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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樊樊樊掌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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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過無痕攝有痕
17到19世紀,法國哲學家對世界哲學領域的貢獻是巨大的,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略舉以下幾個法國哲學家,他們可是鼎鼎有名的。
笛卡爾,17世紀法國哲學家、物理學家、數學家、神學家。 堪稱17世紀的歐洲哲學界和科學界最有影響的巨匠之一,被譽為“近代科學的始祖”。主張“我思故我在”的形而上學理論。
伏爾泰,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有“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之稱。主張天賦人權,自由、平等。雨哥曾評說:“伏爾泰的名字所代表的不是一個人,而是整整一個時代。”
孟德斯鳩,18世紀法國啟蒙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歐洲國家較早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主張三權分立、君主立憲制、信仰自由。特別是他的《論法的精神》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
狄德羅,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哲學家。主張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並軌。
價值哲學。19世紀末20世紀初,由法國哲學家拉皮埃和德國哲學家哈特曼提出。主張在各領域建立一般價值理論。
利他主義哲學、實證主義哲學。19世紀法國哲學家和倫理學家孔德提出利他主義,主張把社會利益放在第一位。孔德還提出實證主義,主張從事實出發。
哲學難,難在缺乏適應性強的本土種子,缺乏培育哲學種子的肥沃土壤和Sunny雨露,而這些都與歷史社會巨大的變遷有關。
在古代中國,從春秋末年到戰國時期,社會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政治和經濟發生劇烈變化,所以學術思想空前活躍,形成百家爭鳴的局面。據記載,至漢代初期,以著作形式表術學說的就有189家。主要歸於10家,即儒家、道家、名家、法家、墨家、陰陽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小說家。除後3家很少涉及哲學外,都與哲學有關,尤其是儒、墨、道、法影響最大。當時還有研究《周易》的易家,研究軍事和兵法的兵家。
哲學是一門使人聰明、給人智慧的學問。一個國家的哲學主流思想可以影響到其經濟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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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答案:有在法國發生的哲學活動,但並沒有所謂的法國哲學。不過這並不代表貶低法國思想家。
巴迪歐有篇文章,搜《法國哲學是希臘哲學和德國哲學後第三個黃金時代》就可以看到。他在這篇文章裡定義的“法國哲學”的時間段自薩特的《存在與虛無》始,自其本人終,大概就是二戰之後由薩特、列維施特勞斯、梅洛龐蒂、列維納斯、福柯、德里達、拉康、德勒茲等人開創的一個時代。巴迪歐將這個時代的法國哲學的奠基之作認定為薩特的《存在與虛無》,結束之作認定為德勒茲的《什麼是哲學》,然後歸納了四個運動,六個主題。但實際上,這裡邊法國哲學最重要的核心是什麼呢?是重新探討“概念”與“存在”的關係。
