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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風24

      好動是孩子的天性,孩子成長過程中的磕磕碰碰是難免的,家長不必過於緊張。想想自己帶孩子,都會有受傷的事發生,那麼幼兒園幾十個孩子,由兩三個老師組織活動,有時孩子之間發生碰撞摔跤等小意外也是可以理解的。孩子一不小心摔了磕了碰了,一般這些“事故”都是發生在老師眼皮底下的,為此老師們感到很無能為力。儘管教師並沒有翫忽職守,但是孩子是在幼兒園摔傷,如何向家長交代仍使老師感到很大的壓力。遇到通情達理的家長還好一些,他們看到老師及時為孩子處理了傷口,並無大礙就不會追究了。但多數家長一看到孩子受傷了,就沒有好臉色,他們不管孩子是怎樣摔的,總之就是在幼兒園摔的,是老師沒有看管好孩子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因此,如何避免孩子受傷是教師開展活動首先考慮的問題,孩子出現意外後,幼兒園是有責任的,應該及時將孩子送到最近的救治,並家長。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在賠償的案件中,學校必須提供自己的【免責證明】,如不能提供,學校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後果。也就是說,學校必須賠償!因此,爭取家長理解是教師與家長溝通賠償問題的關鍵。(一)幼兒方面 1.及時處理受傷者。當幼兒受傷時,老師要馬上判斷幼兒受傷的大致程度,程度輕的,如表皮擦傷,可自行處理,程度重的,如傷口流血、骨折等情況,在叫園醫的同時應為幼兒止血,使幼兒受傷的肢體保持不動。幼兒園不能解決的,要馬上送幼兒去作處理,不得延誤治療時機。  2.保護幼兒的心理。幼兒受到傷害,往往容易產生恐懼心理,教師應及時幫助他們消除恐懼,給予更多的撫愛,鼓勵他們勇敢面對。有的事故是一個幼兒對另一個幼兒的傷害,教師千萬不要指責傷害者,教育要適可而止,以免讓這個傷害同伴的幼兒背上沉重的心理負擔。  3.抓住教育契機。幼兒身邊出現了安全事故,作為教師應不失時機抓住這一教育契機,引導幼兒討論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的做法,使全體幼兒得到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同時,還應教育全班幼兒關心受傷的幼兒,滲透情感教育。  4.對受傷者的身體護理。教師應懂得相應的護理知識,對受傷者的護理應根據其身體狀況和受傷程度、受傷部位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護理方法。  (二)教師方面 1.精神安慰。任何一個教師都不希望在自己手上發生幼兒安全事故,一上班就緊繃著的安全弦在發生事故後幾乎接近極限,此時教師心理負擔過於沉重,緊張、不安、焦慮、惶恐、沮喪、洩氣等情緒一齊湧上心頭,如果園長此時能給教師一種寬容和理解,會使教師釋放很多的精神壓力,切忌指責、批評教師。  2.與反思事故。每一次安全事故發生後,我們應想到從中獲取什麼經驗和教訓,作為園長,更應該考慮怎樣讓其他教師不重蹈覆轍,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園長可以組織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全園職工對事故的經過進行,讓大家從中找出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問題,討論如果怎樣做就可避免事故的發生。這樣做的目的是使教師們學會反思自己的工作,將“做正確的事”和“正確地做事”的理念落實在工作行為中,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失誤,從而減少可避免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家長方面1.及時通知受傷幼兒的家長。幼兒在園發生安全事故後,當事者應及時告之家長真實情況,還可徵求家長的處理意見,不要等到家長來園接人時才說,應尊重家長應有的知情權。  2.做好受傷幼兒家長的安撫工作。幼兒發生安全事故,任何一個家長都會難受,有的家長言語上表現出通情達理,有的家長則會一改往日的溫和,對幼兒園或教師大加指責。不論家長態度如何,我們都應換位思考、理解家長,主動上門誠懇地向家長致歉,並詳細地介紹事故發生的經過,與家長交流對幼兒的日後護理,協調好與家長的關係。

  • 2 # 寶貝樹洞

    我想你是站在幼兒園立場說話的,那我現在和你站在同一個立場處於幼兒園董事長問你幾個問題,請你一條一條回答:

    1、孩子在幼兒園自己摔倒磕破鼻子(是老師沒注意造成),這個責任是由小孩或家長承擔還是我們幼兒園承擔?我們幼兒園是承擔完全責任、部分責任還是不承擔責任?

