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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卜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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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巫女阿滿
要談魯迅是不是孝子的問題,自然得要先介紹一下魯迅的家裡情況。
魯迅父親名叫周伯宜,是個秀才,在小學課本中經常和大家見面,是一個藥罐子,身子不好,在36歲的時候就去世了,當時魯迅還只有15歲。
雖然周伯宜去世的時候,魯迅還沒有成人,不好過多的談魯迅是否孝順。不過從魯迅在朝花夕拾中對這位父親的回憶來看,他還是很懂事的,為了父親的病,經常家裡當鋪學校三點一線的跑,還因為遲到在課桌上刻了個早。對那個時候的魯迅而言,懂事就是孝順。
魯迅的母親叫魯瑞,她和魯迅之間有不少小故事,足可證明魯迅確是孝子無疑。下面簡單說幾點:
1)據說魯迅之所以給自己起魯迅這個筆名,有三個方面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條就是因為母親姓魯。
2)魯迅從日本留學回來後,最開始是在杭州的兩級師範學堂教書,那時候離家遠,魯迅母親派家裡的男傭人給他送棉被的時候,他總不忘買點牛肉乾和橘子交給傭人帶回去給母親吃。這一點,很多人都能做到。
後來他又去了紹興中學堂當教員,離家裡就比較緊,一般星期六的晚上,魯迅會回家住。他每次回家的時候,都會在母親的房裡陪母親聊好大一會兒天,直到母親讓他去休息。這一點看似並不難,其實放眼當今,我覺得還真沒多少人能做到。
3)魯迅自己是不信佛的,但是他母親信。在1914年7月,魯迅專門請人刻了一百部百喻經給母親祝壽。
4)魯迅1912年到北京工作,擔任教育部的僉事,到了1919年,終於攢夠錢在北京的西城八道灣11號買了套自己的房。在買房的當年,魯迅就親自回紹興把母親和家人接到了北京一起生活。這一點,放在現在更是難能可貴了。
5)1916年,魯迅母親六十大壽,魯迅刻意從北京趕回紹興。要知道當時的交通條件可沒有現在這麼便利,從北京回一趟紹興還是很麻煩的。為了讓母親高興,特意請平湖調的演員來家裡演唱。
6)1923年,魯迅和弟弟周作人鬧矛盾,兄弟二人反目成仇,周作人讓魯迅不要再到後面來。魯迅傷心之下,主動搬出了八道灣,雖然房子是他買的。之後,魯迅問朋友借錢,在西三條衚衕又買了房子,入住不到半個月,魯迅就把母親接過來了,魯迅把最好的東屋留給母親住。從母親魯瑞的選擇來看,也知道在魯迅這裡,她過得比較舒心。
7)在北京的時候,魯迅每次發工資,都會買各種點心,先送到母親房裡。
8)看過魯迅作品的都知道,魯迅對於出門遊玩,沒什麼興趣。比如有名的西湖和雷峰塔,在他眼裡都只是一般般。他在上海虹口公園附近住了六年,然而沒有進去逛過一次,算是個標準宅男。但是他在北京的時候,卻經常陪母親到香山碧雲寺釣魚臺等地遊覽。
9)魯迅很注意照顧母親的精神生活,這點很重要。他自己不喜歡看鴛鴦蝴蝶派的小說,但是卻買了一堆張恨水的金粉世家之類的書給母親看。即便後來人在上海,母親在北京,他也不忘託人帶過去,或者直接寄過去。
一個人孝順不孝順,在不同人眼裡標準不一樣。魯迅和母親之間的事兒,隨便說說就有這麼多,大家對比一下自己,自由評價魯迅是否孝順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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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趣談國史
魯迅確實是個孝子,對母親幾乎言聽計從,甚至為了討母親歡心,不惜壓抑自己。這豈止是孝順,簡直可以說是愚孝了。
凡事皆有原因。魯迅如此孝順,與早年喪父有關。
用阿Q的說法,魯迅祖上曾經闊過。魯迅的祖父周介孚,是清朝同治年間的進士。在翰林院混了幾年後,外放知縣。雖然周介孚的官不算大,但周家也算是官宦人家,在當地屬於名門望族。
可是,周介孚晚年被牽扯進了科場舞弊,做了八年大牢。出獄後,很快就鬱鬱而終。
周家的境況從西一落千丈。
魯迅的父親是個酸秀才,既沒有科舉才華,又沒有實務本事,家道更加衰落。偏偏這個窮秀才還是個病秧子,天天要與藥罐子打交道。周家為了給他治病,只得變賣家產,典當財物。
等到魯迅父親去世時,周家幾乎一貧如洗。
此後,周家全靠魯迅的母親一肩挑起,撫育三個兒子。魯迅父親去世時,魯迅剛剛15歲,而他的二弟和三弟只有11歲和8歲。
在那個年代,一個寡婦把這麼三個年幼的兒子撫養長大,是很不容易的。魯迅顧念母親的不易,因此對她格外孝順。
這很好理解,一般類似家庭都出孝子。我的外公也是在十歲左右沒了父親,是他的母親一手把外公兄弟三人拉扯大。外公對外人十分剛強,對他的母親卻從不敢違逆。老太太發火時,直接抄起笤帚就打,我外公60多歲了,捱打時依然要站定,很謙恭地等待他的母親打完,然後再出門幹活。
所以,魯迅孝順母親,與他的家庭境遇有很大關係。
魯迅對母親孝順到什麼程度呢?
