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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結紅

    戀愛是男女私下交往,相互瞭解過程,增進感情基礎,再好的朋友,就親兄弟姐妹也不要去幹擾,隨著時間長短,相互有感情的發展,來徵求意見可以提供實際經驗供參考,這是最好幫助!

  • 2 # 冷月婚姻育兒

    因為人的感情會變的,好的時候如膠似漆。不好的時候有的跟仇人一樣。

    朋友和他的物件感情如果不太好,千萬不要去摻合,小吵小鬧的時候,你去摻合,等到他們和好了,你就會很尷尬。如果大吵大鬧的時候你就更不要摻合了,搞不好捱打,甚至被朋友的物件報復,比如江歌就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再說一個我爸爸遇到的事,那個人是我大伯的朋友,一天晚上,他朋友夫妻吵架,女人要走。然後讓我大伯去勸勸他老婆,因為是晚上,我大伯就叫上我爸一起去了。

    經過我大伯和我爸的勸說,女人留下來了,我大伯和我爸也很開心的回來了。可是一年之後,這個女人被我大伯的朋友殺了,死的很慘。

    我爸和我大伯知道後,後悔不已,說如果當初不去勸的話,女人就不會遭此劫難。事情過去十多年了,我爸還是後悔自責。所以朋友的感情最好不要去摻合。

  • 3 # 情感經營

    我是比較認同這個觀點的,因為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

    如果兩個人連自己的感情都鬧不明白,還需要別人的摻合,那這兩個人就不配擁有彼此的感情。一個人,去摻合他人感情,首先打破了,感情發展的自有軌跡,因為鞋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其次是你得明白感情,如果兩個人真的不適合,第三方的介入會改變感情的性質,即使將來別人不怨你,你也很難逃脫自責的良心漩渦。所謂強扭的瓜不甜,雙方自己扭怨不得別人,而你要是幫別人扭的話,到時你會落的裡外不是人。

    我經過兩次讓我後悔的事情。至今如果是朋友誰要是讓我幫他們調和夫妻或是戀人關係時,我都會非常膽怯,有了恐懼的後遺症。第一件事情,那時我大概是20歲時,我的一個發小,比我小一歲,早早就輟學了。而我幸運的在外求學。頭幾年他在老家談了個物件,恰恰我也認識,是我上初中的一個女同學。當我知道這事兒時,我還非常替他們高興。可是結局讓人難受!

    那年暑假回家,我這個哥們兒,找到我說,有一事兒我必須得幫他忙。我一看,哥們有事,我就拍著胸部答應了。聽他說完後,我就傻眼了。原來他想讓我和他一塊去他物件家去勸她年底和他結婚。這保媒拉線的事我可是第一次幹。當時也沒有考慮那麼多,就直接跟他去了。

    在去的的路上,我瞭解到,我的那個女同學,其實並不是十分願意這門親事,但是礙於大人和當地兩家的一些親戚關係,一隻沒有挑明。可是我這哥們兒,願意啊。我這一義氣,一衝動,就憑著我那三寸不爛之舌就成功的說動了我的那個同學。

    後來我也喝了他們的喜酒。可是一年後,所有的事情都變了。他們三天兩頭吵架,在這期間,我也是多次的充當了調和的角色。我當時那個後悔啊!可是誰讓我充英雄,講義氣呢?自己種的果,就自己吃吧!

    到最後事情終於超出了我能夠想象的範圍。兩年後,兩個人進了法院,判決離婚,留下兩個可憐的孩子。雖然他們都沒有埋怨我。可是從那以後,我下決心,我再也不會去充當這個損角色。第二件,就是十多年以後的事情了。有時候很多人都容易犯“好了傷疤忘了疼的事情”。我的那個同情心又辦了一件到現在我都認為最賤的事情:還是幫別人摻和感情婚姻的事情。結果兩敗俱傷,我是裡外不是人。

    他們兩個是大學同學,也都是我的同學兼老鄉。他們兩個的結合對於都在外地打拼的人來說,這本來就是一件親上加親的事情。因為也都同在一個城市,所以平時我們來往的比較多一些。平常有事沒事,我也經常去他們家蹭飯吃。我呢也成為了他們生活中的一個和事佬!

