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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婷婷時尚A

    國內知名主持人汪涵之前替金融平臺愛錢進代言,現在因為該平臺出現大量到期資金無法退出、轉讓。投資人無奈之下,只好跑到汪涵微博下面留言。更有多位投資者高舉橫幅要求“汪涵退還代言費”。一時間,汪涵不僅登上了新浪微博熱搜,而且還被捲入到輿論漩渦之中。

    據官網資訊顯示,愛錢進(北京)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愛錢進),上線於2014年5月6日,截至2020年5月30日,平臺借貸餘額本金約為227.62億元,借貸餘額利息約為17.82億元,總借貸餘額達245.44億元。平臺的出借人數量達37.64萬人。其實,愛錢進平臺除了邀請汪涵代言之外,還聘請了劉國樑作為愛錢進的“幸福休驗官”,這使得很多投資者因為有了汪涵和劉國樑等名人代言,所以,才敢把資金投入到愛錢進平臺進行理財活動。

    實際上,早在2017年汪涵就成為了愛錢進平臺的代言人,在一張網傳的海報中,知名節目主持人汪涵喊話“小小幸福,天天進賬”。資料顯示,愛錢進不僅砸錢請明星做代言,愛錢進還在《老九門》、《那年花開月正圓》、《鬼吹燈》等熱門影視劇中投放了中插廣告,這些廣告都使愛錢進的知名度大增。不過,在2019年1月之後,愛錢進官微和汪涵之間再無互動。愛錢進宣佈劉國樑成為了愛錢進的“幸福體驗官”,標語為“冠軍實力護航,幸福穩穩進賬”。

    而從今年3月份開始,投資者發現愛錢進平臺已經無法提現,投資者曾在愛錢進官方微博下留言,質問為何去年到期的資金至今沒有還款。與此同時,愛錢進官網上展示著多款理財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在7.5-9.6%不等,但點選立刻投資後均是無效操作。對此,愛錢進官方回覆稱,由於借款人的還款意願和能力均有所下降,借款人逾期沒有還款。對此,平臺及資產推薦方已建立一系列完善的貸後管理及催收制度,確保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進行及時催收。

    近年來,明星為金融平臺代言的現象並不少見。范冰冰曾經為紫馬財行代言,該平臺於2019年3月被北京朝陽經偵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王寶強也曾出任團貸網首席體驗官,不過2019年3月27日,團貸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立案偵查。而現如今,愛錢進平臺暴雷後,很多投資者將怒火轉移到為平臺站臺的明星身上,並要求明星“退還代言費”。

    對此,根據新《廣告法》的規定,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只有在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釋出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才需要與P2P平臺承擔連帶責任。此外,還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而對於廣告費退還並無明確規定,一般無需退還。顯然,投資者要求汪涵退還代言費的訴求法律上並不會予以支援。

    而我們認為,明星非金融專業出身,對於理財產品的設計和風險的把控完全不懂,明顯無法盡到“盡調義務”,也沒有“盡調責任”。所以,投資者在投資理財時千萬不要相信明星代言,自己要多長几個心眼,不要盲目投資。同時,一些平臺開出高收益率來吸引投資者,大家也千萬不要上當受騙,因為現在利率趨勢在下行,高收益率所對應的是高風險。目前,國內經濟形勢不佳,再加上P2P的監管要求提高,現在正是多事之秋,投資者應該更謹慎一些為好。

  • 2 # 楊紫鐵粉互動中

    前有乘風破浪的姐姐火爆微博,轉眼湖南衛視的兄弟們也“不甘寂寞”開始繼續“興風作浪”。

    在天天兄弟的老么高天鶴被爆出主持人考試作弊後,當家主持老大哥汪涵也被爆代言的產品被立案偵查。

    對此有律師表示,所謂汪涵代言的理財產品實際為某P2P平臺,因此說汪涵代言的是金融理財產品的說法並不準確。其次,一般情況下因廣告主非法經營導致的違法犯罪活動,代言人不承擔責任。

    但是很多網友都在微博紛紛表示,我們只是因為汪涵代言才加入才扔錢的啊,就是因為相信汪涵的人品,所以才會選擇愛錢進,也因此由愛屋及烏轉換到恨屋及烏。

    更有意思的是,汪涵不玩微博,他是在被騙網友在微博中艾特了王一博、天天向上節目組、楊樂樂、何炅,還有涉事理財APP的官博後才間接知道了此事。

    其實涉事的理財APP汪涵只是其中的一個代言人,也是在2018年代言過,躺槍的還有一位代言人是劉國樑,現在回首當時的宣傳廣告語也是相當霸氣,“冠軍實力護航,幸福穩穩進賬”。就是這“進賬”貌似沒進到投錢的網友手中。

