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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inux每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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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軒春秋
纏足是古代中國一種對女子幼兒時期以布緊纏雙足,使得足骨變形,足形尖小,只能夠勉強行走的做法。
纏足傳說開始於南唐李煜編了金蓮的舞蹈,舞者纏足獻舞,非常地好看婀娜多姿。宮女們見了以後紛紛效仿學習。但是這些早期記載很難確定是對腳小女性的讚譽。直到宋代才有明確的記載。
根據現代學者的考證,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最早在妓女之間流行,後來慢慢被中上層階級的婦女所接受。後來纏足被宋朝理學家推波助瀾,從此纏足開始深深地壓迫歷代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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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綁架兔子的暴走族
纏足的起源
關於纏足的起源, 關於起始朝代, 曾有十餘種說法。纏足之風起源於何時?學者給出不一樣的看法。高新偉在《中國古代婦女的非正常生活悽豔的歲月》一書認為, 北宋之前婦女崇尚以小腳為美, 男性對於女性痴迷程度僅僅流戀纖足賦予舞姿輕盈、體態婀娜, 所謂纏足不過把雙足稍加纏裹、比自然之足纖小一些而已。富效娼、貧效富觀念深入民心, 婦女的服飾風俗都是娼妓開風氣之先, 而流行整個社會。來自宮廷的纏足之分自然而然受到社會推崇。那麼, 南唐的纏足舞風極有可能傳入宮廷, 再漸漸流入民間。陳東原在《中國婦女生活史》著書寫道:據他看來, 纏足始於南唐, 殊無足疑。文內列舉南唐後主有宮嬪窅娘善歌舞, 後主命築三點六尺高臺, 窅娘以帛纏足, 屈上作新月狀, 著素襪行舞蓮中, 迴旋有凌雲之態—這實在是後世纏足之起源。王冬芳一文《中國婦女纏足之始再探討》說道;最初自己著書《邁向近代—剪辮放足》也採取通用之法纏足起源五代, 此舉實屬未加考證姑且而用之, 後經細細思考認為窅娘以帛纏足蓮花臺上舞, 注重腳上功夫, 腳尖與檯面貼合, 舞姿類似芭蕾舞, 這純屬於寵妃邀幸傑作, 與傳統大眾婦女纏足實現幼小人體改造、四個腳趾折斷並緊纏全腳相比前者纖足翩舞屬於藝術範疇, 迎合男性文化藝術心態, 後者女性摧殘身體, 忍受折磨, 為纏足備受煎熬, 這並不是美的過程。
楊利劍在《女性與近代中國社會》一文指出:“纏足始源何時何地難以確切考證, 根據目前的文獻資料以及學者的研究可以大致確定, 纏足之風於北宋時期開始蔓延, 在南宋時期流行起來, 至明代大盛”。明清時期, 纏足大受追捧, 纏足與否成為衡量女性美的第一標準, 不管官宦世家還是貧困百姓, 婦女不可避免纏足。纏足之風從民族角度, 由漢族婦女到旗人子女;從全國區域, 呈現“北方盛行逐漸流竄到南方, 漢民族聚居區輻射到周邊區域”;從城鎮到鄉村, 子女無論家庭富貴貧賤不纏足者少之又少;從社會階級層次, 上層社會家庭過渡到下層社會子女, 纏足樣式也趨於精緻、極端。
然而纏足無疑屬於封建傳統道德倫理附屬品, 不入法規章程的風俗, 一定角度可定義為陋俗。但, 因這種陋俗能使社會“男女大防”“貞操烈節”“男尊女卑”。中國封建社會里, 裹足不分婦女身份高貴低賤、自願與否, 均以自我殘害服從封建道德倫理綱常, 最終導致大眾女性麻木忍受肉體到精神禁錮。換而言之, 封建專治與封建道德倫理無形雙重鉗制女性纏足這個社會陋習, 以期迎合父權制度構建之下男尊女卑的社會秩序。
事有源, 必有因。社會習俗產生必定有著特定需求, 環境鋪墊。女性對身體自我改造傳遞出它的根源被束縛在男性心理, 傳統禮俗凌駕個體意識, 無論纏足產生於何時何人, 可以肯定:纏足對於女性身體的改變迎合著封建父權制度統治核心。纏足由最初宮廷舞女為了舞姿輕盈邀寵君王的資本到文人推崇之下“富效娼、貧效富纏足興起再到社會對於小腳美極端謳歌、狂拜, 女性無一不纏足到最後纏足在無法律制約下的約定風俗, 女性一身難逃纏足之厄運。學者對於纏足起因大顯文采, 但主要圍繞傳統儒家禮教遵從。
