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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一個親戚,她家的老人已經臥病在床,已經生活不能自理了,然後她叫回了老人的所有子女在一起商量以後老人該怎麼生活,老人的子女都挺有孝心的,看著老人臥病在床都沒有不管的意思,因為老人以前對他們也沒有區別對待,沒有重視誰或忽視誰。 後來有一個孩子提出,他們輪流著來照顧,但是不關外姓人的事,因為老人沒有養過他們,如果他們有孝心可以搭把手,但是他們沒有那個義務,大家也都同意了,就這樣老人的子女每天輪流著來照顧她,外姓人也剛好一個也沒搭把手,該打麻將打麻將,該上班的上班,直到老人去世的那一天她的女婿還在麻將桌上,她閉眼之後她女兒才給女婿打的電話,然後才開始料理老人的後事。 就算是這樣,沒有任何人心裡不舒服,因為該照顧的都照顧了,該說清楚的也提前說清楚了,包括分遺產也沒有任何糾紛。 我覺得這樣挺好的,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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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不順心的事太多

    要我說得看平時相處的怎麼樣,如果感情好,不該照顧也願意心甘情願去照顧,如果感情不好,應該照顧的,也不會用心去照顧,人都是有感情的,你對我好,我對你更好,你對我不好…我離你遠遠老死不相往來

  • 2 # 跳老爺好

    對於老人來講,只要他不是那種孤寡(農村五保戶)老人,在需要的時候,老人就應該得到他的後輩人的照顧的

    題主提問“老人癱瘓在床,女婿或者兒媳該不該照顧?”的問題!從法律層面講,女婿和兒媳並不是法定的贍養人,所以這個問題就不好籠統的回答,總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好

    其實不光是老人癱瘓在床的情況,而只要是老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各種情況都應該得到照顧的;而對老人實施照顧的,首當其衝責無旁貸的應該是老人的法定(子女)贍養人!而贍養人的配偶只是有義務協助贍養人實施贍養(照顧)義務的!

    對癱瘓老人生活起居的照顧,必然會是一種事無鉅細的24小時全天候的常態,很辛苦自不必說

    作為女婿或兒媳有條件並自覺自願床前盡孝,把岳父岳母或公婆當成自己親生父母一樣照顧的,當然是難能可貴並值得極大的肯定的;反之呢,其實只要女婿或兒媳對照顧老人有著積極的態度,配合支援贍養人積極照顧老人也是好的!比如經濟上適當給予老人一些幫助,精神上經常抽空去看望慰問老人等等,這些都是足矣讓老人感到溫暖和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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