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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本有絕殺的機會,戈登卻放走。你怎麼看火箭本場最後時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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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幸子讀書

    1.8秒,落後1分,教練在火箭暫停期間設計的戰術就是哈登投三分!即便是哈登的三分球全場15投5中,但火箭依然相信他。最後時刻,戈登邊線發球,場上隊員戰術執行得相當完美,哈登弧頂的三分機會也跑出來了,奈何登哥沒能把握住絕殺機會。

    最後一攻戰術意圖非常明顯

    時間僅剩1.8秒,教練組心裡想的應該就是要麼三分絕殺,要麼早點回家。火箭整場比賽的三分球命中率僅僅33.96%,而哈登外線命中率也才三成,可火箭以前就是這樣贏球的,他們很多次都做到了,這一點不可否認。而且從場上情況來看,哈登確實有比較好的出手空間,可能是著急下班,皮球也最終彈框而出。

    雷霆防守心知肚明

    雷霆在領先的情況下,首要任務當然是防三分球了,而且戈登在發邊線球,這三分執行者毫無疑問是哈登。雷霆直接放空弱側底角的塔克,無人全部集中在發球線,左側底角留兩人,其他三個在上線盯哈登保羅。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戈登能把球給到內線的塔克手上,邊線附近的兩名雷霆防守球員也可以隨時轉身造成干擾。

    發球時機轉瞬即逝

    教練給戈登的首要任務當然是把球傳給哈登,而且恰恰機會也出來了,在那一瞬間如果出球猶豫了很可能就會以失誤結局,戈登頭腦也清楚,他完成得也很好。不是他沒有看到塔克,而是這就即便是吊內線,以塔克的身高也未必能拿得住,機會出來了三分投進就是絕殺!

    成也三分,敗也三分,這就是火箭。

  • 2 # 俊蘭的體育世界

    大家好,這裡是小徐侃球!

    臺北時間4月10日,雷霆隊依靠著保羅·喬治的三分,絕殺了火箭。

    在比賽還剩下1.8秒時,火箭手握球權。布帥叫出暫停,佈置戰術。暫停回來,戈登發界外球。將球給到哈登,哈登三分線外出手,不中。

    而從鏡頭可以看出來,此時在籃下的塔克是空位,戈登卻沒有選擇將球給到塔克,那就只有一種可能,布帥安排的戰術就是三分絕殺!關鍵時刻,將球給到核心手裡,讓核心來命中關鍵球,這實在正常不過!

    至於說火箭在最後時刻,只落後一分的情況下,為什麼選擇用三分絕殺對手,而不是兩分。這和火箭隊的陣容有很大的關係!

    火箭隊的陣容裡除了卡佩拉,其他位置都沒有高度優勢。而卡佩拉並沒有自主進攻能力,火箭如果將球交給卡佩拉,很可能還沒出手,時間就已經走完了!所以火箭並沒有選擇用大個,而是用的五小陣容。

    在只有1.8秒的情況下,火箭場上的陣容就是最能得分的陣容。這五個人都具有三分能力,1.8秒說長,足夠一次進攻。說短,也不夠持球殺往籃下。所以,就將寶壓在了三分線外!而塔克在籃下出現空位,戈登沒傳。就只有一種情況,戈登確實沒有看見,可能太專注於尋找哈登了!

  • 3 # 尚青解體育

    火箭和雷霆的比賽是今天最精彩的一場。哈登依然貢獻了超級資料,保羅也是狀態復甦。雷霆那邊威少得到了本賽季的常規三雙資料,喬治則奉獻了最為神奇的一球(三分準絕殺)。喬治投中準絕殺三分後,火箭還有一攻的機會,但是火箭選擇了三分,結果大家都知道了,火箭被雷霆逆轉。

    火箭最後一攻的選擇在很多人看來有待商戳,當時塔克在內線有一個明顯的空位,戈登卻給哈登投射了三分。您說火箭這樣做不合理麼?我認為德安東尼可能也認可哈登去投射三分。一方面火箭本賽季就是這麼過來的,當初火箭絕殺勇士那一場比賽,哈登也可以選擇傳球給隊友,但他還是頂著格林湯普森兩個人的防守投了絕殺三分。那一場比賽沒有人批評哈登的選擇,因為那一場比賽火箭贏球了。今天之所以有人質疑哈登,主要還是因為哈登沒有扔進去。

    另外一方面,哈登這一球就是火箭極簡戰術的極致體現,無論在何種狀態下,三分就是我的常規武器,要不然火箭怎麼會成為全聯盟投進三分最多的球隊,要不然哈登怎麼會成為NBA歷史上唯一一個單賽季投射1000+三分的球員。

  • 4 # 一家人健康快樂便是晴

    戈登這貨,明年趁著還有交易價值,趕緊換走,真心沒啥用!關鍵時刻除了失誤就是各種投不進。也就打個太陽這種爛球隊準!

