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古之善

    人的能力提高,從廣義上講,首先要解決的是如何思辨認識自然價值取向客觀行為規律(簡稱:自然客觀規律),以及遵從實踐自然價值取向客觀行為規律,即“知行合一”,進而有助於提高人的認識能力與道德修養。

    那麼,從狹義上講,人的能力提高首先需要學習一門專業的科學知識,或者學習一種實用的技能,以及去實踐發揮專業知識及技能。但是,一個人學習掌握了一門專業的科學知識或實用的技能,只是支援道德修養的支撐條件,不一定能提高人的道德修養,也可能是一個有知識的、智慧的非善之人。即,僅僅有知識或理性的人,其倫理行為不能自我證明自我行為的正當性。

    人的道德修養又如何提高呢?,首先要解釋什麼是道德?人的行為修養的絕對標準到底在哪裡?這就是說,人道中不同的人、習俗、宗教、意識形態之間的行為標準或倫理道德(注:倫理道德是針對人道而言的,道德倫理是針對宇宙萬物而言的,這兩者不要混淆)都是相對性的、不具有行為標準的普遍性。如:人與人之間、族群之間、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間,意識形態之間的價值觀,都是相對性的價值觀,不具有普世性的價值觀,其行為標準也是相對性的。

    那麼,什麼是道德?什麼是人的道德修養?

    孔子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那麼,孔子這句話的本義,我用當下的哲學語言來翻譯,孔子說:宇宙本體的生命機制之謂性,宇宙本體遵循服從於陰陽行為原則之德之行(生化萬物)稱之為道,人的本性之仁性依據絕對道的行為原則之德進行修身之謂教。

    中國古哲人在公元前6世紀就告誡人類,人類世界之上存在客觀的、無時間、絕對性的陰陽行為原則之道德。道德或道德普遍原則不是人類發明的,需要人類去發現。這就像,牛頓發現了客觀存在F=ma而不是牛頓發明的,人類不存在,客觀存在F、m、a三者的行為關係仍然存在,客觀規律和人沒有關係,但需要人類去發現。

    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德或道德普遍原則是客觀存在的,而且就是宇宙世界“第一推動者”的行為原則。

    注:希臘哲學誕生時認為宇宙的本原是“水”,因此希臘哲學家是無法解釋“上帝”。那麼,希臘哲學中的“道德”概念,不是“天上”宇宙世界“第一推動者”的行為原則(按西方文化而言,就是“上帝的行為原則”),而是“地下”針對人性、人倫關係的倫理道德,即倫理道德範疇側重於反映人倫關係以及維持人倫關係所必須遵循的規則。至於希臘哲學裡的“道德”是後人翻譯希臘哲學時將希臘哲學中人道的“倫理道德”錯誤的翻譯成“道德”。因此說,希臘哲學是沒有“道德觀”或“道德概念”,或者說,是沒有“上帝的行為原則”的解釋及其哲理概念。

    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德或道德普遍原則,必須具有一般的形式,必須普遍有效適用於一切場合和一切人,即適用於宇宙萬物(不涉及具體的人、習俗、宗教、意識形態)。也就是說,針對人道而言,道德普遍原則能夠作為人類相對行為標準次序的終極絕對標準來接受。

    針對人而言,理論道德,就是人要透徹地認識道德的本義,也是提升人的道德修養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因此,怎樣形成良好的道德修養,這就需要人透徹地認識道德和實踐道德。

    中國古哲人孔子認為“中庸”是人類實踐“道德普遍原則”具體體現的行為原則。

    孔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論語·雍也》,第二十九節)。

    孔子說:中庸就是德,而且是最高的“中和之德”。

    古哲人孔子透過“道之德”認識,在理論上解釋“中庸”,就是“人道”中人實踐“道德”具體體現的行為原則。也就是,人類實踐“道德普遍原則”具體體現的行為原則。那麼,儒家在實踐道德倫理學說中,又如何表達理論“中和”與實踐“中庸”之間的關係呢?這在《中庸》的第一章,我們讀到: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第一章)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這個段落表明:“中”是人內在的情感狀態處在“陰陽行為原則”的定力,即人的仁性經過修身、涵養了“道之德”,稱之為“中”;也就是說,人的仁性涵養了道德德性,這才有“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人外在的行為是由內在的“道德德性”的“中”所規定,稱之為“和”。所以,人內在的情感活動與外在的行為活動之間,如果是人內在的“中”與外在的“和”是相統一的行為活動,則人體現的行為,稱之為“中和”或“中庸”。

    注:中國古哲人稱謂的道德,其本義,是指宇宙世界“第一推動者”的陰陽行為原則,也就是人類世界之上的道德普遍行為原則。道之德之行,就是宇宙本體遵循服從於“陰陽行為原則”之行,進而宇宙本體才能生化宇宙萬物。道,客觀存在“德行”,即客觀存在道之“善”或“理性”,即客觀存在“道德理性”。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這個段落表明:人的仁性經過修身、涵養了“道之德性”的“中也者”,才是天下的人修行的最大本性;而天下的人外在的行為都是“和也者”,才算天下的人達到了和諧之道。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這個段落表明:“中和”的行為原則,是天地命運的行為原則,是萬物生化繁育的行為原則。也就是宇宙本體的行為原則。

    《中庸》第一章,充分地反映出儒家道德倫理學,針對“中”與“和”在理論上給出了明確的解釋:

    一是,在理論上,說明了“中和”的行為原則,是天地命運的行為原則,是萬物生化繁育的行為原則。“中和”就是最高的行為原則之行,就是道之德之行,也就是自然的目的,或自然的價值取向。

    人相對客觀的宇宙萬物而言,宇宙生化萬物的行為原則之“中和”,反映的是客觀存在絕對性的“道之德”之“真”;宇宙萬物遵循服從於“道之德”之行,反映的是客觀存在絕對性的宇宙萬物的行為之“善”,而生化的宇宙萬物之形,反映的是客觀存在絕對性的宇宙萬物之“美”。

    宇宙萬物中存在人類,那麼,針對人類或人道而言,道之德或道德,就是人類倫理行為的普遍原則,也就是人類世界之上的道德普遍原則,或道德行為準則。

    道德普遍原則,必須具有一般的形式,必須普遍有效適用於一切場合和一切人,即適用於宇宙萬物(不涉及具體的人、習俗、宗教、意識形態)。也就是說,針對人道而言,道德普遍原則能夠作為人類相對行為標準次序的終極絕對標準來接受。

    二是,在實踐上,說明了“人道”中,人的仁性經過修身、涵養了“道之德”的“中也者”,才是天下的人修行的最大本性;而天下的人外在的行為都是“和也者”,才算天下的人達到了和諧之道。

    人內在的修身,是指人生實踐的過程中透徹地去認知宇宙本體的行為原則之“道德”之真;人內在的涵養,是指人生實踐的過程中依據絕對標準(不是依據人道中相對性的行為標準)的行為原則之“道德”,修煉自身內在的行為原則之定勢之仁性,那麼,人外在的就會體現出人的行為之善之形之美。即,人透徹地認知客觀的“道之德”為“真”,人遵從“道之德之行”為“善”,而遵從“道之德之行之形”為“美”。

    三是,在實踐上,進一步說明了人內在的情感活動與外在的行為活動之間,如果是人內在的“中”與外在的“和”是相統一的行為活動,那麼,人體現的行為就是“中和”或“中庸”。

    摘自《論中國哲學辯證思維》、《老子的智慧之學》南京出版社,2015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瓷磚膠粘地板磚牢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