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承乾唯慎

    佔個樓,有時間可能就此用詳細材料充分寫一下。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韓非子是否反對儒家思想,如果反對是在什麼層面上反對,是實質上的反對還是程度上的反對。

    其實韓非子與孔子的最終的價值理想都是相同的,那就是開創一個新時代,終結這個戰亂頻仍、禮崩樂壞的舊時代。

    那麼韓非子究竟在非議儒傢什麼呢?

    第一,名不副實,只說不幹。其實韓非子的重要觀點“循名責實”與孔子的“正名”有異曲同工之妙。但眾所周知,孔子死後儒家學派分裂,儒家思想也變得五花八門。不少儒家的人物流連於辯論、攻訐而不去“正名”,韓非子自然對這種“吃飽了撐的”行為看不下去。

    第二,誹謗朝議。韓非子說“儒以文犯法,俠以武犯禁”,韓非子接受不了的是儒家學問家們閒談還不夠,卻整日以批評政策為樂。同樣的還有那些墨家的俠客們,只重視“義氣”卻不重視“法律”。在韓非子看來,戰國時代需要的是全國上下的集中力量來結束亂世,而不是“內耗”。

    第三,流於理想與空談仁義。孔子時的儒家是注重個人修治與個人反省的儒家,但到韓非子時儒家的仁義大多流於空談與對別人的要求,儒家自己卻什麼也做不好。

    第四,此時的儒家不重視刑法。其實孔子在《論語》

    中說得很清楚——刑罰不中則民無措手足。但綿延至後世,儒家大多厭惡刑法。但“亂世用重典”,戰國大爭之世不用刑法如何建立社會秩序呢?韓非子並非不認可儒家所說的教化,只是認為刑罰更為急需。

    第五,這裡是韓非子與儒家的本質區別。儒家認為治國需要聖人,韓非子卻認為聖人千年不遇,就算聖人出世也未必就能參與政治。所以韓非子認為要用法律規範,使得哪怕是才能平庸的統治者也能很好地治理國家。這就是韓非子根本的觀念——絕對不能依靠聖人、等待英雄,而要建立制度,讓平庸的人也能夠擔負起治理國家的重擔。

    所以可以看出,韓非子與儒家思想的差異除了程度與側重點的差異之外,最主要的在於對治理國家的方法與人才的觀念上——一個偏向於注重人,一個偏向於重視制度。

  • 2 # 橘色的貓

    《韓非子》中對“儒”的提及有侏儒、老儒、儒者、儒俠等,對“儒”的態度並非激烈的抨擊和全然的否定。《八奸》、《內儲說上》、《外儲說左下》等談及“侏儒”,此乃倡優、樂師,與批“儒”無關;《內儲說下》談及“老儒”,此僅具體某一人,與儒家無關。《外儲說左下》談及“儒者”,以齊宣王之口問:“儒者博乎?儒者弋乎?儒者鼓瑟乎?”且有關儒者之博,《孔子家語·五儀解》中也有談及“君子不博”,孔子答魯哀公曰:“為其兼行惡道也。”此惡道乃表現為“殺貴以害義,下以害上,大小易序,貴賤易位”。孔子以小之惡行,引申到治國,實則是倡導以禮義為準則,不能以下害上,應遵循上下尊卑秩序,這也是法家所認同的。

    韓非明確有批“儒”的言論,在《五蠹》和《顯學》篇。韓非將“儒”歸於“五蠹”之中,認為“儒以文亂法”,筆者認為此處“儒”不能直接等同於儒家思想,應是某類儒者。因下文有言“俠以武犯禁,且上以禮之”,故儒和俠應是君主禮遇的物件,應是某類人。況且,韓非也論述“儒分為八”,“八”是以學術層面來劃歸,或代表儒家後世的所有分支,並無確定的言論。此亦表明一個事實,韓非生活的時代,確有眾多儒生,且持有不同側重點的儒家思想。當時之儒者代表儒家之形象,並非儒家的全部思想,若以批“儒”而理解為批儒家整體思想,乃有以偏概全之嫌。

