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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淦財經

    我認識許多許多在找合夥人的人,我自己也經歷過幾次合夥失敗的情況,大概總結了一下找合夥人要注意的問題:

    1️⃣儘量避免選擇自己的親戚/好友等一起創業或開店,很多人和我第一次創業一樣選擇親戚好友主要基於對彼此關係的信任,第二是認為大家是同齡人都有奮鬥的心態,可以相互鼓勵共同進步。

    這種選擇並不是基於對 這個人能力的判斷,【而開店需要選擇的合夥人是在能力上與自己互補,價值觀和自己相通的。】也許我們會覺得自己的好友和自己年齡相仿就價值觀相同,但事實不是,有的人可以接受不安定看不清未來的創業生活,有的人則內心更向往簡單安穩的生活。也許你會說,我的好朋友他也說過自己也想奮鬥做點事業的呀,但偶爾的壯志躊躇誰都會有,真正能做到的沒幾個。所以要找合夥人一定要考量對方的能力(經驗+執行力)和價值觀,而不是憑感覺和朋友關係。有的人只適合做朋友,不適合做工作夥伴。

    2️⃣從一開始就要做到合理的風險共擔。第一次創業開奶茶店時,由於我的好友幾乎沒什麼積蓄,所以商量下來最終決定開店的資金都是我出,而她則是全職守店,後期把經營都交給她負責。這個決定導致我朋友幾乎沒有什麼風險,她做得好做不好損失基本不大,畢竟她的定位主要就是一個店長職能,直接給底薪+分紅。風險壓力基本都在我一個人身上。

    有的人可能會說,朋友她做不好怎麼損失不大了,畢竟全職來創業,花費時間了呢!從我朋友的角度來看她當然覺得自己犧牲的時間很有價值,覺得我付出的錢並不能比得上她花費的精力。但是這種想法在創業中其實是不合理的,創業其實不是【資金+時間】的結合,而是【資金+經驗方法】的結合。也就是說,在考慮利益股份風險這些分攤的時候,單純的時間其實是沒有價值的條件,因為無用功的時間就不值錢。真正值錢的是經驗,也就是說如果我的好友是一個開過店的人,那麼我很需要她的經營&管理的經驗,那麼她的時間就是有價值的時間,如果花掉了而沒有成果,那才是浪費損失。

    【資金+經驗方法】的結合論也可以作為和合夥人開店分配股份的依據,其實經驗方法也約等於技術入股的一種,開過店的人的經驗非常重要,因為他們的風險嗅覺會更加敏感,能及時把控住。另外開過店的人對於管理員工、處理店裡多且細的事務也能儘快上道,所以各位只想投錢開店做副業的朋友,合夥人必須得找成功開過店的人來守店,否則就是一個虧。

    3️⃣面對合夥人必須坦誠,有一說一,決不能因為私人關係而遷就。我在第一次創業中,在一開始發現合夥人在管理中的種種問題時,我礙於朋友關係一再遷就。其實還在籌備階段我就發現她有許多問題,比如喜歡拖,進度慢了不著急(飲品專案看中季節性,早開早好T.T),比如不是很在意大方向的正確性,卻總是在小細節方面和我糾結過多,再比如她的溝通方式不太好,常常把我透過各種方式招來面試的員工給談沒了。這個時候我想大概再磨合磨合就好了,但是有許多問題一開始沒有明確提出來,後來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問題!!

    4️⃣選擇合夥人需注意合夥雙方/多方的強弱制衡。之前創業沒有經驗,第二次改變方便我想到說一定要找餐飲經驗豐富的人合作,我才能少走一些彎路,更快地接近成功。於是我按照這個要求去尋找,但是發現如果是行業經驗非常豐富的人,常常看不上我這樣剛入行沒多久的小白,於是我必須利用我其他方面的優勢去吸引餐飲行業經驗豐富的合夥人。我想到了我的弱勢是產品方面,但是營銷我比較擅長,因此我尋找的是能和我優勢互補的合夥人。事實證明這樣的思路是正確的,並不是每一個做餐飲行業的人都一定是做菜高手,他們同樣需要能完善上下游,做品牌營銷,做運營的合夥人。因此我找到了現在的合夥人,我們都有自己的強項,而自己的短板則透過對方彌補。

