們可以自行聘用或者任免。
第三涉及到工資待遇上,官員的俸祿是朝廷統一發放的,是根據職務來確定的,而吏的工資則是各級衙門自籌的,就跟現在某些行政單位的臨時工一樣,自籌經費來養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