    不管汪涵和劉國樑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目前有涉事網友稱還沒收到汪涵方面的正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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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自己代言產品,應不應該負責呢?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雖然從法律上明星本身和產品並無直接關聯。

    但不可否認,明星代言效益可觀,更多的人都是全憑代言人才知道了此產品,從而投資購買。

    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明星代言出事了。

    明星代言,本就屬於商業活動,獲取經濟利益也理所應當,但並不能忽視自身的社會責任和辜負公眾的信任。沒有汪涵代言,知名度不會這麼高,可能也就不會有這麼多人上當投資。

    不知是宣傳警示大家的力度不夠大,還是這些明星 的知名度影響力太高太強大,讓大家太過於相信明星代言的產品,而忽視本應該高度重視的安全問題。

    僅僅是因為明星代言了,這個產品就可靠了嗎?P2P平臺暴雷,這是一件很多人都熟知的事兒,但是為什麼大家依舊明知故犯?只是因為有明星撐門面嗎?我想一大部分人考慮的還有收益的問題吧。

    這年頭銀行理財都已經存在負利率的風險了,但還好保險還保險,真真切切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裡的收益最安全。

    明星代言的產品,無論是理財還是其他產品,我們都應該像購買其他同類產品一樣,去考究實際的價值,它的真實性,安全性,是否可靠。不能因為是明星代言就一味的忽略產品本身。

    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不管是投資還是理財,都不要輕易相信廣告上承諾的高收益、高回報。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想要更豐厚的利益,也要付出更大的代價。自己也要掌握常識性問題,投資需謹慎,入手有風險,這句話永遠不要忘記。

  • 3 # 孫洪鶴

    關於這個案例,普通人因為沒有新聞釋出資質,所有無法深度的發表自己的觀點,特別是自媒體人也有其限制的範圍,但是我們可以講這種現象,我們先把時間翻到15年前的蟻力神和萬里大造林,再翻到藏祕排油,在這些事件當中,都有一個明確的標誌:明星代言專案也要承擔風險,而且承擔的管理風險越來越嚴格,比如當時的趙本山代言的蟻力神是一次開啟,明星代言有風險;而後郭德綱代言的藏祕排油更是懸,差一點讓明星翻車。

    自2012年以後更是加強的明星代言的連帶責任,所以很多明星代言都非常謹慎,也頻頻出現明星代言翻車的現象,別說明星代言要承擔責任了,就連策劃人都是如此,你收了企業的策劃費,而你參與主導策劃的專案一旦出現問題,比如P2P這種事情,肯定是要擔責的,首先退還策劃費,同時承擔相應的賠償,這種痛苦的經歷只有親身經歷才能感受得到,所以,現在很多人都是以顧問費的名義來,我是你的顧問,但我並不參與你的專案,顧問收費就是提供相關顧問服務,沒有風險。

    那我們來看看汪涵代言理財P2P這類金融理財專案,這就很複雜了,首先是產生了連帶關係,具有關聯性,這就很麻煩,具體如何處理,肯定會花費不少的周折,這種事情對於明星而言也是災,所以這種投資金融理財類的專案,都是明星代言的一個禁區,還有保健品也是一個紅色危禁的區域。

  • 4 # 鑫哥投資

    作為一個有擔當的代言人,還是應當把代言費拿出來補貼受害者。受害者也需要長教訓,看清楚產品,瞭解產品風險,不要輕易上當。

    作為名人需要甄別自己所代言的產品,不能為利益而忽視了風險。很多產品購買者是衝著名人的社會效應還有信任才去購買的。社會知名人士被普通大眾所信任,名人的甄別能力要強普通大眾,汪涵作為國內著名主持人,大家認可他,他學識淵博,這個也無可厚非。當然把所有罪責推導他一個人身上也是不對的。他雖然是名人,但是隻限於他自己熟悉的專業領域,其他專業領域需要其他領域的專業人士給與幫助。隔行如隔山,他犯了錯誤,可能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其中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風險,如果他知道,他肯定不會去攤這個渾水。

    作為理財產品的投資者也是有責任的,在購買理財前,不能光看誰代言,而要搞清楚產品的投資標的,風險有多大,是否適合自己的風險等級,諮詢專業人士給與意見。代言人能拿多少代言費?指望他賠,賠光資產也不夠的啊。

    投資有風險,購買須謹慎。

  • 5 # 睿智號

    明星代言在當今已成時尚,理財平臺利用明星們的影響力和“光環效應” ,來吸引粉絲們來購買其推薦的理財產品。明星們一方面可以獲得不菲的廣告費、代言費;同時還能增加自己的曝光度,可謂一舉兩得。

    但是,近期頻繁爆出明星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無法解決,使消費者遭受損失的問題。

    汪涵代言的 P2P 業務, 在國外屬於次級金融產品,是銀行篩選下來的業務,風險較高。明星們代言這類產品,帶來的系統風險會更大。我們也看到一些電影明星、體育明星、主持人等,在代言這類產品,並出現了一些消極的後果。

    這說明我們在法律法規、監管等方面還不完善,沒有明確規定,在明星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後,明星應該承擔多大的連帶責任?代言費如何處置?

