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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衛興潤

    1.您莫過於想借孟子來借題發揮“老師你對你家孩子捨不得罵,捨不得打,對別人的孩子就可以罵,可以打嗎?”。不知道您是不是這個意思。不是線上交流,又不能持續對話,所以是與不是都能變。

    不過我想您是我說的那個意思。要麼怎麼會用“質問”的口氣說“…敢挑戰聖人…”嗎?

    2.如果您真是哪個意思,那你可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抓雞不成反失米了,要麼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總之您自認為用一個經典既顯示了自己的博學,有批判了“老師”的“粗暴”……但事實是如此嗎?我看恰恰相反!長話短說:

    (1)您玩了一把,那麼請問為什麼老師不能親自教自己的孩子呢?您都不用回答。孟子已經說了“勢不行也……”!為什麼呢?捨不得啊。開不了口罵,伸不了手打。您真是“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啊!

    2.所以沒老先生說“易子而教”!而這個“易子而教”您弄明白了嗎?就是隱含著“可以罵,可以打”的道理。不是嗎?

    3.如此,老師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成才都要把自己的孩子送給別人大罵。難道您的孩子老師不可以教訓嗎?

    ……

    一個孩子,未成年,發育不完善,思維不健全,好壞不能判斷……在一定的時候不用點“強制性”的手段,您覺得講道理孩子就好了嗎?如果老師不能罵,不能打,那您自己教吧,自己挑戰“聖人”吧!

    搬石頭砸自己腳……

  • 2 # 瑞豐131

    題主的命題本身就帶有片面性!為什麼不能從教育的總體,來探討問題而限制在教師範圍內呢?

    “孟子易子而教”,但“孟母三遷”的故事,我想題主應該相當瞭解。每一個成功的子女,最少有一個善於教育孩子的母親!“每一個熊孩子的背後,都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家庭教育具有無可替代性!從這個角度看,自己教育自己的孩子,是完全可以的。

    就是拿到學校教育,很多教師也常常讓孩子在自己任教的班級中,直接接受自己的教育,而且這種自己教育自己孩子的做法,還越來越多。說句實話,我也曾經教過自己的孩子,雖然不是自己的選擇;只要在教學過程中,不要老是想著誰是自己的孩子,一律同等對待,教著自己的孩子,與不教自己的孩子,沒有什麼兩樣。可以說,只要與孩子溝通好,有時還能讓孩子在班級中,起到帶頭作用!

    當然,教授自己的孩子,也有諸多不便。我見過一個同事,她的孩子就常常同她爭論,說他媽媽老是批評他!是的,孩子同樣有錯,為什麼首先批評的是自己的孩子呢?這種對自己孩子的高要求,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總之,在而今的現實中,只要教師公正對待每一個學生,孩子在不在自己的班級中,是沒有什麼不一樣的;這等同於家庭教育。

  • 3 # 飛魚勸學

    關注飛魚,關注教育,關注學生健康成長!

    縱觀過往,思慮古今,今人的教育觀念和古人的教育觀念,還真是:既有傳承,又有創新;既有相同,又有差別。

    同樣一個“教”字,也有兩種理解:一個是指“教書”,念jiao一聲;一個是指“育人”,念jiao四聲。但是,無論題主指的是哪一種,教師對自己的孩子,都得“盡心竭力”。

    題主還提到了一個叫做“易子而教”的傳統。“易子而教”源於《孟子離婁》第十八章,孟子說“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意思是“古時候相互交換兒子進行教育,父子之間不求全責備。相互求全責備,會使父子關係疏遠,父子疏遠,那就沒有比這更不幸的了。”

    很顯然,“易子而教”涉及到教育過程中的兩個要素:一個是“理”,一個是“情”。

    所謂“理”,即“正確的道理”,尤其是在情感上講不通的時候要用“正確的道理”來教育孩子,這是教的內容和目的;

    所謂“情”,即“感情”,父母在把“正確的道理”教給孩子的過程中,勢必受到“父子之情”的影響、干擾,而最終影響“教”的效果。

    為了不影響“教的效果”及“父子之情”,古人才把自己孩子與別人兒子交換進行教育。

    “易子而教”反映了什麼樣的教育理念?

