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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林禮盛233

    從自己親身經歷來說,比較建議賣銀光棒,牌子,熒光頭飾,貼紙,小瓶的礦泉水。露天的體育場天氣不好還得賣雨衣。

  • 2 # 音樂美文坊

    林俊杰演唱會賣周邊,我成了一個失敗的攤主……

    本文作者本想在林俊杰演唱會現場販賣周邊小賺一點,結果卻一個東西都沒賣出去。下面他將以一個失敗地攤主的身份,從產品、運營、市場的角度來回顧分析此次經歷的整個過程。

    (1)起因

    和老張約了5.5去大連看 JJ 的演唱會,從未看過 live 版演唱會的我對演唱會的印象還停留在2014年兼職打工路上看到的陳奕迅演唱會天津體育館的火爆畫面:

    入場前,馬路上很多熒光棒以及周邊系列產品(如衣服、貼紙等)在售,畢竟小商品的加入會讓演唱會更有氣氛、觀眾也更有參與感。因為買票看演出的人都有一定的消費能力及消費動力,因此來看演唱會的人都爭相購買,買賣場面看著還是蠻火爆的;散場後,觀眾蜂擁而出,讓交通狀況陷入長時間的擁堵狀態,那時我剛好下班回來,見此狀索性從公交車上下來步行回學校,結果比那輛公交還早到達學校的站點。

    臨行前幾天,想起此事,便想看演唱會的同時,順便抓住一把小商機,能賺就賺,賺不了就當是和老張一起完成一場難忘的經歷。因此,便及時在阿里巴巴上挑選貨品、下單。五月四號,從北京啟程,人肉帶至大連。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2)經過

    五月五號,肩上一個雙肩包,手上一個健身包地在星海公園玩了大半天,儘管小累,但還是提前抵達演唱會現場。當時已經有很多競爭者到場開始售賣商品了,見這陣勢,差點沒勇氣開啟包把自己的產品拿出來叫賣。不過,畢竟花了大力氣帶著它們跨越八百多公里來到演唱會現場,豈能不讓它們出來見見光透透氣。於是,便找到一個小縫隙擺放自己的產品,架上自己的微單,記錄我和老張持續時間不到半小時的“地攤老闆”的職業生涯。

    (3)結果

    一個東西都沒賣出去!!!還去旁邊花錢買了兩張貼紙、免費掃碼拿了頭飾、發光棒。

    接下來,我將以一個失敗地攤主的身份,從產品、運營、市場的角度來回顧分析此次經歷的整個過程。

    一、前期市場調研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想當然地以為演唱會現場周邊產品的市場現狀還是賣方市場,供不應求,是演唱會觀眾的剛需。殊不知,最為重要的第一步的工作我就沒有做好,是導致此次失敗的根本原因。到達體育館門口時,看到一整條街道兩側都有實力遠在我之上競爭對手,我一臉懵逼、措手不及。不過,自己不僅脂肪多,臉皮也厚,最後還是鼓起勇氣扮上了“地攤老闆”的角色。這個過程的不足主要體現在:

    (1)市場狀況

    沒有提前調查好演唱會現場周邊產品目前的市場狀況,現場才反應過來市場狀態屬於供過於求;更沒有提前深入瞭解林俊杰大連站演唱會的官方安排,到了現場才知道開場前半小時就停止檢票入場。

    (2)競爭者狀況

    除了很多強勁的競爭對手,還有很多進行掃碼送贈品推廣活動的商家,競品種類豐富,包括主體衣服、海報、頭箍、加油棒、貼紙等,而且都是與“林俊杰演唱會”主題緊密相關的。

    (3)消費者需求分析

    來到位於非市中心的大麥體育中心看演唱會的人十有八九都是歌迷,潛在的購買者也是歌迷,歌迷想在演唱會開場之前購買到什麼型別的產品,希望藉此產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為演唱會造勢加油的工具、拍照合影工具、帶回家作紀念品……)

    二、挑選貨品

    挑選的商品有兩種:

    一種是星戰 Star Wars 劍(共15個,單價14.43元),可以發出聲音,但是收到貨之後發現光非常弱,弱到可以忽略不計;

