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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色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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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足常樂127827286
你好,感謝邀答!這個問題也是個別現象,大多數贍養是兒子承擔的更多,而女兒出於能力範圍之內分擔一點。關於財產,由於中華五千年的文化影響,多數都歸兒子所有,但也有兒女都有份的,思想更開放的多數不會偏向兒子,這是受傳統深遠文化的影響,也是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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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情聖
謝謝,其實這是一種社會的病態,雖然不是,什麼普遍現象!這種事情多發生在農村,你出嫁以後很少去和你家人爭財產,跟贍養老人是兒女應盡的義務,媳婦是別人養的,閨女是自己養,在老人眼裡閨女養自己是應該的,兒媳婦畢竟是外人,孝順不孝順自己無所謂,至於兒子嗎?都說聽媳婦的也對老人不好,這也是自然,所以贍養老人的義務多落在女兒身上這就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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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賣地板的詩人
我家情況基本上如此。老婆兄妹三人,一哥一弟,岳父母身體不好,慢性病多年。基本上每年都住院,需要照顧,多數是我們做得多。如果有特別需要,也是我們解決。老人財產確定只給倆個兒子。起初,老婆有些意見,我勸解後她想開了。我勸她說,即使我們吃些虧,受益的是自己的親父母和親兄弟,你又有何想不通呢?
做為女婿,我個人認為,法和情有時候不能相容。兄弟姐妹間不能過分在物質上計較。畢竟,老人有自己的決定權,要尊重。孝順,是我們作為子女該做的事!這和財產無關!
做為老人的兒女,更應該考慮他們老一輩的心裡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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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甯玥叭叭
這種現象主要源自於傳統重男輕女的想法。認為兒子負責傳宗接代,女兒則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而現代資訊傳播比較方便,對孩子贍養老人的義務有所瞭解,所以形成了財產留給兒子,生病養老卻要女兒負責。
從法律角度,贍養老人,對兒子女兒來說都是其應盡的義務。而老人個人財產如何分配歸其自主處理。
但從感情角度分析,這種處理方式容易造成孩子相方矛盾,影響他們之間的感情。
如何改變這種狀況呢?主要是改變思想。要改變老人的這種觀念,孩子的話基本不管用了,可以透過旁人潛移默化的影響改變老人的想法。如何判斷老人的思想能否被改變呢?看他們是否接受新興事物,例如發朋友圈之類的。如果完全不接受,那麼只能子女間互相多溝通,互相幫忙了。沒必要為了老人的頑固思想而產生隔閡,更不要為了那份財產影響大家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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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人平安147354958
怎麼看待財產歸兒子生病養老歸女兒這種現象?
題主所要討論的這種情況是很少的,反正在我們這裡這種現象是極少的。關於財產歸兒子也是從古至今就這麼延續下來了,也許以前存在重男輕女的思想原故吧。其實父母生病養老歸女兒這種現象因人而異的,如果女兒有能力有條件願意為其兄弟分擔贍養父母是好事,也沒有存在把生病養老歸女兒,父母養了我們小,我們養父母老是我們做子女應盡的責任。
如果兒子沒能力贍養父母,(比如有殘缺或有病痛,兒子自己的生活困難重重,這時做女兒的不贍養父母怎麼辦呢?孝順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咱們大家應該遵守它。
我們鄰居就是這個情況,這家他兒子在三十歲時遇車禍成了癱瘓,他的子女也還小並還上學,這樣一來他父母年老了他沒有能力贍養自己父母了,這個重擔落在了他的兩個妹妹身上。他們兄妹關係挺好,他們之間也沒怨言,兩妹妹還照顧他哥哥家,每當農忙季節連他妹妹的公婆也來幫他哥家幹些農活,看見他們這個大家庭和眭相處好招人羨慕。如果我們常常有一顆家和萬事興的心的話,那人與人之間還有什麼可計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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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蘋果158811147