    從道義的角度來講,粉絲們是出於對明星們的信任才購買了他們推薦的產品。那麼,當該產品出現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後,明星們難道就不覺得內疚嗎?不應該公開道歉嗎?

    為了一些廣告費、代言費而喪失自身的公眾形象,得不償失。

  • 6 # 人魚薇沫談成長

    【人魚薇沫】明星代言某產品,也並不能保證這款產品永遠不變,你去投資理財,每次付款前應該都有提醒:投資須謹慎。自問一下你謹慎了嗎?買香菸,盒子上都有提示:吸菸有害健康。你戒菸了嗎?

    理財產品跑路了,發生在和明星代言之後的時間段裡,能怨得著明星嗎?你賺錢的時候怎麼不給明星寄點錢感謝他呢?

    事件:6月29日晚,湖南衛視的當家主持汪涵也曝出事了,有網友在微博發文稱汪涵代言的金融理財產品涉嫌詐騙,37萬人被騙了230億,很多受騙的網友表示當時都是看了汪涵的廣告,相信汪涵才把錢放在涉事理財產品中。

    可以理解這些百姓錢財被騙後的憤怒,但如果不是因為貪心,會被騙嗎?

    這世上投資理財,就連巴菲特都說了:很多事情做起來都會有利可圖,但是,你必須堅持只做那些自己能力範圍內的事情,我們沒有任何辦法擊倒泰森。

    對於投資理財這件事,不懂內幕,就不要進入了,進入了被騙的機率是非常高的。

    一、對於品牌來說,“名人效應”終歸只是宣傳的手段,真正贏得市場的,還是產品本身。

    二、而早些年,張國立代言的營養液;郭德綱代言的排油茶;姚明代言的保健膠囊;林志穎代言的膠原蛋白,都曾因虛假宣傳被消費者起訴。可見明星代言需謹慎,以品質為衡量標準,而不是高酬勞;作為廣大消費者在選擇商品的時候,不要盲目的去相信所謂的明星代言,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並且產品的質量過關的商品才可以。

    所以,不要盲目投資理財。

  • 7 # 老韓財說

    6月份,愛錢進發生暴雷,涉及了37萬投資人,資金高達230億

    該平臺已經被北京警方立案

    大量的投資人血本無歸

    都是血汗錢啊,受害者們急了 誰臉大 我找誰

    於是投資人們組成線上,線下兩路大軍,聲討代言人汪涵

    突然發現 汪涵竟然沒開微博

    被騙的投資人只好@王一博,天天向上 楊樂樂和何炅

     

    開始的時候大家還比較客氣,希望寒哥發聲幫助大家,結果沒有得到迴應

     

    於是,大家群情激憤,聲討寒哥只自己顧撈金,不管因信任他而被騙的37萬人

     

    不過這事有法律人士出來說,汪涵作為代言人一般不會承擔責任

     

    大家找錯人了,但這也反映現在金融維權確實難,

    有點慌不擇路

     

    回想起18年上千家p2p暴雷,如同海嘯般,將人們的財富吞沒的場景

    大多數人的血汗錢,付之東流。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如今 韭菜們又長出了新芽,卻還有沒有治好健忘的毛病

     

    面對高額收益的誘惑,傷口早已麻木,這又能怪誰呢

     

    學點投資 很有必要

  • 8 # 財智成功

    明星自帶流量,具有很高的廣告價值,金融平臺要發展客戶,就要做廣告推廣,找明星代言就是很有效的做法。金融平臺得到客戶,明星得到代言費,天作之合,堪稱完美。

    近日,網上流傳汪涵代言的P2P理財平臺出現問題,發聲者稱37萬人被騙230億。

    P2P,俗稱騙了騙,也稱跑了跑,說騙了跑也沒錯,很多時候跟龐氏騙局差不多。只要有無數人投資,壞賬還沒集中出現時,後進入的資金可以覆蓋之前的成本,問題短時間不會顯露。一旦新進入的投資者越來越少,壞賬越來越多,這些金融平臺就到了爆雷的閃亮時刻。

