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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arrie萌育兒研習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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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燕媽小窩
如果你的孩子在兩歲以下,請跟他說,不要這樣子,會傷到人,說對不起。給予讚揚,“對,這樣做就對了,真棒。”把它放在自己身邊幾分鐘,這樣他就不能參與玩或打人,只好看著別人玩。
如果孩子兩歲多了,在確保四周沒有東西傷害到他的時候,忽視他的行為,不要試圖和他談話或勸說他,他不是一個成年人,理解不了,要等到他的怒氣著逐漸消散後再參與進去。
立規距,和孩子約定,做到不打人給予獎勵,一旦打人了要懲罰。
對於愛動手的孩子,家長可能會覺得有點奇怪:
他小一點的時候都不打人,差不多一歲半之後突然開始打人了,我們家長肯定不會教他打人啊,孩子這是怎麼了?
是我沒教好嗎?別人會不會覺得我家沒家教啊?
確實,孩子打人是很不好的行為,不僅傷害了別人,受害一方的小朋友和家長肯定不好受,孩子自己的社交也很受影響,別人都不愛跟他相處了。孩子愛打人,是一定得想辦法改正的。
可是,怎麼才能讓孩子改正呢?我們先分析一下原因。
如果自己的孩子這段時間,突然愛動手打人,我們要明白,這其實是因為孩子自我意識開始發展的一個表現,他知道:
“這是我的!我要保護自己的東西!”
“這是我的地方,我要保護自己的地盤!”
有人動了他的東西、侵犯了他的空間,他就打你、推開你!簡單粗暴、直接有效!
嗯,寶寶這時候怎麼一點都不可愛了?滿滿都是的惡意啊!
所以家長立刻批評他了:“你怎麼打人呢?打人是不對的!打人的不是好孩子……”
然後就發現:下回還打!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孩子的打人嘛,原因可以理解的,但行為絕不能助長。
我們得讓孩子明白:
1、打人是很不好的行為。
2、被打的小朋友很痛,很傷心。
3、除了打人,還有很多更好的方法,能處理小夥伴之間的矛盾。
4、爸爸媽媽會教你更多、更好的處理矛盾的方法,爸爸媽媽也相信你能做到。
其具體做起來,有下面這些建議:
首先,我們得把打人的孩子快速抱到一邊去。孩子在打人,他的情緒很激動,把孩子抱到一邊去,至少有四個作用:
一、兩個孩子快速分開,避免了造成進一步的傷害;二、抱到旁邊,遠離其他孩子,是一個相對私密些的環境,孩子比較容易冷靜下來,家長接下來教育孩子才比較有效。家長都有經驗,如果孩子還很激動,你不論說啥,孩子都是聽不進去的。三、即便孩子犯錯了,也儘量避免大庭廣眾下訓孩子。這會讓孩子更自卑、更不信任父母,更叛逆,家長的教育也起不到好效果了。四、對孩子來說這也是個小懲罰:“你剛才打人了,那個好玩的遊戲你不能參加,你要在這裡冷靜一下,站兩分鐘,媽媽會陪著你。”當然,在抱開孩子、避免造成進一步傷害的同時,別忘了先替自己的孩子,跟對方小朋友和家長說一聲:對不起。
分開兩個孩子後,幫助孩子梳理情緒很多家長覺得孩子打人了,是該有點適度的懲罰,但是讓他站兩分鐘,他不會願意的啊!
那麼,媽媽嚴肅地一邊陪著孩子站,一邊用幫助孩子說出他的情緒,孩子會更容易接受一些。
你可以這樣對孩子說:“你打人了,媽媽知道你/很生氣/很委屈/很難過/很害怕……”如果孩子情緒激動,那麼多重複說幾次。孩子覺得自己被理解,會漸漸平靜下來。
有些成年人可能會覺得:“這孩子都把別人打了,他還有啥好委屈的?”
