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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友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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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辨是與非
工傷賠償當然有標準。具體規定和標準情況如下:
首先,工傷賠償的專案、每個專案的賠償標準,都規定在了《工傷保險條例》中了,凡是在條例中的專案和賠償標準,都是員工可以主張的;凡是不在條例中的專案,是不給予賠償的,如精神撫慰金、給醫生的紅包等等,是不能納入工傷保險待遇的。
其次,條例中已經列明的專案即賠償標準,依次如下:
1、醫療費、交通費、食宿費,這三個專案的賠償標準是符合條例規定的,如實支付;
2、護理費、生活護理費,這兩個專案,依據護工或員工個人的工資標準,再乘以合理的護理期,計算出的額度,條例也是予以保護的。
3、停工留薪期工資標準。原工資福利不變。
4、傷殘津貼標準。1-6級工傷享受。以本人工資為基數,從一級到六級依次發放的比例為: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五級70%、六級60%。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按不同的工傷級別,以本人的工資為基數享受不同月數。從一級到十級,月數依次為:一級27個月、二級25個月、三級23個月、四級21個月、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1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7個月。
6、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員工在5-10級工傷時,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享受。但條例並沒有具體規定,而是授權各省、市、自治區政府規定。下面為山東省的標準,計算基數為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在山東省內採用。其他省的朋友可以對照、參考,以你所在的省制定的標準去主張就是了: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五級22個月、六級18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7個月、十級4個月。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五級30個月、六級30個月、七級20個月、八級16個月、九級12個月、十級8個月。
第三,以上規定,都是確定的。因而職工的工傷在認定後,一定要作出勞動能力鑑定,才能以及上述標準,計算除工傷職工的全部工傷保險待遇。
總之,工傷賠償是有標準的,而且只能按此賠償。其他的任何超出工傷保險條例之外的專案、所謂的標準及額度,都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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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傷分析日記
工傷賠償肯定是有一定標準的,具體要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和各省區的工傷賠償標準。
不同情形下能獲得什麼樣的賠償呢?
下面我們根據2011修訂版的《工傷保險條例》將其分成一般傷情享受的待遇、因工緻殘享受的待遇、工亡享受的待遇。
一、一般傷情享受的待遇
醫療費(工傷基金支付) 工資、福利(停工接受治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4個月。單位支付。)
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支付。) 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計算,單位支付。)
交通費、住宿費(醫療機構證明的、經辦機構同意的、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按因公出差標準計算。單位支付。)
康復性治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國家規定標準、基金支付。)
二、因工緻殘勞動能力鑑定為一至十級享受的待遇
以成都市工傷賠償標準為例:
特別提示:
1.移動端可以下載“工傷計算器”APP,填好資料後,計算的結果,可以做一定參考。
2.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工傷職工,前提是勞動關係終止,所以工傷保險關係也終止。
3. 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工資標準時,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 生活護理費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分別按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50%、40%、30%,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三、工亡享受的標準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員工因工死亡的,近親屬可獲得三項費用,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項費用標準如下: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個標準每年都會變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數萬元。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最新資料, 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9251元×20=785020元。
2、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初次核定時上述撫卹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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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日常的工作中,難免會有一些磕磕碰碰,企業和我們自己所繳納的五險中的工傷保險就是為了使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獲得物質保障,維持生活水平。
工傷補償標準:一至四級傷殘除了要一次性支付工傷職工一定月數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償金還需每月支付傷殘津貼,五、六級傷殘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工作需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並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經鑑定為1-10級傷殘都可以得到一定月數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償金,而且經鑑定1-4級傷殘的職工除了一次性傷殘補償金外,每月還能得到同一級別的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75%-90%),經鑑定為5、6級傷殘的職工,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合適的工作,每月也可以得到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70%或60%,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27個月的本人工資)+一級傷殘津貼(每月支付本人工資的90%)
二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25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津貼(每月支付本人工資的85%)
三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23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津貼(每月支付本人工資的80%)
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21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津貼(每月支付本人工資的75%)
五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津貼(每月支付本人工資的70%)
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津貼(每月支付本人工資的60%)
七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9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給付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注:一至四級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