    名人收入水平高,自然消費水平也高,豪宅名車,各種奢侈品。與日常工作收入相比,代言和廣告收入往往更加驚人。據悉,汪涵僅憑藉為某著名方便麵品牌代言,6年以來就賺到了近5000萬元人民幣的收入

    名人也要吃飯,這可以理解,但是名人為騙子站臺,讓信任自己的觀眾輕易接受了騙子平臺,造成的傷害難以推卸責任。

    曾幾何時,汪涵的夫人輕信閨蜜,理財損失近800萬。

    如今,代言的P2P爆雷,讓數十萬人感受到了哀傷與絕望。

    不管怎麼說,騙錢的是平臺,法律也沒有規定代言人有賠償損失的義務,更不用說代言合同已經終止。

    2017年,史上最嚴廣告法問世,一群群人因為網站裡有個極限詞被叫到局裡交代問題,有的企業還被處以數萬乃至數十萬元的罰款。有了這部廣告法,明星代言醫療廣告不再任性,保健品也不能隨意代言了。可是,並沒有禁止代言金融平臺和金融產品。

    近年來跑路的P2P平臺數以千計,涉及金額過萬億,具體有多少資金被追回並補償消費者,這是一個謎。

    2020年,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可以喜歡一位明星,但是不要輕信他推薦的產品,尤其是超過100元的。

  • 9 # 寵物我知道

    明星代言廣告出事的已經不在少數,最近幾年p2p融資平臺非常火爆,暴雷的現象也是數不勝數,近期汪涵和劉國樑代言的愛錢進“暴雷”違約達到230億,導致十幾萬人血本無歸,至於怎麼看待汪涵代言理財產品呢?我覺得明星就是為了賺錢,平臺監管那是政府的事情。愛錢進電視劇廣告植入

    《老九門》愛錢進app廣告植入過很多電影和電視劇的拍攝,愛錢進《老九門》廣告植入:我的錢,我的錢,我的錢在哪?如此魔性、鬼畜的開場,不得不說,這,很陳皮…至於你的錢去哪了,相信公司董事長也不知道花哪裡了。

  • 10 # 拽拽的黑洞

    明星的個人品牌建立不易,卻很容易因為一些突發事件形象受損,甚至毀於一旦。有的是無辜受牽連,有的是自己作死,但都是要付出代價的。

    金融一直是近年的熱門,多少人前赴後繼,多少人錢海浮沉。眼見他高樓起,眼見他樓塌了,玩的是心跳,玩的是膽量,玩的是規則。

    從廣告法的角度來說,如果簽訂的是廣告合同,產品除了問題,代言人也是要承擔責任的,具體怎麼承擔,根據案件情況來定。

    相信出了這樣的事情,也不是代言人的本意,畢竟一個明星怎麼可能清楚瞭解所代言公司的全部情況,看的主要還是公司實力和過往口碑。只是金融這個行業太敏感,一不小心就會翻船。

    希望這次的事情,能在相關部門的妥善處理下,各方都能平平靜靜,各得其所。

  • 11 # 社長財經

    說真話、講實話、不廢話、沒套話,讓我們今天說一點大家都能夠聽得懂的人話。

    37萬人被騙230億?到底汪涵代言了什麼樣的理財,竟出現如此的局面?這件事情與汪涵有沒有直接的關係?還是當前p2p理財平臺自身的漏洞?一切未知的因素擺在了大眾的面前,讓我們來層層揭開。