講個小故事:
我親眼見過一個小男孩,和另一個女孩搶玩具,搶著急了,就抓了小女孩一下,剛抓完這一下,小男孩自己就愣住了,幾秒鐘後就把頭埋進媽媽懷裡大哭。
當時並沒有人責怪小男孩,即便是被抓了一下的小女孩和她媽媽都沒責怪他,但儘管如此,不論大人怎麼勸,小男孩都不好意思抬起頭來。
小男孩很害怕,或許還有點內疚;小女孩也很委屈,很難過。
其實很多孩子也隱隱知道不能打人,畢竟家長都說了那麼多遍。
但他們實在不知道除了打人,還能怎麼解決自己遇到的小矛盾。
發生了打架事件,兩邊的小朋友心裡都不好受。兩邊的小朋友都很需要家長的安慰。
而打了人的小孩,更要教會他理解別人的感受。孩子先能認知別人的情緒和感受,才有可能調整自己的行為。
所以,等打人的孩子平靜一點了,一定要引導他去體會對方小朋友的情緒和感受。
可以讓他看看被他打了的那個小孩子:
“你看,小妹妹受傷了/哭了,她肯定很痛,她現在肯定很傷心,我們去給她吹一吹,給小妹妹說對不起”。
剛才因為孩子太激動,是媽媽幫忙道歉的,現在等孩子平靜一些,要讓孩子自己去承擔後果,親自去給對方道歉,當然,媽媽可以陪著一起去。
如果沒有家長的有意識地引導,2、3歲的小孩子是很難去考慮別人的感受的。
即便是那個抓傷了別人,自己哭了很久的小男孩,也是因為感覺自己做了不好的事情,很內疚、很害怕而哭。如果沒有家長引導,他暫時還想不到:對面的小女孩受傷了會不會很痛、很可憐?
等孩子能體會別人的感受,能稍微懂得為別人考慮一些,我們就可以教孩子更多的、更正確的社交方式。
讓孩子明白,除了打人,我們還能怎麼做?
“球,能不能借我玩一下”
“我用我的小汽車和你換,好不好?
“等你不想玩了,可以給我玩嗎?”
“請你坐過去一點”
“我等一會兒再來問你要”……
如果孩子能主動提出這些建議,能使用這些商議性的句子,那再遇到孩子間的小矛盾和小衝突,他就知道,除了打人,還有好多、更好的處理方式呢,沒必要打人。
可以這樣教孩子:
媽媽知道喜歡小弟弟那個球,想借來玩一下是嗎?來,跟媽媽說一遍:“請借給我玩一下”。
現在媽媽帶你去和弟弟好好說一次:“請借給我玩一下”。
還可以在家裡,和孩子玩“過家家”遊戲:把手偶玩具拿出來,爸爸媽媽和孩子分別扮演一個角色,就演一個和孩子之前發生的爭執很類似的場景:小熊和小兔子都想玩小汽車,它們倆應該怎麼辦,它們可以怎麼說?
孩子在角色扮演的時候練習處理矛盾和衝突,他會更有安全感。等真正遇到實際的矛盾,孩子因為經過了大量的練習,處理起來才更有信心。
關鍵的一點就是,一定要讓孩子自己參與解決,我們不能替代孩子解決問題。孩子自己要學會社交判斷,學會等待,學會原諒和寬容。
孩子打人,父母就打他,讓他知道有多疼這樣處理好嗎?“你打人,媽媽就打你哦!”
“哪隻手打的,媽媽就打你這隻手!”
我們這樣做,理想的期待是:孩子自己知道疼,下次就不打別人了。
我們成年人這樣想,是因為我們大人換位思考的能力比較好,能夠推己及人。
可是對於2、3歲孩子來說,他們正處於“自我為中心”的階段,如果沒有有意識地引導,很難推己及人,為別人考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覺悟,對於2、3歲的小孩子來說,實在太高了。
這樣做,反而很有可能給了孩子一個模仿的機會。孩子會覺得:自己不好,爸爸媽媽打我,當我覺得別人不好,我就應該打別人。所以,這並不是一個值得推薦的社交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