    韓非師從荀子,其思想與荀子有密切的關聯。韓非對“儒”的批判可能受荀子對儒者劃分的影響。荀子認為儒者分為大儒,如堯舜禹、孔子、周公;小儒如春秋五霸;散儒、陋儒、腐儒、賤儒。陋儒僅讀通《詩》《書》,不踐行,不尊禮法;散儒,依《詩》《書》行,不尊禮法;腐儒不重言談;賤儒,如子游氏之賤儒以君子不勞作自居。韓非認為當時之儒者,“取捨相反不同”,存在矛盾性。韓非對孔子之後的儒者充滿不信任,且對堯舜之道並未否定,只是時間長遠難辨真假。《韓非子》一書中對待儒家的先師孔子的評價,多為尊敬的,對待小儒“春秋五霸”實行的“霸道”思想,多是認同且踐行的。筆者推測韓非對儒者的批判更多的是針對當時眾多的散儒、陋儒、腐儒、賤儒之類,並非全部儒者,也並非否定全部的儒家思想。

    (2)《韓非子》中的孔子形象

    《韓非子》一書多次提到孔子,大多從正面角度進行分析,對孔子的賢能和地位是認同和肯定的,且韓非子對待儒家先師孔子多是一種敬重的態度。《韓非子》一書中談及孔子共43處,從不同方面論述了孔子的思想及對其思想的認同和吸收。韓非肯定了孔子賢人的地位及功績,如借子圉之口側面說明孔子之賢能;肯定孔子在魯為政時道不拾遺的功績;承認孔子“天下聖人”的賢能地位;肯定孔子作為儒家的最高成就。

    同時,孔子的某些思想,韓非在論述時也給予了認同和吸收。其一,對信的態度。《論語》中有多處關於信的記載,信作為儒家五常之一,可見其在儒家思想中的地位。韓非在《外儲說左上》中以孔子聞晉文公攻原得衛的事件記之曰信;孔子弟子曾子殺彘守信;孔子評夔雖殘暴,但能守信義立世,“小信成則大信立”。恃勢、恃術的同時也要恃信。信是孔子與韓非的共識。其二,賞罰分明,重視賞罰的功效。《韓非子》載孔子是知賞、知罰之人,賞罰要根據具體情況而見成效。如《內儲說上》孔子認為救火為急事,應用罰才能見效。《難一》載孔子贊襄子之賞,認為“賞一人而天下為人臣者莫敢失禮矣”,此為賞的功用。韓非子“明賞必罰”的思想亦有可能受孔子明賞罰思想的影響。其三,法的公平。《外儲說左下》記載孔子之言:“善為吏者樹德,不能為吏者樹怨。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國者,不可失平也。”官員依法辦案,謹慎執法,雖無赦免但有仁心,能使人心不怨上,由然而知己之罪。對法的公平性和吏公平執法的行為,韓非子和孔子都是認同的。

    儒家和法家,是後人給予的人為區分,略含有主觀的因素。“韓非作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的模式被固定化,其思想複雜被簡單化,使得韓非個別不滿孔子的言論被放大,一個反孔的韓非子形象也被逐步塑造出來。”法家與儒家的相似處,皆在於儒法共有的東西——法,而不是儒家思想的精髓——仁義之道。儒法對立的模式化隱含著不合理性,儒、法複雜的思想不應簡單地歸於對立,其也有一些相互交叉且能互相共存的思想。林緯毅認為韓非“反儒”具有侷限性,受歷史進化觀的影響,在當今“爭於力”的前提下,德治政治功效小,法治是最適宜的方式,且“儒以文亂法”,故“反儒”。在這個侷限外,如上古的德治,作為純道德概念的儒之道德,不妨礙法治的儒者以及可以被法治思想所利用的德目,都不是韓非所反對的。

    韓非批“儒”,可能針對的是當時社會中的某些儒生,尤其是大量的散儒、陋儒、腐儒、賤儒,因其以不切實際的言論任意擾亂法治,給混亂的秩序產生更惡劣的影響。韓非並非批判從孔子以來的所有儒生,若以“儒以文亂法”此一言,而斷然認為韓非否定全部儒家思想,未免有籠統之嫌。

  • 3 # 過來娛人娛己

    治國理念不同

    孔子認為人之初性本善,就算時壞人只要加以引導和教育也會迴歸本心,他提出以仁為核心,提出仁義禮智信為君主人民價值取向和治國方針,只要按這個思想朝既定的方向走,天下即會大同。

    韓非子師出荀子他也認同人性本惡,為了挾制惡必須加以手段壓制懲戒不然便會生出大禍來,一味的禮教感化並不能改變其本質,只有用法來規定約束他們才能使社會安定,政治清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身邊都有什麼樣的逗逼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