    這讓廣大投資者在自己手上有一定的閒錢的時候,也開啟了收益較高,購買方便,明星代言安全的理財。

    但是萬萬沒想到,隨著近幾年網路投資理財的興起,網路投資騙局也層出不窮,有時候可能從一開始就設下了騙局。

    而對於明星代言一方面是為了獲取收益,一方面也是為科技的發展進行宣傳,這不得不讓我們想起現在網路直播帶貨,虛假產品滿天飛。

    投資者為何被騙230億

    當然愛金錢投資理財平臺不是一個人被騙了230億,涉及的投資者高達37萬人,而出事之後很多投資者表示,就是因為看了汪涵的代言才放心購買的,這就是所謂的明星效應。

    我們來看一看當初宣傳的廣告,當時汪涵稱“冠軍實力護航,幸福穩穩進賬”,宣傳海報中汪涵高高地豎起大拇指。

    而早些年,張國立代言的營養液;郭德綱代言的排油茶;姚明代言的保健膠囊;林志穎代言的膠原蛋白,都曾因虛假宣傳被消費者起訴。

    由此可見近幾年明星接受廣告並進行宣傳,就好比當前的網紅直播帶貨,根本不管產品的質量好不好,平臺的真假,只是為了個人利益而出賣明星的形象。

    這種情況我覺得投資者尋找明星代言人進行賠償是有必要的,而平臺的成立想借用明星效應實現利益最大化,您想通過平臺獲取更高的收益。

    兩者相輔相成,如果從當前的狀態來看屬於合夥欺騙投資者進行理財購買,並沒有起到明星代言監督的作用。

    這種不擇手段的明星代言,應該出臺相關的政策和法律,對廣大投資者個人財產進行權益保護,避免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綜合來看:當前汪涵的團隊已經在關注此事,並協調處理此事,但就這件事情來看在網路理財的風口浪尖上,還有明星敢去鑽這個空子,社長認為理應賠償投資者。

    社長認為這件事情首先焦點在於汪涵本人又沒有進行該平臺投資理財的投資,有沒有親自嘗試該平臺投資的風險和評估,若沒有就開始妄言代理,必然應該遭受法律的追償。

  • 12 # 唐小谷

    首先,作為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任何人代言一個產品其實都應該慎重,而汪涵在前幾年代言理財平臺,可能當時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因為相信他,而增加了對該平臺的信任。

    而投資這件事,正好牽涉到錢,事關敏感利益,跟因為一個明星的廣告而買了一瓶水或是一臺車而出現了問題,本質上雖然並無完全的不同,但因為錢這件事以及數額的問題,感覺上肯定敏感得多。

    不管怎樣,終究是出了問題,從情感上來說,現在很多人去聲討汪涵,應該說是大多數人的直覺選擇,只能說可以理解。

    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汪涵是否有責任,我認為應該由專業人士去判斷,我就沒有話語權了。

    然後,想說說行業的問題。

    最開始,因為所謂的現實需求,出現了一大批P2P平臺機構,高額回報率,讓所有人趨之若鶩,尤其是那些有著大量閒錢的人,大量投資人的錢湧入,很多平臺發展超速,快速做大。

    但是受利益的驅使和誘惑,一定有一些不良企業打著資訊中介的旗號,幹著非法集資的事,錢進了企業的賬上,挪作他用,當投資人發現問題,集中兌付時,自然就沒錢可提。

    當然,也不排除借錢的人沒有能及時還錢,造成逾期,結果投資人無法收回投資款。

    這些情況發展到一定程度,最終的結果就是所謂的暴雷,這也是過去的一兩年裡,P2P行業最常見的事。

    其實,前段時間播出的電視劇《三叉戟》裡D融寶就是最好的例子。

    當然,至於這個平臺具體什麼情況,最終還需要等相關機關的調查結果。

    最後,說說投資問題。

    其實,所有人都應該清楚,這件事情的本質是投資,在開始所有的投資行為前,一定要明白的是風險!風險!風險!

    即使有人跟你信誓旦旦地保證,會兜底,會保證本金的安全,也不要相信。

    當你對風險有了比較理性的認識之後,在投資產品以及數額等方面的選擇上,才不至於衝動,一心只想著回報,以至於做出不夠理性甚至錯誤的決定。

    不管你最開始是因為什麼原因而選擇了某個投資產品或平臺,一旦當風險變成現實,只有你自己承擔,到時候怪誰都沒有用,那麼在一開始,就一定要評估好,自己能承受的風險是多大,高回報高風險,這是絕對的!

    所以千萬不能完全因為別人介紹,或是眼中只看到了高額回報,完全不管風險,大量投入,這樣的行為太危險,太危險,太危險!

    永遠都要記住,投資是有風險的,一定要謹慎,它不是一句空口號,它是赤裸裸的現實。

  • 13 # 二三拾

    首先,汪涵這次的發聲明道歉在我看來,是一個有擔當的選擇,起碼他沒有逃避責任,而是說會積極地跟進這件事,和大家一起面對,他能做到這一步,已經是很不錯了。

    再然後,我希望被騙的人能自己反思反思,在這件事上,難道只有代言的明星有錯嗎?難道你們僅僅只是受害者嗎?難道是明星拿刀架在你們脖子上逼著你們去做的嗎?

    當然不是!我看到一篇文章《那些口口聲聲因為相信汪涵才投錢的人:若是賺了,會帶他分嗎?》,很顯然,不會的。你投錢,那肯定是利益驅使,覺得這件事有利可圖,否則你是肯定不會做的。金融行業,尤其是這種理財投資,多少都會聽說過一句話“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既然你自己決定要投錢,那麼你當時就沒有做好風險準備嗎?