  • 5 # 駿少聊球

    1.8秒確實足以接球后完成一次進攻,但為什麼火箭隊選擇是三分而沒有選擇兩分,個人認為這與火箭隊的打法還有當時場上的情況都有關係。看了比賽的人都知道,火箭隊在發出這個邊界球之前是沒有發出來的,也就是說火箭隊發這個邊界球是多用掉一次暫停的,對於雷霆來說,他們也知道火箭隊常規情況下肯定會將球傳給哈登,一個球隊的老大,核心,所以在防火箭隊的這次邊界球時是人盯人的緊貼防守。我特意看了影片的回放,其實在球還在戈登手上沒發出來前,塔克並不是空位,雖然在籃下,但威少是站在了他與戈登的傳球路線上的。火箭在這次進攻並沒有安排卡佩拉在場上,塔克沒有卡佩拉的高度,所以戈登不可能直接將球傳到內線。等戈登球發出交到哈登手上時,哈登運一下球晃開了喬治,這時威少正在往前衝來協防哈登,這時即使想傳球給在籃下的塔克,一是時間短不允許這樣做,傳過去可能時間就超了,畢竟只有1.8秒,而且也不一定就能傳過去,二是作為球隊的老大,哈登必須擔起這個責任。

    其實火箭隊的這次進攻戰術太簡單了,可以說沒有什麼戰術,上次哈登絕殺勇士,雖然和這次的進攻差不多,但那次是5.5秒,哈登有充裕的時間運球做假動作,這次的時間確實是短了點。

    個人認為這次進攻應該讓哈登或者手感更好的格林無球擋拆後接球就投會比較好一點,也許結果會不一樣呢,大家說呢

  • 6 # 登一個人

    謝邀回答,我知道這場比賽會是所有火箭球迷心中的痛點,因為在第四節初領先十幾分到被絕殺輸得很可惜,這場比賽失利也直接把上升西部第二的主動權交了出去,隨著開拓者和掘金最後一天的贏球,火箭遺憾地落到西部第四的位置,這意味著他們將在第二輪提前與勇士相遇,西決的機率大大降低。那麼我們來回到問題本身,當喬治投中反超的三分之後還留給火箭1.8秒的時間,這個時間說短不短,足夠運一次球然後出手,但是說長不長,如果傳球給空位再出手只怕來不及。

    我們看最後雷霆擺在場上的人都是誰,威少、喬治、格蘭特、弗格森、亞當斯,除了威少外,都是身高兩米以上球員,更別說加上他們比身高還長的恐怖臂展。火箭最後時刻有兩次暫停的機會,但是第一次暫停完全找不到好的傳球時機。雷霆選擇用身高最高的亞當斯罩在戈登面前,用喬治貼防哈登,格蘭特和弗格森分別緊緊盯防本場很準的保羅和格林,身高最愛的威少在遠端籃下看守幾個人中攻擊能力最差的塔克,並且緊緊注意三分線外的形勢。可能我們看球的時候習慣了上帝視角,覺得戈登應該準確傳給籃下空位的塔克,但是當你切換成為球員視角的時候就會明白當一個身高馬大的球員高舉雙臂罩住你時,你壓根看不到籃下的情形,只能選擇將球交給視野範圍內的球員,更別說時間緊迫,只有不到兩秒鐘。

  • 7 # 小呀小泰山

    大家好,我是有魚!

