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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原來這麼有趣

    首先要分析使者的作用,使者的作用便是外交,而戰爭是外交的延續。有道是上兵伐謀,其次伐交,最次動干戈。如果能夠並不血刃的解決戰爭當然是好的,誰都願意的,使者便是這個視窗,如果你把使者殺了,把這個視窗關了那麼誰來和你談條件,以後誰還會和你和談。

    當然也不是沒有殺使者的例如你太囂張了 你指著我們的鼻子罵我們,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例如三國演義赤壁之戰前曹操寫信給周瑜,周瑜後斬信使。還有我方處於弱勢,殺使者激勵我方將士,表現必死的決心。例如釣魚城王堅斬蒙古使者。

    還有另外一種就是我方不屑和談,我方勢力強悍。本次會戰的目的就是要滅了你 所以不用談。

    其實不斬來使往傳統上來說是禮儀上的。深沉次的來說是為了日後好相見 不撕掉那張窗戶紙罷了。如果是勢均力敵的情況下相信任何一個正常的統帥,君主都不會斬使。畢竟要留下對話的視窗

  • 2 # 歷史很殘酷

    兩軍交戰,不斬來使。

    為啥?

    要知道原因,首先得弄清楚使者的作用。

    使者的作用是啥呢?

    替主帥傳達資訊,表明我方意願。

    交戰時,使者來的目的最終只有兩個:招降,或是投降。不管是招降還是投降,最終的目的都是一樣,那就是儘量減少傷亡,以最小代價達成意願。動嘴能解決的事兒,何必拼刺刀。

    斬了呢?

    那就是沒得談了。

    一方面,斬了來使就等於跟對方表明了態度:這事兒沒得商量,少廢話,戰場上用刀子說!

    那還有啥好說的,敬酒不成,只能罰酒了。

    另一方面,我方這次派去的使者被對方斬了,大夥兒都知道對方是個沒底線的人,誰還敢去送死?或者,我方殺了對方使者,大夥兒心裡也擔心:人家會不會以牙還牙?

    沒人敢去,那也就沒法再談了。

    一般什麼情況下會斬來使?

    1、復仇,特別是我方勢優,對方請降,不受降。

    2、我方勢弱,對方招降,斬來使,死戰到底。

    3、來使太囂張,若不殺不足以平憤。

    哀兵不打和繳槍不殺。這兩條與不斬來使一樣,說的都是:別把事兒做絕。蜜蜂雖然蟄了人自己就會死,必要的時候都還一樣蟄。

  • 3 # 歷史遨遊

    我們都知道周人以禮治國,“先君周公制周禮”、“禮者,天地之序也”,周人以禮來保障上下定位,尊卑有序。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各種場合各具其禮,確保其井然有序。孔子特別強調禮的重要,所謂“禮之所興,眾之所治也,禮之所廢,眾之所亂也。”

    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錚者,上代下也,敵國不相證也。”

    孟子認為“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而春秋時代則是“禮崩樂壞”,“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所以沒有合乎義的戰爭。

    實際上春秋時期的戰爭像競技體育,不似戰國時期那麼殺伐,只要決出勝負就各自收兵,因此時間很短,原則上只有一天。比如城濮之戰,就只打了一天,勝利了的晉軍原地休整。吃完楚軍留下的糧食,就啟程回國了。

    春秋時最短的戰爭甚至只有一個早上,叫“翦滅此而朝食”。

    春秋時的戰爭,極講禮儀。

    兩國交戰,事先要宣戰。宣戰要派使節,國君或統帥不能親自出面。使者宣戰,以國君或統帥的名義。態度,當然是客客氣氣;用詞,也都是外交辭令;稱謂,則極其講究。

    不宣而戰,是戰國時代才有的。那時正如孟子所說,是“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恨不得把對方趕盡殺絕,哪裡還有什麼禮儀?