    而且汪涵在兩年前已經結束了代言,我認為他需要承擔的責任並沒有那麼多,但是他還是站出來並且發聲了,說明他還是有責任感的,我還是挺他!

    最後還是要說一句: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吶!

  • 14 # 大行道動漫

    7月2日,汪涵發聲明迴應代言“愛錢進”APP涉嫌詐騙一事,稱曾於2016年-2018年為該APP代言,之後得知“愛錢進”產品出現兌付遲緩現象,就多次聯絡平臺,敦促他們解決問題。在做這些事情時,未及時向大家通報,為此道歉。他和律師團隊將積極和大家一起跟進此事,與大家共同面對。

    P2P這種東西本來就有時效性,2016-2018又是發展的最好那幾年,那些年有那麼多人賺了錢怎麼不見出來感謝感謝汪涵?虧錢了來找人要代言費。

    其實他們這群人心裡沒數嗎?天上哪有掉餡餅的事情,都想著自己撈一筆趕緊抽身,肯定有人接盤,都這麼想,總歸有接盤俠,誰知道自己就是最後的接盤俠。

    這件事情汪涵一定是有一定責任的,但是大家還是得謹記,不能是自己喜歡的明星代言的產品就追捧,投資有風險,特別是這種高回報的。

    還有提醒明星們,代言有風險,不能什麼錢都賺。比如之前郭德綱的藏祕排油,趙本山的蟻力神。大眾很多時候分辨能力有限,很容易被明星的代言效應影響,作出不理智的判斷。

  • 15 # 出海抓魚潛水摸蝦

    我認為該反省的不僅僅是汪涵,自己才更應該反省一下自己。

    明星代言廣告,無非是利用自己的明星效應替企業做宣傳,真正決定投進去的還是自己。

    你會因為一個明星的原因而把錢投給不熟悉的公司,那麼我認為你的錢真的太好騙了。

    賺錢自己樂,賠錢怨社會

    出了這個事情之後,我其實很想問幾個問題的:

    如果那個愛進錢收益很低你還會投入嗎?比如年化收益只有1%。你投資進去的時候瞭解過這家公司嗎?你確切知道這家公司是幹什麼的嗎?

    如果上面幾個問題都沒搞清楚,那你為什麼投資進去呢?

    明星打廣告只是讓你知道了這家公司,真正吸引你是理財公司的高收益,我們不能做一個賺錢自己樂,賠錢怨社會的人,投資這麼高的收益肯定有同等風險的。

    有人說現在說這個有什麼用,錢都騙沒了,我想說:有用,很有用!因為這樣的騙局生活中還有不少。

    生活中還有哪些類似的騙局

    生活中吃虧很正常,但連續吃同樣的虧,那就只能是個人問題了,理財騙局已經發生,那麼就要避免同樣的騙局,那就來細數生活中還有哪些此類騙局。

    直播帶貨廉價商品。現在同樣的騙局套路最明顯的就是帶貨,尤其是帶那種廉價商品的,主播跟汪涵一樣負責來推廣,真正決定掏錢的還是買家,而買家買商品最重要的原因還是看在那便宜的價格上。養生廣告。前段時間有個老太太很出名,遊走在各大電視臺,一會是這個教授一會是那個專家,專賣養生品,很多人都來紛紛購買,衝的也不是這個老太太,而是宣傳的養生效果。

    生活中還有不少這樣的套路,就不一一列舉,但是要不上當也很簡單,就是瞭解清楚再購買,不貪便宜不貪心。

  • 16 # 全麗冰文集

    前段時間國家鼓勵直播帶貨,我們公司也響應號召買了不少扶貧的物資。別的還好說,就是雞蛋貌似不新鮮了,於是一家人加班加點吃雞蛋。黃瓜炒雞蛋、滷雞蛋、煎雞蛋、早點是煮雞蛋......

    明星和普通人的最大的區別就是自帶流量。一個公園老頭針對某件事情釋出半個小時的長篇大論,影響的範圍也就方圓十平方米;但是一位明星如果針對某個事情說上兩句話,甚至一句話不說就舉個產品擺個POSS就足以影響到成千上萬的受眾。