    唉,你說這人啊就是賤,放著好日子不過,就去鬧什麼么蛾子。頭兩年,他們關係還不錯。可是隨著生活的穩定,這女同學就不安生了。經常隔三差五的給這個男同學,也就是她的老公鬧矛盾。好在這個哥們,比較老實。你說,你鬧,我不跟你計較。可是有一次因為男同學公司的事情,男的受人欺負吃了大虧。她就明裡暗裡的諷刺,說什麼沒有本事啦,懦弱啦,反正難聽的話一大堆。可是挑起真正戰爭的是女方的一句話“你就不是個男人”。這一下就好像戳到了男方的心。

    他頭也不回的的摔門而出,再也沒有回家。我清楚的記得,直到離婚的那一天,他也沒有回家。而我算是苦了自己,吃了人家的飯就得做點啥事啊!於是就來回的各種勸導,雖然沒有皆大歡喜,後來總算兩個人坐下來簽了離婚協議。

    唉,也該我倒黴。這事一拖就是整整一年,比較狗血的是,這個時候這哥們兒已經談了一個新的女友,又他麼的恰恰被原配知道了,鬧的那個天昏地暗。天地良心,這事我壓根就不知道,可是此時女方說我知道,並且還摻合著讓她簽了協議,破壞了他們的婚姻;而男的還好,知道自己沒有被傷,就是沒吭聲。可是他那個現女友,因為原配的打鬧,也對我怨聲載道,後來我聽說,她跟我那個男同學說,你交的這是什麼朋友啊,以後你要是跟他來往,咱們就散!再後來我們也就斷了來往。我也是該!

    我啊,一點都不怨誰!只能吃一塹再長一智了。結果誰的好都沒有落,只剩一身騷!

    我最後的總結就是,別人感情的事,別摻和!你沒有那個能耐!!!

  • 4 # 小悅情感雜談

    人,不要摻合朋友的戀情

    我覺得很有道理,為什麼?

    想起作家劉墉的著作《人生百忌》中,提到多管閒事

    作家提到了自己的母親的一個朋友,女兒,交往了一個男朋友,但是朋友覺得不合適,不同意兩個人的愛情

    所以朋友希望作家的母親來勸勸女兒分手

    於是,作家的母親來到朋友家,對朋友,朋友的女兒,詳細分析了兩個人在一起的種種不合適的地方

    朋友的女兒,全程都是一聲不吭地聽著。

    後來,朋友的女兒和男朋友結婚了,作家的母親也參加了婚禮,但是從此以後,作家的母親和朋友家,兩家就不怎麼來往了。

    所以,對於你,和你的朋友,朋友談戀愛,你最好不要摻合,不然你不但幫倒忙,說不定還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你,你閨蜜,你閨蜜的男朋友,你,你閨蜜的男朋友,本來就應該分清男女界限

    我自己年輕時也犯過抽

    十多年前,大四期間,自己的閨蜜,交往了一個男朋友

    閨蜜的男朋友,也把我當朋友,我看在閨蜜的面子上,也把閨蜜的男朋友當朋友

    閨蜜的男朋友甚至和閨蜜吵架之後,閨蜜的男朋友還在網上找我傾訴

    我為了閨蜜和男朋友能夠和好如初,經常幫忙出主意

    結果因為自己傳話,閨蜜誤會,閨蜜的男朋友也解釋不清

    後來,自己徹底和閨蜜,閨蜜男朋友斷絕了聯絡,這次也給了我深深的教訓

    以後,人與人之間,要保持明確的界限感

    正如主持人孟非說過:“我們每個人都有朋友,對好朋友的愛情,婚姻給點建議,不是不可以,但是對別人的感情,事關未來幸福的大事情,而且你無法替代當事人的感受,我們都表態應非常謹慎。”

    一句話說得有道理

    不要去評價別人的生活,因為你沒有經歷過

    摻合朋友的愛情,婚姻,你可以提建議

    但是不要過度摻合,否則你的好意,可能造成後果

    你朋友和男朋友吵架,你去當和事佬,勸架,出主意

    但是有可能你完全不知,吵架,是他們兩個人的相處模式,他們自身說不定覺得吵架很幸福。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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