    第一,“教”,體現了對“教育行為”的重視。無論是自己教還是別人教,都強調了“教”這個教育行為,自己的孩子,不教是不行的,這從《三字經》裡的“子不教,父之過”也可以得到側面印證。

    第二,“易子”,體現了對“教育方法”的重視。當父母自己對孩子進行教育的時候,必然會收到“感情因素”的干擾,因此,為了減少干擾,古人想了一個好方法:與他人交換孩子進行教育,這樣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就儘可能少的收到“父子之情”因素的干擾了。

    第三,“易子而教”,體現了對“教育效果”的重視。古人教育孩子為了避免受“父子之情”的影響而選擇與他人交換孩子,這本身就體現了對“教育效果”的一種思考和重視。

    第四,“易子而教”體現了一種“社會教育意識”,而不再僅僅是一種“家庭教育意識”。用“別人的威嚴”來“教育自己的孩子”,這已經超越了“家庭教育”的範疇了,這是基於一種“社會共識”的教育。因此,在現代社會的學校教育中,我們把學生交到老師處,實際上是相當於請學校老師“代為教育”,代誰?答案很明確,就是“代家長”。

    由此可見,當下一些人把“易子而教”理解成“不教自己的孩子”,這絕對是一種“誤讀”和“錯解”。“易子而教”的本質應該是:用行之有效的方法來教育孩子!

    教師教育自己孩子時面臨哪些問題?

    首先,一個殘忍的現狀和事實擺在眼前:教師的確花了大量的時間來教育、關心別人的孩子,虧欠自己的孩子太多。由於教師的工作性質,大部分時間都泡在學校裡面,起早貪黑,為了學生的紀律、學習、安全等,做了許許多多為學生服務的工作。但是,對於自己的孩子,有的老師可能只有週末才能和孩子見上一面,虧欠孩子太多。

    其次,教師絕不能把自己的孩子帶到班上和其他孩子一起進行管理和教學,否則會破壞班級生態平衡。教師把自己的孩子帶到自己的班上來,弊大於利:如果孩子跟父母對著幹更是影響對整個班級的紀律管理,讓自己無法下臺,最後導致自己的孩子管不住,別人的孩子管不好。這也正是“易子而教”所講究的道理。

    再次,教師對自己的孩子往往缺少愛的付出,但絕不能“疏於管理”。我們學校有一位“高階語文教師”,早年憑了“高階”,又深受學生喜愛,十分優秀;但是,他有一位“犬子”,由於平時疏於管理,導致這個兒子異常頑劣,甚至時常“逃課出去上網”,十分難管。這位老教師自己想好好管教已管不住了,最後他也不得不放棄了他這個兒子,其結果令人唏噓、令人遺憾。

    最後,教師教育自己的孩子常常會“過於嚴厲”和“過於寵愛”兩種情況,它們都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為了自己掛在臉上的面子,以及望子成龍的願望,有的老師不惜採用“黃荊棍子出好人”的思維,要求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比別人優秀,對孩子“常打常罵”,這種心理往往會適得其反,孩子不但會“學不好”,甚至連父母都不會認可。這樣反而會影響孩子的一生。相反,教師對孩子“過於寵愛”,也會影響孩子的成長。

    教師要“敢於”“善於”管教自己的孩子

    1.比起教給知識文化,教師更重要的是要教自己的孩子學會“為人處事”“自力更生”;

    2.教師在處理自己孩子犯錯、學習等方面,要體現“老師的形象”,嚴厲責罰;

    3.教師在對待自己孩子起居、生活等方面,要體現“父母的形象”,仁愛寬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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