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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李生活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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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官天竹
不知題主的性別,也不知道是誰不同意,但訂婚後不願同居很正常啊!
1、訂婚是傳統婚俗中的一道程式,但並不表明已具有婚姻中夫妻關係權利義務的法律效力,只能受道德上的約束。
2、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訂婚後不願同居的做法是對的。在中國,一些傳統的婚姻觀念仍根深蒂固,人們的思想認為只有明媒正娶後夫妻才能同居,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領取結婚證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結婚已經成了人們的共識。
3、隨著改革開放和尊重人權意識的增強,人們慢慢開始接受婚前同居的行為。以前這種行為前面要加個“非法”,是不能被人們接受的,是要受到治安處罰和道德輿論譴責的。現在,訂婚後你們雙方自願是完全可以住在一起的,人們也是能接受的。
4、不願住一起可能是一方對一方不放心或不滿意,也可能是思想觀念還比較封建或文化水平低覺得這是丟人、違法的事。這就需要另一方認真做工作了,也不用急,好飯不怕晚啊。
5、害羞。覺得畢竟沒有領證,也沒有舉辦婚禮,就這樣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是不是有點太唐突了?小物件倒沒什麼,畢竟現在人對婚姻和性觀念都已經很開放了,但還要為雙方大人考慮一下,他們那一代還是比較保守的。
既然都訂婚了,那證明雙方包括家庭都是認可對方的,那就早早去領個結婚證,這樣光明正大住在一起可就是名正言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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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遲到的彩虹
訂婚後不願同居,現在確實少有,好現在跟過去不一樣了,有的年輕人認識不到三天就住一起了,既然訂婚了,不願住一起,也許太保守,也許想把第一次留給最難忘的日子,我外甥女,訂婚後,大半年沒在婆家留宿過,也沒跟女婿外出過,結婚後感情挺好,有的人想法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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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視清
首先,必須提醒你,同居的分手概率超過百分之九十。這個資料是非常可靠的,你要不信,我也沒辦法。總之不管是戀愛也好,訂婚也好,只要還沒有步入婚姻,就不要有同居這個過程,一旦進入這個環節,就會跟魔咒一樣,你到死都想不通因為什麼就莫名其妙地分手了。
其次,如果你說不願同居的是女友的化,可能性有如下幾種:
一,有過同居經歷的女人,其自身價值是一定會大幅度縮水的,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歧視,我知道女權主義者一定會跳起來大叫不公平,不過你跟我嚷嚷沒用,這就是現實,意識到這有可能給她帶來的損害太大,因此拒絕同居。
二,性格中有保守的一面,從小家教很好,無法接受同居這種行為,而是按照正常流程,洞房花燭夜,兩人再住在一起,對她來說才是對的。
三,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她對與你的關係還不是很有信心,你是否能帶給她想要的幸福,對這一點,她有點兒擔憂,女生在心理上會有一絲僥倖,反正還沒有住在一起,抽身而退還來得及。
如果拒絕同居的是男性的化——必須提醒美女們,不要跟男友提這個要求,什麼時候都不要,如果你有同居的願望,想要去搏一把,無視風險的化,那請用暗示的方法就可以,不要主動直白地說“我們同居吧”,這樣除了把男人嚇跑,還會讓你被瞧不起,具體原因請參考第一條,如果他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拒絕了你,那除了本身性格的原因以外,他對與你的關係還沒什麼信心,至少還沒有到達可以同居的程度,你們還要再多努力才行。
最後說一句,同居有風險,決定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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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馬旭的老婆律文君
訂婚後不願意同居是一個自律的女孩的表現,我訂婚後也沒有和現在的老公同居,一直把初夜留在新婚之夜,我們現在很幸福,還有一個聰明可愛的小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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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少年成長管理達人
你笨,你笨,你真笨!那隻能說他沒有真心實意的跟你過,他還想跟你提條件,我這心裡還沒有完全放下其他人,說有其他的理由,那都是虛偽的話,如果兩人已經定過終身,還不同居,那訂了婚還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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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頁川木木1
訂婚不等於結婚,況且也沒有領結婚證,選擇不同居,這應該是一個明智的選擇,男女無論哪一方都無可厚非。
所以,訂婚之後不願意同居很正常,訂婚之後同居,其實就是一個試婚的階段,而試婚的好處並不是沒有,可以通過婚前的磨合,增進相互之間的瞭解,培養相互之間的感情,可以通過更深的瞭解,夯實感情的基礎。
但壞處更不可忽視,既然是同居試婚,那就必然要發生性,有了性就難免有愛的結晶,最難纏的事,是一旦在試婚期間有了孩子,而由於性格不合,感情日見淡薄,分手時給家人給社會增加了不必有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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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鴻運良好
現在人雖然開放了但有的人還是給自己留條後路。如沒領證就同居要是有了孩子。中間出現某種事情婚結不成了。這樣大家不會因一時衝動(同居)而後悔。就回答到這吧如有不到之處請指正。謝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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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姜佩君
定婚後不願同居,是怎麼回事?我估計一方面你們只是訂婚,而不是結婚,對同居有顧慮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你可能對進入婚姻家庭還沒有做好真正的準備是你,還想自己過一段時間的單身自由的生活,這都是可以理解的。既然你們訂婚了,對共同生活有了一定的打算和規劃了,就和男友多溝通,多交流,培養好你們的感情,祝願你們幸福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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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風的笑臉
訂婚不是真正的結婚,如果訂過婚,領了結婚證,哪怕沒有舉行儀式,也是合法夫妻了,就可以同居。如果沒有領證,當然不能同居。
我家家教比較嚴,生在農村就有一風俗。
第一;訂過婚了才可以逢年過節走親戚,要不沒法來往,如果不訂婚女方到男方家去,就會讓人瞧不起,所以如果看中了,就會先訂婚。
第二;走親戚不允許住在男方家,只要住在男方家,就被定為與男方同居了,無論有沒有都會被別認定。如果住在那就會讓人瞧不起,如果一旦男方退婚,女方名聲就不會很好,被退婚的女子就感覺像是離過婚了。
一旦被退婚再找個好人家,就相當難了,所以都很遵循這個規矩。我認為這是中國的傳統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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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能遇到這樣的女生,男生就偷著樂吧!
婚前同居本來就是一件見不得光的事,但是由於思想風氣的開放,這件不正常的事變成了習以為常,以至於現在婚前不願同居,還讓人會發出疑問!
如果遇到不願婚前同居的物件,我認為有以下兩個原因:物件保守,是一個潔身自好的人,所以能遇到這種物件要偷著樂去吧,現在這樣的女孩很少了,請珍惜不要埋怨。物件對你沒感情,因為對自己喜歡的人總會情不自禁的想在一起,同居是很正常的事,只有對你不喜歡才會這麼要求。我發小就有這樣的經歷:我發小結婚前,連戀愛都沒談過,大學時期家裡給他介紹一個物件。
發小當時還在上學,回到家對那姑娘一眼就相中,不到一個月兩個人就確定男女物件關係。農村介紹物件確定關係很簡單,就是雙方父母見個面基本就定下來了。
發小當時確定關係後,並沒有發生想象中的關係,用我發小的話說,他幾次主動都是是女的不同意,女生也是第一次談戀愛,所以發小對她更加珍惜。他們也確實是在結婚之後才發生關係的,而且發小也是她的第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