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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空雄鷹46

    超高音速武器?或許說裝備更適合吧。

    凡事都有限度,超高音速飛機速度是多少?超高音速導彈速度是多少?這兩個問題弄清楚之後,再說他們的優勢是在什麼地方體現。

    毫無疑問,飛機比導彈價值大太多,畢竟飛機不像導彈那樣一錘子買賣,飛機部署的靈活性和執行任務的主動性和導彈沒有可比性。更重要的是飛機上的人是擁有智慧的,可以完成非設計任務。總不能指望導彈臨時突然改變攻擊目標吧?當然,導彈比飛機速度要快很多,畢竟還有人能夠承受加速度極限的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本身不成立,在兩種裝備設計之初,在其應用場合上就已經確定了,不可能重合的。

  • 2 # 魂舞大漠

    2019年之末,世上火了俄羅斯“先鋒”,最高27馬赫,射程逾萬,祭出一款指天滅地的大陣勢,無人能防,無人能攔截。有高超音速導彈,自然有高超音速飛機,如美國洛馬推出的無人偵察機SR-72“黑鳥之子”,關心這高超音速飛機的網友都清楚,不管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還是目前而言,從不乏理論的設計,各種奇模怪樣的飛機,不絕如縷,好是好,實現起來太難。

    高超音速導彈有打擊優勢,高超音速飛機,自比高超音速導彈好。都想著早日實現,話說在科技實力最強大的美國,至今高超音速導彈,仍未實現技術突破,要搞高超音速飛機,沒有個十年八年,絕難實現。在X系列實驗機的驗證,在技術上總是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不是說不搞,以前三倍音速的客機,“協和”式和圖144,只是曇花一現,更何況高超音速的飛機呢?高超音速的飛機,優勢要比導彈大,可以執行偵察和攻擊等多種任務,至少現在可自由馳騁於任何國家的天空,沒人能將它打下來。

  • 3 # 薺菜糰子

    說不上誰有優勢,任務需求不一樣,各有所長。拋開速度問題,你說戰機和導彈誰有優勢?完全就是兩個領域麼,沒可比性。但在目前階段,研製方向主要是導彈,似乎還沒有高超音速無人機。

    高超音速飛行器迄今為止,沒有載人的。目前的技術達到高超音速,大體上有兩個途徑,一個是用彈道導彈技術,以火箭發動機加速到高超音速然後分離滑翔,高超音速飛行器相當於彈道導彈戰鬥部。另一個途徑是超燃衝壓發動機。前者稍易,技術相對成熟。後者更難,目前仍未達到成熟。目前為止,不管哪一種,對重量都是錙銖必較,不可能有飛行員的位置。而且如此高的速度,也不是飛行員的反應速度可以操作的。剩下的選擇,只剩下無人機和導彈兩種。裝有戰鬥部就是導彈,不裝戰鬥部而是裝載任務載荷(比如偵查裝置或導彈炸彈)就是無人機。從任務靈活性而言,這是無人機的優勢,但既然是飛機,最好有去有回,做到這一點,重複使用,無人機就具有成本優勢,做不到,成本上就是劣勢。目前而言,技術上還達不到有去有回,只有單程,所以高超音速導彈在今後一段時間將是主流。

  • 4 # 兵者詭道也

    高超音速導彈比所謂高超音速戰機技術更易取得突破,更容易成功,且成本效益優勢大得多。DF-17高超音速導彈圖

    所謂高超音速導彈,一般而言是指速度達到5馬赫以上的導彈的總稱。目前,高超音速導彈已經成為全世界各軍事強國競相角逐的最新領域。當前已經出現多款高超音速導彈,像中國的DF-17、星空-2,俄羅斯的“匕首”、“鋯石”、“先鋒”等,以及美國的X-51和AGM-183A等。這些導彈從技術型別上可劃分為2大類,一是火箭推進的乘波體滑翔彈頭,二是採用超燃衝壓發動機技術推進的彈頭。後者的技術難度比前者更大,目前尚未有實彈服役。DF-17由DF-11導彈搭載乘波體滑翔彈頭組合而成