    所以我一直覺得明星代言廣告的時候一定要謹言慎行,一來對大眾負責;二來對自己負責。這一方面,我記得老一輩藝術家李默然就很讓人欽佩,一直不利用自己的身份謀求利益。

    但是我不是強求明星都不接廣告,畢竟明星也要吃飯。但是吃飯也得有點底線有點形象,什麼飯都吃什麼話都敢瞎說就不好了。

    不過汪涵的這件事情具體情況我不是很瞭解,貌似他本人出來道歉了。這個道歉在我看來不一定是他真的有錯,而是展示了他負責的態度,對他個人形象的維護也有積極作用。

  • 17 # 零號財經

    相信,最近大家都在關注湖南衛視著名主持人汪涵因所代言的P2P產品疑似“暴雷”而被迫倒黴的相關新聞。

    事件起因是,有網友在微博發文稱汪涵代言的P2P產品涉嫌詐騙,有37萬人被騙了230億元,受騙群眾甚至拉起橫幅稱,“愛錢進詐騙汪涵退代言費,汪涵請出來還我血汗錢!”而很多人之所以買P2P,是因為看了汪涵的廣告,認為汪涵需要為此事負責。

    這件事也引發不小爭論,作者整理出了兩類觀點。第一類,有人認為與汪涵無關,代言人管不了公司經營,欺詐是公司管理者的問題;第二類,有人認為代言人既然代言了產品,就要為產品負責,因為,群眾是相信代言人的“人品”才買的產品,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兩種觀點各執一詞。作者就該問題也請教過律師。律師認為,如果汪涵知道其代言廣告涉嫌虛假宣傳,那麼他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而這筆巨大賠償費用,可能會讓汪涵傾家蕩產!也就是說,判定汪涵有沒有責任關鍵的點是,他到底知不知道廣告虛假的問題。

    但律師也向作者表示,一般情況下明星對於代言產品廣告之外的經營行為是很難了解的,如果不瞭解代言人不會承擔責任。

    所以我們在分析汪涵有沒有責任的時候,就需要看看他和愛錢進除了代言外,有沒有別的某種關聯性。比如他在代言前,和愛錢進的管理層是不是朋友,是否提前知曉其運作模式,除了代言外,有沒有其它獲利關係,以判斷汪涵到底知不知情。

    作者查閱企查查資料顯示,汪涵旗下有一家東陽汪涵影視文化工作室(已被登出)。對外投資了兩家公司,一個是文化投資公司,另一個是食品公司(被吊銷),從其投資軌跡看,其並沒有參與任何與P2P或愛錢進有關的專案之中,也就是說,他可能僅是在代言愛錢進產品,另外作者查閱相關歷史資訊顯示,汪涵並沒有與愛錢進創始人有關非代言上的往來,汪涵可能對愛錢進運營問題並不知情。但不排除為了高昂代言費,忽視風險問題為其代言!

    P2P是一個純碎空手套白狼的業務,在過去幾年大熱,業內更有一跳漲三倍的說法,從層面反映P2P賺錢能力之強,很少能有風口與之匹敵。汪涵當初估計也沒想到自己代言的P2P會在日後暴雷,成為眾矢之的,因此從某種程度看,他並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存在代言產品時審查不嚴的問題。

    錢不用賠,卻失去了比錢更寶貴的形象,這對他的影響可能會更大!至少在短期內,汪涵會措施掉更多廣告,他現在也是欲哭無淚,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

    其實除了汪涵外,乒乓名宿劉國樑也曾是愛錢進代言人,據說,他的微博現在已經淪陷。還有很多明星都因P2P踩過雷,比如張鐵林、唐嫣、李湘、瞿穎、鍾麗緹、胡靜、黃曉明等等。只不過,時過境遷,被世人所遺忘罷了。

    說到底,明星出現這種代言暴雷,還是因為錢、貪心。魚和熊掌,不能兼得,一著不慎,聲譽盡毀,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

    誰都不例外。

  • 18 # 思來思往思理財

    一、汪涵有沒有責任?我認為是有的。

    一家公司,找明星代言和不找明星代言,結果是大不一樣的。這一點不需要解釋太多,大家都是明白的。在這個案例中,汪涵顯然是一個明星人物,而且一直以來是一個比較正面的人物。喜歡汪涵的人很多,他代言的產品,自然更是引人關注。

    我並不相信這37萬人都是看了汪涵的廣告才決定投錢的,但裡面肯定有一部分人是看了汪涵的廣告才知道了這個公司,產生了對這個公司的興趣,進而當想投資的時候首先選擇了這家公司。

    如果我們把汪涵看作是一個引流渠道的話,肯定有一些人是順這個渠道投資於這家公司的。

    所以,我認為在這個案例中,汪涵是有一定責任的。近年來,國家在法律法規上對名人代言也有相關的規定。

    而汪涵作為代言人,和投資者之間並不存在利益關係和經濟關係,從法律上來講,汪涵顯然沒有向投資者支付賠償的責任。

    當然,如果汪涵的行為觸犯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話,自然會有相應的處理。

    不管投資者願不願意承認或者接受,汪涵身上更多的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不是利益上的責任。