魯迅在日本留學時,他的母親一封電報,謊稱病重,把魯迅騙回家,其實是給他找了一個媳婦,也就是朱安。
朱安是傳統女性,魯迅和她毫無共同語言,因此極不情願。但為了母親,他還是和朱安成了親。但他從未碰過朱安。
後來,他想和朱安離婚。但母親不允許,於是就不敢離婚。即使魯迅的母親去世了,他還是遵從母親的遺願,讓朱安繼續留在周家。
和其他事相比,這件事最能突出魯迅的孝順,或者說愚孝。因為一般人是很難做到的——這畢竟是關係到終身幸福的大事。
此外,魯迅原名周樹人,他筆名中的“魯”姓,正是來自母親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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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母親說有病,馬上從日本屁顛屁顛跑回來,結果被騙婚。儘管對新人不喜歡,為了不使母親傷心,一直把這個媳婦留在身邊。到北京上班剛有一點錢就馬上買了大房子接母親和全家來住。這是長子的責任也是讓母親歡心的孝道。後來被弟媳排擠,怕母親留下受氣,就把母親和媳婦一塊接出去。每當開支就去買新鮮奶油做的法式小蛋糕孝敬母親。每當張恨水的新小說問世,馬上給母親買來。日常的起居照顧就不用多說了。對於其父親也是很傳統的孝敬,天天跑藥店,沒有錢就去當衣物。親自給父親煮藥,喂藥。在百草園為父親入藥尋找原配的蟋蟀,到處尋找打破的鼓皮、經霜三年的甘蔗等等。魯迅先生後來學醫,何嘗不是因為一片孝心。孝道,是舊社會傳統道德規範的一環,它對於社會、家庭、人生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它是舊的宗法社會的一個枷鎖,但另一方面又是人倫的重要組成部分。魯迅先生對於孝道,也有他自己的覺醒和認識。例如他父親去世時,別人讓他呼喊,他順從地大聲呼喊了,但是看到的只是父親臨死前被呼喊的痛苦。沒有能讓父親平靜的死去,這件事終生不能讓魯迅先生釋懷。這個問題延伸開來,對於孝就有了不同的認識和觀念。這也涉及我們每個人在孝道上的行為。經常會有人對於耄耋之年不治之症的親人要求醫生不遺餘力地進行搶救的事,讓老人遭受不必要的痛苦。魯迅先生的覺醒使我們對於孝道有了一個更人性的認識。另外,在魯迅先生對待他的原配夫人的事情上多受人詬病,但是我們如果置身於那個時代,去設身處地地去為魯迅著想,在愛情和孝道中間選擇的話,我覺得魯迅做得也沒有什麼錯,他和朱安是傳統的包辦婚姻,他們之間沒有愛情,要休掉朱安送她回家,也是徵求過朱安的意見的,朱安不同意回去,朱家已經沒有能照顧朱安的人,送回去就是置朱安於死地。於是魯迅就把她帶在身邊,讓她照顧老夫人,這其實是順從了老夫人和朱安二人的意願。至於魯迅是不是“大孝子”我不知道,不過我覺得他在人倫孝悌以及婚姻大事上也算做到了順天應人,發乎情止乎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