    火箭一直以來都對三分有著一種類似痴迷的執著,甚至很多時候對他們來說,關鍵時候投三分甚至都比中投更靠譜,或許這也是他們選擇投三分的原因之一。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我覺得可能是當時戈登並沒有覺得塔克的位置是個好的終結點,因為場上的情況是瞬息萬變的,不是每個人都能瞬間判斷場上形式,就好像去年JR最後抱球的一幕一樣,在那樣的場合下誰都有腦袋短路的可能,客觀的來說,戈登的選擇其實也說的過去。

    火箭掉到第四,雖然遺憾,但是也可以接受,不過能不能打破最近幾年逢四不過首輪的魔咒,就要看火箭的造化了。

  • 8 # 幸子讀書

    1.8秒,落後1分,教練在火箭暫停期間設計的戰術就是哈登投三分!即便是哈登的三分球全場15投5中,但火箭依然相信他。最後時刻,戈登邊線發球,場上隊員戰術執行得相當完美,哈登弧頂的三分機會也跑出來了,奈何登哥沒能把握住絕殺機會。

    最後一攻戰術意圖非常明顯

    時間僅剩1.8秒,教練組心裡想的應該就是要麼三分絕殺,要麼早點回家。火箭整場比賽的三分球命中率僅僅33.96%,而哈登外線命中率也才三成,可火箭以前就是這樣贏球的,他們很多次都做到了,這一點不可否認。而且從場上情況來看,哈登確實有比較好的出手空間,可能是著急下班,皮球也最終彈框而出。

    雷霆防守心知肚明

    雷霆在領先的情況下,首要任務當然是防三分球了,而且戈登在發邊線球,這三分執行者毫無疑問是哈登。雷霆直接放空弱側底角的塔克,無人全部集中在發球線,左側底角留兩人,其他三個在上線盯哈登保羅。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戈登能把球給到內線的塔克手上,邊線附近的兩名雷霆防守球員也可以隨時轉身造成干擾。

    發球時機轉瞬即逝

    教練給戈登的首要任務當然是把球傳給哈登,而且恰恰機會也出來了,在那一瞬間如果出球猶豫了很可能就會以失誤結局,戈登頭腦也清楚,他完成得也很好。不是他沒有看到塔克,而是這就即便是吊內線,以塔克的身高也未必能拿得住,機會出來了三分投進就是絕殺!

    成也三分,敗也三分,這就是火箭。

  • 9 # 俊蘭的體育世界

    大家好,這裡是小徐侃球!

    臺北時間4月10日,雷霆隊依靠著保羅·喬治的三分,絕殺了火箭。

    在比賽還剩下1.8秒時,火箭手握球權。布帥叫出暫停,佈置戰術。暫停回來,戈登發界外球。將球給到哈登,哈登三分線外出手,不中。

    而從鏡頭可以看出來,此時在籃下的塔克是空位,戈登卻沒有選擇將球給到塔克,那就只有一種可能,布帥安排的戰術就是三分絕殺!關鍵時刻,將球給到核心手裡,讓核心來命中關鍵球,這實在正常不過!

    至於說火箭在最後時刻,只落後一分的情況下,為什麼選擇用三分絕殺對手,而不是兩分。這和火箭隊的陣容有很大的關係!

    火箭隊的陣容裡除了卡佩拉,其他位置都沒有高度優勢。而卡佩拉並沒有自主進攻能力,火箭如果將球交給卡佩拉,很可能還沒出手,時間就已經走完了!所以火箭並沒有選擇用大個,而是用的五小陣容。

    在只有1.8秒的情況下,火箭場上的陣容就是最能得分的陣容。這五個人都具有三分能力,1.8秒說長,足夠一次進攻。說短,也不夠持球殺往籃下。所以,就將寶壓在了三分線外!而塔克在籃下出現空位,戈登沒傳。就只有一種情況,戈登確實沒有看見,可能太專注於尋找哈登了!

  • 10 # 尚青解體育

    火箭和雷霆的比賽是今天最精彩的一場。哈登依然貢獻了超級資料,保羅也是狀態復甦。雷霆那邊威少得到了本賽季的常規三雙資料,喬治則奉獻了最為神奇的一球(三分準絕殺)。喬治投中準絕殺三分後,火箭還有一攻的機會,但是火箭選擇了三分,結果大家都知道了,火箭被雷霆逆轉。

    火箭最後一攻的選擇在很多人看來有待商戳,當時塔克在內線有一個明顯的空位,戈登卻給哈登投射了三分。您說火箭這樣做不合理麼?我認為德安東尼可能也認可哈登去投射三分。一方面火箭本賽季就是這麼過來的,當初火箭絕殺勇士那一場比賽,哈登也可以選擇傳球給隊友,但他還是頂著格林湯普森兩個人的防守投了絕殺三分。那一場比賽沒有人批評哈登的選擇,因為那一場比賽火箭贏球了。今天之所以有人質疑哈登,主要還是因為哈登沒有扔進去。

    另外一方面,哈登這一球就是火箭極簡戰術的極致體現,無論在何種狀態下,三分就是我的常規武器,要不然火箭怎麼會成為全聯盟投進三分最多的球隊,要不然哈登怎麼會成為NBA歷史上唯一一個單賽季投射1000+三分的球員。

  • 11 # 一家人健康快樂便是晴

    戈登這貨,明年趁著還有交易價值,趕緊換走,真心沒啥用!關鍵時刻除了失誤就是各種投不進。也就打個太陽這種爛球隊準!