    另一種也是劍(共20把,單價2.26元),光較強,屬於熒光棒系列。

    當時下單前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

    (1)5.5 演唱會,5.4 星戰日,可以增加目標消費者群體(JJ 歌迷 & 星戰迷),即使演唱會賣不出去也能在別的場合(如廣場)試水,而且我和老張都有一件優衣庫與星戰合作的T恤,我黑她白,我也想再把我倆的T恤升級到“聖所”演唱會下的“聖劍”;

    (2)在 JJ 相關產品的一片紅海中,加入星戰元素,可以打造“差異化競爭”的效果。但是當時在1688上選購的時候時間已經比較緊了,沒能在商品上定製出 JJ 的元素(不過這一點後來證實也有一定的益處,就是比較容易進行滯銷後處理,在其他場景下使用、售賣 or 退貨),自己的商品沒有任何與 JJ 相關的屬性,導致別人攤前都是門庭若市,而我攤前是門可羅雀!

    (3)商品形成高低價格兼有的組合,讓消費者在面臨選擇時更容易形成購買決策(參考消費者心理學)

    不過因為前期市場調研、使用者調研的工作不充分,想當然地認為憑藉“差異化競爭”可以脫穎而出,結果是為自己的“想當然”買了單,售價 262RMB。

    反思:

    既然是林俊杰聖所巡迴演唱會的主題,想得到消費者(歌迷)認可,新增 JJ 元素、“聖所”元素是必不可少的;產品挑選價格略高,滿足需求的價值不高,不足以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慾望;一切沒有調查的結論都是“偽結論”!!!

    三、現場安排

    沒有把演唱會現場安排提前瞭解清楚,什麼時候進場、什麼時候停止檢票入場、觀眾大概什麼時候到場、作為商家應該提前多久到場準備、可以在哪些地方擺攤、體育館門外的道路情況如何、哪裡的人流量大……其次,有趣的現場推廣、營銷活動也沒有成功進行。本想著可以用微單錄製消費者影片,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話題:最喜歡 JJ 的哪首歌、來參加演唱會的感受、為什麼喜歡 JJ、誰來陪你看 JJ 的演唱會、有什麼話想對 JJ 說,然後剪輯成一段類似於街頭採訪的影片上傳到 B站。

    最後,剛把東西(兩種商品、微信收款二維碼、支付寶收款二維碼、自制 low 到爆的小海報、買即送的小贈品)擺上,就快 7 點了,演唱會 8 點開始,七點半停止入場,我們全程的商業小試驗就這樣速度地結束了,沒有入賬一分錢,倒是因為在旁邊用三腳架架起微單記錄整個過程被少數幾個人注意到了,善良地問了下商品售價,然後頭也不回地走掉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四、後續處理

    怎麼帶過去的,就怎麼帶回來。吃力不討好的鮮活例項熱乎乎出爐嘞,瞭解一下不?

    (1)低價款

    從大連乘坐地鐵回答北京時,已是深夜十一點,回昌平的地鐵早就休息了,我便找了個青旅住一晚,準備第二天一早再回學校。說來也巧,住的是離北京站近的 “小巷兒青旅” ,這個青旅也是上次老張來京我倆睡的大床房的所在地。想著跟這個青旅也算是有點緣分,第二天退房離開的時候想著這東西跟著我十有八九沒什麼用了,還得花體力花空間帶回去,索性把揹包裡的低價熒光棒送給了這就青旅,說不定下次去的時候能看到呢。

    (2)高價款

    因為這東西跟剛到我手中時並無二樣,而且有一兩個沒聲音、熒光棒的光也很弱,便在阿里巴巴上聯絡了玩具賣家,商量著把貨退了,本想著折價也要退的,後來那個賣家想著都是“做生意”的(進貨時我說我是經營小賣店的店主666),都不容易,就不折價收回了,我承擔來回的郵費就好了(人間有真情,人間有真愛)。能收回一點是一點,我已經很滿意了!

    最後

    賺錢實在是太不容易了!!!

    商場有賺有賠,這次賠了約 100 元,但是有嘗試的想法、勇氣和行動,算是大成功前的必經的小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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