謝邀。兒子得財產女兒來養老這事,近幾年確有發生。城裡這事較少,因為計劃生育,城裡講究一對夫婦一個孩,所以,無論兒子還是女兒,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力,也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在農村就不同了,農村的政策是若有一個男孩不許生二胎,若頭一胎是女孩,可生二胎,杜絕三胎。所以,有的家庭是一男一女,也就是兒女雙全。基於中國從前都重兒輕女,認為女兒長大後是人家的人,以至於女兒一生下來,就說是生了個客兒,家長(特別是農村較愚昧的家長)都不肯讓女兒讀書,儘量讓女兒在家多幹些活。兒子就不同了,中國素有養兒防老一說,兒子是家族香火的延續者,父母都特別疼愛兒子,兒子小時,會把家中最好的東西留給兒子,兒子長大後,父母願把所有家產都贈予兒子。計劃生育的宣傳詞是:只生一個好,兒女都養老。生男生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後人。現在是新舊觀念重疊時期,重兒輕女的意識還在一部分人的大腦中存在,他們又接受了女兒要養老的觀念,特別是當今的媳婦兒,在分家產時她強調她丈夫的繼承權,在養老時,她們會強調她丈夫姐妹的養老義務,便產生了現在的兒子得家產女兒來養老的現象。我們這有一家人,五個女兒一個小兒子,五個姐姐出嫁後,都很照顧小弟弟,以至於弟媳認為姐姐的付出是應該的,父母老了,輪流在五個姐姐家住,只有過年的時候,把父母接回家,過不了一個月就送走。這是最典型的例子。大部分家庭是女兒能得一小部分才產,父母養老,女兒盡的也是一小部分義務。兒子得大部分財產,對父母養老,盡大部分義務。家庭的分配,是因人而異的,不是絕對的,我們國家是講究忠孝的,大部分人,是會盡心盡力孝敬父母的,只有少數會對父母的贍養上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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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號儍子
這是哪裡的規矩?我們這裡,父母年輕時,給兒子蓋房娶媳婦,幫兒媳看孩子,等老了兒子與媳婦共同贍養老人,天驚地義。閨女出嫁父母有能力的給女兒陪點嫁妝,沒有能力的就給婆家要點彩禮再買點陪送物品。從不指望閨女養老,閨女給父母錢物自願,老了上供自願。無論孃家或婆家,一般父母老了,除三間爛屋外,什麼也沒有了,哪有財產給子女分?有兒子的父母根本不能讓女兒養活,原因是她還得養公婆呢,家家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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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歸兒子生病養老歸女兒”這種現象在當今中國並不鮮見,在很多農村甚至很常見,以致在當地百姓眼中成為“理所當然”的現象。
中國傳統社會是講究族權、男權的夫權社會,家族裡很重視男丁在姓氏、香火的傳承中的主體地位,對女兒則認為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終究是“人家的人”、“外姓的人”,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一般家族裡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只在兒子間進行分配,女兒則沒有分或僅僅象徵性的給點。
其實,現代社會婦女能頂半邊天,各行各業湧現出的傑出女性絲毫不亞於男丁。特別是中國長期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了,兒子、女兒都一樣的觀念深入人心。
而且中國《繼承法》第9條明確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因此,在繼承權的享有上,女兒與兒子的地位完全平等,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女兒”的繼承權與其婚姻狀況無關,就是不管它是未婚的、已婚的還是離異的,都不影響其繼承權。
當然女兒與兒子繼承權的“平等”並不簡單地等於繼承份額的“均等”。一般來說,在所有子女間平均分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
但是在具體分配遺產時,特別是在農村,女兒結婚後—般較少承擔贍養父母的主要義務了,而主要由其兄弟承擔贍養義務。所以父母死亡之後,已婚女兒少分遺產乃至有些放棄繼承權,兒子多分遺產或完全由兒子繼承遺產,這種情況符合農村的風俗習慣。
但是不能被看成是女兒沒有或被取消繼承權,只是女兒放棄、主動讓渡了全部或部分繼承權。
如果女兒承擔了絕大部分的贍養義務,養老生病基本上都歸女兒,兒子基本不聞不問。那麼依據繼承法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原則,無論依法依理,都應該是女兒繼承絕大部分的財產,兒子少繼承或放棄繼承。
至於實際生活中出現“財產歸兒子生病養老歸女兒”顯然既不合法、有不合理;那只是封建男權思想的作怪。這種情況下,如果女兒覺得受到不公平待遇,協商又無果,完全可以訴諸法律來討回自己的應得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