  • 12 # 駿少聊球

    1.8秒確實足以接球后完成一次進攻,但為什麼火箭隊選擇是三分而沒有選擇兩分,個人認為這與火箭隊的打法還有當時場上的情況都有關係。看了比賽的人都知道,火箭隊在發出這個邊界球之前是沒有發出來的,也就是說火箭隊發這個邊界球是多用掉一次暫停的,對於雷霆來說,他們也知道火箭隊常規情況下肯定會將球傳給哈登,一個球隊的老大,核心,所以在防火箭隊的這次邊界球時是人盯人的緊貼防守。我特意看了影片的回放,其實在球還在戈登手上沒發出來前,塔克並不是空位,雖然在籃下,但威少是站在了他與戈登的傳球路線上的。火箭在這次進攻並沒有安排卡佩拉在場上,塔克沒有卡佩拉的高度,所以戈登不可能直接將球傳到內線。等戈登球發出交到哈登手上時,哈登運一下球晃開了喬治,這時威少正在往前衝來協防哈登,這時即使想傳球給在籃下的塔克,一是時間短不允許這樣做,傳過去可能時間就超了,畢竟只有1.8秒,而且也不一定就能傳過去,二是作為球隊的老大,哈登必須擔起這個責任。

    其實火箭隊的這次進攻戰術太簡單了,可以說沒有什麼戰術,上次哈登絕殺勇士,雖然和這次的進攻差不多,但那次是5.5秒,哈登有充裕的時間運球做假動作,這次的時間確實是短了點。

    個人認為這次進攻應該讓哈登或者手感更好的格林無球擋拆後接球就投會比較好一點,也許結果會不一樣呢,大家說呢

  • 13 # 登一個人

    謝邀回答,我知道這場比賽會是所有火箭球迷心中的痛點,因為在第四節初領先十幾分到被絕殺輸得很可惜,這場比賽失利也直接把上升西部第二的主動權交了出去,隨著開拓者和掘金最後一天的贏球,火箭遺憾地落到西部第四的位置,這意味著他們將在第二輪提前與勇士相遇,西決的機率大大降低。那麼我們來回到問題本身,當喬治投中反超的三分之後還留給火箭1.8秒的時間,這個時間說短不短,足夠運一次球然後出手,但是說長不長,如果傳球給空位再出手只怕來不及。

    我們看最後雷霆擺在場上的人都是誰,威少、喬治、格蘭特、弗格森、亞當斯,除了威少外,都是身高兩米以上球員,更別說加上他們比身高還長的恐怖臂展。火箭最後時刻有兩次暫停的機會,但是第一次暫停完全找不到好的傳球時機。雷霆選擇用身高最高的亞當斯罩在戈登面前,用喬治貼防哈登,格蘭特和弗格森分別緊緊盯防本場很準的保羅和格林,身高最愛的威少在遠端籃下看守幾個人中攻擊能力最差的塔克,並且緊緊注意三分線外的形勢。可能我們看球的時候習慣了上帝視角,覺得戈登應該準確傳給籃下空位的塔克,但是當你切換成為球員視角的時候就會明白當一個身高馬大的球員高舉雙臂罩住你時,你壓根看不到籃下的情形,只能選擇將球交給視野範圍內的球員,更別說時間緊迫,只有不到兩秒鐘。

  • 14 # 小呀小泰山

    大家好,我是有魚!

    火箭一直以來都對三分有著一種類似痴迷的執著,甚至很多時候對他們來說,關鍵時候投三分甚至都比中投更靠譜,或許這也是他們選擇投三分的原因之一。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我覺得可能是當時戈登並沒有覺得塔克的位置是個好的終結點,因為場上的情況是瞬息萬變的,不是每個人都能瞬間判斷場上形式,就好像去年JR最後抱球的一幕一樣,在那樣的場合下誰都有腦袋短路的可能,客觀的來說,戈登的選擇其實也說的過去。

    火箭掉到第四,雖然遺憾,但是也可以接受,不過能不能打破最近幾年逢四不過首輪的魔咒,就要看火箭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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