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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軍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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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艾你生活
心不心動,取決於愛過的人的變化大不大。
如果變化不大,比如說身材不走樣,顏值還線上,事業做得風生水起,生活過得滋潤光鮮,那肯定還會心動。
反之,如果對方的變化很大,比如說身材臃腫油膩,形容憔悴,面部皺紋縱橫,生活一地雞毛,這種情況還可能會心動嗎?不但不會心動,可能暗地裡,你會慶幸當初錯過了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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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中的風箏123
每人都談過轟轟烈烈的戀愛,心動的那一刻永遠也不會忘掉。那也逃不過現實的殘酷,分手了,撕心裂肺的痛,也會刻骨銘心的難以忘記!這種“傷”需要時間的洗滌。時間久了,也許會沖淡,可能再見到他,還會有想和他在一起的衝動。但經歷多了,自己的衝動也不會是“魔鬼”,也會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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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村喵喵
大概每個人都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記憶,年輕時候,我們都瘋過,為心愛的人,為一見鍾情的人流淚,拼搏,追求過?有失敗,有成功,當然也有過絕望,黯然神傷,無可奈何的境遇。 也許曾經有很多青春的美好,才會留下深刻的記憶,也許曾經有很多青春懵懂的傷害,但是總想忘記悲傷鐫刻美好,成為一道美麗的青春回憶。 最好不見,別把這美麗的泡沫戳破。 如果桌子兩邊的朦朧男孩子和女孩子已經成了油膩漢子和中年婦女,那不如讓彼此活在記憶裡,我想,其實沒有見面的必要了,各自安好,彼此不擾。 把那份最純真的美好放在心裡不是更好嗎? 見面也無所謂了,多年過去了,當年的情愫早已退卻,人都在改變,曾經的憧憬成了如今的鏡花水月,見了,也許打破了心中的幻想,也許會更難受。 所以,最好不見吧,否則,難免會有些尷尬,因為心動早已不復存在了。 因為人家也有男朋友了。 不打擾,祝福,就這樣。 曾經喜歡的人,最好不要見面,既然都已經分手了,見面了又能怎樣呢,畢竟已經是過去式了,見到他了,難道會再有心動的感覺? 最好的方式就是減少聯絡,不見面,聊得越多,你對他的那種感覺會慢慢呈現,勾起你的傷心事。 如果你仍然不相信,想找麻煩的話就見面吧! 相見不如懷念;你的頭髮只有以前的一半了,她的身材也走樣了! 還是彼此留個美好的印象吧! 不會心動,哪怕再次相逢是抱著當初心動的感覺去的,但是接觸幾次後完全沒有當初的那種狀態,人不同階段的成熟對人對事的看法與感觸不同。 現在還沒有真的放下過去嗎?其實又何必呢,權衡清楚利弊,能接受弊就回去找他,接受不了就說服自己徹底放下,一直優柔寡斷的下場一般應該不會太好吧。 我們大膽地推測一下:現在也許過得不大如意,所以才會懷念從前;如果現下過得很好,必然只會向前看,而不會回望過去。 得不到的不一定是最好的,留得住的才是最重要的! 雖然,我見過青梅竹馬的一對青年情侶,有很長一段時間從不聯絡,彼此好像都活在記憶中了。 但是,我見過他們聽過有人無意說了彼此的名字,他們的表現仍然會全身震動,似乎無法呼吸的樣子,這種感覺真的是覺得愛是沒有距離的,刻骨銘心的感覺。 人和動物最大的的區別就是懂得自我控制。 有的人說:你說見面真的不心動了,我覺得很難。 但是重點在於心動之後的決定!可以選擇保留心底那份美好回憶,也能選擇放飛自己。但是選擇放飛時,衡量一下帶來的各種後果是否可以承受。當然也會有很多人用心不由己為自己開脫。那這樣的人,我建議還是不見為好! 因為對自己無法掌控的人,往往就是出事的人! 花開花謝,春去春又回,人生是一首歌,為了彼此的幸福,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冷靜地對待從前,該忘了的就忘了吧,不打擾別人,就是一種高尚!不打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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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跨洋時差五小時