    禮,比勝負更重要。

    講禮儀,就講規則。

    第一條,不斬來使。使節無論職位高低,任何時候都神聖不可侵犯。

    第二,不以阻隘。就是不在險隘的地方阻擊敵人,一定得在開闊地帶堂堂正正地進行決戰。

    第三,不鼓不成列。就是對方陣勢擺好之前,另一方不能擊鼓進軍。

    第四,不重傷。就是格鬥的時候,不能讓同一個人重複受傷。如果對方已經受傷,不管傷在哪裡,都不能再來第二下,應該讓他回去治療。

    第五,不擒二毛。就是不能俘虜花白頭髮的人,應該讓他回去養老。

    第六,不逐北。就是敵人敗退時,不能追。追也可以,五十步為限。

    所以在春秋,五十步是可以笑一百步的。因為跑五十步就安全了,你跑一百步幹什麼?

    如此紳士風度,堪比奧林匹克。

    而這些戰爭遊戲規則從戰國時期被破壞得一乾二淨,流傳下來的只有“兩國交戰,不斬來使”這條。

    因為從戰國時期開始,戰爭的目的是兼併他國,當然要消滅對方的有生力量,大規模不眨眼地殺人,打殲滅戰。

    這個時候,誰講禮儀,誰就是找死。

    當然,不殺使者也不是絕對的,殺使者也會起到鼓勵己方的作用,不過大都是發生在抵抗侵略的情況下。

    例如蒙古人攻打南宋釣魚城的時候,為了減少傷亡,就讓使者進城勸宋軍投降,但宋軍卻把使者的頭砍了下來掛在城頭上,以表決心,大大鼓舞了士氣,併成功把蒙古大汗蒙哥擊斃。

    又如東漢時期的將領耿恭被匈奴包圍,匈奴人很敬佩耿恭,便派使者勸降,許諾美人、金錢,耿恭民族氣節高尚,親自把使者殺了,在城頭上把使者屍體烤了,這也是岳飛《滿江紅》“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的出處。

    使者能夠不被殺,自身的才能和膽量也是十分出眾的,能憑藉三寸不爛之舌遊刃於刀鋒之間,張儀遊說六國,實施連橫戰略,張騫、班超出使西域等。

    古代“兩軍交戰,不斬來使”雖然不是絕對的,但大多數情況下交戰雙方還是會遵守這條不成文規定,畢竟任何事都有其規則,不然以後誰敢當使者。

    所以說處於政治需要、軍事需要、禮儀需要,往往“兩軍交戰,不斬來使。

  • 4 # 小白T

    有人說這是一種軍事文化,也是一種特有的軍事禮儀。我們常說,軍事服務於政治,軍事鬥爭不是根本目的,透過軍事手段獲取更多利益價值才是最終目標。古時候兩軍交戰,由於資訊不通,交通不便,於是使節作為一種特殊符號一直延續至今。使節常常奔赴敵我雙方之間,捎去資訊,帶回資訊。傳寄著各方關於某一方面的不同看法和意願,以免發生預判,從而擦槍走火,爆發衝突。當然,在古代戰爭文化中,來使說服敵國放棄原本戰略計劃和來使被敵國反間計利用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數不勝數,比如說《三國》裡的“蔣幹盜書”!

    也有人認為兩軍交戰,不斬來使的原因是一種氣度,是禮儀之邦的象徵。古人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試想,殺掉一個手無寸鐵的使節簡直易如反掌,但是這絲毫影響不了戰局走向和既定目標。反而,這樣做會給對方留下一個殘暴,沒有商量的印象,這樣做只能會逼迫對方破釜沉舟,背水一戰!“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最高境界,不斬來使也是雙方互留餘地的一種體現!

    最後,有一種觀點認為殺掉來使,除非交戰雙方有一方實力絕對強大,而且志在必得。不過這種做法過於殘暴,容易發生誤判,從而引發戰爭,甚至會引火燒身,自取其辱,例如:

    1大宛國王殺漢武帝使者,引來李廣利7萬大漢軍隊,最終大宛城破

    2Murano王殺害漢使,博介子設計斬殺Murano王

    3花刺子模的國王摩訶末殺了成吉思汗的使節,剃光了兩位副使的鬍子,引得成吉思汗發兵西征,歷時五年,殲滅花刺子模數十萬大軍,殺人無數,最終征服花刺子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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