    至於高超音速戰機,如果以5馬赫的速度為界定標準,那迄今幾乎沒有戰機符合。稍微降低一些指標,那歷史上最符合的應該是SR-71“黑鳥”高空高速偵察機。黑鳥最大速度超過3馬赫,是美國第一款可以達到3馬赫的遠端戰略偵察機,在速度上領先同時代蘇聯所有戰機,曾多次深入蘇聯領空進行偵查,但從未被擊落。大名鼎鼎的“黑鳥”偵察機,符合人們對高超音速戰機想象

    不過,美國空軍曾經論證過5馬赫戰機的可能性。據資料顯示,波音公司曾在美國航空航天會議上披露了一種超音速的噴氣機專案,該機速度可達5馬赫,並且該公司高超音速首席科學家透露,不需要使用超燃衝壓發動機,只需要使用目前的渦輪衝壓發動機就可以實現。5馬赫的飛機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橫跨太平洋只需要3小時!一旦能夠實現,勢必將徹底顛覆目前的航空市場格局。波音計劃中的高超音速科技想象圖

    總的來說,從技術上高超音速戰機比導彈難得多,成本也高得多,但一旦能夠實現,這將對航空產業帶來革命性發展,不是一兩款高超音速導彈的服役所能媲美的。

  • 5 # 五嶽掩赤城

    當然是導彈,美國不犧退出中導條約也要搞可見一斑

    關於高超音速滑翔導彈,採用的是助推滑翔彈道,需要助推器將導彈打出大氣層,然後高速在大氣層邊緣滑翔飛行。所以這種武器至少需要中程彈道導彈彈體一樣作為助推器,才能打出大氣層,加速到足夠高的速度。

    這種助推器選擇上,最佳平臺是使用中程彈道導彈,因為高速滑翔段可以將彈道導彈射程提升1.5-3倍,一枚普通的1000-2000公里左右射程的中程導彈,可以打出4000公里以上遠端彈道導彈效果。俄羅斯的先鋒導彈不一樣,他是使用洲際彈道導彈作為載體,當年老毛子是洲際導彈狂人,造了4000多枚洲際導彈,是美國的10倍以上,結果俄羅斯儘管銷燬處理了很多,但手頭上還有一大堆老舊洲際彈道導彈。一枚洲際導彈成本至少一億美元以上,其他國家根本玩不起這樣的操作。

    目前唯一一個再研的以戰機為發射平臺的就是美國的AGM-184A,這種武器是透過B-52H轟炸機作為平臺。空射型號發射時載機賦予導彈一定的初始速度和高度,可以節省部分燃料。但即使這樣,這個AGM-184A重量一點都不輕,只能B-52H戰略轟炸機攜帶,其單枚發射重量達到4噸(9000磅),這也已經是一枚東風-11短程地對地導彈的重量。

    而AGM-184A只是美軍三軍通用的高超音速導彈計劃中的一部分,美國這一專案的核心還是陸軍的LRHW遠端打擊導彈專案。美國陸軍的LRHW導彈同樣是採用中程彈道導彈彈體作為助推器,計劃2021年進行試射,2023年裝備。在陸軍版的基礎上,再推出海軍的潛射版本,可以安裝在弗吉尼亞級核潛艇的VRM模組中。美國陸軍的LRHW遠端打擊導彈。

    LRHW使用的DTS彈體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研發,其顯然也是中程彈道導彈級別。

    美軍三軍通用高超音速武器專案,使用同一種戰鬥部,但是發射用的助推器各不相同。

    實際上聯絡去年,美國堅決指責俄羅斯違反《中導條約》,到今年年初退出該條約,再到8月份就迫不及待的進行試射中程彈道導彈。實際上是屬於“賊喊捉賊”的手法,其根本目的在於為自己的LRHW導彈鋪路。這項計劃從2011年開始討論,結果到今年美國一退出《中導條約》就開始密集出成果?顯然是有意而為之。

  • 6 # 東龍45

    軍用武器很少計成本的,導彈和戰機作為運載工具,只是手段不同,各有長處,導彈發射後不用管了,但從地面出發,燃料用的多,飛行時間長,。飛機上發射,優勢在可以多發齊射,累加上飛機的航程,射程增加了,累加上飛機的速度,可很快達到高超音速,快遞十分鐘使命必達,掛上飛機機動性強,本來想向東打,可以先向南飛,不知道啥時候突然轉向,相比飛機優勢多點。就是用人多的多,起飛後不發射,也沒法著陸了,必須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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