    三、從法律上講,誰應該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這個責任顯然是P2P公司。

    如上所說,P2P公司本質上只能是一個聯絡融資者和投資者的平臺,P2P公司有責任對融資者的專案情況進行調查瞭解,以防範風險。

    但現實中,P2P公司基本上都走上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非法集資的犯罪道路上。為了使投資者相信,找明星代言,鋪天蓋地的做廣告,利用多種方式進行營銷,不斷地吸引投資者,形成一個龐氏騙局。當這個騙局無法繼續下去的時候,暴雷也就不可避免了。

    所以,從法律上講,P2P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在2016年,就有大量的P2P公司暴雷跑路,然後每年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不是一起兩起,而是很多起。為什麼這37萬人還要堅持把自己的錢投在一家P2P公司裡?上千家P2P公司的消失,為什麼就沒有引起這37萬人的重視?

    其中的原因,如果僅僅說是因為這個公司是汪涵代言的,大家都覺得沒有問題,是說不過去的。

    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利益的誘惑,使這37萬人喪失了對風險的敏感性。

    這就像買股票,很多人買股票賠了,就開始罵政府、罵證監會、罵交易所、罵上市公司、罵主力資金和莊家,就是不罵自己。大多數情況下,買股票賠錢的主要責任人就是投資者自己,P2P投資同樣如此。

    現在人們手裡的閒錢越來越多了,學習一些投資理財知識,理解收益和風險的關係,還是很重要的。

  • 19 # 墨學詢財

    騙子無處不在,連明星都不放過!明星代言踩坑,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汪涵代言理財產品,購買者被騙230億”,我們從理財師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假設汪涵代言理財(我們只能假設,因為真相如何我們不知道)購買者被騙230億元人民幣,汪涵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這個問題只有法官才能判定!我們也不是律師,不能夠妄下定論!我們議論一個人是否要負法律責任,這樣好像不太好,會不會影響到別人的生活?就算這個人是一個公眾人物,他也不想被人打擾吧?

    我舉個例子,之前沸沸揚揚的某油寶事件,大家在開戶的時候有沒有仔細看開戶合同和風險提示書?都認為某油寶是沒什麼風險的理財產品,適合理財小白投資,最後都在坑裡了對吧?假若當初大家好好看產品說明書,就會發現某油寶風險相當大,就不會一窩蜂衝進去做炮灰。

    最後,據我從網路上了解到,汪涵本人以及他的團隊發函道歉,表示和大家一起維權。他這有當擔的態度,也算是對大家有所交代。汪涵在螢幕上,還是滿有正能量的。

    綜上所述,明星代言具有公信力,對於明星本人還是慎重行駛這個公信力,無端惹禍上身就不妙了。而受眾,購買產品時,對明星效應還是要多個心眼,要看到利益,也要看到風險。因為維權之路很艱辛,能避開這個麻煩還是要避開!不投自己不熟悉的領域,看不懂的理財產品說明書不要緊,要緊的是要找靠譜的理財師朋友幫您解說產品說明書,穿透產品風險。最後再說一次: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 20 # 螞蟻聊股市

    買理財聽信“明星代言”,是非常不成熟以及不負責任的表現,這件事的結局可以預料,就是明星啥事沒有。

    這種事情大家是第一次遇到嗎?由郎鹹平、宋鴻兵、茅於軾、吳法天等知名人士曾發聲或發文支援的泛亞交易所,陷入400多億的兌付危機;多位名人、明星參與宣傳的e租寶,被定義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存500億元;潘曉婷代言的中晉資產、張鐵林代言的鑫琦資產紛紛出現大規模兌付危機;羽泉組合代言的借貸寶,也長期被市場質疑其涉嫌傳銷性質。

    出事後,這些明星有沒有什麼損失,沒有什麼損失,明星們依舊是圈錢無數。而那些聽信明星的腦殘們,繼續上當受騙。

    我是特別想不通,明星代言的東西就一定是好東西嗎?難道他們不知道,明星也是人,只要你給錢就什麼都幹嘛?明星的人品就真的非常可貴,三觀就真的非常正?所以,與其說是輕易相信別人,倒不如說是這些投資的貪婪之心在作祟;

    一月翻一倍,一年買車三年買房,這些噱頭還真的有人相信,其實,大家都是急功近利,剛好明星也說了句,於是就讓自己的貪念變成了實事。所以,我認為,這是投資者自己的問題;

    所以,這件事汪涵沒有什麼後果,汪涵還是那個汪涵,還是會繼續去撈錢,依舊是隻要商家給錢就會代言他自己壓根就不懂的事情,那麼作為投資者,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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