心裡有座墳葬著未亡人,大概很多人都有那麼個人不想提卻一輩子也不會忘。愛過一個人除非死了不然怎麼會忘記。再見也還是會心動吧。都說愛是想觸碰又收回的手,其實真正的愛是因愛而生的剋制。我愛你,但是因為愛你,所以我收回了手,我不想你從我這裡受到傷害。不要覺得每一個讓你哭的人都是命中註定,也許只是他路過人的人生不小心打動了你。
愛是當你愛上一個人,會捨棄自己的自由,換取他的自由;愛是當你愛上一個人,會改變自己的人生,成全他的心願;愛上當你愛上一個人,會願意放開手,留下最好的回憶和祝福,愛情最美的不一定是終點,旅途一起走過,也已不負一生。人的一輩子雖然漫長,但過去了也就是彈指一揮。有些人說好了天長地久一轉眼已是滄海桑田。是命運吧讓我們都無能為力。面對無可奈何的感情和放在心裡的人,我們能做的不是堅持到底,而是適時放手。
痴迷是苦,失去是苦,不得是苦,分別也是苦,人生就是在苦中成長,其實放下才是了結了所有的苦。錯的時間相遇總是一生嘆息很多無奈。不是不心動,只是有緣無份的感情怎麼都是苦。你會不斷的遇見一些人,不停的和一些人說再見,從陌生到熟悉,從熟悉再到陌生。不是每個人都會能陪你到老。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今宵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即便會再心動,愛過也已經是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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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個人都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記憶,年輕時候,我們都瘋過,為心愛的人,為一見鍾情的人流淚,拼搏,追求過?有失敗,有成功,當然也有過絕望,黯然神傷,無可奈何的境遇。 也許曾經有很多青春的美好,才會留下深刻的記憶,也許曾經有很多青春懵懂的傷害,但是總想忘記悲傷鐫刻美好,成為一道美麗的青春回憶。 最好不見,別把這美麗的泡沫戳破。 如果桌子兩邊的朦朧男孩子和女孩子已經成了油膩漢子和中年婦女,那不如讓彼此活在記憶裡,我想,其實沒有見面的必要了,各自安好,彼此不擾。 把那份最純真的美好放在心裡不是更好嗎? 見面也無所謂了,多年過去了,當年的情愫早已退卻,人都在改變,曾經的憧憬成了如今的鏡花水月,見了,也許打破了心中的幻想,也許會更難受。 所以,最好不見吧,否則,難免會有些尷尬,因為心動早已不復存在了。 因為人家也有男朋友了。 不打擾,祝福,就這樣。 曾經喜歡的人,最好不要見面,既然都已經分手了,見面了又能怎樣呢,畢竟已經是過去式了,見到他了,難道會再有心動的感覺? 最好的方式就是減少聯絡,不見面,聊得越多,你對他的那種感覺會慢慢呈現,勾起你的傷心事。 如果你仍然不相信,想找麻煩的話就見面吧! 相見不如懷念;你的頭髮只有以前的一半了,她的身材也走樣了! 還是彼此留個美好的印象吧! 不會心動,哪怕再次相逢是抱著當初心動的感覺去的,但是接觸幾次後完全沒有當初的那種狀態,人不同階段的成熟對人對事的看法與感觸不同。 現在還沒有真的放下過去嗎?其實又何必呢,權衡清楚利弊,能接受弊就回去找他,接受不了就說服自己徹底放下,一直優柔寡斷的下場一般應該不會太好吧。 我們大膽地推測一下:現在也許過得不大如意,所以才會懷念從前;如果現下過得很好,必然只會向前看,而不會回望過去。 得不到的不一定是最好的,留得住的才是最重要的! 雖然,我見過青梅竹馬的一對青年情侶,有很長一段時間從不聯絡,彼此好像都活在記憶中了。 但是,我見過他們聽過有人無意說了彼此的名字,他們的表現仍然會全身震動,似乎無法呼吸的樣子,這種感覺真的是覺得愛是沒有距離的,刻骨銘心的感覺。 人和動物最大的的區別就是懂得自我控制。 有的人說:你說見面真的不心動了,我覺得很難。 但是重點在於心動之後的決定!可以選擇保留心底那份美好回憶,也能選擇放飛自己。但是選擇放飛時,衡量一下帶來的各種後果是否可以承受。當然也會有很多人用心不由己為自己開脫。那這樣的人,我建議還是不見為好! 因為對自己無法掌控的人,往往就是出事的人! 花開花謝,春去春又回,人生是一首歌,為了彼此的幸福,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冷靜地對待從前,該忘了的就忘了吧,不打擾別人,就是一種高尚!不打擾自己,其實是一種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