不管他說的“德國哲學的法國化”,“重新處理哲學與科學的關係”,“政治活動”以及“哲學的現代化”這四大運動,還是“結束概念與存在的分離”,“賦予哲學以現代性”,“拋棄知識哲學與行為哲學的對立”,“把哲學直接置於政治舞臺”,“重提主體問題”,“創立哲學表達的新風格”這六個要點。實際上都是圍繞著重新探討概念與存在的關係,或者直接點,就是要結束概念與存在的分離來展開的。除此以外的運動和要點都是結果而非原因。而概念與存在的新關係無非是“存在與本質的關係”這個老問題的新表述而已。這樣也就能解釋,為什麼他會把薩特的《存在與虛無》拔得這麼高了。因為正是在《存在與虛無》中,薩特論述了一種沒有本質的存在主義的主體,存在(或者實存)優先於本質,或者說,存在即是本質,人直接去生存,去生活,正是在人的生存中,才能體現其主體性,而除此之外,人並沒有任何規定性(也即本質),薩特提到的唯一要求就是要為自己的生存負責。正是因為存在(生存)先於本質,因此,知識哲學與行為哲學(其實也就是理論和實踐的另一種表述)就不是對立的,不如說知識哲學在這裡已經被取消了。然後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不是要理解世界而是要改造世界了,因為所有的生存活動都是實踐,而最主要的實踐活動就是政治。同時,既然理論哲學已經被取消,也就是說,傳統的形而上學(第一哲學)整個都被抹消掉了,那麼,哲學的現代形態就是與文學、社會學、精神分析、人類學、考古學、政治哲學等等各種實踐哲學的結合,這也就是哲學的現代化,同時也就創造了哲學的新風格,這一點我們只要看二戰之後各路法國哲學家的表述即可以發現。
現在,如果承認二戰之後法國哲學的核心就是對概念和存在的重新探討的話,那關鍵的問題就在於,對這個核心問題的探討和解答到底是法國哲學獨有的還是移植的?答案很明顯,顯然不是法國哲學獨有的。實際上,對概念和存在關係的重新探討,在康德的《判斷力批判》裡就被討論的非常充分了,也是因為如此,康德才會創造出美學這個東西,美學實際上就是一個現代化的、取消理論與實踐對立,帶有新風格,並且可以政治化的新哲學(比如法國當下流行的政治美學)。當然,對於概念和存在重新探討最為徹底的還是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以及晚年以《哲學論稿》、《藝術作品的本源》、《走向語言之途》、《面向思的事情》為代表的一系列講稿。薩特存在主義式的主體回答只不過是海德格爾“此在”概念的翻版。而他的《存在與虛無》也不過是《存在與時間》的窮人版。實際上,二戰後的法國哲學,少有能逃脫海德格爾籠罩範圍之作。對政治的參與,文學化的寫作,哲學與科學以及藝術的關係,取消知識哲學和行為哲學的對立,所有這些主題,基本上沒有能夠提出比海德格爾更深刻的見解。奠定二戰之後法國哲學基調的創見實際上在德華人那裡。這樣就回到了巴迪歐論述的第一個運動,德國哲學的法國化,他私心以為法國哲學已經徹底擺脫德國哲學的陰影了,但如果真對德國唯心主義和現象學讀的深的話,會發現,整個二戰後的法國哲學,僅就哲學這部分而言,很難說有什麼劃時代的創見(要真說創見的話,也許只有列維納斯提出的“他者”概念能算得上,但巴迪歐恰好沒提列維納斯)。因此,巴迪歐所謂能夠比肩德國哲學和古希臘的法國哲學,更像是痴人說夢。
其實,我們說古希臘哲學只不過是以之標定一個時代,裡頭有眾多不同的流派。說德國哲學也更像是德國唯心主義,德國現象學的簡稱,但說法國哲學,結構主義很難說是一個哲學思潮或流派,而解構主義則更像是海德格爾解構存在史的激進版。說起法國哲學,既沒有能夠足以改變哲學史的流派,又沒有獨立定義一個時代的創見,二戰之後風起雲湧的法國哲學,更像是理論不足,激情來補的後果。當然,在如今這個哲學眼看要消亡的時代,目前最有創造力和活力的哲學界確實仍然在法國。只能希望他們能夠真正創造出一個屬於自己的時代吧。
但話說回來,為什麼一定要抱著哲學不放呢?哲學無非是源於希臘的一種以普遍性為目的的特殊思想形態,法國哲學雖然沒有形成特別的哲學思潮但那又怎樣?如果跳出第一哲學的範圍,法國還有如此眾多星光璀璨的其他思想形態,何必非得執著於"哲學"這種模式呢?
哦對,說到推薦書,哲學史方面的看看加里古廷的《20世紀法國哲學》以及《結構主義史》和《解構主義史》就差不多了。但實際上還是看原著比較好,可以照著這個順序看:《存在與虛無》、梅洛龐蒂《知覺現象學》,列維納斯《總體與無限》,德里達《論文字學》,馬裡翁《還原與給予》,然後再看列維斯特勞斯《神話學》,福柯的《規訓與懲罰》,《性史》。大概差不多了。拉康不熟,但吳瓊老師的《雅克拉康-閱讀你的症候》足可滿足大部分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