纏足的習俗化過程中, 透露著權勢、財富意義。而且我們也能讀出纏足也藉助等級統治的力量確定了存在合理地位。楊利劍《女性與近代中國社會》著書, 纏足起因歸屬封建道德倫理, 在等級制度與男尊女卑觀念構建的父權制度之下, 男女性別關係是其基礎, “男女有別不僅僅是生理之差異, 更主要體現於制度文化層面的差異, 落實在社會生活的實踐層面中, 就是家庭體系內部的男主女從以及對女性的種種行為規法, 如三從四德、三綱五常等”。纏足一定程度上不僅穩固了嚴格的父權等級制度, 更強調了性格差異之下的男女有別。
纏足逐漸興盛離不開社會輿論與大眾從眾心理。對於纏足者自我而言, 絕非自願, 大多出於纏者父母親屬、社會輿論風氣的約束。高新偉《悽豔的歲月》著書, 女子纏足約束自我行為之外, 滿足了男性變態的審美感。
筆者餘論, 儘管纏足最初起於舞蹈, 與男性社會對女性的壓迫沒有直接關係, 但是隨著歷史的推移, 它逐漸變成全社會婦女的普遍習俗, 並由一時纏緊變為從小纏成畸形。這就值得思考了。筆者之前拜讀張戎《鴻:三代中國女人的故事》關於女性纏足故事情節“姥姥兩歲時開始纏腳, 她的母親先將除拇指外的所有腳趾向內彎曲貼在腳底, 接著用一條二十尺長、兩寸寬的白布一層層緊緊裹住, 然後逼著姥姥走路”、“姥姥的母親就用一塊幾十斤重的扇面大磨石, 壓在她腳背上, 以折斷腳趾的骨骼”。筆者為那個時代的女人深表同情。纏足興起、發展與男性社會加強、女性社會地位下降相一致。借古鑑今, 眼下社會何嘗不為隱形性別歧視憂慮, 高官男士包養婦女, 世人大多唾棄女人的不道德;雖女性不再纏足, 取而代之, 她們穿著高跟鞋, 修長美腿, 迎合著男性審美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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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雅識怡趣
首先說本不應該回答此類問題,因為此問題內容與時代脫節,而且是舊社會陋俗,畸形審美的產物。
古代人對於美女的評判標準,雖然歷經朝代更替,審美觀不同,但是總結歸納有以下幾點:冰肌玉膚、三庭五眼、雲發霧環、娥眉青黛、目如秋水、朱唇皓齒、梨頰微渦、玉指纖腰、三寸金蓮、肢體透香。以上集眾多美女的特徵是古人對於辨別美女的標準。古為今用,其中一些即便延續現在,也是適用今人美女的。但是我們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這“三寸金蓮”便是古人扭曲的審美觀。
查證史料後得知,纏足源自北宋興起於南宋;元代繼承發展後,明代進入興盛時期。而“三寸金蓮”這一說法,就出現在明代。清代至民國初年,這一陋習才逐漸淡出,退出歷史舞臺。
纏足這一陋習歷經千百年,摧殘著古代婦女的身體,是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與畸形審美觀的結合。新中國建立後,遮蔽一切封建糟粕,中國的婦女才得到了真正徹底解放。
作者 秋水無痕,攝影排版 淺億、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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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作為一種陋習,早起只在宮廷內流傳,在明朝由宮中傳至民間,纏足之風達到頂峰!纏足從女孩四歲開始,對腳進行裹纏,最終導致骨骼變形實際上已經造成一種殘疾了,可以說纏足是對女人的一種變態式的摧殘。由於封建社會的女人地位非常地下,一輩傳一輩,也就見怪不怪了,但纏足對女人的傷害是終生的,由於纏足不能下地幹活,如果不纏足的話,經常會造成嫁不出去的現象。
清朝初期,纏足依然盛行,由於滿人沒有纏足的習慣,曾多次下令嚴厲禁止纏足之風,但是卻屢禁不止,最終只得作罷。直到清朝晚期,一些有識之士意識到這種陋習就是中國落後的一種產物,先後發動了反纏足運動,終於在民國時期才算完全禁止了纏足。
我認為纏足陋習之所以能千百年不衰,屢禁不止呢?原因在於和婚姻繫結在了一起,明明知道是陋習,但是為了孩子將來能有個好的歸宿,不得已讓孩子纏足。值得一提的是,解放初期,中國還存在好多小腳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