    2、假如你就是當事教師(是老師沒注意造成),小孩縫了六針,傷情還是比較嚴重的,你應不應該給家長一個合理的說法:比如摔倒在什麼地方、撞上什麼器物上受傷的?證據能不能洗脫我的幼兒園存在安全隱患惡名?

    3、縫了六針,一共花了28元。請問,事故發生後是你自己或校醫自己買針、線縫傷口嗎?因為去任何一個醫院或私人門診都不可能只花28元。如果是這樣,那是我認為我幼兒園在犯法(因為你們無手術資格)!另外,這28元是你當事教師支付的,還是幼兒園支付的?或者是家長自己支付的?

    4、會留下疤痕。這會造成孩子一生的陰影,並且孩子長大後許多行業的發展出路被我們這次事故老死了(比如:當兵、考軍事院校、空乘、演藝等行業)。請問我們應不應該賠償點精神損失費(手術傷痛和疤痕陰影)?雖然國家沒有具體標準,但法律上有這一條賠償內容。

    5、孩子受傷,家長首先是心理上受到了較大的創傷(你做父母沒有?如果沒有可能體會不到這點),然後會打亂家長的日常工作安排,精心調理孩子要花費家長的精力,這些方面給家長帶來的紛擾和精心負擔,我們應不應該賠償家長的誤工費和孩子的營養費?劈開法律層面,單從做人最起碼的人道,我們是不是應該給予家長和小孩一定的經濟補償?

    6、家長開口向學校索賠5萬元,這個價格是否合理。這個我也想問你,你覺得賠償多少合理?

    7、家長開口向學校索賠5萬元,這是家長的期望和訴求。你怎麼說是家長真正關心的是能從幼兒園那裡訛多少錢?你說明一下家長“訛”的依據是什麼?

  • 3 # 點兒媽媽

    首先,我覺得我很理解幼兒園的老師,因為自己帶兩個孩子都覺得會有帶不過來的時候,可能一步留神也會碰著磕著,何況是帶幾十個孩子的幼兒園老師,一般幼兒園,都是二三十個孩子,老師常規配備三個,或者再配個實習生,算下來一個老師要操心八個左右孩子,我們先對老師的工作換位理解一下。

    其次,當然也不排除幼兒園真有不負責任的老師,對孩子不太負責任,不太操心,甚至有失職表現,這是家長都很在意,而且不想通融的事情。

    在幼兒園,孩子受傷了,我覺得首先該做的不是給家長的解釋,而是先給予孩子及時、合理的救治,讓孩子先安全,然後再考慮給家長解釋的事情。

    如果孩子已經救治妥當,給家長毫無隱瞞的交待事情經過,不要只撿好話說,誰也不傻,孩子也不是一問不知,給家長交代問題,然後表示抱歉,無論是孩子的失誤,還是老師的失誤,道歉是必不可少的,然後該是自己的問題,就不要推卸責任,勇於承擔,大部分的家長,還是比較理性的。

    但是家長特別反感的就是一類老師,當孩子出現問題的時候,為了推卸責任,就會一股腦把責任退給那個幼小的孩子,孩子不聽話,孩子不懂事,你家孩子太調皮了,這都是老師推脫責任的藉口,只要聽到這樣的話,我覺得作為家長,我就會有暴跳如雷的心情,都是孩子的問題,我還需要老師嗎?

  • 4 # 風雨彩虹俊

    我想首先檢討幼兒園在某些管理上的不足,再次保證改進這方面的狀況。向家長了解小孩的最近情況,安撫家長的情緒,詳細瞭解家長訴求。承諾給家長一個賠償方案以及瞭解家長的賠償方案。從中找到合理合規解決問題的辦法,最大努力使事件影響範圍最小化!為雙方相互信任開啟順暢之門,保持暢通的溝通渠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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