    關於強弱制衡,我還有另一個身邊發生的事件,2017年奶茶店剛轉讓的時候我投資入股了另一個做餐飲店的老闆A的店,老闆A是自己有一些私傳手藝和產品設計在觀前街做得很火,上海某知名連鎖小吃品牌的老闆B過來找他聊過好多次要合作,想合併產品一起重新做個品牌。幾次溝通下來老闆A心動了,退出了我的股份,後來到上海和老闆B合作了。因為我也在上海,後來老闆A也找過我聊過外賣上的一些運營合作,得知他們確實一起合作了新品牌,經營情況也蠻不錯。但是好景不長,老闆B比較強勢,由於掌控了本地的供應鏈、管理人員、工商資源等,一直在股份和各種收益分配上對老闆A施加壓力……最終老闆A放棄了一起合作的新品牌。

    人人都想找比自己厲害的人帶帶自己,但是真實情況是天上不會掉餡餅,除非你有什麼核心的無法被替代的重要作用,想靠別人來帶飛自己的人最終大機率會被別人踢開……所以高攀不見得是好事,培養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才是最重要的。

  • 2 # 梧桐樹說股權

    選擇合夥人的原則和標準

    第一,就是價值觀一致,思想統一,這是最重要最重要的一點,它的重要性甚至超過了具體怎麼去分配股權,什麼叫價值觀一致?就是要認同公司的文化發展目標,產品和服務理念,合夥人的價值等等,給大家舉個例子,雷士照明的吳長江和他另外的兩個同學呵呵我,因為意見不合,吳長江鋃鐺入獄。吳總想把雷士照明做大做強,做成民族品牌,實現自己的偉大夢想,所以他的想法就是如果公司賺錢呢,那麼要把利潤都來擴大生產,而他另外的兩個同學呢,是想賺了錢就該好好享受,所以最好的就是把利潤都分掉,最後他們爆發了矛盾,也直接導致了吳長江鋃鐺入獄。

    第二,就是要有絕對被認可的老大,大家看看“眾”子怎麼寫,三個人。那麼“眾”是什麼意思呢?一個是團結,還有一層特別內涵的意思是,哪怕是三個人也要有一個人在上面有一個人是領導,所以合夥創業也是一樣,必須要有一個人做老大。對外這個人可以代表你們公司遇到問題,大家意見不一致,這個人可以說了算,精神上他是領袖。管理上他是第一責任人,領導者加追隨者的結構是最好的結構。

    第三,就是要在能力資源和性格上互補,我們合夥是為了實現1+1>2,充分利用每個人不同的優勢來實現大家共同的目標,所以最好是能夠找到在不同層面都有優勢的合夥人,一起奮鬥,比如說有的人擅長管理,有的人精通技術,有人提供資源,有人支援資金,有人來開拓市場,建議不要都是同一類的人才,最好大家都能夠取長補短

    第四,就是交錢才能交心,套用戀愛當中的一句話來說,就是能為你花錢的人不一定真的愛你,但是捨不得為你花錢的人鐵定不愛你。錢,不一定代表真心但是可以代表誠意,說是用技術還是用資源入股,還是建議多少都要出點錢,如果一個人跟你合夥。願意投資一分錢,那麼我首先想到的是他是不是真的看好這個專案,會不會全心全意的在這裡幹,他投錢呢,他才會把心思全部都放在這份事業上,如果他沒有投錢,意味著他離開這家公司幾乎不用承擔任何的成本和風險。

    第5,就是要結合大家未來的貢獻做適當的股權調整,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在現實中很多創業企業的股權分配都是時間的錯位,根據創業團隊當下的貢獻或者說預估以後可能創業初期誰以後真正能為公司創造多大的貢獻。其實誰也說不好,於是,創業團隊早期的出資就成了評估團隊貢獻的核心指標,那麼這就導致能夠出得起錢的人成為了公司的大股東,但是很有可能出錢的這個大股東,缺少創業的心態和能力,其他的股東為公司創造的價值更大所以如果沒有預留相應的股權用來激勵,為公司創造更大的。那麼對於今後發展肯定是不利的,所以創業團隊股權結構和股權比例一定是不是一場。合夥創業一定要記住這五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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